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文学自觉再议
2018-02-25傅守祥郑露娜
傅守祥,郑露娜
(温州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关于中国古代的“文学自觉”这一提法最早源自日本学者铃木虎雄1919年至1920年间写就的论文《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文中明确提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随后,鲁迅于1927年在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上做的演讲同样提到“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以此二者为滥觞,“魏晋文学自觉说”横空出世,将“文学自觉”这一说法带入文学界。但“文学自觉”定义的模糊性使学术界难以就这个问题达成统一的意见,持“春秋自觉说”、“汉代自觉说”、“宋齐自觉说”甚至“无自觉说”的都大有人在,对“文学自觉”的研究更是多如牛毛,有文学自觉与具体历史著作如《诗经》《世说新语》的关系,亦有对鲁迅文学自觉说的反思与新证,或者从哲学史、文学史角度看文学自觉等。关于“文学自觉”的纷争,从20世纪20年代初兴至今,仍没有定论。简言之,以“魏晋文学自觉说”为滥觞,“文学自觉”议题被中国学界反复讨论,但文学自觉议题论证的不严密、定义的不统一、理论的不契合等问题使得这一议题的存在难以发挥应有的价值。
一、魏晋文学自觉说的溯源
关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经典论述常见于铃木虎雄的《中国诗论史》一书,原文如下:“自孔子以来直至汉末,基本上没有离开道德论的文学观,并且在这一段时期内进而形成只以对道德思想的鼓吹为手段来看文学存在价值的倾向。如果照此自然发展,那么到魏以后,并不一定能产生自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的思想。因此,我认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日)铃木虎雄:《中国诗论史》,许总译,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细读文本,可以看出以下四方面:第一,孔子至汉末,文学观基本上都受到道德论的影响;第二,这段时期内对文学存在价值的评价受到文学作品表达的道德思想深度的影响;第三,如果照此自然发展,可能永远不会产生从文学自身出发看文学存在价值的思想,但也只是“如果”而非绝对;第四,魏的时代被称为文学的自觉时代,是因为魏产生了从文学自身看文学存在价值的思想。与上文对比,文学自觉的产生有一个隐含条件即“不再从道德思想角度评判文学的存在价值”。
随后,铃木虎雄给出两点论据:魏之三祖以统治者之力来推广保护文学、文学议论自曹丕曹植始。其中曹丕的《典论·论文》说明各文体的不同、认为文学具无穷的生命力,且评论之道自曹丕而兴;曹植的《与杨德祖书》则显示了他对文学的重视。以上即是铃木虎雄在《魏代——中国文学的自觉期》中展示的全部内容。虽然论点论据齐全,但两者之间并不对等。首先,对文学的推崇重视、文学议论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文学作品从此就是从自身来观照文学存在的价值,只能证明文学的兴盛与发展。其次,论述中丝毫没有提及有何证据能够表明魏的文学已经摆脱了道德思想的评判。因此,他的论述是不严密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铃木虎雄提出的论点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从思想道德角度评判文学价值与从作品自身评判文学存在价值两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作为对文学展开评判的两个不同角度,它们是可以共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因此哪怕魏时确实有了从作品自身批判文学存在价值的迹象,也不代表此时文学就已经绝于道德思想的评判了。中国长期以来政教结合的传统使得文学从来就是有着道德价值导向的,区别仅在于究竟是文学审美占上风还是道德价值导向占上风,但绝不会存在完全脱离了思想道德导向的文学作品。正如赵敏俐先生指出的:“如果我们承认中国古代存在着一种所谓‘文学自觉’的话,那么这种自觉不仅包含着对于文学形式的追求,更重要的还包括中国文人们对于‘文以载道’这一传统的功利主义诗学思想的文化认同。”*赵敏俐:《“魏晋文学自觉说”反思》,《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由此可见,铃木虎雄提出的“魏的文学自觉说”在逻辑上是无法成立的。
其实,日本学者铃木虎雄关于“魏的文学自觉说”的影响是相当有限的,真正在国内说出“魏晋文学自觉”并引起人们关注的是鲁迅。1927年鲁迅在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上做了题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演讲:“他(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为艺术而艺术’一派。”曹丕的时代被鲁迅称为“文学自觉的时代”,从上下文推断,是因为曹丕“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要表达的意思其实和铃木虎雄是类似的,即魏已不再是从道德而是从文学自身的角度去评价文学的存在价值;后文提出的关于曹丕“诗赋欲丽”等内容,其实也和铃木虎雄大同小异。但是,鲁迅此处提出的观点其实更加不堪一击,首要的原因在于鲁迅并没有在下文中对其充分论证,可谓空有结论而无实据;其次,鲁迅于1928年12月30日致陈浚信曰:“在广州之谈魏晋事,盖实有慨而言。”所谓“有慨而言”,是指没有经过严密的论证,当然无法成为一个学说的基础。
总之,铃木虎雄和鲁迅关于“魏的文学自觉”的界定,几乎都是从魏时文学摆脱了道德思想评判标准,转而以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出发的。但是两者的论述都没有经过严密的实据论证。此外,文学的道德思想评判和自身价值评判并非完全不相容的两极,一方的削弱或另一方的兴盛均不足以证明文学的自觉。
二、魏晋文学自觉说的生成
作为20世纪80年代中国思想文化界的第一人,当代美学家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一书中提出魏晋时期“人的觉醒”概念,并据此作为魏晋时期“文学自觉”的依据,再次将魏晋文学自觉说进一步发展。他提出:“如果说人的主题是封建前期的文艺新内容,那么文的自觉则是它的新形式。”*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99页。此时的文学自觉说经历了从“魏的文学自觉”到“魏晋的文学自觉”这样一个细微变化,却毫无隔阂地被“热情”接受了。由此,中国学界对文学自觉时期的定义自然地“过渡”到了魏晋时期。
李泽厚认为,魏晋时期分裂割据、各自为政、世代相沿、等级森严的门阀士族阶级占住了历史舞台的中心,中国前期封建社会正式揭幕;社会变迁在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上的表现,就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两汉经学的崩溃。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对生死存亡的重视、哀伤,对人生短促的感慨、喟叹成了整个时代的典型声音。其核心则是怀疑论哲学思潮下对人生的执着。它实质上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准和信仰价值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89-94页。。正是这种人的觉醒,让魏晋士族阶级看到自身在宇宙中的存在,而魏晋时期战争频仍、传统仕途的断绝让他们转而寻求其他使人生不朽的方式,并发现了“文章不朽”一途。这里的文章并不仅仅指诗文一类的文学,还包括绘画、书法等在内的广义的艺术概念。文学在魏晋时期与经术分家,成为独立的门类,不再依附于政治而存在。对文章不朽的追求进而增强了他们对文学的重视,文学开始有了表达自我的内容,诗文有了自身的价值意义——具体表现在对创作类别的细致分类、从创作题材上反映的文学自觉。由此可见,文学自觉是映射出人的觉醒的一个面镜子。
尽管李泽厚的论断不无道理和启发,但是也存在两个疑点。首先,人的觉醒是否真的首先发生于魏晋?中国文学的保存有很大的偶然性,关于个体的人的觉醒是很难论证的。至于说人作为群体的觉醒发生于魏晋时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魏晋作为一个社会变更的转折点,仁义礼教束缚的松绑带来了巨大的思想观念变更。这种群体性的觉醒能更显著地表明历史上“人的觉醒”,但它绝不表明“第一个人”的觉醒就一定发生在魏晋时期。其次,人的觉醒是否一定能推断出文学自觉?两者是必然的逻辑因果还是随意的现象拼贴?在人还没有觉醒,还没有意识到自身存在的时候,文学难道就绝对不会自觉表达自我、就不会下意识追求审美美感?简言之,在这些疑点尚无法厘清的当下,人的觉醒是否必然带来文学自觉仍然是存疑的。李泽厚先生提出的例证可以理解为魏晋文学上的发展与进步,但并不能完全表达为文学自觉的体现。
关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广泛传播还得益于著名古典文学史家袁行霈先生20世纪90年代在编写古代文学大学教科书时对此的肯定与传播。他认为:“文学的自觉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它贯穿于整个魏晋南北朝,是经过大约三百年才实现的。所谓文学的自觉有三个标志:第一、文学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门类。第二、对文学的各种体裁有了比较细致的区分,更重要的是对各种体裁的体制和风格特点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第三、对文学的审美特性有了自觉的追求。”*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二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随着袁著被越来越多的中国大学使用与推广,“魏晋文学自觉说”在世纪之交的十余年间几乎成为“权威”定论而被接受。
尽管有学界两位大家对“魏晋文学自觉说”的倡导和推崇,但是仍然有人不断提出质疑。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思考“文学自觉”的其他状况和必要条件,譬如学界先后出现过“春秋文学自觉说”、“汉代文学自觉说”、“南朝文学自觉说”以及“无自觉说”等,关于文学自觉的论争可以说是热闹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对文学自觉的定义早已偏离了铃木虎雄、鲁迅等人最初给出的定义。如袁行霈一般,后来者对文学自觉的定义大多从以下几点出发:文学获得区别于经学等广义学术的独立地位、对文学的自觉总结与批评、包含审美意味在内的文学作品、对创作目的与艺术形式的自觉追求等。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争过程中出现了两个问题。首先,是对文学自觉定义的不统一性。没有统一的对文学自觉的定义,就意味着只要能够自圆其说,文学自觉甚至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时期,这也是有那么多不同文学自觉说存在的主要原因。其次,文学自觉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它是一个历时性的过程,也许萌芽于先秦、结果于魏晋,难道能不顾开端而独断地将其判定为仅仅是魏晋时期的文学自觉吗?更何况中国古代历史本身就有许多问题尚未定论。举例来说,有些学者认为《古诗十九首》的出现是文学自觉的标志,但是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有学者认为《古诗十九首》应是汉代的产物,故而汉代便已有文学自觉;另有学者却认为《古诗十九首》直到魏晋时期才出现,应该支持魏晋文学自觉说。由此可见,这样的纷争便愈发复杂化和无谓化,进而变得一筹莫展。
纵观从魏晋自觉说发源的文学自觉论争,铃木虎雄和鲁迅认为魏的文学自觉在于其不再从道德思想角度评判文学的存在价值,但是二人都没有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证。随后,李泽厚从魏晋时期“人的觉醒”角度论证该时期的文学自觉,虽然角度新颖却无法在深层逻辑上形成一致。而其他诸多学者对文学自觉的论述则基本偏离了上述三者的定义而开始自立定义、自圆其说,并互不承认最后圈地自守。
三、文学自觉说的虚妄
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发源到春秋、汉、宋齐诸代“文学自觉说”的出现,各朝各代文学自觉说的泛滥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文学自觉的意义。其实,文学自觉始终是在用近现代西方的眼光去重构与想象中国古典文学(诗文等)的成长历史,但基本事实是中国古人在创作诗文时并不会有“此时我是在自觉地创作文学作品”的清晰念头,文学自觉不过是以近现代西方的文学观念为基础,将西方的理论强制套用在中国的古代文学史研究上。遗憾的是,现下通行的西方19世纪以来的文学观念与古典中国的文学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话语体系和价值体系,因此,如此僵硬结合产生的“文学自觉说”的分析与研究的价值是令人生疑的。
此外,文学的发展始终是与政治紧密结合、难分难舍的,中国的诗教传统最早甚至可追溯至第一部文学作品集《诗经》。铃木虎雄等人一厢情愿地从道德思想的角度对文学自觉进行区分是脱离历史情境的,因为道德思想与审美美感在文学作品身上始终是两相结合而无法完全剥离的。如果非要按照一定比例祛除道德成分来谈文学自觉,那所谓的比例该如何把握?退而言之,为教化服务尤其是劝善祛恶之类的未必就一定不是文学。
总而言之,对文学自觉的争论大多浮于中国古代文学史研究的表面,难以真正反映文学发展的复杂情境和历史逻辑,因此关于“文学自觉说”的研究与争辩尽管有其积极价值,但其潜藏的虚妄性更需警惕。同时,用西方的理论话语来研究与“归化”中国的文学自觉时间是有问题的,譬如为何文学自觉在中国论争不休而在西方却不曾有过对文学何时自觉的疑问?中国学者关注的似乎是早期文学受到道德思想、受到政治的束缚甚至主宰,因此孜孜于探索文学的独立觉醒,但西方的文学难道就始终处于纯文学的真空状态吗?西方的文学艺术大国法国的古典主义戏剧也曾受到“三一律”的束缚,同样有掌控文学规范的法兰西学士院。从这一点上看,两者似乎并没有很大的区别,或者说,全世界的文学都不可能是纯粹的,诚如美国学者米勒所说:“再也不会出现这样一个时代——为了文学自身的目的,撇开理论的或者政治方面的思考而单纯去研究文学。”*(美)米勒:《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
纵观西方文学发展的历史,他们更多关注的却是人的觉醒,文艺复兴时期是最好的例证。14世纪,西欧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古典文化研究的知识分子,这些人被称为人文学学者,以区别于中世纪的神学学者。这些学者在研究人文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以人为本位的思想体系——人文主义,正是这种新的观念奠定了现代性展开的思想基础*张德明:《世界文学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5页。。从神学论中摆脱出来,与魏晋时期的士人从传统汉儒经学中摆脱出来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但西方的文艺复兴更注重的是人的觉醒与价值的解放。同样,20世纪普鲁斯特写作《追忆似水年华》时,人的精神被安置在天地的中心,可谓是另一种程度上的“人的觉醒”,带来新的看世界的角度。由此可见,人类对自身之谜和未知精神世界的探索,才是文学表现的永恒主题和文学研究应该关注的重点。文学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和价值即谓“文学自觉”,其前提却是人必须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世界上的存在和价值(即“人的觉醒”),因此,只有回到“人”本位、“人的精神”本位来看待文学的生成与发展,才算是没有偏题和跑题,文学研究的相关意义才能够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