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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游泳安全自救与救助的校本课程实验探究

2018-02-26槐咏梅

体育师友 2018年6期
关键词:校本课程中学生

槐咏梅

摘  要:通过文献资料法、课堂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教学实验法等研究方法,探索校本游泳课程培养中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效应和机制。数据表明,中学生游泳校本课程的实验有助于提升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的能力。未来应从核心素养目标、内容整合、实践教学环境、表现性评价、教师专业训练等方面落实校本课程中游泳安全救助的培养机制。

关键词:中学生;游泳自救;水上救助;校本课程

中图分类号:G80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8.06.029

“校本课程”属于教学实践并源于学校特色,随着学校特色的发展与体育课程改革的深入,校本课程的开发已经成为当前课程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既能对国家规定课程做一定的补充,也能尽量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最新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内容中明确规定必修选学中包含了水上项目游泳等运动项目。游泳是一项保护自身生命的生存技能,其特有的锻炼方式对人体提高耐力机能、心肌搏动力量、增强免疫力与循环系统有不可替代的积极影响,但学生溺水事故的频发使学校游泳教学面临着艰巨的问题。在游泳知识、技能与溺水的相关性调查中,国内研究者应用回归分析后发现,高溺水知识知晓率、公办/公助学校、独生子女、家长护送上下学等因素可降低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风险。为此,在各阶段学校教育体系中开展防溺水主题的健康教育、设置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课程培养方案迫在眉睫。相比国外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标准)后发现,英国明确要求初中阶段在舞蹈、游戏、游泳、水上安全、户外等活动中选择四项;加拿大在“健康的生活”维度中,强调有关个人安全和损伤预防等方面的知识、技能。预防学生溺水、溺亡的有效举措不仅需要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开发、地方地理(如是否沿海、沿湖水等区域)的文化考量等外在因素,更重要的是在于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个体发展,从而呼吁在学校层面展开有针对性的游泳救助课程和训练。

广东省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省份,在自然水域或在游泳池中因不当游泳、搭救同伴、不小心跌滑发生的悲剧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是学生缺乏自我生命安全保护意识;二是家长安全监护不利;三是在校内没有系统地学习水中自救与水上救助的知识与技能。长期以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注重学生游泳及水上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并开发一系列校本游泳课程培养学生的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取得了丰硕的经验成果。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6个班级的1400名初、高中学生为教学实验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本文广泛搜集查阅水上安全运动、游泳救助、游泳技能等相关文献,构建中学生水中自救能力与水上救助能力的基本内容及其维度结构,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发与改进校本课程并为接下来的调查夯实基础。

1.2.2 课堂观察记录法

本研究使用自制的“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评价表”,在游泳教学前用作前测,记录学生在实验前的能力水平;在教学后用作后测,记录学生在实验后的能力发展水平。

1.2.3 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使用自编的“中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知识调查问卷”,由年龄、年级、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知识的知晓率、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必要性、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学习情况等构成。

本研究使用自编的“教师关于游泳安全的调查问卷”,由广东省2013年第一、二期中小学骨干体育教师游泳技能培训班的289名教师以及广州市20所示范性高中的64名体育教师填写。

1.2.4 教学实验法

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游泳教学进行实验研究,在教学中进行水中游泳自救和水上救助的实验并进行教学实验前后对比。

2 结果与分析

2.1 研究结果

通过一学期教学实验的前后对比,分析“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评价表”的数据发现中学生游泳自救和水上救助能力的明显变化。其中,蛙泳、着装游泳、踩水等能力有较大进步。

学生自评问卷的调查结果显示,94%的学生认为知晓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知识对学会安全游泳是非常重要的,98%的学生渴望学习游泳自救與水上救助,提升这方面能力,而57%的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是因为“竞技游泳技术教学为主(蛙泳、自由泳等)与我无关”。

教师自评问卷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对自救和水上救助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非常缺乏。分析353名体育教师所答的问卷可知,有游泳池的学校共计158所、占44.76%,但开展游泳教学的学校只有34所,占9.63%,其中安全自救与水上救助的教学内容几乎没有;高中、初中及小学,城镇与乡镇的体育教师群体中,会游泳的体育教师比例有较大差距。

3 分析与讨论

3.1 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重要性

本研究强调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以正确引导学生提高生命安全意识,掌握水上安全技能为目的,在游泳的课程学习中,锻炼体能、培养体育的核心素养,养成勇敢、顽强、冷静的文化修养,学会良性的社会参与行为,以安全的方式自救或救助他人,提高学生安全避险的能力。

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游泳教学内容和教法相比有着较大的文化差异。发达国家在低龄学段便将游泳设置为必修课,中小学生必须学习、掌握水上自救技能。其课堂游泳教学任务为安全游泳、自救游泳、救助他人游泳以及被他人救助时的游泳等技能培养,并在夏季开设专门的游泳救生、自救的模拟训练,内容覆盖学生穿着衣服鞋子游泳、水中抛物、水上救助比赛等,这种模式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在危机情况下自救及施救的能力。相比之下我国学生水上自救和救助他人较少深入到中小学的基础教育中并缺乏具体实践演练,普遍停滞在概念理解状态,缺乏体系化的专门培养。

因此,我国需进一步加强“安全游泳”“自救游泳”“救助他人游泳”的校本游泳课程开发和教学,有效地提高中小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中救助知识技能,提高学生生存技能,减少溺亡,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3.2 水中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的培养机制

水中自救能力是游泳者在水中出现危机状况时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技能自救脱险的能力。水中自救基本原则为“沉着冷静、保持体力、摆脱险境”。水中自救的基本技能包括:水中抽筋自救、呛水自救,水草缠腿自救等,一般采用十字漂、水母漂、踩水、反蛙泳、着装游泳、潜泳和游泳技能等。

水上救助能力是救助者对水中遇险者,在岸上实施救助的方法。包括安全救助方法和医学救助方法。基本原则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救生圈、竹竿、木板、长绳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采用倒水、人工呼吸、安全运送等方法。

3.2.1 明确核心素养的三维课程目标

水中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是使学生安全成长并全面发展的重要培养手段,以核心素养观之,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具有三维目标的立体结构。其外在表现为十字漂、水母漂、踩水、着装游泳、潜泳、游泳技能、人工呼吸、安全运送等游泳安全能力;其内核结构则是学生沉着冷静处理危机情况的自主能力与生命安全意识,强调如何有效地管理情绪、保持体力、思考和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从而摆脱险境;其中间联系层则是良好的沟通机制和社会参与,强调学生处理好自救和救助他人的关系,成为具有安全意识和社会担当的人。

3.2.2 开发游泳安全救助的课程内容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由于游泳场地的造价和维护成本较高,很多学校没有游泳场所,无法正常开展游泳教学。对此,一方面可由政府出资,借助可移动式游泳池开展游泳安全救助的普及培训,为无游泳池的学校和边远农村学校提供支持;另一方面,由政府组织游泳的专业人士与体育专业院校的学生志愿者组成游泳教练流动志愿团,暂时性地补充师资力量,针对学生自救与救助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小组辅导和结对教学。同时在学校具备游泳场所及专业师资队伍的情况下,开发专门的游泳安全救助校本课程,设置专业必修课,分水中自救能力、水上救助能力及安全健康教育三大模块进行教学与训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加强潜泳练习,增加水下捡物品、岸上抛物(如向水中准确抛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给溺水者)及水中牵拉的救助内容,以及岸上救助(如将溺水者腹中的水排出、人工呼吸、心肺复苏、运送溺水者等)的课程内容,学校其他的相关教师也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游泳自救与救助知识和技能,采取循序渐进的课程内容整合方式,从安全运送、倒水、救生圈和长绳使用的救助方法着手,让学生多方位地了解如何自救、救助溺水者及如何使用救生工具和被他人救助时如何配合,进而逐步普及水中自救和水上救助能力。

3.2.3 加强游泳救助的实践教学环节

目前,我国中小学游泳教学呈现出以竞技游泳技术教学为主,学生在游泳自救与安全救助方面知识较为欠缺的教学现象,亟待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的改进完善。在教学方法上,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直观信息传递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方面的基本技能概念,不断提高学生安全游泳的意识。在教学组织上,实施灵活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教学初期,重视对学生熟悉水性的教学,让学生了解基本的自救知识技能,如十字漂、水母漂、直立漂浮、仰浮、睁眼练习、水中捡石头等,有利于初学的学生克服怕水问题。教学中期应自始至终重视踩水、反蛙泳的教学和练习,先学会踩水再开始学习其他游泳姿势,这些教学组织方法都是提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技术,也是在人体意外落入水中时作自救漂浮游泳的重要技术之一。最后在教学后期加入抬头蛙泳、着装游泳、岸上跳下着装游泳教学,体会意外落入水中后的感受,培养学生冷静地采用“自救技术”安全游泳。

3.2.4 应用表现性评价提升游泳救助教学质量

本研究在教学实验中制定了考核评价标准,对学生游泳能力进行评价同时还对安全自救能力、救助能力及基本救生常识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游泳技能表现与救助能力表现整合起来,为教师游泳教学提供教学内容参考、明确学生学习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学生游泳自救与救助技能评价标准,再将标准开发为目标和监控手段,有力地提升教学质量,促使更多学生掌握游泳生存自救及救助能力。

3.2.5 加强对体育教师游泳技能安全救助的专业培训

学校担负着培养学生游泳技能及自救能力的重任,而体育教师是促使游泳教学得以安全进行的执行者,也是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者。我们必须在提高他们的专业综合素质同时,充分地挖掘他们的潜力确保校本课程的开展与普及。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高中、初中、小学中会游泳的体育教师队伍比例有较大差距,城镇体育教师队伍也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要加大教师游泳技能与游泳救助技能的培养力度,教育以及相关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体育教师游泳技术教学能力、救生技术培训的力度,把游泳技术、救生技术作为体育老师教学的必备能力之一,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救生技术。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4.1.1 游泳自救能力是游泳者在水中出现危机状况时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技能自救脱险的知识和技能的能力。水上救助能力是救助者对水中遇险者在岸上实施救助的知识和技能。

4.1.2 觀察前后测数据表明,中学生游泳校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提升学生游泳自救与水上救助的能力,使蛙泳、着装游泳、踩水等技能有较大进步;仰浮、岸上抛浮板等技能也得到发展。

4.1.3 水中自救与水上救助能力是基础教育阶段必须训练的学科核心素养,其落实必须细化到学校校本的游泳课程与教学中,具体来说,明确核心素养的三维课程目标、开发游泳安全救助的课程内容、加强游泳救助的实践教学环节、应用表现性评价提升游泳救助教学质量、加强体育教师游泳技能及安全救助的专业知识培训。

4.2 建议

4.2.1 对有条件开展游泳教学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其将游泳安全救助课设为必修课,并为没有游泳池的学校提供游泳教学活动协助,注重学生游泳自救及救助能力的培养。

4.2.2 政府出资对边远山区的学生和教师集中进行游泳知识技能培训,编写《学生安全生存自救与救助手册》,解决学生安全教育知识不足的问题。

4.2.3 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中小学生安全生存知识教育教学培训基地》,通过教育网络,全面普及与提高公众安全生存自救知识。

4.2.4 可通过组织暑期游泳志愿者团队、运用移动游泳池等集中对无游泳池学校的学生进行水中自救及救助能力知识与技能培训,培养安全救助意识。

参考文献:

[1] 朱银潮,李辉,黄亚琴,丁可,陈洁平,张涛.宁波市城区流动儿童非致死性溺水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6,37(10):1532-1534.

[2] 丛宁丽,蒋徐万.中、美、澳、英、日五国游泳教学内容和方法比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0(3):54-56.

[3] 李松泰.高校游泳教学中对学生水上自救救助技能培养的方法与必要性分析[J].运动,2015(16):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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