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途径
——以邢台学院法学专业为例
2018-02-25崔正阳
崔正阳
(邢台学院,河北邢台 054001)
一、邢台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现状
(一)邢台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基本情况
邢台学院是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2006年开设法学专业,并招收第一届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九届本科毕业生。目前邢台学院法学专业设置在法政学院之下,以2018届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已毕业)为例,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人数(法直本+法接本)为119人。法政学院下设三个教研室,其中法律教研室教师人数为16人,具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共15人,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分别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
(二)邢台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基本流程
邢台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着手于本科学生第七学期第六周(教学周),即本科学生大四上半学期开学后的第二个月,毕业论文工作遵循基本流程,第一,师生互选。公布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进行指导教师的选择,指导教师确认;第二,确定论文题目;第三,教师向学生下发任务书;第四,论文开题;第五,提交论文初稿;第六,提交论文二稿;第七,论文中期检查;第八,提交论文三稿;第九,论文定稿,提交终稿;第十,论文重复率检测;第十一,毕业论文答辩。论文最终完成时间为本科学生第八学期第八周,即大四下半学期五一之前。
(三)邢台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基本概况
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基本流程可以看出,邢台学院法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时间长达半年之久,而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为不少于5000字,可以说时间充裕,只要反复写作与修改,合理安排时间,写出一篇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论文并不是难事。但是,事实上,纵观近些年来学生论文写作基本情况,并非如此。论文常出现词不达意,论点不明,论据无说服力,语句不通,有凑字嫌疑等问题,一篇法学论文,从头至尾没有一个法条,无任何专业性,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得不引起足够的思考。邢台学院是应用型地方学校,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其他地方本科院校较为集中的问题,因此,具有普遍意义。
二、邢台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低质量的原因
(一)学生对于毕业论文重视程度不够
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于大四上半学期,在这期间,学生大多忙于考研、公务员考试、找工作等事项,而真正留给毕业论文写作的时间往往少之又少,对毕业论文的“应付”心理较强,并没有真正将毕业论文写作当成一件很重要的事,往往较为被动。一些学生往往是在指导教师的催促下才能完成论文写作工作,尤其在开题报告上较为明显,由于开题不进行重复率检查,有些学生选择从网络上进行复制粘贴,以达到完成开题报告的目的。因此,从刚开始论文写作,就没有从内心深处正视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而如果论文写作之初的工作没有做好,如论文写作结构出问题,那么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没有任何效果。
(二)学生对于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过度惶恐
根据邢台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毕业论文重复率超过30%,则直接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而重复率是指经系统检测,论文正文中有明确出处的总重合字数在论文正文总字数中所占的百分比。但对于重复率的检测,往往不同的查重软件对重复率的查询结果是不一样的,如中国知网所收录文章较多,因此对重复率查询结果往往较高,邢台学院每年所使用的查重软件并不固定,去年使用维普,今年使用中国知网。
为了不超学校要求的重复率,学生在论文写作完成后,往往先进行自查,即自行购买查重软件进行查询,而初次查询的结果并不乐观,大多数同学的查重结果都会超30%。为了降低重复率,学生会采取各种手段,如改变文章语法、删除法条、变换上下文逻辑等,结果把文章改成了“四不像”,不仅上下文语句不通,而且一篇法学论文改得没有一个法条,句不成句,段不成段,连论文最基本的“语句通顺,上下文连贯”都不再具备,这样的文章即使通过了重复率检测,也不能称其为一篇真正意义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三)学生欠缺相应的论文写作能力
要想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法学毕业论文,没有相当的积累和长期的论文写作训练,仅仅依靠大四半年的毕业论文写作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论文写作同样遵循“熟能生巧”的客观规律,如果说学生从大一开始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论文写作训练,日积月累写作水平一定会逐年提高。然而事实上,学生在真正接触撰写毕业论文的任务之前,往往没有过一篇论文写作的经历,甚至于对一篇成熟的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思路、基本结构应该是怎样的,都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样盲目地去完成一篇毕业论文,又怎能出好的成果。而邢台学院也并未开设对毕业论文写作上的相应课程,没有用过授课的方式系统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创作,这在日常教学中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对毕业论文答辩环节的忽视
毕业论文答辩环节是毕业论文基本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而毕业论文总成绩中包含毕业论文答辩环节的成绩。因此,毕业论文答辩的环节,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较多,教师人数较少,教师单位时间的工作量较大,导致具体到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过短,因此使学生不能充分论述文章观点;在回答答辩组教师提问时,往往由于准备时间不足,瞻前顾后;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答辩环节应分为回答与辩论。学生既要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又要和教师进行辩论,因为学生对毕业论文有自己的观点,而教师往往也会有自己的观点,教师在进行提问时,往往主观色彩较深,对学生的观点持批判或否认态度,这时,学生则需要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在回答教师提问的同时,更需要和教师进行辩论,这也是对自己文章观点的肯定。而事实上,在真正进行毕业答辩时,往往只有回答,没有辩论。邢台学院对毕业答辩环节的时间安排较为紧张,学生往往不能充分论证自己的论点,或是对答辩教师的敬畏,往往顾虑较多,不敢或不肯进一步论证。这一点,限制了学生自由发挥的能力,是值得改进的。
三、提升邢台学院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途径
(一)增设毕业论文写作课程
毕业论文写作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如若学生在接触毕业论文写作之前,没有系统学习过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应知识,则很难完成一篇有一定深度的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学生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并针对观点加以论证,只要能自圆其说,即达到本科毕业论文基本要求。但是要想对某个法学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不是一件易事,没有一定的阅读量,没有对专业知识相当扎实的基础,很难得出自己的研究成果。而开设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就是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由于学生自身的局限性,往往需要教师进行有效指导,通过教师引领,学生可有效把握毕业论文基本方向,从论文选题到论文写作,从搜集资料到得出自己的研究成果,都离不开一定的指导。笔者建议邢台学院法学专业从大四上半学期开始,可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毕业论文写作辅导,由各专业教师组成团队,针对学生不同的研究方向,进行授课,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写作流程、选题意义、选题方向等学生较为关注的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在论文写作中的疑惑。
(二)提升教师专业授课深度
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离不开毕业论文写作前的集中辅导,同时,也离不开法学教师平时的专业授课理论和实践知识。毕业论文写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也是一项“持久战”,除了进行大四论文写作之前的辅导工作之外,在学生低年级时,教师的专业授课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也颇为重要。在学生低年级时期,教师就应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相关知识的灌输,让学生在低年级时就有写毕业论文的意识,而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也应有意识地深化专业知识的讲解,学生的知识量除了通过阅读,就是通过课堂上教师的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应仅是皮毛讲解,而应适时将整个课程的理论体系进行拆解,采用专题性授课,针对同样一个问题,不拘泥于教材,强调不同学者的观点,使学生不盲目轻信一本教材,锻炼学生的发散思维,培养学生法律人的思维模式。通过深入讲授知识,激发学生自主创新意识,挖掘学生科研潜能,让学生通过课堂有更多的“获得感”,并将这种“获得感”代入论文创作的激情。
(三)弱化毕业论文重复率要求
毕业论文设置重复率检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学术腐败,杜绝论文抄袭,但从学生经降重之后的毕业论文终稿上来看,重复率的影响似乎已“走向负面”。通过上文分析,笔者认为,要想真正写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就应当从“弱化重复率”着手。首先,对重复率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无立法规定,即并无立法要求重复率应当控制在30%以下。对重复率的设置,由邢台学院教务处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加以规定。其次,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而重复率的查重范围也包括“作者为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对此却要判定为“重复”,这与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实属矛盾。再次,重复率检测本身存在技术性的问题,即只要作者连续引用字数超过13个字,就会被软件判定为重复,例如法律条文的使用,法律术语的使用,法律概念的使用,一般句子的使用,都有可能出现此种情况。但作者对以上内容的使用,并无抄袭嫌疑,而仅仅是为论证服务,据此,重复率软件有其自身的问题,它会将原本不属于抄袭的内容判定为抄袭,无形中增加了重复率百分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产生巨大的影响,无奈之下学生只能通过删除法条,变换语法,改变逻辑,转换措词等方式避开高重复率。而这样修改的直接结果即是文章多处出现词不达意,上下文不连贯,语句不通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必定会限制学生论文写作的能力和创作的激情,影响论文写作的质量。
综上所述,重复率已然成为学生向着高水平毕业论文前进的阻力,成为学生论文写作工作中“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如若不加以改善,必将成为消灭学生创造力的“无形杀手”,必须予以弱化。笔者认为,软件本身是“无人性”的,而如果将人为因素参与到论文检测工作中,将会更加人性化,因为人本身是可以变通的。今后的论文查重工作,可以将软件与人为因素相结合,对不存在抄袭嫌疑的语句,由专业教师进行审查,确定无异议的,将不再计入抄袭范围,最大程度上弱化毕业论文重复率的要求。
(四)重视毕业论文答辩环节
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是毕业论文总成绩的一部分,即使毕业论文写作通过了,也同样不能忽视毕业论文答辩环节。法学专业学生除了要有过硬的“笔杆子”功夫,还要有“嘴皮子”功夫。而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则是学生展示“嘴皮子”功夫的最好机会。作为答辩组教师,应当给予学生充分的回答问题与辩论时间,在答辩过程中,尽量做一个倾听者,不应当将自己的观点过分强加于学生,而应当给予学生充分论证自己观点的机会。即使学生观点有瑕疵,也不应当“一竿子打死”。教师在答辩环节中,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过分限制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拒绝或阻止学生和教师进行辩论,对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施展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笔者认为,毕业论文答辩环节不是“走过场”,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同样重要,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应当引起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