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模式研究
2018-03-03张浩崔炎朱丽羽刘帅
张浩+崔炎+朱丽羽+刘帅
内容摘要:共同配送模式是城市生活必需品物流研究的热点问题,目前在城市内推行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刚刚起步,因此出现了多种模式。本文基于城市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的供应链资源优势,提出了一种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模式,以该模式的实际实施效果为依据,设计了相应的体系结构和经营方式,以期为共同配送模式在城市中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一种新思路。
关键词:共同配送 生活必需品 农产品 批发企业
引言
2014年7月,关于“生活必需品”的最新条例颁布,我国商务部对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概念界定进行了修订,商务部将生活必需品分为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瓶装饮用水等13大类60余种。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在大类上归属于农产品的范畴,有着农产品流通的固有特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农产品产生了越来越复杂多样的需求。在配送服务的质量上,也从“到达”转向了“及时”甚至是“准时”,居民更加关注农产品的新鲜度、品种丰富、反季节供应能力、物流配送的及时性、供应成本的低廉等。然而,目前城市农产品物流配送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一是整个物流过程中浪费极大,生产后的浪费约占整体浪费的25%-30%。配送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专业的物流企业或个人,无法做到专业化、集约化,造成极大浪费。二是市内配送环境更加复杂,参与者更多、单元更小,重点体现为配送成本高、配送时间不固定、空载率高等问题。这些因素叠加到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中,则表现为果蔬价格高、农产品整体货损率高、新鲜程度低、供应不稳定等状况。
因此,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实施共同配送显得极为重要。在城市推行共同配送刚刚起步时,涌现了很多种模式,如接货场地共享型共同配送、配送设施利用型共同配送、联盟型共同配送等,但是这些共同配送模式还处于探索之中,各种各样的难题还有待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共同配送,既要从市场角度满足农产品的特性和多主体(如农民、批发商、零售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又要从社会角度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但是以上模式并没有很好地兼顾这些需求。本文针对城市内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普及程度差的现象,提出了一种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模式,并设计了相应的供应架构和运营方式,为其在现实中的推广提供一种思路。
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共同配送问题研究较早,在共同配送定义方面,日本工业标准中定义的共同配送是指:为了提高物流效率,对许多企业一起进行配送。Tendor Gabriel Crainic(2004)等在分析环境不断恶化、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提出了城市货物运输共同配送的理念,通过对不同的托运人、承运人的货物进行整合,并在城市范围内协调货物的运输。Kanchana Kanchanasuntorn和Anulark Techanitisawad(2006)研究建立了多温度控制的食品冷链共同配送模型。Nemot(2003)研究了某地区的共同配送所带来的社会效益。Chaug-Ing Hsu(2013)应用传统的多车型共同配送和多温联合配送,研究了配送有不同温度要求的食品的最佳交付周期。Ornkamon Wangapisit(2014)用多智能体系系统评估城市共同配送体系,重点研究城市货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与合作。Ju-Chia Kuo(2010)基于多温共同配送体系,针对食品冷链运输提出了一种新的物流服务模式,在保护易腐烂货物和温度敏感产品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在我国,共同配送的发展已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对共同配送的研究逐渐增多,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与国外相比,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在城市共同配送方面,孙妙青(2013)提出了改善国内大中城市配送物流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并进一步指出构建由政府和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的城市共同配送物流模式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段沛佑(2014)基于青岛市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及其发展概况的理解,对共同配送的优势及运行模式给予分析,针对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实施的条件和步骤提出了建议,并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王汉新(2015)提出每个城市应依据自身商品流通特点及物流运营环境,选择合适的共同配送方式。杨芳琼(2015)认为共同配送能够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缓解城市交通和减少环境污染,并通过阐述城市配送的内涵,提出了共同配送的實施措施。温卫娟(2014)提出为更好地推动我国城市物流配送发展,应综合考虑城市物流配送需求特征,以及当前我国城市物流配送面临的形势,下大力气优先推进城市共同配送,鼓励商圈企业夜间配送尝试,推动社区配送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配送,规范关系民生安全的专业配送。在农产品共同配送方面,王冬冬(2012)从介绍生鲜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特点入手,分析了我国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现状;结合供应链管理思想,阐述了生鲜农产品共同配送的四种基本模式,并提出了促进生鲜农产品共同配送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些学者以某一具体城市为例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共同配送体系。杨浩雄(2013)分析了北京市鲜活农产品的配送现状和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包括虚拟总中心和虚拟分中心的北京市鲜活农产品虚拟共同配送体系。万志鹏(2014)就贵阳市农产品物流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一种解决方案,将共同配送模式引入农产品物流中。冷志杰针对大庆市农业产业链的物流支撑问题进行研究,然后基于共同配送模式,改进了农业产业链上物流的共同配送模式,设计出农产品虚拟共同配送体系。像北京这样的大型城市,农产品供应80%来自外地,20%来自本地,基本形成了“买全国”的流通格局,而这种格局的关键环节,即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其余模式填充其他的市场空间。这样的流通格局形成历史性强,改变的可能性小。在目前的流通量中,大型批发市场主导了农产品70%的市场流量,农超对接占据10%,其余份额由其他流通渠道占据。由于改变现有流通格局的成本非常高,因此在生活必需品的共同配送体系中,将继续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在不改变现有市场竞争格局的前提下,对现有模式进行升级和优化。endprint
本文所研究的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模式,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充分考虑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的特性和影响因素,通过发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的渠道优势,从供应链一体化整合视角,设计出一种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必需品的共同配送模式。该模式适合在大中型城市中推广,降低了生活必需品的流通成本和损耗,减少了城市内相关配送车辆的使用频率,提高了生活必需品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有保障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服务。
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共同配送模式界定
共同配送是指为提高物流效率,对某一地区的客户进行配送时,由多个企业共同参与物流环节的配送,是在配送中心的统一规划、调度下开展的。基于这个定义,可以说共同配送就是由若干企业联合起来,在一个配送中心的规划下,向一个地区的分散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模式。
本文所提出的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体系,指的是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一体化整合,由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作为物流配送的规划者与主要实施者,为供应链体系内的其他成员提供系统化的配送活动。体系中包括的成员及功能的界定如下:
(一)体系边界
该体系从生产生活必需品开始,经过采购、批发市场、合作商户与社区店以及其他形式的销售,直至居民购买到家为止。在体系内部,本文将对组织成员、合作形式、共同配送运营方式等内容分别进行设计。
(二)核心成员
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是该模式的核心成员,它是指以粮油、禽畜肉、禽蛋、水产、水果、蔬菜、香辛料、茶叶等天然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其主要交易对象,向买卖双方提供稳定、公开的批发交易设施设备,并具备商品集散、信息公示、结算、价格形成等服务功能的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城市生活必需品的重要集散地。
(三)其他成员
社区店:在该种模式中的社区店,指的是由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直营,或采取品牌加盟、合作等形式,在社区中从事居民生活必需品销售或服务的店铺。总体来说,社区店遵从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管理,根据地区市场特点制定需求计划,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其职能为农产品及相关生活用品的销售、服务、信息收集与反馈、物流配送等。
合作商户:指在供应链中与大型批发市场缔结合作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合作商户的组成可以是批发商、分销商、广告商等不同个体,其职责是利用自身渠道或者平台的服务能力,为销售市场提供农产品的销售或服务。
超市:体系内的超市指的是那些从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采购产品的、现有城市中的大中型超市,如物美、永辉、华联等。
农户: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具备组织管理能力的生产者个体。
产地采购组织:该组织指在产地从事农产品采购的公司或集体。组成形式包括购销合作社、采购公司、采购部、村生产大队等。主要负责在产地采购农产品、向产地反馈销地市场信息、组织农户训练提升生产能力等职能。
物流配送企业:这些专门从事城市生活必需品物流配送的公司,可以是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下属的二级单位,也可以是和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
(四)体系功能
该体系旨在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的渠道优势,通过整合供应链,提供共同配送服务,以提升供应链整体的协同效应,提升产地生产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提供更有保障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有实力的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可以沿着供应链向上游或下游拓展渠道,同时向相关的生活必需品服务领域横向拓展相关服务,如物流、金融、电商、咨询等。将原有复杂的供应网络进行合理缩减和规划,通过共同配送提升物流效率,通过发展品牌连锁的社区店,向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功能,尤其是贴近居民的“最后一百米”等增值服务。
共同配送模式运营设计
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主导的共同配送模式,是城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模式和其他的供应模式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适合于对供应链有足够控制能力的城市内的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目前,有些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已经开始尝试这种模式,如北京的新发地市场已经投资建设了若干家社区店,但还处于探索期。本节将着重设计这种模式的运营方式。
(一)体系结构
作为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核心之一的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一要在供应链上游,通过与农户、生产基地、產地采购组织等形成稳定的战略联盟;二要在供应链下游,同合作商户、社区菜店、超市等零售实体合作,形成相互信任、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战略联盟;三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形成“互联网+批发+共同配送”的O2O模式,向体系内的成员提供更加统一化、系统化、标准化的配送服务,如图1所示,产地农户联盟和产地采购组织是干线部分的共同配送,其他成员更多涉及到市区内的共同配送;四要整合物流资源,再造配送流程,借助互联网建立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链上信息的全程共享,通过批发集散分系统、农超对接分系统、电子商务分系统,实现生活必需品在流通环节间的无缝对接,满足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包括需求预测、生产指导、物流、包装、加工等全产业链的服务。
核心系统。该模式的核心系统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平台、实体供应网络、物流配送服务。交易平台是共同配送的信息枢纽,实体供应网络是由体系内的物流需求方和供给方共同组成的物流网络,物流配送服务是由配送车辆、配送中心、仓库、物流信息系统等组成的物流资源。这三大核心系统必须是一体化运营的,这样才能实现高效、集约的共同配送。在城市内,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具有生活必需品需求集中的优势,使其可以批量处理城市居民对于生活必需品的大部分需求。同时,经过对供应链上游的整合,它对于农产品的供应商也要具有很强的控制力。该种模式中,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是连接整个销售与供给的关键环节,它已经不单纯是一个“菜市场”,而是一个农产品供应保障中心。因此,这些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是保障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中之重,它不仅能够保障中间环节的市场供应,也能够通过众多的连锁社区店实现对销售终端的市场供应保障。endprint
在实施共同配送时,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可以利用在城市内的实体供应网络,构建自有的物流体系,也可以和已有的物流商组建稳定的战略联盟。但是,即使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大型批发企业也有必要保留一定的物流运力。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库存、运输、供应链资源等优势,及时将生活必需品供应到位。以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为例,新发地自主建立了一支直通车队,目前独立配送能力基本能满足市内较近的合作商户的需求,成为了一支随时待命的运力,以彌补第三方物流在市内农产品供应服务上的不足,客观上缓解了新发地市场周边交通拥堵状况。
通过推动产地农户联盟来整合供应链源头。农产品“区域集中性、品种分散性”的生产属性使其在产地的生产可以建立农户联盟进行管理。农户联盟类似于现在的农村合作社,主要倡导相邻土地的农民组建生产联盟,按订单生产商品,争取采购组织的合作。农户联盟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民在采购谈判中的地位,同时也促进了生产者的技术交流,通过联盟实现内部的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以产地为单位,将相对分散的农户生产集中起来。在以往的情况下,农户独立进行生产,很难获知产品销售的情况。而生产联盟的形式使众多的农户形成了“合力”,在获取市场信息、提高谈判实力方面有所加强,使得信息沟通和管理变得比以往更加有效。据资料显示,美国的农户60%以上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己的产品,并获知产品的销售情况。相比之下,由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主导组建农户联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我国的这一缺憾,而且农产品销路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有助于解决农户数量庞大、产量低下,以及分散带来的信息沟通和管理难题。
和产地采购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产地采购组织负责将分散的生产,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订单需求进行集中采购。由于其是农产品批发企业与农户联盟之间的环节,因此必须具备较强的信息交互能力。一方面,将批发企业的订单信息经过整理和分析后,分别反馈给种植相应产品的农户联盟;另一方面将产地的生产、物流等情况反馈给批发企业,相应的物流集货、运输包装、干线运输,也在产地采购组织职责内进行完成。不同于“核心企业”模式中容易出现的违约现象,产地采购组织和农户联盟构建的稳定合作组织,通过企业长久经营带来的信誉与对产地信息的了解,避免了沟通中的误会和由于对产地不了解造成的违约情况。
将农超对接分系统纳入共同配送。本节所提出的“农超对接分系统”中的超市,特指从批发市场采购进货的超市。这类超市有一部分生活必需品是从农户那里直接购进,但由于这类超市是批发市场的稳定客户,同时只要这类超市愿意加入共同配送体系,就会成为体系中的节点,体系中的农超对接分系统会专门为这类农超对接超市提供服务。在农超对接分系统中,超市通过批发企业统一公布的市场信息系统进行订购,其采购信息将通过批发企业构建的信息系统传达到产地采购组织,采购组织依据信息将需求分散到生产者中,同时反映给物流企业进行配货。货物抵达批发市场后,经过配送中心进行专业的仓储、分批、包装、流通和加工,配送至各个需求点中。共同配送的协调管理能够合理利用有限的物流资源,并通过专业化运作提升农超对接的流通效率。
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由于消费者对B2C农产品销售渠道还不熟悉,无法有效判断农产品质量是否得到保证,而且配送到达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农产品电商的发展一直存在瓶颈。在以大型批发企业为主导的电商模式下,通过线上信息合作,能够提供包括农产品生长、加工、物流、销售在内的全程流通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现有瓶颈。高效的共同配送系统越过了零售端的实体环节,通过电商和共同配送加快了物流速度,在合理的价格上保证了产品的新鲜度。同时,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不仅可以针对终端消费者提供电商服务,也可以针对二级批发商或大宗商品客户提供农产品O2O服务,将线上的便捷和线下的体验相结合,既能方便大客户购买,也能达成精准营销的目的,更好地维护并开拓大客户。
(二)经营方式
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可以通过对供应链上游的资源整合,建立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农户在体系内部共享资源、建立合作。在产地建立持久稳定的采购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在销售端建立以农产品批发企业为核心的城市内部供应网络,采用“批发市场+自营社区店+加盟社区店+电商”的实体经营方式,其中以连锁社区店为依托的O2O模式,将是未来社区商务的主流。在零售业发展的近百年时间里,连锁模式证明了其在缩短流通环节、联系销售与生产以及提高服务水平方面的价值。在城市居民消费观念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品牌里往往体现了以下元素:物美价廉、新鲜、品种众多。连锁社区店对现有的社区菜店、仓买等来说,并不是恶意竞争,而是社区经济中的有益补充,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购买途径。
在选择连锁店类型时,大型批发企业一定要自营一部分,同时考虑到资金压力,可以加盟一部分。不论是自营还是加盟,都应该由大型批发企业制定统一的、标准化的、严格的连锁管理制度。经调研,连锁社区店供应范围最好控制在1公里范围内,并满足居民信任、服务上的需求。
大型批发企业的自有物流和委托的第三方物流属于物流的提供方,体系内的其他单位属于物流的服务对象。在共同配送运营过程中,大量的生活必需品需求信息来自于服务对象,包括客户行为数据、订单数据等,不论是自有物流还是第三方物流,他们都应该是城市内生活必需品的主要运力,全面提供共同配送所需的场地、车辆、人员、信息等,必须保证各个信息接口高效通畅,各物流接口减少延迟。由于生活必需品时效性等特殊属性,对配送的硬件设施要求较高,而且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过程中的配送时间管理水平要高,避免出现延迟交货、牛鞭效应等不利因素。同时为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体系中的服务对象也应该主动配合大型批发企业进行贸易、资金、物流等运营上的协调工作,避免出现下单时间不稳定、验收环节影响收货、迟交货款等问题。
从理论上讲,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共同配送模式为城市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尽管它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从现实上讲,已经有一些大型城市中的重点农产品批发企业尝试这方面的业务,这种模式将会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完善。endprint
共同配送的社会价值
城市配送活动是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影响着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关系到大众的生活品质。生活必需品的共同配送不仅能够降低城市的配送成本,为相关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还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
(一)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是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市场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使得城市货运需求量迅速提高,然而城市受到土地資源、交通资源、人口压力等因素的限制,要求物流应该采用一种资源节约、效率更高的模式。共同配送模式系统化地分配物流资源,不断优化配送路线,能够有效消除重复运输,降低交通拥堵,有效利用城乡物流资源,减少中心区卸货而妨碍交通的现象,同时获得降低污染、保护环境等社会效益,提高了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共同配送有利于合理规划城市的物流园区,充分利用新型城乡化建设中已有和新增的运载空间,以及公共交通资源的广泛覆盖性,将物流集散地适当外迁,这既符合集约高效的需求,也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产城互动。
(二)有助于缓解大城市的交通压力
2014年国内汽车保有量将近1.4亿,全国有31个城市的汽车数量超过100万辆。以北京为例,汽车超过550万辆,城市道路不堪重负,交通压力产生了巨大的城市运转和社会成本。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北京市采取了十分严格的限制措施,限制货运车辆进入五环以内的城区,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物流难度,尤其是在工作日上班时段,在城市中心区的配送活动基本停滞,无法合理满足城市配送需求。北京市的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尽管采取各种规避措施,比如用面包车送货、小汽车送货、打的送货等等,虽然这些措施不违反北京市有关规定,但是却增加了物流配送成本,加剧了道路拥堵。更为严重的是,70%以上的北京市工商企业都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分散的物流与配送运作,产生了大量的空驶,浪费了大量物流资源,进一步加重了城市道路资源的紧张局面。
生活必需品是居民每天都需要消耗的商品,尤其是生鲜农产品,消耗量大、频率高,每天产生的物流量不容小觑。像北京一样的大型城市,亟需建立城市共同配送体系,提高城市配送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共同配送,能够有效消除散小经营者在城市内的重复、高频率运输,减少农产品货车的空驶量,降低市内交通拥堵,减少中心区卸货妨碍交通的现象。
(三)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生活必需品的配送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体系,通过连锁社区店模式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供应链终端深入到社区,不仅有利于降低生活必需品的成本,而且能够保障居民每天所需要新鲜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尤其重要的是,该种模式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对于供应终端以及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冲击。以大型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体系,可以充分利用其大量稳定的货源和广泛分布的社区店实体网络这两大优势,及时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居民家门口,在减轻突发事件危害性、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有助于推广新的商业模式和新技术
目前,广泛分布于社区周边的散小菜店、“夫妻店”、仓买等,很难有实力,也很少有兴趣去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或将新技术应用在经营管理上。以大型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共同配送,具备了规模优势,能够将分散的需求集中起来,有助于在订单处理、分拣、包装、搬运、装卸、运输、配送、结付等环节,引入更为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施设备,随时将库中物资转化为在途库存进行配送,其效率将大大提高。同时,大型批发企业拥有良好的信誉,有利于在社区中推广“互联网+”、“智能社区商务”、“移动端会员制”等新的商业模式,提高居民的智能消费普及率,使大型批发企业更具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实力,从而有利于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向“国际化综合型生活用品供应服务商”转变。
结论
城市共同配送已被国内外实践证明是一种高效的配送模式,本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共同配送模式,设计了相应的供应架构和运营方式。该体系通过整合供应链,提供共同配送服务,可以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的渠道优势,提升供应链整体的协同效应,提升产地生产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提供更有保障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为城市生活必需品的配送提供了一种新的有效配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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