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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10问”为您解决难题

2018-02-27董忱

齐鲁周刊 2018年52期
关键词:个税法税额税务局

董忱

问题一

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需要填写扣除信息表。目前来看,填写申报的方式主要有3种:

第一种是填写纸质表格。从税务大厅领取或从税务局官网下载自行打印,填写后交给单位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手工录入扣缴客户端。

第二种是填写电子模板。从税务局官网下载或通过单位财务部门获取电子模板,自行填写后传给单位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导入扣缴客户端。

第三种最为方便,通过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和电子税务局PC端(https://its.sdn-tax.gov.cn/)将正式上线,届时,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填写相关信息,直接可以将信息传递到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网络推送到任职单位的客户端中。

如果想在2019年1月就开始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还是要尽快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提交。

问题二

扣除信息变化如何调整?

如果纳税人因工作调动、子女教育等原因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应缴税款也会发生变化,应该怎么调整呢?

出现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例如市民小周的女儿在2019年9月份才达到入学年龄,年初提交信息表时没有申报这一专项抵扣信息,小周可以在9月份补充申报材料,扣除子女教育费用后缴税。

如本年度均未及时补充信息也不要紧。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是个人的汇算清缴申报期,首次汇算清缴申报的时间在2020年3月1日到6月30日。在汇算清缴申报期里,可以再进行申报,重新计算全年应缴税额,进行多退少补。

问题三

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

在此次新个税法中,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代扣代缴变成了预扣预缴。此前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为按月缴纳,新个税法中变为按年缴纳,这样一来,纳税人在每月缴税时就变为了预扣预缴。

新个税法中公布了这样两个计算公式:

本期应預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不少市民都表示看不懂,其实算起来很简单,我们举个例子,一看就懂了。

纳税人小周每月工资1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为5000元、三险一金15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中适用子女教育这一项为1000元。

那么,2019年1月,小周应缴税税款即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5000-1500-1000)×3%(适用税率)=75元

采用累计预扣法,到2019年2月,小周应缴税税款=(10000×2-5000×2-1500×2-1000×2)×3%-75(累计已预扣缴税额)=75元。以此类推。

问题四

劳务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如何扣税?

小刘是一家报社的新闻记者,她想知道,她写的稿子,刊登在报纸上,因写稿产生的收入,究竟算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新个税法中说的稿酬所得?她还经常写时评,发在其他报刊或者广播电视台,这些时评收入,算什么所得?

“小刘和报社签订有劳动合同,她在所供职报社报纸上发的稿件,取得的收入,与其他收入一起,合并为工资薪金所得,并非新个税法中所称的稿酬所得。她投稿给其他媒体、电台的时评收入,属于稿酬所得。”济南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答复,修改后的新个税法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原收入额打八折计算纳税。

问题五

收入忽高忽低,对全年应缴纳个税有影响吗?

小李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她的月收入随着销售业绩变动,每个月不一样,忽高忽低,为了用足税收政策,少缴个税,2018年她经常在业绩好的月份写提成申请时,故意少申请些,等业绩差的月份再申请公司把以前还没发放的提成给发了。2019年新个税改革后她应该如何办呢?

新的个税法采用了按年纳税,工资薪金个税预扣预缴采用了累计预扣法,并且还要在年终过后汇算清缴。收入的忽高忽低,对全年应缴纳的个税总额不产生任何影响。

问题六

赡养老人时,兄弟俩可以分享扣除办法的红利吗?

周大伟和周小伟兄弟俩,周大伟在济南工作,每月寄给生活在临沂老家的父母1500元生活费;周小伟在农村老家,以种地为生,挣钱少,也不需要税前扣除,每月给父母500元生活费。周大伟可以每月税前扣除1500元甚至2000元吗?

这种情况不可以,《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问题七

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合租租房的个人,应分别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定额标准各自扣除。另外,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或者出租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相关信息,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格式要求,纳税人应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信息。

问题八

大病医疗税前扣除究竟如何算?

李先生和赵女士是一对夫妇,李先生身患重病,且失去劳动能力,没有了收入来源,赵女士年收入24万元。李先生年医疗费用花费总共10万元,医保报销后,还要自付6万元。问,赵女士可以税前扣除多少?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负担起付线是1.5万元,6万元减去1.5万元为4.5万元。这没有超过规定的8万元限额,所以赵女士可以在税前扣除4.5万元的大病医疗支出。

问题九

哪些纳税人要特别注意次年3~6月份到税务局做个税的汇算清缴?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将相关信息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要至少保存5年。

问题十

年终奖怎么扣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已经联合发文明确,年终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仍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年终奖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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