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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分析

2018-02-25何满鱼黄少波刘敏

西部资源 2017年6期
关键词:耕地质量评价

何满鱼+黄少波+刘敏

摘要:在对项目区耕地基本情况调查基础上,对耕地质量等别采用“因素法”进行评价,通过对新增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和经济等指数的分析,开展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项目区新增耕地质量国家自然等、利用等和经济等有10、11和12等,与乌拉特中旗的等别范围一致,各等别面积合计1732.09hm2。

关键词:耕地质量;等指数;评价

耕地的数量、质量及权属状况随时都会发生变化,为全面掌握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后,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需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并对变化趋势进行分析[1-2]。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文件中关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要先评定等级再验收”要求,对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补充耕地质量评价。

在乌拉特中旗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的基础上,项目区新增耕地质量等别采用“因素法”进行评价,通过整理分析现有成果资料和开展补充调查,补充和完善新增耕地图斑的评价因素值,依据全区统一制定的标准耕作制度,以指定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为基础,通过对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水平、土地经济水平逐级计算,综合评定新增耕地的质量等别[3-5]。等别评定成果直接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同时可以补充完善乌拉特中旗耕地分等成果数据库,全面掌握和科学量化乌拉特中旗耕地质量等级状况,为乌拉特中旗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定量化标准和依据。

1.研究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涉及红旗村和苏独仑嘎查,项目共分为四个区片,一片建设规模为756.63hm2,东临牧羊海,南临金星支沟,北至公路S212,西临红旗分干沟;二片建设规模为731.14hm2,东临公路S212,南临金星支沟,北至林地,西临沙丘;三片建设规模為180.71hm2,项目区四周均为耕地;四片建设规模为106.72hm2,东临乌拉特前旗,西至水浇地,南至乌拉特前旗,北临天然牧草地。

项目区建设规模为1775.20hm2,其中原有耕地面积599.75hm2,新增耕地面积1132.34hm2。本次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以项目区耕地范围为评定对象,面积为1732.09hm2,从而保证项目区内所有耕地均有等别。

2.耕地质量评价分析

以项目区耕地自然质量变化边界作为分等单元边界,录入调查的因素因子属性,并根据乌拉特中旗已经完成的农用地分等因素图、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完善相应的属性值,并赋予分等单元产量比系数(β)、光温生产潜力指数(α),重新进行分等单元等指数计算,确定耕地质量等别。

以项目区耕地自然质量变化边界作为分等单元边界,录入调查的因素因子属性,并根据乌拉特中旗已经完成的农用地分等因素图、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完善相应的属性值,并赋予分等单元产量比系数(β)、光温生产潜力指数(α),重新进行分等单元等指数计算,确定耕地质量等别。

2.1土地自然质量

(1)农用地分等是对农地质量的评价,农用地的质量是自然因素与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分等中,首先选择分等因素因子,分析论证其作用的强度,来综合判断农用地质量的高低,从影响农用地质量的众多因素中,选择具有代表性又能恰如其分地评定农用地等别的因素因子,这些分等因素因子在分等指标区内对农用地的质量差异有明显影响。

本次参照已完成的乌拉特中旗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工作中的分等因素,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农用地分等质量规程》中的农用地质量分等推荐因素及其分级、分值和权重,确定分等因素因子、分级及权重,建立分等指标体系(表1)。

影响自然质量等级的参评因素参照相邻地块属性分值,并结合外业调查确定,新增耕地6个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条件相对均一,最终确定因素指标分值(表2)。

(2)确定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

根据内蒙古指定作物最大产量和最大“产量—成本”指数表,确定项目区春小麦最高单产为15200kg/hm2,最大“产量—成本”指数为1.36公斤/元。

根据项目区实际调查情况,项目位于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红旗村和苏独仑嘎查,项目区土地利用系数为0.345和0.395,项目区土地经济系数0.825,本项目地块比较分散,土地利用系数采用实际计算成果,土地经济系数采用《乌拉特中旗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中数据,并结合外业调查确定。

2.2自然质量分计算

分等单元自然质量分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公式为:

其中:CLi为分等单元自然质量分,为无量纲数;∑为求和运算符;Wk为第k个分等因素的权重;i为分等单元编号;k为分等因素编号;m为分等单元数目;n为分等因素的数目;fik为第i个分等单元内第k个分等因素的指标分值(表3)。

2.3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基本参数

(1)产量比系数(β)。乌拉特中旗农用地分等工作中的春小麦产量比系数为1。

(2)水浇地采用光温生产潜力指数。项目范围新增耕地全部为水浇地,所以采用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春小麦指数为1485。endprint

(3)指定作物最大产量和最大“产量—成本”指数

根据内蒙古指定作物最大产量和最大“产量—成本”指数表,确定项目区春小麦最高单产为15200kg/hm2,最大“产量—成本”指数为1.36千克/元。

2.4等指数计算与等别确定

(1)等指数计算

①自然质量等指数计算。项目自然质量等指数由以下公式计算:

Ri=α·CLi·β

其中:Ri为第i个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α为指定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β为指定作物的产量比系数;CLi为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分。

②利用等指数计算。补充耕地项目利用等指数由以下公式计算:

Yi=Ri·KL

其中:Yi为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Ri为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KL为分等单元所在等值区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

③经济等指数计算。补充耕地项目经济等指数由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Gi为第i个分等单元农用地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Yi为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利用等指数;Kc为分等单元所在等值区的指定作物土地經济系数(表4)。

依据等指数平衡转换规则,按照400分的等间距初步确定国家级自然等,按照200分的等间距初步确定国家级利用等、经济等。一等地质量最优。依据以上等间距的要求进行划分国家级自然等、利用等和经济等,划分结果见新增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和经济等指数表(表5)。

分等单元的面积采用竣工验收实测面积,各分等面积统计见下表6。

3.结果与讨论

本次等别评定国家自然等为11等和12等。11等各片均有,11等耕地面积为1646.85hm2,占总耕地面积的95.08%,12等分布在项目区二片,12等耕地面积为85.25hm2,占总耕地面积的4.92%。国家利用等为10等和11等,10等主要分布在二片、三片、四片,10等耕地面积为508.82hm2,占总耕地面积的29.38%,11等主要分布在一片、二片,11等耕地面积为1223.27hm2,占总耕地面积的70.62%。国家经济等为10等和11等,10等主要分布在二片、三片、四片,10等耕地面积为508.82hm2,占总耕地面积的29.38%,11等主要分布在一片、二片,11等耕地面积为1223.27hm2,占总耕地面积的70.62%。

乌拉特中旗国家自然等11-15等,国家利用等10-15等,国家经济等8-15等,德岭山镇等别与乌拉特中旗的等别范围一致,本次补充耕地等别评定成果分别与项目所在的德岭山镇和乌拉特中旗的等别成果进行对比,评定结果均在德岭山镇和乌拉特中旗国家自然等、国家利用等和国家经济等范围内,未超出所在镇和行政区域内的最高等别。

参考文献:

[1]奉婷,张凤荣,李灿,等.基于耕地质量综合评价的县域基本农田空间布局[J].农业工程学报,2014,30(1):200-210.

[2]付国珍,摆万奇.耕地质量评价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J].资源科学,2015,37(2):226-236.

[3]肖碧林,陈印军,卢布,等.当前我国耕地质量评价类型与问题分析[J].资源与产业,2008,10(4):58-61.

[4]李武艳,王华,徐保根,等.耕地质量占补平衡的绩效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15(11):78-82.

[5]耿丽娟,黄宏胜,何亚芬.中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演变与展望[J].安徽农业科学,2016(7):231-23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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