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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主义视域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2018-02-22蔡丽慧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摘 要】 本文首先论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其次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放置于建构主义框架下考察,分析了建构主义安全观,认为建构主义的安全共同体理论为如何打造人类命运共同體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最后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积极推进经济多边合作,建立牢固的利益共同体;推动政治安全合作机制,建立和平的安全共同体;促进文化交流纽带形成,建立集体认同的共同体。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安全困境;安全共同体

近几年来,中国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国与国际社会之间的关系正在经历着实质性意义的调整,表现出关注世界各国的整体利益,重视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倡导建立新型的国际政治秩序等特征。基于这些调整,习近平政府在对外战略中提出了新的构想——“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路上,安全困境是不可避免的问题。那么如何突破安全困境,打造共同安全的安全共同体是本文试图解答的主要问题。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一种共同体意识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出的全新的战略文化,是中国外交战略的指导方针,反映着和平崛起的中国试图摆脱“中国威胁论”,以负责任的大国姿态促进国际社会和平发展的愿望。笔者将从建构主义视角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分析其作为一种共同体意识对国际社会的建构作用。

1、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背景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在这之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不断地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一步地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有着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一方面,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使各种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在非传统安全观的语境下,环境污染、资源短缺、难民问题、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各国的国家安全与发展,影响着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因此,“同呼吸,共命运”的时代已经到来,建立合作互惠、共同安全的新型国际秩序是目前国际形势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中国急需消除“中国威胁论”的不利影响,通过自身实践摆脱“安全困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和平崛起、和平发展的外交旗帜,它蕴含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爱好和平、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有助于维护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为中国和平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的打造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共同体意识为纽带,以共同安全为保障的新型国际秩序,这种秩序打破了以往以权力界定利益的传统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是中国在外交方面的重要探索,也是国际社会共同和平发展的重要理论贡献。

2、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和作用

马克思曾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因为人类这种社会性特点,共同体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形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涵就是一种共同体意识,这个共同体以民族国家为单位,以实现全体人类的共同利益为目标,追求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人类命运共同体既不是权力选择的结果,也不是制度选择的结果,笔者将其置于建构主义的框架之下,将其解释为一种文化产物,是一种共有知识的雏形,这种知识将为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保障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有重要作用。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建构国家间集体身份。在行为上,“命运共同体”能够促进各国之间多方面的沟通和合作,从而加强国家间的相互依存程度。在意识上,“命运共同体”能够加强各国共同命运意识,即共同面对外部威胁,主要体现共同面对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的威胁,从而促进各国形成集体认同感,塑造集体身份。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建构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建构主义认为身份决定利益,温特把国家利益划分为:生存、独立、经济财富、集体自尊。[1]而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这四种国家利益的建构,包括共同面对全球性威胁、承认与尊重各国主权、提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建立平等相待的伙伴关系,真正的做到合作共赢,谋求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

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还尚未建构完成,还不能称之为一种共有知识。但是,随着中国不断地向世界传递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烈愿望,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始被更多的国家所接受。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一种上升过程中的共有知识,对于建构真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产生着基础性的作用。

二、建构主义安全观:从安全困境到安全共同体

在中国和平崛起的过程中,“中国威胁论”的声音一直伴随左右。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是很多西方学者对中国崛起的反应,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崛起必将导致中国对国际政治现状的挑战,从而引起中国与国际格局的剧烈冲突。而“中国威胁论”的理论前提就是由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导致的“安全困境”。

1、建构主义对安全困境的超越

新现实主义将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作为安全困境的前提假设,而建构主义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直接向这一假设概念提出了质疑。温特认为,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建构,而无政府状态则是行为体建构出来的一种体系结构,由于互动性质的不同,不同的初始行为所产生的无政府状态也就具有不同的特征。由于现实主义遵循的是霍布斯文化逻辑,即国家之间互相敌视的无政府状态,安全困境在这种无政府文化中不可避免,成为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共有认识。

在建构主义的框架下,无政府状态的三种文化中哪一种成为主导文化取决于国家之间如何通过互动实践建构文化。这就是温特著名的论断“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建构主义对于无政府状态的解析,打破了安全困境不可避免的神话,为突破安全困境提供了新的文化视角。

2、建构安全共同体,突破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这种共有知识的盛行,成为悬在人类社会和平发展道路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笔者认为,真正稳固的和平是建立在国家之间相互信任和集体认同的基础上的,而这种基于认同和自愿的和平则存在于安全共同体中。根据温特对于无政府状态文化的分析,既然国家可以建构出安全困境,也就建构安全共同体。与安全困境截然不同,当行为体的共有知识使它们有着高度的相互信任,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但是他们都相信可以通过和平途径予以解决,结果就是安全共同体。[2]

对于国际政治学中的安全共同体概念,建构主义学者伊曼纽尔·奥特勒和迈克尔·巴纳特进行了系统化理论化的研究。具体来说,多元安全共同体具有三个特征:成员拥有共享的认同、价值观和意图;二是其成员拥有多方面直接的联系和互动;三是该共同体展现出一种在面对面接触中产生的、通过某种程度的长期利益和利他主义表现出来的互惠性。[3]奥特勒与巴纳特对于安全共同体理论的研究,从建构主义的角度强调了观念与认同的重要性,弱化了传统国际政治观中物质因素的影响。在这种研究框架下,安全共同体与安全困境一样是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体实践互动的建构结果,其避免战争的惯例主要来自互动、社会化、规范和认同的建构。[4]

奥特勒与巴纳特针对地区安全共同体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国家之间可以避免安全困境。从建构主义的角度分析,建构稳定的安全共同体的基础是“我们感”的形成,建立一种共信共赢的共有知识。因此,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一种上升的共有知识,为安全共同体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根据前两部分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安全共同体概念的分析,笔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松散型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具有较高的相似程度。二者都以“共同体意识”核心内涵,目的都是建立和平、安全、稳定的国际秩序。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上升中的共有知识该怎么实现向安全共同体的转化?

1、“三级梯级”理论的适用

奧特勒与巴纳特在研究过程中提出了“三级梯级”假定。这个假定用来解释促进和平变化产生的因素和安全共同体形成的过程。笔者试图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放置于“三级梯级”理论框架下,考察打造安全共同体的实现条件。[5]

第一梯级是促发性条件。在技术进步层面,在全球化浪潮的21世纪,新的科技革命正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着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人工智能等高端科技。在经济因素层面,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各国经济贸易往来日益密切,生产力的提高使得部分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着重大变化。在外来威胁层面,随着新安全观不断被世界各国所接受,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着全球性问题的挑战。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基本满足第一梯级的条件,为安全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第二梯级是结构变量与过程变量。结构变量强调权力结构的重要性,建构主义的结构包含物质性因素的作用。奥特勒指出,在安全共同体形成过程中,那些实力强大、经济发达和行政有效的大国总在扮演一种力量核心的角色,对于打造和维护共同体起着重大作用。[6]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完全有能力作为核心国家推动安全共同体的形成。在过程变量中包括各种类型的交易,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国家在不同方面加强交流合作,通过密切的交流合作不断加深国际社会的集体认同。对于国际制度层面而言,由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还处于上升阶段,还没有契机形成自身的制度体系,但是国际社会已有的国际制度例如联合国、国际法、世界贸易组织等对于增强“我们感”仍然发挥作用。在社会学习层面,社会交流推动、制度推动、核心国家推动是社会学习主要途径,根据之前的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社会学习层面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真正的共有知识,为其他国家所认可和接受并内化为自我认知仍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梯级是相互信任和集体身份,也是实现“对和平变化的可靠预期”必要条件。该梯级下的安全共同体中的各成员国已经形成了集体认同,明确了集体身份,安全共同体已经基本成熟。很显然,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没有达到这个层级,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上升中的共有知识有能力推动各国形成互信和集体认同形式的发展,促进安全共同体的形成。

奥特勒将“三级梯级”理论分为创始、上升、成熟三个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目前处于上升阶段,在以具备基础的促发性条件的情况下,中国用自己核心国的力量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结构变量和进程变量两个方面不断深化,通过加强共同体意识的传播,推动国家间互信和集体认同,促进集体身份的建构,进一步建构第三梯级的安全共同体。

2、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是可预期的。但是由于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无政府状态下各国根深蒂固的思想文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仍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正如温特所言:“21世纪对外政策决策者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发现一种既可以相互尊重主权的个体性,同时又可以把各国纳入真正的国际共同体的进程”。[7]根据上述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三级梯级”理论模型下的考察,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上升中的共有知识,若想真正成为国际社会的共有知识,就需要继续扩大与国际社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我们感”。

第一,积极推进经济多边合作,建立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在“三级梯级”理论的上升阶段,日益密切的合作是形成集体认同的重要表现。在中国和平崛起的过程中,中国开始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构,以习近平主席为代表的中国政府立足于本国经济发展与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该倡议的提出大大增强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基础,提高了各国的互相依赖程度。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在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又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多边合作的措施,比如建立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东盟为中心推动“10+3”“10+6”等东亚合作机制等。中国若要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发挥核心国的作用,加快“一带一路”战略的建设步伐,广泛开展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多边合作,建立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第二,推动政治安全合作机制,建立和平的安全共同体

建立安全共同体是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保障,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安全共同体追求的是以国家为中心,向国家之下寻求以人为本的各层级的共同体模式,向国家之上寻求各层次的安全共同体,最大的则是以人类为核心的全球安全共同体。[8]因此,中国在打造命运共同体时,不依赖于军事同盟的建立,而是强调伙伴关系的建立。伙伴关系战略是中国外交在安全领域的探索,伙伴关系具有开放、包容、折中的性质;它是一种不针对第三方、强制性弱于联盟、弹性大、独立自主程度高、寻求共同利益的战略安排和新型双边合作关系。[9]目前为止,中国已经与周边多数国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逐渐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辐条状关系面。在此基础上,中国应该不断丰富辐条状关系面的成员,并且同时加强成员之间的互动交往,打造立体的伙伴关系网络,从而推动共同体的安全合作机制的形成。

第三,促进文化交流纽带形成,建立集体认同的共同体

在打造利益共同体与安全共同体形成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搭建以“我们感”为主要特征的观念共同体。但是由于“文明冲突论”的盛行和国家间在文化上的同质性缺失的现实,形成集体认同的共同体仍面临很大挑战。然而,彭树智先生的文明交往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提供了解决思路。文明交往论指出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决定了文明必然需要交往,它既有战争形式,也存在文明融合,文明交往的广度与深度的发展使得全球范围内逐渐实现充分沟通和达成更多共识的结果。[10]换句话说,文明交往对于共同体的共有知识的形成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倡议中提出“民心相通”的构想,中国主张以包容、尊重和理解的心态面对沿线国家的文化差异,重视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因此,“一带一路”可以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重要文化交流平台,为文化交流提供便利,比如增加人才交流项目、提高办签证效率、完善旅游条件、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鼓励文化交流、学术访问等。通过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交往,增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体感”,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铺好友谊之路。

最后,笔者认为中国作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核心国家,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软实力,吸引其他国家“欲你所欲”并自愿参与到命运共同体之中。因此,中国要重视内部与外部软实力资源建设,努力塑造良好一致的国内形象与国际形象,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从而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

四、结语

建构主义视角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强有力的上升中的共有知识,超越了安全困境并且有利于打造共同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仍然面临很多挑战,中国必须努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与各国的经济多边合作,建立全球的伙伴关系立体网络,夯实共同利益基础,巩固共同安全保障。在此基础上,中国继续发挥核心国力量,扩大与国际社会各国的文明交往,通过与各国的互动实践共同建构共有知识,形成集体认同,确立集体身份,打造和平稳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注 释】

[1]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譯序.

[2]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译序.

[3] Emanuel Adler,Michael Barnett.A Framework for the Study of Security Communities[M].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30-35.

[4] 郑先武.“安全共同体”理论微探[J].现代国际关系,2004(2)55-56.

[5] 伊曼纽尔·奥特勒、迈克尔·巴纳特.安全共同体[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5.25-28.

[6] 伊曼纽尔·奥特勒、迈克尔·巴纳特.安全共同体[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5.25-28.

[7]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译序.

[8] 王江丽.非传统安全语境下的“安全共同体”[J].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9(3)58.

[9] 门洪华.中国伙伴关系战略评估与展望[J].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5(2)68.

[10] 彭树智.文明交往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1-64.

【作者简介】

蔡丽慧(1996.7—)女,内蒙古包头人,西北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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