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上的黄昏(外一篇)
2018-02-28李颖
我在少年时代的几个黄昏里遭遇了父亲向同一条河流走去,他总是因为答应借钱给某个老乡或者战友而与我母亲发生激烈的争吵。由于我的母亲并不打算拿出他所说的那笔钱,我的父亲遂准备投奔一条河流。他总是铁青着脸嗫嚅着说:我不过了,我死了算了。他向河流走去的时候,我的母亲绝望而悲凉地望着他的背影,她不再跟他争吵,并示意我跟在他身后。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理解了绝望和悲凉这类词语。
像是去迎接世界末日般,我远远地跟着他。谁能想象一个孩子,在黄昏里眼睁睁看着去赴死的父亲,周身弥漫着不可名状的孤独、凉薄和恐惧。我默默地跟着他朝河边走去,他自顾自地朝前走,每一步都满怀愤懑,不曾迟疑踉跄,仿佛故意要让身后的人看清他的决绝。然后,我的父亲久久戳在河磡上,他穿一件劳动布做的蓝色工作服,他瘦削而坚硬,面对河流一动不动,我就站在他身后十米开外的地方,不敢大声喘气,我生怕我一惊扰,他就为了证明自己赴死的决心而更快地扑向河流。事实上,他从未回头看过我,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的存在。我无法揣测他的意图,我不知道他是否下一秒就准备在我眼前消失。假如他顷刻消失,我该如何自处?我是应该徒劳地伸出手抓向他脊背的方向,还是应该原地不动?我是应该哭喊,还是根本哭不出来?我唯有甩出我眼中惊惧的目光,紧盯他的背影,仿佛无论他跳不跳下去,我笔直的目光都能将他死死勾住,不至坠落。总是过了一小段时间,邻居便会跑到河磡上来劝解,我的父亲便在邻居的拉扯中半推半就地回去了。我跟在他的身后往回走,我知道,接下来迫在眉睫的事,就是他要考虑如何面对我沉默的母亲。
很多年后回想这件事,我慢慢明白,邻居才是母亲叫来的帮手。我的母亲让七八岁的我跟着他,肯定知道我没有能力拉住父亲,无非是希望父亲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至于做傻事。我坐在往后的很多个黄昏,遥想着母亲焦灼与悲怆的内心,并试图伸出双手抚慰我们贫穷的1980年代。父亲靠卖苦力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母亲,母亲执着于存钱的游戏,她似乎要把每一分钱都用于未来,她对现实生活的每一点开销都精打细算。母亲根据生活经验认为,借出去的钱是不会长脚自己走回来的,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而父亲总是想着在老乡们或者战友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并借此证明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在与母亲的这个角力中,他总是失败者,即便以死抗争,也未尝如愿。
父亲面对河流留下的背影,成为我此生挥之不去的噩梦。这是我在童年和少年时代永远不能抹去的黄昏。它看似越来越昏暗,内核却越来越明亮刺目,我整个一生的黄昏几乎都被它的光焰洞穿,灼成灰烬。
父亲从河流边被邻居拉回来了,却并不说一句话。有一回,他整整一个夏天没有说话。家里的气氛燥热,但是家庭危机的临界点已过,我们姐弟紧张的情绪稍稍缓解后,竟已适应这种氛围,仿佛在看一场游戏一样,都绷着一口气,等着看父亲准备什么时候开口说话。在我年幼的认知里,一生是那么漫长,一个人不可能从此一辈子不说话。那个夏天,父亲是一个演员,一个蹩脚的演员,他首先出演的是一场哑剧,在这个剧中,他很敬业,他一声不吭,但他照样吃饭、干活、睡觉。他进进出出,不与我们任何人说话,他时常变换表情,有时他保持一张冷酷的脸,间或保持一张受伤的脸,间或保持一张平静的脸。他的表情包如此丰富,但全都是偏向悲剧。他悄无声息在家里坐卧行走,连咳嗽都没有一声,仿佛也不用呼吸。他的妻子和孩子们都平静地配合着他,不去打扰他倾情演出。除他之外的我们四个人彼此说话、逗笑,仿佛只有他是局外人。但是,毫无征兆地,在某个清晨,他突然开口说话了。他仍然铁青着脸,他很响声地喝了一口稀饭,放下筷子,在早上的餐桌上对全家宣称,昨天他在河边他种植的那片绿豆地里看到我妹妹的魂魄了。
这句话实在太骇人了。当时妹妹尚小,不知魂魄为何意。她大声哧溜着自己碗里的稀粥,仿佛父亲在说着别人的事情。我的母亲呆了一下,瞬间就哭了。妹妹是他们最小的孩子。按照民间的说法,被别人看到魂魄在外游荡,则其人命不久矣。父亲安慰母亲说:不要紧,我有办法。
我疑心父亲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我疑心他谎称看到妹妹的魂魄,不过是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他的演技实在太拙劣了,他虽然很敬业,但并不专业,这一生他都没有演好过,他明明是自己的主演,却总是功亏一篑,让人把他当成一个跑龙套的。他等不及母亲主动找他说话,便迫不及待地对我母亲示好。他认为,只有“看见孩子的魂魄”这样惊骇的事情,才能成功吸引我母亲的注意,才能消解之前闹的不愉快,才能重新与家人建交。他要找一个体面的台阶,以便不至于被自己憋死。他憋了那么久,终于想出这样一个计谋。我当年那么小都能领会这一点,聪慧的母亲肯定明白。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我们谁也不想去说破,并尽量配合他把这场戏演完。父亲开始在家里设法坛,他说他少年时曾经在马戏团呆过,他跑过江湖,他知道那些不可泄露的天机。他弄来一只公鸡,拿剪刀剪去一点鸡冠,妹妹在他的要求下,伸出了自己的十指,任父亲悉数剪去了她的手指壳,用手帕包好,父亲念念有词后,将指甲壳连同一杆秤一起压在了妹妹的枕头下。他再次念念有词后,画了一碗符水让妹妹喝下。母亲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不动声色。
这件大事办完之后,妹妹自然是保住了性命。父亲仿佛成了妹妹的救命恩人,他满意于自己的法力无边,他神色不再凝重,笑容重回到他脸上,他通过这个方式重新演回了那个卑微的自己,让剧本回归正轨。我的父母,他们又重新开始说话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们继续认真地出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
在这样的氛围里,我度过了难以启齿的童年和孤独恐惧的少年时代。我不爱与人说话,我总是在静默地一点一点收集黄昏。每度过一个平安无事的黄昏,我就觉得如释重负,直到长夜驱赶着我,我无路可遁,只好被迫接受第二个黎明。这样的经历让我觉得,我此生来这世间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要把这么多黄昏据为已有。
拥有众多黄昏的人,等同于拥有众多秘密。
多年以后,我喪失了我的父亲。我回忆那些日子的时候,对于那个耿耿于怀的夏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惊异于我年幼对父亲的认识如此肤浅,他一定是在燥热的绿豆地里产生了幻觉,才看到妹妹的魂儿。而我,而我们,竟在心底那么嘲讽地看着他表演,毫无愧意。秘密不属于我一个人,它同时属于我的父亲、地里的绿豆,以及他们的窃窃私语。
又过了十年,我丧失了我的母亲。与此同时,我几乎丧失了所有的黄昏。我早已搬离河流,住到了城市的最中心,车水马龙中我再也没有遇见过黄昏。我在母亲的遗物中找到一封长信,时间是父亲去世后第七天。在信的开头,母亲称父亲为“亲爱的老公”,这个称呼瞬间颠覆了我所有对父母的认知,在我的印象中,母亲在外人面前一直称呼父亲为“老李”,在家里则直呼其名,从来不会更亲昵。母亲在信中回忆了他们婚姻生活中艰辛与幸福的点点滴滴,唯独没有争吵与怄气,她记住的,全部是父亲的忠厚、勤劳,是他为这个家的付出,仿佛随着父亲的去世,她彻底遗忘了他的偏执与狭隘。
母亲殁后,我才感觉我们从前那个家真的不在了。我大病一场,每走的一步路都是踩空的,每吃的一口饭都味同嚼蜡。我看见整个尘世都倾斜着,仿佛随时就要颠覆。如果它真的倾覆了,我会看见另一个世界吗?我会重新找到我的父母,和他们一起回到河流边,共度我们所有的黄昏吗?
弟弟蓄起胡子了,满脸萧索。他说,服丧期间,三个月内不能剃须。我仿佛看见,荒烟蔓草也围绕我的周身。我频繁地回到我们一家五口曾经住过的那条河流边上,我坐在黄昏里,试图发现旧时的痕迹。河磡上乱石成阵,草茎在风中摇晃,我再也看不到父亲倔强的背影,我也再不能跟在父亲的背后回到那个有母亲等我们的家了。他们的一生都已悲怆地谢幕,那么多日子,都被河流上的狂风吹得杳无踪迹了。我不能自抑地悲从中来,在天地间长久痛哭。
假如我真的能够回去,那么拥有前生记忆的我,站在河流边的父亲身后,或许再也不会恐惧,我会安静地狡黠地笑着,等待母亲派来的邻居把他拖回去。我并不期待生活的表面会变得与此生有什么不同,这彼此纠缠的一生如此丰盛,又如此荒诞。我们仍旧会在这河流边欢笑、吵闹、因为贫穷而争执不休,直到老去。唯一不同的,是我的内心不再孱弱。回忆的箭矢一定會洞穿我的来日,我会成为一个高明的戏子,我会带着前生幸或不幸的记忆,微笑地尾随着我的父亲去往河边,然后回家。
父母走后,我做了一个又一个梦,梦里全是我们从前的生活场景,从前的老屋,从前的邻居,没有长大的弟妹,以及没有老去的父母。梦里从来没有我的孩子。我在梦里忘记了我曾生育过孩子这样一个事实。这真是一件残酷的事情。
残酷。我有多久没有用过这个词语了。似乎我需要用到它的时候,我就会用别的词代替。我总能想出别的词代替它。比如,多年前我的孩子需要断奶的时候,要把他硬生生地与我隔离几天,他跟他的姑姑去了乡下,我感觉自己的心脏某个部位被挖空了一块,我不知道这种别离对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意味着什么,或许我在婴儿时代就已经忘记这种滋味了。看着他被姑姑抱走,我哭过之后,就轻描淡写地在日记里写道:“他终归是要离我而去的,所谓相聚,不过是一场错觉,所谓离别,不过是一个命运与另一个命运的渐行渐远。”一周以后,我与丈夫去乡下接孩子,我满怀激动,又一言不发,孩子占据了我全部的心房,我知道,我将要与这个命运永远纠缠,悲欣交集,这仍然不失为一件残酷的事情。
从梦里醒来,朋友给我做了一个心理测试,题目是,假如你带着五种动物进入森林,四周险境重重,迫于无奈只能将动物们一一舍弃,它们分别是猴子、老虎、大象、孔雀和狗。问题是你会按照什么顺序把它们一一舍弃?你最先放弃的是谁?
答案让我吃惊。我最先放弃的,居然是代表父母的动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我几乎不认识自己。这才是那个最真实的我吗?坐在黄昏里,听着朋友剖析着我,我为这样一个自己倍感羞耻。我知道,这种对自身的否定、羞惭、轻慢和蔑视,源自夏天的河流上那样凛冽的黄昏。薄暮冥冥,虎啸猿啼。这个测试里的老虎和猴子,都排在我的父母之后了,它们所代表的,真的是我的生命中更重要更值得珍视的东西吗?我又悲哀地发现自己仿佛跌进了一个陷阱,我是真的要放弃那些动物,放弃它们所代表的这一切,仅仅为了保全森林中遇险的自己吗?
我未曾珍惜的,我不再拥有。浮荡在大地之上的那些心事,庞杂而混乱,它们最终厌弃了我松松垮垮的样子,而凝聚成了一张沉默而苍茫的我的脸。我质疑着这个心理测试的权威性,同时也暗暗地对这个深藏不露的自我深怀恐惧。我到底是有多么冷酷无情,才能做出这样的选择?一个人,穷其一生,能最大限度地认知自己吗?
多年以来,我绝不在孩子面前与我的丈夫争吵、大声喧哗,这是那条河流给我现实生活中最大的启示。而丈夫在任何时候从不与我争吵,他仿佛就是那个拥有前生记忆的人,他的体内住着一个虚无的自己,冷眼看着尘世间的一切,无论我如何任性,他都不急不躁,暗含笑意,他仿佛知晓一切的答案,他总是将一切料理得井井有条,然后倾听着生活背景里的风声,站在门口等我回去,就像等待一个淘气的晚归的女儿回家。
待业青年
从前,我常常根据自己或别人的生活经验得出一些隐秘的结论,譬如,把冰棒放在杯子里化成水后再喝掉,会比直接吃冰棒要过瘾;譬如,怎么找也找不见的某样东西,某天它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譬如,找不到工作就不应该谈恋爱;譬如,一部分四十岁的女人会突然变成泼妇;譬如,人们常常会在某一个瞬间感觉眼前的情境在以前的某个时刻曾经经历过;譬如,男孩在年少的时候会被某个年长的女性秘密诱惑或者引领,极少数会做出惊世骇俗的选择……有些结论后来被证明它就是真理。
根据我获得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在某年夏天被没有悬念地挤进一个令人窒息的炽热通道。那年六月,岳阳的人们忽然发疯一样都往湖边赶去了。我断定那里等待着的是一湖滚烫的水。天气实在太热了,没有人敢抬头看太阳,因为太阳仿佛是一个悬念,假如不去抬头看它的话,人们就彼此心照不宣,假意确信天上只有一个太阳。人们害怕抬头一看,会造成人类无法挽回无法承受的后果。整个世界白花花的,马路上远远地蒸腾着一种类似水汽的东西,它把远处的车辆变得影影绰绰,但是走近,蒸腾的水汽又到更远处去了——似乎这是一个魔圈,人们被一个罩子像蒸笼般罩着,永远也别想走出去。我几乎认定地狱也不过如此。我对地狱的理解不是什么肃杀严寒,而是:烈、火、烹、油。这显然是一个褒义词,它在曹雪芹的笔下是与“鲜花着锦”连用的。但是再好的光景,到最后不也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么?所以,这个词语经常被我一步到位,省略了中间过程。
没有什么是我能把控得了的。我唯一确定的是,在这个令人无法呼吸的气焰逼人的酷暑,我对未来充满惶惑。那时我刚参加完高考,我知道上大学于我毫无胜算,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得出了这条重要经验:一个二十以内的计算还要靠扳指头的人是不可能考上大学的。这简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时至今日,我二十以内的计算仍然需要扳指头,我从不与小摊贩计较价格,因为我无论如何也算不清楚。我的儿子每次拿来数学作业向我走来的时候,我的头或肚子就会突然产生剧烈病变,无辜的儿子不知所措,认为这个时候来打扰母亲大人简直是罪过,最后我只有告诉他真相:妈妈不会做,你去问爸爸吧。我把这蒙昧的脑袋归罪于小时候喝米糊糊长大的。我从小实在喝了太多米糊糊了。
沐着热风从我家走上十多里,就到了南湖。这是岳阳首届国际龙舟节,人们得知日本、美国、泰国、意大利等多国运动员在岳阳参加比赛,人潮汹涌纷纷往南湖走。大家都赶去看洋人在岳阳城里划船。这座热浪逼人的城市让人们做出愚蠢的判断,他们认定湖边一定会凉快一些,而高涨的竞技荣誉感让他们一头扎进了去看热闹的路途上。我也裹挟在去看划龙舟的人群中,我头昏脑涨,我的脑子似乎仍旧被米糊糊混沌地塞满。
顶着这样一个浑浑噩噩的脑袋,跻身在燥热的人群中,去看一湖蒸腾的水上竞技,于我是完全没有目的可言,那鼎沸的一天,湖面上绽放着五颜六色的烟花,那是我看到的最震撼的烟花,也是我看过的最无聊的烟花。它们不是我们平常看到的那种在夜空散开然后寂寥落下的烟花,它们也不像那些靠着黑夜才能绽放的光束,它们是一排排屏障似的五彩的光焰,在明晃晃的太阳下腾地而起,挡住了湖对岸的人们。我觉得我的前路正像这眼前的烟火一样,耀眼、遮蔽,被酷热逼入绝境。我是被生活被动地推到了这里,绑架到了这里,狠狠地摔倒在了1991年的夏天。烟花灼热,烟花虚无,而我正在被生活的热浪融化、缩小,成为散落在南湖岸边的烟尘,終至于无。
我就是在这样一种窒息的氛围下,从一个学生变成了一个待业青年。在那个时代,待业青年是专业名词,特指没考上大学的国企子弟,而不是现在满大街这种念完大学仍旧找不到工作的倒霉蛋。
顶着待业青年这顶尴尬的帽子,我整天用一种边瘫的姿势随便把自己撂在家里的某个角落。我疏于见任何人,墙角的一只蜘蛛整日与我逼视。它明显感到我的匮乏,它偶尔爬到我看不见的罅隙,然后又从容地绕回来,继续假装忙碌,或张网以待。它知道我无处可去。我也确实无处可去。我趿拉着拖鞋站到廊前的走廊上,一会儿便觉得热浪袭人,快快而返。我的这种状态对家人造成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但对世界造成的伤害几乎为零,甚至给世界带来了某种隐秘的欢欣。因为我终日这样像个抽大烟的斜靠着,或者漫无目的地杵在走廊上,正合了隔壁那个满脸横肉的女人心意。她满脸横肉(自从我学会这个词语以后,我很长时间都不能领会横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不认为肌肉会有方向感,直到我们搬到她家隔壁),且每句话都夹带生殖器,并在前面加上各种贬损的形容词,尤其是对她自己最小的女儿大呼小叫的时候。
我的母亲不跟她说话,一是母亲委实瞧不起这个整天脏话不离口的女人,我们共用一条走廊,那时候大家的房门白天都是洞开的。每次她一开口在门前走廊嚷嚷,我的母亲就让我和妹妹进去里屋捂着耳朵。二是因为她们吵过架,那次战争起因为何我实在是记不清了,我记得的是我的母亲明显不敌她粗鄙的女邻,我的母亲说不出口那些对方成天都挂在嘴边的粗俗俚语,被骂得两眼翻白而无还击之力的时候,我冲动暴躁的母亲索性放弃了骂战,她一言不发准备扑上去动手撕打那叉腰跳脚叫骂的泼妇。但是后者很快被她的丈夫呵斥着拖回去了,我的母亲扑了个空。
现在,女邻知道我没考上大学,在家待业,她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在门前坪里挥舞着粗壮的双臂,一脸雀跃,大声对其他的邻居们赞叹她的某个虚拟的远房表侄考上了大学。我的母亲被这个泼妇按捺不住的喜悦心情羞辱得三天没有出门。母亲没有责骂我,但我心里沮丧得要命,正是因为我不够用功,导致失落的母亲要承受仇人的万般羞辱。隔壁的女仇人一再强调那个想象中的孩子小时候曾经被她抱过,言下之意,那个虚拟的小孩之所以能考上大学,就是因为小时候曾被她抱过。
事实证明这是不科学的,两年以后她自己一手抱大的儿子高考只考了一百多分,并在高考过后的暑假背着泡沫箱子开始走街串巷叫卖冰棒。紧接着,这个刚刚高中毕业,与我同样沦为待业青年的卖冰棍男孩,迅速和临厂的一个寡妇——近五十岁、眼睛与嘴巴从小就被一场大火烧成一团糟、鼻子和耳朵仅剩四个空洞的恐怖女人在一起了。那是一张看了能让人做噩梦的脸,但他们居然好上了,全单位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好到什么程度呢?有人在大街上看见他们手拉着手走路,那个女人用她空洞的鼻子哼哼唧唧地朝男孩撒娇。看见的人啧啧地摇着头议论:太恶心了,太恶心了!人们料定男孩会迅速离开这个不成体统的妇人,但是很显然,他们已经公开同居了。
他的母亲、我隔壁的泼妇打上门去,她扭住这个比她还大几岁的破相女人头发一顿撕扯,据围观的人说,那个恐怖女人的脸被撕扯后似乎交得比以前稍微周正一点,这个暴躁的悲伤的母亲还愤怒地砸掉了她准儿媳房间的开水瓶、镜子,她不忘用她的常规武器——关于生殖器的恶毒咒骂来攻击,她觉得这个丑陋不堪的妇人根本用不着镜子,她说那张魔鬼脸照镜子只能是污辱镜子。泼妇明显低估了丑妇的心理素质,因为后者并未跪下来向她求饶,也并未有丝毫窘迫的神色。丑妇用坚挺的脖子举着她缺失的五官,大声用辱骂来还击。泼妇眼见胜算不大,她拿起衣叉把自己儿子晾晒在女人门前铁丝上的短裤狂戳了下来。男孩正好卖掉了一天的冰棒回到女人的住所,他给女人带回了粉红色的蛋糕。他面对一地狼藉并不吃惊,他臂力过人,当着所有人的面护着他的“爱人”,并把他绝望的母亲推搡了出去。这个颓败的母亲一边往回走一边哭号、叫骂,她对路上遇见的熟人哭诉说,她的儿子被鬼迷了心窍,总有一天他会醒悟的,总有一天他会离开那个长得像鬼一样的恶心老女人。
但似乎没有人能阻止他们的爱情。男孩已经许久不回家了。很久以后我常常想,到底是什么让当年的他如此决绝,选择一个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伴侣?也许,我稍能解释的是,作为待业青年的我们,对未来拥有同样的彷徨不安。我揣测,是丑陋女人温暖的慰藉,或者仅仅是肉体上的安慰,成了他无望前程的微弱烛光,她召唤着他,成为他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引领者。
作为待业青年,我们得赶在暑假结束前去统一参加市劳动部门组织的职前培训,我们得先交上一笔钱,然后装模作样地上一个月课,才能拿到培训证,才有可能参加工作。现在想来,我和同样没考上大学的高中同学们一起,每天起早床莽莽撞撞地赶到离家二十里地的城里培训,我已经完全记不起我们都培训了些什么内容,但我记得课堂上那只在窗台上跳跃的小鸟,记得我和同学们下了课在街头三五成群四处游荡,我记得培训学校在老街的三角大楼,记得街头拐角就是当年最鼎盛的商业大厦。那是1990年代初叶,城里人刚刚兴起喝矿泉水,商业大厦的矿泉水竟然七块钱一瓶,有个家庭条件好的女同学每天买一瓶矿泉水,时至今日,我还记得我对她艳羡而压抑的情绪。时至今日,商业大厦早已沦陷,成了本城最破烂的商区,一两块钱的矿泉水廉价地摆在冰柜上覆盖的破棉絮上;时至今日,我即使只听到那位女生的名字,也依旧难掩我与日俱增的自卑。我深深地知道,尽管我们都是待业青年,但她的父亲是领导,而我的父亲只是一名装卸工。我们待的,是不同的业。
我参加工作很多年后,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迷惘的人发起一个提问:“为什么我在中学的时候明明知道不认真学习将来会死得很惨,我还是不愿意认真学习咧?”我会心一笑,这实在是一个千古之谜。我在心里默默给了这个提问的陌生人一个深深的拥抱。这是对过往的深情作别,也是对少年时代的遥远追祭。我也一直想不明白这个问题。难道,那时的我,那个因为看不懂数学书而直接放弃数学的我,认为即使将来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也还是一定要伴随罪恶感虚度光阴?
和我同样待业的要好同学去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打工了。她给我带来的消息是,我也可以去她们的餐馆工作。那个餐馆里有不少都是待业青年。我毫不犹豫地去了。只要能自己养活自己,能有一份餐厅端盘子的工作,就算端一辈子盘子,也让我感激涕零了。我开始了对新生活的展望,我掐指算账,餐馆包吃包住,我每个月能挣一百多块钱,一年下来就一两千了。第一天,在闹哄哄的餐馆里,我看见一个女传菜员机械地来来去去,在厨师和服务员之间往返,她不直接接触餐桌和客人。据那个介绍我来的同学说,店老板认为这个女孩的长相不适合直接把菜传上客人的桌子,所以只能传菜。我觉得我的长相也很不适合直面顾客,因此畏手畏脚,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主管穿过嘈杂的食客对我劈头盖脸一通大声训话:“手脚麻利点!你以为你是来做客的吗!”
我笨手笨脚战战兢兢,很快,我上第一盘菜的时候,毫无悬念地把菜汤泼洒在客人身上了,幸好那个慈悲的男人一边拿纸巾擦着衣服一边对我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如获大赦。之后,我一辈子都想要找到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想要当面谢谢他当年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我知道我不可能在茫茫人海中再次偶遇他,多年以后我认识了另一个相似的男人,我和一群人吃饭的时候,服务员把我们自己带去的红酒打翻了,桌上一个男人的白衬衫报废了,同桌请客的主人呵斥服务员说:“你怎么干活的,这红酒这衬衫你赔得起吗?叫你们主管经理来!”服务员吓得大气不敢出,被酒泼到的男人赶紧拦下了主人:“算了算了,小事小事,小姑娘打工不容易,要是我将来的女儿在外面做错事被人训斥,想想也太難受了。”
一年以后,我不顾我家人的阻挠,强行嫁给了这个农村出身的男人,直到现在,我们没有女儿,只有一个儿子,而倍受呵护的我,仿佛就是他独一无二的女儿。
我仅仅端了三天盘子,母亲就来餐馆找我了,她说父亲要退休了,我有机会回去顶职。这又是那个时代的专有名词。顶职就是,国企工作的父辈退休了,儿女可以顶上一个职位。作为家中长女,父亲这个职位自然落到我的头上。但是顶职也是要排队的,不是想上就上。我被叫到单位上,先实习几个月。我的实习任务一开始是用汽油清洗机械上卸下来的生锈的螺丝螺帽。螺丝螺帽必须用汽油才能清洗干净,不能用水洗,因为水会令它们更加生锈。这短短几天经历,成为我职业生涯的开始。
我后来嫁的那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会跟我调侃一次:“第一次跟你吃饭的时候,桌上的朋友悄悄跟我介绍你,说你的工作是洗螺丝的。那时我不知道你洗的是铁螺丝,我一直以为你洗的是我们田里的那种可以吃的螺蛳。后来我们很熟了,我还以为你在餐馆洗螺蛳。其实那时候你已经在宣传科上班了。”婚后,他像是得了健忘症一样,不断跟我重提这件往事,我总是假装他是第一次提起,照样反问他:“可是那时候你都已经出过好几本书了哎,餐馆洗螺蛳的姑娘你也看得上吗?”他永远是笑着回一句:“螺蛳也是要人洗的啊!”我们不断重复这段对话的时候,我仿佛觉得,这个场景似乎在从前的某刻经历过,他也是这样笑看着我,我也是这样笑看着他,在恍惚间,我们都忘了自己的来处。
洗过几天螺丝后,我被师傅领着去开一种浮在水面上的吊车。这种吊车固定在趸船上,有着长长的臂架,坐在驾驶室里轻轻转动操作杆,臂架就会上下起落或者左右旋转。我负责把水运过来的货物用浮吊吊到岸上的汽车上去,一件一件,来回往复。我跟师傅学了两个月后,自认为掌握了吊车的精髓。第三个月我第一次单独操作,由于紧张没有掌控好力度,臂架上千斤重的铁钩卸下货物后,没有来得及抬起,就被我飞速地向船上平移,站在船上的人们一阵惊呼后纷纷逃窜。那个船的顶棚、桅杆,瞬间被巨大的铁钩横扫一空。坐在我身边的师傅用最快的速度稳住了我的钩子,师徒俩坐在驾驶舱里惊魂未定,久久没有说一句话。我眼望着船上那一群刚捡回性命的码头工人,他们也仰头望着我们的驾驶舱,恍若隔世。
就在这个时候,我迷上了一个出家人。我是开完吊车后回家的时候遇见他的。他出现在我家隔壁,他的姐姐就是隔壁那个粗鄙不堪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她竟然拥有一个这样的弟弟——一个高高瘦瘦、斯斯文文、戴着眼镜、穿着禅服的男人。他经过我的时候我一下就被他的气质震慑了。我在瞬间对他怀有宗教般的信仰。
在邻居的指指点点中,我很快知道,他从小就出家了,偶尔回来看姐姐。他在我们的公共走廊上出现时,我就像被一道光照亮了。我不敢跟他说话,我内心惆怅,并重新开始了偷偷阅读与写作——这个我与世界隐秘的对话方式。我考不上大学,盖因我全部的热情只在与世界隐秘对话,我只喜欢语言,沉默或者放肆的语言。语文老师喜欢我,英语老师喜欢我,因为这两门跟语言有关的功课我毫无疑问地碾压全校。只有在数学课上,我空洞地凝视着我亲爱的数学老师唾沫横飞,而我独自思接千载视通万里。
现在,因为这个出家人,我对自己身上油乎乎的工作服感到羞耻。如果说,以前只是对前途感到迷惘的话,那么这一次,我确确实实地感受到了自身的卑怯。我独自与世界狂妄地对话,但我不能对他开口。我唯有躲进自己家里,用汽油清洗手上、衣服上沾满的油污。我在那个码头上得到的另一个常识是,汽油不仅可以清洗铁锈,还能清除油污。我从那时开始,沉迷于汽油的芳香,直到现在。清洗完自己,我找出一本从老师那儿借来的杂志,坐在书桌前,读到一篇让我至今读来仍要流泪的文章《我与地坛》。这篇载于《上海文学》1991年第一期的“史铁生近作”,成为我开始写字的最初动力。接下来,我又重读那本我在高中时代已经读过多遍的《红楼梦》。那本《红楼梦》是岳麓书社1987年第一版的,橘红色渐变的封面。当时我正念初中三年级,央求母亲在家门前的新华书店买的。直到现在我还珍藏,虽已破旧不堪。
多年以后,我坐了一夜的火车去往北京,只为看一眼地坛。我在地坛公园转悠闲坐了一整个白天,在公园门口的一个小卖店买了一件蜡染的盘扣蓝底白花汉服后,又乘一夜的火车回岳阳。二十多年后,我辗转到了长沙岳麓书社工作,一眼看到了书社的架子上那本橘红色的老版《红楼梦》,接下来,我就看到书架上傅小松的名字,唏嘘不已:我嫁了他这么久,竟不知道,那个误以为我洗螺蛳的男人,十多年前,他的书就是在岳麓书社出的。前尘旧事奔来眼底,我瞬间泪湿。
我用浮吊把船砸了后不久,我见过出家人后不久,我的名字就频繁在当地的晚报出现了。很自然地我被调入单位的宣传科专门写材料了。我不用再穿油腻的工作服,我觉得我终于有资格可以对出家人说话了,我就鼓足勇气,在公共走廊上偶遇的时候,假装随意地对他一笑。就是这一笑,让我们从此陌路。他不仅接受了我的微笑,还趁他姐姐不在家的时候主动邀我去我母亲的仇人家跟我聊天。他说他喜欢书法,喜欢写诗,并立刻热情说要赠一首诗给我。他认真斟酌了一下韵律,若有所思地说,要用“上平三江”韻给我赋诗一首。在房中郑重踱了七步之后,他挥笔写下“赠李颖:一瓶一钵一诗囊,十里荷花两袖香。只为多情寻故旧,禅心本不在炎凉。”落款是他的法号。我目瞪口呆,顿时整个心都凉了。是的,我没有学好数学,我考不上大学,但我整个中学都在背诗词,背古文,我能一眼看出这首诗是八指头陀写的,现在,他竟然抄了一代高僧的诗来糊弄我说是他自己即时写的!他在一瞬间颠覆了我对他的信仰,他不可能是真正的出家人,但我没有戳穿他,因为,我的妈妈在喊我回家吃饭了。
我承认,在我的待业时期,我与邻居的那个男孩一样,曾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引领过,所不同的是,我被一个貌似高尚的出家人引领着,而他,被一个破败不堪的妇人引领着。这道光,它转瞬即逝,终至消亡。随之萧索的,还有我顶职的那个港口,我先是离开了那座港口,未几又离开了那座城市。
在后来的日子,回到父母的家,我常常问起那个曾经住在我们隔壁的待业青年,问起他和那个年长女人的感情故事。我听说,他在不久以后和我一样当上了码头工人,他的任务是用皮带机把煤炭从船上抽到岸上。他早已被父母拒之门外。他和那个比他母亲还大的女人在一起三年后,移情别恋,搬离了那个女人的房子。女人吃药自杀了一次,被洗干净了肠胃救活了。他和一个比他小的姑娘结婚又离婚了,他们没有孩子,单位上的人都传说他没有生育能力。
男孩在那运送煤炭的皮带机上坐了二十年后,变成了一个面容憔悴、过早苍老的男人。他被检查出得了肺癌晚期,他的肺部漆黑一团,如同那皮带机上的煤炭。临终前照顾他的,不是父母和妹妹。而是年近七旬、五官皱成一团、没有鼻子和耳朵的他的初恋。这个长相可怖的年老女人,她宛如慈母般,送走了她爱过的,也曾深深眷恋过她的那个待业青年。
无论如何,我们都已逃离那荒谬的废墟般的现场。我们仿佛从未经历那样的过往,不管在尘世间或者尘世外的我们,都不再需要引领,因为,我们早已脱胎换骨。
李颖,作家,现居长沙。已发表散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