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8-03-02
农经 2018年2期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400万人,登记了2.3亿农户、60万个村级单位、4万个乡级单位、200多万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5万多名工作人员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10多万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了11万个样方和2万多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700多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国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国各省(区、市)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务院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19%,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40%,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