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公司低价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异议股东“以一敌十”胜诉
2018-02-28郗盼
郗盼
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联通纪元?证券代码:834725)成立于2003年1月,2015年12月9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营卷烟烟标及其他相关包装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其中,“中华”、“南京”、“迎客松”等卷烟配套材料为公司印刷产品。
联通实业低价转让联通纪元股权其他股东异议胜诉
12月20日,联通纪元披露的一则诉讼公告引人关注。该诉讼系2015年公司原控股股东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实业)低价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被联通实业的一名股东在今年7月份起诉一事。根据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显示,一旦判决生效,联通纪元现有的4名股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和股权将出现较大变动。
据了解,2015年4月联通实业以每股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联通纪元1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周慧玲(受让5%),六颖康(受让5%)、刘汉秋(受让2%)、周莉(受让1%)4人。
今年4月份,联通实业的股东陈玉和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显失公平且受让方与联通实业存在关联关系,给联通实业造成了损害,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周慧玲、六颖康以及联通纪元实际控制人六以方、六定中等8人成为了被告,联通实业与联通纪元被作为第三方列示。?
陈玉和提出确认上述转让行为无效和判令周慧玲、六颖康等4人将股权及由此获得全部收益返还给联通实业的诉讼请求。
2017年12月18日,法院作出裁决,确认联通实业于2015年4月将其持有的联通纪元13%股权,转让给周慧玲、六颖康等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此外,判决周慧玲、六颖康、刘汉秋、周莉、联通实业、联通纪元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至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周慧玲等4人从联通实业处受让的联通纪元股份,恢复变更至联通实业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
相应的,联通实业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周慧玲、六颖康分别返还股权转让款378.50万元,向刘汉秋、周莉分别返还151.40万元和75.7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但被陈玉和起诉的相关人员不服判决结果,拟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次诉讼判决尚未生效。
如果该判决结果生效,则周慧玲、六颖康等人将其持有的联通纪元的股份转让至联通实业后,联通实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变更为36%。截止2017年6月30日,联通纪元共有股东数量8户,除周慧玲通过海南通乾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联通纪元的股份外,六颖康、周莉、刘汉秋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这里说明一下,周慧玲与六以方为夫妻关系,六以方与六颖康为父子关系,六定中则与六以方系兄弟关系。六以方、六定中、六颖康、周慧玲4人系联通纪元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此外,六以方直接持有联通实业87.50%股份。
联通纪元公告称,即使判决生效,也不会影响到公司实控人和控股股东的认定。此外,由于公司只是作为第三人列示,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业竞争风险潜在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业绩将受不利影响
据了解,截止2016年年底,联通实业还是联通纪元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联通纪元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今年3月,联通实业将所持联通纪元46%的股权转让给了颖鸿投资,股权转让完成后,颖鸿投资持股比例变为46%,成为联通纪元的控股股东。
有一点值得注意,联通实业的主营业务为包装印刷品的销售,与联通纪元构成潜在的同业竞争。虽然联通实业已于2015年7月1日做出承诺,截止2017年上半年,烟标业务已全部由联通纪元承接,联通实业已不再经营与联通纪元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但尚未更改经营范围。
联通纪元的半年报显示,联通实业已不在中烟供应商名录内,无供货商资格,公司也会修改经营范围,将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风險。但截止目前,在企业信息网上查询到联通实业的经营范围仍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等。
此外,2017年卷烟行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产销有所下滑。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整个烟草行业的收入和利润首次出现了双双负增长,且下行幅度较大。
与行业营收和净利润呈现双双负增长不同的是,今年上半年联通纪元的营收和净利润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今年上半年,联通纪元取得营业收入9942.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7%。从经营业绩方面来看,联通纪元的发展还算比较稳定。
虽然联通纪元的经营业绩较为稳定,但受下游烟草行业的影响,烟标印刷行业内部竞争激烈的整体格局短时间内仍将持续,这一现实问题可能加大通纪元获取订单的难度,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