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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助力振兴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02-26

现代教育管理 2018年7期
关键词:全省毕业生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 沈阳 110032)

2017年以来,辽宁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战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主持召开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陈求发书记的指示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有机结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深化高中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全省高中等教育引领振兴、服务振兴、保障振兴的能力水平。为进一步总结有关经验做法,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措施,2018年4月22-27日,省教育厅配合省人大组成3个调研工作组,先后深入沈阳、大连、锦州等地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助力振兴发展工作情况

(一)聚焦顶层设计,突出深化改革治本之策

全省教育战线根据全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坚持顶层设计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全省振兴发展的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逐步深化综合改革,将提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辽宁振兴发展能力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全面修订《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发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总路线图。二是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制定《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提升高中等教育助力振兴发展的供给能力。四是研制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关于新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实施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水平。五是印发《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六是研制《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全方面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七是出台《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八是研究制定《辽宁省高校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绩效考评激发高校发展改革的内生动力。九是制订《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教育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升教育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十是出台《辽宁省省属高校资金分配办法(试行)》,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构建以创先争优为导向、以实际贡献力为重要依据的差异化资金分配机制。

(二)优化结构布局,狠抓教育供给关键之举

1.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

制定《辽宁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草案)》《辽宁省高等学校布局调整方案》,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根据“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服务振兴、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资源整合,全力打造规模适当、结构更优、实力更强、质量更高、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

2.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

根据全省振兴发展需求,省教育厅制定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专业综合评价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为抓手,全面优化学科专业的增存量结构。近年来,省教育厅已连续4年对56类、153种、1368个本科专业点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全省高校本科专业结构优化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省高校面向“十三五”全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需求,共增设紧密服务振兴发展的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本科专业142个、高职专业68个;撤销重复设置严重、就业率过低的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限招、停招、撤销本科专业176个,涉及专业点407个。撤销高职专业86个。

省教育厅以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全省高校开展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学科审核工作。2017年,在教育部5年一轮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分别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省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3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8个。其中,沈阳农业大学的林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辽宁师范大学的教育博士等1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填补了全省学位授权体系的空白。

3.科学调整人才供给结构

根据三次产业需求,2017年,全省调增一、二产研究生招生规模349个,约占增量计划的60%;调减228个、调增362个本专科专业招生规模,涉及83所招生院校、4.4万名招生计划。同时,停办19个高职教育专业,压缩30个高职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三)紧盯关键环节,夯实内涵发展质量之基

1.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

为精准对接振兴发展需求,省教育厅根据服务三次产业类别的不同,将高等学校分为工业、农林医药业、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四大类别;根据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办学层次水平差异,将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研究应用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四个层次。工业类高校主要对接将产业结构“调强”“调高”的战略布局;农林医药业类高校和现代服务业类高校主要对接将产业结构“调优”“调轻”的战略布局。研究型高校重点提升重大原始创新能力,加强源头供给,全面支撑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战略布局;研究应用型高校主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做文章,侧重加速将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应用型高校和技术技能型高校重点瞄准全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供给振兴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2.全面加强“双一流”和职业教育“双高”建设

为进一步深挖高等教育对振兴发展的辐射潜力,省教育厅实施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围绕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等辽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分两批遴选了110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包括部属高校的36个学科和省属高校的74个学科;布局了矿山机械、生物制药、农业种植、食品深加工等一批对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起支撑作用的优势学科群,现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主导产业、体系完备的一级学科群。同时,实施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重点建设10所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60个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涵盖11个市28所高职院校和全省15个三次产业专业类。

2017年,首批43个省属高校一流学科新增“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21项,获中央财政经费投入3.1亿元,新增长江学者、杰青、千人计划等国家级高端学术人才22人。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全省70%以上的参评学科提升了百分位次,其中首批43个省级一流学科有40个学科提升了百分位次。

3.全面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根据试点先行、示范引路、全面带动的转型发展思路,省教育厅制定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全面推进全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引导试点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1所本科高校和937个专业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改革,分别占全省高校总数的33%和专业布点总数的40%;省属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占比达到70%左右,应用型人才年培养规模达到12万人左右。2017年,省教育厅遴选并重点建设10所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和100个转型发展示范专业,为全面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工作创造和积累了典型经验。同时,出台《关于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的意见》,将县级职教中心建成当地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心、社会生活教育中心、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中心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4.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为进一步打通人才培养与就业“最后一公里”,省教育厅建设29个实训培训基地、9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76个校企合作二级学院、226个订单定制培养试点专业、2914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4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45个省级大学生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推动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并将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省教育厅制定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341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92个本科专业实施国家级卓越工程师等系列化卓越计划;面向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石油化工等辽宁主导产业,建设14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实施高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试点推进以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专业)为主要形式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模式改革。

目前,各项改革成效显著,29个实训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学生8.3万人、企业员工11.6万人;9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4.67万人,开展创新创业项目912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259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988项;8所高校被评为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校;建成7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2所高职院校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沈阳、鞍山、本溪、盘锦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城市。

5.高校绩效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完成98所省(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就业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综合绩效考评结果等三项指标,统筹核定省属本科高校高等教育科目经费预算分配方案。2018年,省属本科高校高等教育科目预算经费48.57亿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省教育厅调整20所高校的预算经费,调减10所高校的预算经费并按比例下调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形成了以创先争优为导向、以实际贡献力为重要依据的差异化资金分配机制,初步建立了绩效管理、绩效拨款的全新管理模式。

(四)创新发展思路,铸就振兴发展腾飞之翼

1.集聚全省优势教育资源助力地区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省教育厅成立教育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办公室,结合五大区域的发展重心,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分别出台“教育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攻坚计划”,建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已采集项目需求464项,并组织相关教育资源深入开展项目对接,实现全省14个市41个县(市)服务全覆盖。

2.实现校企联盟对全省主导产业全覆盖

省教育厅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动高校与全省产业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同频共振、无缝对接。截至目前,组织全省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专业成立54个校企联盟,参与学校160所(次)、企业2737家,涵盖273个学科、1008个专业,实现了校企联盟对全省主导产业的全覆盖。2017年,各联盟发布科技成果2031项,转化科技成果1822项,建立校企合作二级学院42个,修订人才培养方案74个,订单制培养学生3872人,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5527项,累计开展毕业生职业能力培训3551次,培训学生19万余人。

3.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助力地区和企业发展

省教育厅通过组建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校地、校企研究院等联合研发机构,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面向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现代制药等辽宁主导产业,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组建21个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引导资金,集中支持232项重大应用研究项目;组织高校与企业聚集地区共建沈阳工业大学铁岭研究院、沈阳理工大学朝阳研究院等16个校地研究院,深入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组织高校与有条件的企业共建“大连理工大学-沈鼓研究院”“沈阳化工大学-东北制药集团药物合成关键技术研发中心”等校企联合研发机构68个,年均联合攻克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组织高校开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979个科技平台,为省内企业提供精准优质服务;持续开展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两年来共组织近2000名专家进驻2100多家省内企业,年均完成省内企业技改课题2000项以上;组织高校举办、参加科技成果校企对接活动300余场,实现校企科技供需精准对接。

4.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为对高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激发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导高校出台成果转化奖励、专利转让等系列化激励政策,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就地转化研究成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在省内创业或在企业兼职。推进高校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考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省内转化。两年来,28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共出台41项相关政策,700余名科研人员享受到激励政策红利,全省转化科技成果5269项,转化金额16.79亿元,其中省内转化3752项,转化金额9.2亿元。

5.多角度发力教育扶贫

省教育厅制定《辽宁省教育脱贫攻坚规划(2017-2020年)》,进一步完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提升教育脱贫能力,拓宽教育脱贫空间,推动教育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省教育厅根据全省脱贫产业的总体布局,将高校的学科专业优势与贫困地区的资源和区位优势相结合,推动高校与全省贫困地区和潜力产业精准对接,建立农林类高校与中部平原精品农业区、海洋水产类高校与沿海水产养殖区、现代服务业类高校与辽东特色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等多个精准脱贫帮扶对子。全省28所高校通过派遣科技副县长、农业科技和人员培训等形式服务30个县域经济发展,覆盖率达到68%。2017年,省教育厅进一步扩大高校对贫困地区农村的招生规模,下达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计划632人,比上年增加60人,增长10.5%;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纳入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下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专项招生计划90人,比上年增加20人,增长28.6%。同时,组织全省高校利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的激励效用,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大力开展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全省高校16441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4.64%,超出全省平均就业率3.68个百分点,同比提高0.93个百分点。

(五)围绕民生热点,深挖就业创业力量之源

1.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考核

省教育厅将就业工作纳入高校绩效管理考核范畴,并将其作为高校办学规模核定、计划安排、专业调整、经费投入、项目支持、资源配置等工作的基础性依据。将2017年在辽就业率作为编制2018年省属高校财政预算的重要指标之一,29所高校因就业率未达标被调减预算经费2.26亿元,其中9所高校的调减额度超过1000万元。

2.多措并举,全方位促进毕业生省内就业

一是开展校地对接。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组织高校到省内各市地、各行业开展“校地对接促就业”系列活动。近年来,全省高校每年举办校园招聘活动4000多场,年均提供就业岗位近40万个。二是发挥高校科研优势,促进毕业生在辽就业。省教育厅要求高校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带动学生就业创业。2017年,共有6000多名毕业生通过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实现就业。三是依托高校实训培训基地,面向毕业生开展就业实训培训,有效解决就业“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建立召回制度,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毕业生基层就业。组织高校积极开展宣讲活动,指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

3.强化督导检查,狠抓高校主体责任

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监管机制,采取督查学校和走访用人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核查就业状况,严挤数据水分,并对督查结果实行“一校一通报”的工作制度。

近年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上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近三年全省普通高校共培养毕业生86.9万人,其中研究生8.3万人、本科生49.4万人、专科生29.2万人。2015-2017年,全省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85.98%、90.16%和90.96%,三年平均就业率89.06%;近三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55.6万人,省内高校对等培养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到辽就业10.3万人,以上累计65.9万人;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人数和就业率分别为20.7万人和72.81%、21.4万人和74.23%、23.8万人和80.58%。据统计,2015年全省毕业生净流失约3.4万人,2016年约2.5万人,2017年净流入约80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等教育方面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要求不匹配,高水平大学较少,高校间办学水平差异较大,市属和民办高校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亟待提升。顶尖学科严重匮乏,省属高校工学学科水平不高,学科建设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的支撑力度不够。部分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没有牢固树立,领导重视教学、教师投入教学明显不足,教学资源的保障相对不足,教学经费投入较少。高校科研水平仍然薄弱,面向国家和辽宁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数量偏少,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转化能力和数量亟待提升。高校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工作形式还比较单一,主动服务的热情和潜力还没有被充分激发。高校的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不高,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合作的数量不多、深度不够。部分高校对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尚未建立内部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不足。

(二)职业教育方面

中职学校布局不合理,散小低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省288所中职学校有145所学校在校生不足500人、36所空壳学校,特别是87所民办中职学校有49所在校生不足200人。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普遍偏小,44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校均规模只有5583人,万人以上院校仅4所,6所院校在校生不足3000人;办学整体实力与水平不高,缺少国内领军和标杆院校。新建省属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办学条件有待提升,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等优质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23所省级和国家级示范骨干院校,8所民办院校基本为零。部分职业院校办学定位不清晰,办学理念不先进,办学特色不鲜明,同质化现象突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专业结构布局与产业结构布局契合度不高,专业设置多而全,人才培养的类型、层次、结构还不能适应和满足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产教融合不深入,校企合作仍处于松散型、浅层次状态,校企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尚未根本形成,部分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特别是科技服务能力明显不足,2017年44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企业技术服务收入仅为1947.1万元,校均仅为44.25万元。

(三)大学生就业方面

地区间就业不平衡,省内二、三线城市吸纳毕业生就业能力较弱。全省三分之二的高校毕业生集中在沈阳、大连,朝阳、铁岭、葫芦岛、阜新等市三年来接收毕业生人数不足本市生源的50%。第三产业对毕业生吸纳能力不强,全省第三产业发展空间和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空间仍然很大。全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对人才虽有需求,但存在“人岗不匹配”的问题。部分高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的牵头作用不突出,缺乏完善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员抓就业、全程促就业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部分毕业生就业期望值仍然偏高,特别是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不急于就业,有业不就的情况增多,慢就业、缓就业呈上升趋势,部分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导致“就业困难”与“有业不就”现象并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全省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辽宁教育的战略定位和主攻方向,校准全省教育发展的新坐标,写好辽宁教育的“奋进之笔”。

(一)加大高中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力度

紧密结合辽宁全面振兴需要,选择优势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广阔、办学水平高、办学实力强的省属本科高校,通过合并重组,打造高水平大学。建立差异化资源配置机制,财政拨款、项目支持、高端人才引进等工作重点向高水平大学倾斜,集中优势力量冲击国内一流大学。加快推进城市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中等职业学校错位发展,集中力量办好优势特色专业,形成学校间优势互补、区域间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布局。

(二)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指导高校切实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水平,将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多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职业院校将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实施校企双元主体育人,全面推行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倡导仿真模拟教学与技能训练,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三)不断打造教育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新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校企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校企合作二级学院、订单定制培养试点专业等改革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将教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实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联动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坚持“五大区域发展”与“五基地”建设协同推进的总体部署,集聚全省优势高中等教育资源,协同推进沈阳经济区和沈大国家自主示范区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沿海经济带打造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辽西北和县域地区打造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沈抚新区和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打造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

(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根据省政府的统筹部署,今年辽宁省将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全面实行基于信息管理平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教育厅将指导高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制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协同性。

(五)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进一步完善高校就业责任体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提高毕业生在辽就业比例。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吸纳应届毕业生参加在研应用项目研究,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组织学生参与项目中试和成果落地实践,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与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有机融合。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背景、产业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新意识强、有创业项目的学生或团队进入孵化基地开展项目孵化。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就业工作互融互通,大力宣传基层就业典型、自主创业典型,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留在辽宁建功立业。

(六)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中发4号文件精神,出台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高端人才重点支持政策。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高端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引进和培养力度,汇聚一批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高端人才,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遴选一批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能传承平台,引育一批专业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大国工匠,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七)深入推进高校绩效管理改革

坚持绩效导向、服务振兴,分类指导、特色发展,尊重规律、提升质量,鼓励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加强高校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分类管理模式和分类考核标准,增强高校绩效管理和考核的科学性;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规模核定、计划安排、经费投入、项目支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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