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在句法演变中的作用
2018-02-27张延俊
张延俊
(信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语言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揭示出隐藏在纷繁复杂语言现象背后的语言规律。“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是汉语语法发展中的规律之一。所谓“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是指在一个复杂的句子结构中,动作性相对比较强的动词在句子中最容易成为谓语的中心,而动作性相对较弱的词语则难以成为谓语的中心,即使语言表达者的意图是让它充任谓语,但是在语言接受者看来,它却可能只是一个附加成分或者补充成分。“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常常会造成原有句子结构的变化,甚至会促使新型句法成分的产生。汉语结果补语、状态补语、趋向补语、动相补语、可能补语、多种有标记被动式、一些助动词的产生都与这种规律的作用有关。
在现代汉语中有一种常见的句法形式,那就是“动词+结果补语”式,简称“动结式”。如“打破”“长大”,其补语分别是动词“破”和形容词“大”。那么,汉语“动结式”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梅祖麟先生曾对此做过探讨,认为“攻破”“射伤”等由“他动词+他动词”的动词并列结构转成“他动词+自动词”的动补结构,与下面诸因素的作用有关:(1)先秦声母清浊区别他动词与自动词作用的衰落;(2)使动式的衰落;(3)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打汝前两齿折”隔开式动补结构;(4)南北朝时期产生了“长大”“缩小”等“动词+形容词”的动补式[1]。在我们看来,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即使到现代,使动词仍可充任谓语,如“气死我了”“烦死我了”中的“气”“烦”。但他所说的观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如“打汝前两齿折”之类的句子究竟是否属于动补结构,学术界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许多人认为它不是动补结构,而是“兼语句”[2]。同时,“长大”原来是连动式,意思是“成长,变大”,其中的“大”为何会变成补语?这个问题本身也是需要搞清楚的。再说“动词+动词”这种形式在《尚书》中已可见到(“扑灭”),出现得并不比“动词+形容词”晚。实际上,“攻破”“长大”在转变为动补式的过程中受到了同一个规律的影响。
法国语言学家梅耶曾说:“语法形式的建立主要经由两个过程:(一)同类现象(analogy),一个形式因类似于另一个形式而产生;(二)语法化,即是‘一个本来独立的词转化为语法成分的功能’的过程。”[3]所谓“同类现象”又叫作“同化”或“类化”。“攻破”“长大”由连动结构演变为动补结构,明显不属于“同化”或“类化”。即使存在同化或类化的成分,那也需要本身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为何“推辞”(白居易《对酒五首》“相逢且莫推辞醉”)没有变为动补式?就是因为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实际上,“攻破”“长大”中补语的生成属于语法化的范畴。语法化需要一定的句法环境,而“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的作用就为结果补语的生成创造了必要的句法环境。具体地说,汉语的结果补语来源于由两个动词构成的动词性并列谓语或者连动谓语中的第二个谓语,其形成的句法条件就是它居于一个强性动作动词之后。例如: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尚书·盘庚上》)
有人说这个“扑灭”还称不上是典型的“动词+结果补语”结构,这个看法有道理,因为在商周时期,“动词+结果补语”结构极为少见(关于“动结式”的产生时间,学术界有“先秦说”“汉代说”“六朝说”和“唐代说”等不同看法[4]309-311)。但是,把“扑灭”看成“动词+结果补语”结构的萌芽肯定没有问题,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动词+结果补语”结构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实际上,在当时的文献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其他用例,如:
窥见室家之好。(《论语·子张》)
齐侯伐卫,战败卫师。(《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其名曰牛,卒以馁死。(《左传·昭公五年》)
戮死于君前。(《管子·大匡》)
这种结果补语在春秋之后日见增多,发展到西汉时期,用例已经相当可观,仅司马迁《史记》一部著作中就有不少,如“烹灭”“决通”“烧绝”“击破”“推堕”“震死”“激怒”“射中”“袭破”“射杀”“战胜”“击降”“斩死”“望见”“焚灭”“饿死”等。那么,“扑灭”之类的短语为何会从双动结构演变为动补结构?比较一下“扑”和“灭”两个动词就不难得出结论。在二者中,“扑”是一个纯粹的动作动词,动作性强,而“灭”除表示动作外还表示动作的结果,其动作性相对较弱,其他再无不同之处。上文提到的“烹灭”“决通”等也是如此。可见,“动词+结果补语”结构的形成应该有一种规律存在,这个规律就是“汉语强性动作动词的优先充谓律”。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强性动作动词”只是相对的,如“馁死”中的“馁”,动作性似乎不是太强,但它是持续动词,与瞬间动词“死”相比,动作性还是比较强的。
形容词充任的结果补语也是如此形成的。充任结果补语的形容词,本来是在句中活用为使动词,用在动词谓语的后面,组成一个并列短语性谓语,但是,由于位置在前的动词谓语动作性强,在语言接受者的心里获取唯一谓语的资格,位置在后的形容词谓语动作性弱,则被重新分析为前一个谓语的补充成分——结果补语。例如:
此二士者……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吕氏春秋·当染》)
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史记·周本纪》)
群儒既以不能辨明封禅事……(《史记·孝武本纪》)
田,填也,五稼填满其中也。(《释名·释地》)
叟,缩也,人及物老皆缩小于旧也。(《释名·释亲属》)
状态补语也是现代汉语常见的句法形式之一,例如“他吃得很香”。状态补语的产生也与“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的影响有关。有的状态补语来自主谓短语和连谓式。例如:
割不正,不食。(《论语·乡党》)
尔乃饮食醉饱。(《尚书·酒诰》)
项王见秦宫室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史记·项羽本纪》)
例中“割不正”原意为“割法不正确”,是主谓短语,“饮食醉饱”和“烧残破”原意分别是“喝酒吃饭,后来喝醉吃饱”和“被烧、残破”,是连谓式。为何这些形式后来会演变为“动词+状态补语”结构,甚至这些例子也被现代人视为“动词+状态补语”结构?这里面也应该是汉语强性动作动词的优先充谓律的作用。因为在“割不正”“饮食醉饱”和“烧残破”中,“割”“饮食”和“烧”都是强性动作动词,容易被作为谓语,而“正”“醉饱”和“残破”则是弱性动作动词或形容词,与前者不对等,处于弱势地位,使用多了,就在大量使用的过程中逐渐演变为一种新的语法成分——补语。相同的情况也表现在带“得”状态补语的形成过程中。“得”本是实义动词,常带宾语,基本意义是“获得”“得到”,动作性并非很强。到了汉代,“得”字短语之前往往会添加一个动作性强的及物动词,受此影响,“得”字或“得”字短语便转变成为前一个及物动词的补语。例如《史记·苏秦列传》“今臣为王却齐之兵,而攻得十城”,句中的“得”是结果补语。下列各例的“得”字短语则是状态补语。
平子饶力,争得脱,逾墙而走。(《世说新语·规箴》)
未过得一两日念得彻,和尚又教上别经。(《祖堂集》卷六)
例中“得脱”原本是由动词“得”构成的动宾短语,“得脱”就是“得到脱身”,由于“争”是动作性较强的动词,受其影响,“得”字及其动词性宾语便一同被重新分析为状态补语,“得”字本身则转变成为一个结构助词。“得彻”的情况相同。
趋向补语也是现代汉语中常见的句子成分。趋向补语来源于“连谓”结构,它的形成同样是汉语强性动作动词的优先充谓律作用的结果。例如:
叔孙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楼缓闻之,逃去。(《战国策·赵策二》)
于是项王大呼驰下,汉军皆披靡。(《史记·项羽本纪》)
取鸡狗马之血来。(《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例中“出”“去”“下”“来”最初也是谓语的组成部分之一,由于后来这些动词的动作性弱于前面的动词,不适宜跟动作性强的动词一起充任句子的谓语,所以就逐渐演变成了趋向补语。
动相补语就是指时态助词或表示“完了”“经过”等义的动词充任的补语,在现代汉语中极为常见。这种补语形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它的形成同样是汉语强性动作动词的优先充谓律作用的结果。动相补语的形成与结果、趋向补语的形成大同小异,不同之处只是其前身为“结束”“附着”或“经过”义动词。例如:
将兵击却吴楚。(《史记·韩长孺列传》)
禾秋收了,先耕荞麦地,次耕余地。(《齐民要术·杂说》)
有县农行过舍边。(《搜神记》卷三)
堆着黄金无买处。(王建《北邙行》)
可能补语在现代汉语中十分常见。无论是带可能助动词“得”的可能补语还是不带“得”的可能补语,都是在“汉语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的作用下,由连谓式中的后项动词转变而成。它们形成于表达可能性语意的场合之中,这是它们不同于结果补语和状态补语的地方。例如:
若战不胜齐,则万世无魏矣。(《史记·魏世家》)
且使妾摇手不得。(《汉书·孝成许皇后传》)
此秀才展拓得开。(《朱子语类》卷四)
画匠迎生摸不成。(张鷟《游仙窟》)
“为”字式是汉语史上主要的被动式类型之一,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仍在使用着。“为”字被动式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为”字式的前身是“为”字判断句,其中“为”是系词(或称关系词),带动名词表语。动名词兼有名词和及物动词两种用法,既能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又能表示动作行为,当它被语言的接受者理解为及物的动作行为——强性动作动词时,它就会被重新分析为句子的谓语,而原来的关系词“为”则被边缘化,这样就为汉语无标记被动式将它同化为被动式创造了关键的条件[5][6]300。例如:
高伯其为戮乎!(《左传·桓公十七年》)
此行也,君为妇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左传·成公三年》)
战而不克,为诸侯笑。(《左传·襄公十年》)
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庄子·盗跖》)
“被”字是现代汉语书面语中的主要被动式类型,萌芽于上古时期。“被”字式原属于以“遭受”义动词为谓语的句式,“遭受”义动词“被”作句子谓语,宾语由表示动作行为的名词充任。由于这种行为名词兼有名词和动词两种用法,动词性强于“被”,故后来转变成为谓语的中心成分,而“被”则退居次要地位,最后被汉语被动式同化为有标记的被动式。例如:
厚者入刑罚,薄者被毁丑。(《墨子·贵义》)
智伯……遂卒被分,漆其首以为溲器。(《韩非子·喻老》)
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随仇者,贞也……(《韩非子·五蠹》)
国一日被攻,虽欲事秦,不可得也。(《战国策·齐策一》)
(屈原)信而见疑,忠而被谤。(《史记·屈原传》)
虽万被戮,岂有悔哉?(《报任安书》)
万乘之国被围于赵。(《战国策·齐策六》)
“教”字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的主要被动式类型。其前身是使役句,形成于“教”字使役句的大主语省略而兼语中的“名词”移动到句首的情况之下。由于兼语中的小谓语往往由动作性强于“教”的及物动词充任,故后来转变成为句子的谓语,“教”则退居次要地位,最后也被汉语被动式同化为有标记被动式[7]。例如:
未教游妓折,乍听早莺喧。(唐·曹著《曲江亭望慈恩寺杏园花发》)
总得苔遮犹慰意,若教泥污更伤心。(唐·韩偓《惜花》)
例中“教游妓折”和“教泥污”原来为兼语句,只因“折”和“污”动作性强于“教”,故而成了句子的中心,“教”字则被忽略为一个次要成分,所在句式就变成了“教”字被动式。
“可”“足”是汉语史上两个重要的可能助动词,在现代汉语中仍有较多使用。“可”“足”的产生也与“汉语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的作用有关。助动词“可”可能经历了动词、形容词和可能助动词这样几个语法化过程。从字形上看,它的原始意思应该是“认可”“同意”“赞许”“容许”,与“否”相对,例如《尚书·尧典》“嚣讼可乎”,《诗·小雅·何人斯》“去不我可”。“认可”“同意”“赞许”义的动词在一定的句法环境中会演变为“适合”“相称”“好”“正确”义的形容词。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二年》“阻而鼓之,不亦可乎”,《韩非子·南面》“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形容词“可”在句子中充任谓语,有时会携带动作性比较强的动词或动词短语作为自己的补语,受“汉语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的影响,这些动词或动词短语最后喧宾夺主,从侍从摇身一变为主人,从补语转变为全句的谓语,原来的谓语“可”则不幸被边缘化为状语,语法化为一个可能助动词。例如:
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诗经·大雅·抑》)
多将熇熇,不可救药。(《诗经·大雅·板》)
“足”原为名词,正如“止”(脚趾)可以由名词演变为“停止”义动词一样,“足”后来也演变为“停止”义动词(《道德经》“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中的“足”义为“止”)。而“停止”义动词又容易进一步演变为“满足”义形容词,例如《诗经·小雅·信南山》“既沾既足”,《礼记·学记》“学然后知不足”。当充任谓语的形容词“足”携带一个强性动作动词作为自己的补语时,它的地位就会受到来自补语的挑战,由谓语转变为状语,由形容词语法化为可能助动词,而它原来的强性动作动词补语则最终夺取了谓语的地位。例如:
矧予之德言足听闻?(《尚书·仲虺之诰》)
“汉语强性动作动词优先充谓律”与人们的认知心理有一定关系。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人类的知觉场始终被分成图形与背景两部分,图形这部分知觉场,是看上去有高度结构的、被知觉者所注意的那一部分,而背景则是与图形相对的、细节模糊的、未分化的部分。但是,随着注意点的改变,图形和背景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这个图形一般突显的是两个三角形(凸体),中间的空白是背景(衬体),但是改变注意的方式可以把凸体和衬体颠倒过来,突显方形中间的空道,两个三角隐退为背景[8]。最能够引起人们注意的往往是运动着的东西[9]283-295。汉语强性动作动词的优先充谓律也符合以上的认知原理,强性动作动词容易引起人们注意,从而能够得到突显,非强性动作动词不容易引起人们注意,往往被边缘化为次要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