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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生态系统的完善和核心技术的培育对策

2018-02-20王勉黄颖

创新科技 2018年12期
关键词:创新生态系统核心技术科技创新

王勉 黄颖

摘 要:科技创新是实现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战略。我国持续的科技投入和不断提高的创新质量带来了一些产业的突破和超越,但仍然存在工业投入差距大、创新集中在消费端以及创新生态系统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借鉴美、日、英等国在核心技术培育上的管理模式,结合我国创新实际,提出两重并行的创新系统:顶层部署,集中高精尖实现核心技术攻关;完善现有创新生态系统,增强系统协同和共生,激活全社会创新活力。

关键词:创新生态系统;核心技术;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12-4-7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8.12.001

目前,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的重要战略,创新活动在全球范围内高度活跃,成为影响经济格局、塑造国家实力的关键决定力量。我国始终把创新放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并在许多领域尤其在互联网产业上实现了弯道超车,巨大的经济体和快速的市场创新能力形成“中国创新效应”,带动了全球的经济发展。

但是,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再次引发人们对“核心技术”的关注,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基础研究和技术工程上仍然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在目前的创新基础上,如何培育核心技术不仅关系到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加关系到我国的技术安全。本文在分析我国创新现状的背景下,比较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战略系统设计,重点分析这些国家在促进基础研究、颠覆性技术诞生的创新管理方式,以期了解科研共性、明确创新系统的规律,为我国创新活动提供参考。

1 理论回顾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在对创新理论研究的过程中,董铠军[1]归纳指出,创新理论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线性驱动[2]—系统驱动[3]—多系统驱动[4] (三螺旋模式)—生态系统驱动[5]。在发展过程中,研究的视角逐渐从小系统过渡到大系统,从某一个中心过渡到“泛中心”,更加强调创新参与者的多样性以及创新参与者之间的协调、互动、共生与融合。同时,在创新理论的实践中,不同国家结合自身的经济、政治等生态背景,制定适宜的国家创新体系,实现了以创新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效果,表明了创新理论本身的演化性与系统性[6-7]。不同的国家创新系统会产生不同的效益[8],有的国家实现了经济增长,有的国家却陷入了停滞。王开阳[9]等研究后指出,创新效益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有效率运转,而相关政策的协同和连接关系对国家创新系统的运转起到重要的作用。汤临佳[10]通过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也发现这些国家增加了对企业之间、企业和大学等科研机构之间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系统化、多元化,致力于培育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

我国在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过程中,积极吸收先进的理论思想,结合我国实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系统,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调整和转变,基本形成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11-15]。

当前,保持创新活动的持续健康,是发达国家和后进国家的共同追求和挑战[16-19]。2012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强调了加快科技体制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在这一个创新思维转变的过程中,政府政策的作用非常重要,这并不是以政府为中心,而是强调政策自上而下的引导,避免创新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使各级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协同融合,共生共荣,保证我国现阶段的国家创新战略得以实现。

2 科技创新现状: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确立了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创新投入快速增加,创新能力迅速增强,出现了多个活跃在全球市场中的创新企业,在科技人才培养和全球高技术人才吸引上也呈现数量和质量双双提高的良好局面,为我国未来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在核心技术上仍然有所短缺,受制于人,构成了科技创新的巨大挑战。

2.1 创新系统的机遇

2.1.1 创新资源投入增长迅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科技投入总量为1.57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52.5%,年均增長率为11.1%,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国家。这其中,公共财政资金扶持规模不断增加,2015年,国家财政支出为7 005.8亿元,比2012年增长25.1%。同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也大幅增加。以企业为例,2016年我国科技经费中企业资金占比76.1%,比2012年增长56.4%,平均增长11.8%[20]。

在创新投入强度上(创新投入强度为创新经费投入与GDP之比),韩国和以色列是世界上研发投入强度最高的国家,韩国高达4.3%,以色列为4.1%,日本为3.6%。我国在研发投入强度上稳步提升,2014年为2.02%,2016年为2.11%,这一比例与英国和荷兰的水平相当[20]。

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上,我国依靠政策和公共投资建立了创新机构和人才储备,提高科研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为创新活动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库。在高等教育方面,每年约有3万多名科学和工程专业的博士生毕业,约有200多万的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即STEM)毕业生毕业,人数均位居世界首位[20]。

2.1.2 创新质量逐步提升。我国通过大力投入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的回报。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6—201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我国排名在28位,是全球新兴经济体中最具竞争力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创新指数排名22位,成为进入前25位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这主要得益于我国长期以来对科技创新的大力投入、政府政策的引领、大批量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开放的市场。

但差距依然存在。以三方专利为例(三方专利是指同时向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专利,是衡量一个国家专利质量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2003—2012年,美国、欧盟和日本三方专利各占世界总数的30%,中国三方专利的比例约为4%。2013年,我国三方专利拥有量1 897件,比2012年增长10.6%,占比有所提升,但是和长期占据领先地位的美国、欧盟和日本差别很大[20]。企业创新质量方面,根据汤森路透全球百强创新企业名单显示,日本40家企业上榜,美国有35家,欧盟有20家,2014年,华为企业首次跻身榜单[21]。

科技创新来自于基础研究的不断积累和学术机构的持续贡献,第三方机构会受到学术机构的科研成果启发,引用学术机构的论文,申请专利。2017年,《自然》期刊出版“2017自然指数—创新”,公布了第三方机构所持专利中引用科研论文的情况,揭晓了全球学术机构中对第三方专利影响较大的前200位。据统计,前200位学术机构中,有81所来自美国,19所来自英国,14所来自中国,12所来自法国,11所来自德国,10所来自日本。排行榜中,最靠前的中国学术机构是香港科技大学,排名第118位。这表明,我国对科技领域的大力投入带来了更多的科技论文发表(根据2016年《科学与工程指标》,2013年我国科技论文发表数量为40万篇,仅次于美国的41万篇[20],但是科研质量仍然落后于主流国家。颠覆性技术需要学术机构高质量的学术专利和企业的发明专利,目前我国尚是一个短板,亟待就如何提高科技创新质量进行研究规划。

2.2 创新系统的挑战

2.2.1 创新过于集中在消费端。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MGI)的研究[22],我国在“客户中心”和“效率驱动”两个创新领域表现出色,但在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方面仍然有待提高。客户中心创新主要是识别客户需要,针对需求开发新的产品、服务和业务模式,随后根据市场反馈进行频繁的修改和更新,例如家用电器、智能手机制造、互联网服务行业等。效率驱动创新主要涉及生产、产品设计和供应链管理方面的流程改善,以此达到低成本、加快市场投放的目的。工程技术创新需要依赖知识与经验的积累,企业利用技术储备,结合供应商与合作伙伴提供的技术来解决工程问题,进而设计出更好的产品,例如油耗更低的汽车等。科学研究创新是指获取新的研究发现并将其转化为产品,如一种新材料等。我国企业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规模化的市场优势、储备丰富的工程人才以及充足的供应商资源为客户中心和效率改进提供了契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多个重要的创新集群,如深圳的互联网和电子硬件集群、上海的生命科学中心、北京的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科技中心等。

创新成果直接体现在产业的分布上。从大型创新公司角度来看,腾讯和阿里巴巴的市值分别达到了5 700亿美元和4 800美元,与全球著名信息科技企业相比不相上下,仅有Apple、Google、Mircosoft和Amazon超过腾讯的市值。从中型公司角度分析,在Tech-Crunch实时统计的独角兽公司排名中,市值前11的独角兽公司有6家来自中国,分别是蚂蚁金服、滴滴、小米、美团、今日头条、陆金所。根据CB Insights公布的全球独角兽榜单,美国占据独角兽企业总数的49%,中国占27%,排名第二,随后是英国和印度占比约5%,中国和美国形成独角兽双寡头的局面[23]。一方面,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国家在新能源、电信和交通等领域的持续投入,加速了独角兽企业的成长;另一方面,与美国相比,我国独角兽重消费,美国独角兽重科技,根据《2017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平台型企业孵化成为我国独角兽的重要来源,涵盖了衣、食、住、行、娱、育的产业生态。即使不在平台内孵化,多数独角兽与BAT等互联网平台存在股权关系,60%以上独角兽企业的生存之道是结合互联网和新兴技术更有效率地满足用户需求。相比美国,近60%的独角兽集中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医药保健、生命科学等领域。

2.2.2 工业研发投入差距大。根据《2017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记分牌》的数据显示,2016—2017年,全球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增加了5.8%,达到7 410亿欧元,创历史新高。其中,美国占39.1%,欧盟占26%,日本占14.0%,中国占8.3%。研发活动呈现向某几个国家和地区集中的趋势,排名前三、前五和前十的国家分别占据研发投入总额的63%、75%和90%,甚至在欧盟,这种研发活动高度集中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研发投入排名前50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生物技术、制药、信息通信、航空航天、国防工业等领域[24]。

相比美国和日本,我国企业无论是单个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还是研发投入强度都存在巨大差距。麦肯锡研究院指出,中国企业善于客户创新和效率驱动的创新,但在基于科学和过程的创新方面,总体处于劣势。美国、欧洲、日本掌握着绝大多数工业领域的尖端技术,并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工程经验积累维持了其对大多数新兴国家在制造业上的优势,这对我国形成了挑战。

2.2.3 创新生态系统不够完善。生态系统是孕育创新的大环境,我国创新投入大幅增加,政府公共资金投入、地方政府资金的投入以及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形成了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科技研发局面。但科研资源分散,缺乏统筹与协调,找不到着力点。例如,创新活力最强的中小企业,依然面临资金缺乏和人才流失的困境;再如全国各地不断涌现的大量创新创业基地,有的创业基地只有物业,缺乏创新团队和科学的创新管理等。

创新生态系统不仅会影响初创小企业,也会影响独角兽和大型企业的进一步成长和扩展。例如,我国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受制于制度而不得不選择海外上市。据安信证券的分析,2016—2017年间,创业板总市值涨幅有限,而BATJ的总市值则增加了两倍[23],如果这样一批优秀的新经济高科技公司能在中国A股上市,A股投资人将有机会从这些优质企业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进行制度创新,更新上市流程,有利于股权结构的优化,有利于风险资金退出继而寻找下一个独角兽,形成创新经济的良性发展。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创新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机勃勃、高歌猛进的互联网产业,带来了效率提升和消费者满意,不仅带动了国内经济的活力,也为世界其他国家带去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机会;另一方面是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薄弱,由此导致核心技术缺乏,直接影响了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上的控制权,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需要警惕的是,世界进入了快速创新的时代,创新的机会窗口至关重要。我国需要迅速采取措施,在政府引导下开展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研究,弥补我国在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短板,否则,就可能需要承受技术代差所带来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3 美德日培养颠覆式创新的实践

要想彻底摆脱国外束缚甚至超越发达国家,必须进行“颠覆性”科研创新,即以一项完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带动产业的重新整合,而非沿着他国的路径“紧随其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项目局(DARPA)的创新模式、日本ImPACT模式以及英国的产业创新模式或能为我国科研创新提供借鉴。

3.1 美国DAPPA模式

DARPA (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是美国国防部下属机构,成立于1958年[20]。在短短50多年的时间内,为世界带来了互联网、隐形飞机、GPS等许多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涉军项目,随后又不同程度地进入民用领域。DARPA的主要业务是开展基础性、先导性、颠覆性国防科研项目的管理,其项目类别分为基础研究、预先研究和应用研究。预先研究项目是主体,涵盖微电子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先进雷达与光学技术、导弹制导与推进技术、目标识别技术、军民两用技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领域,多为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创新技术。与一般研发机构不同,DARPA具有独特的物质资本、政治资本和智力资本,且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

一是拥有雄厚的物质资本,200余人的团队拥有30亿美元的年预算,以项目管理的扁平式结构运营,团队核心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经理,各个项目办公室针对各自领域,开展战略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多领域融合以及探索新兴领域中的革命性技术。项目管理方式目标明确,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精准识别方向,有效驱动实现,最终将众多奇思妙想变成现实的成果。同时,项目管理方式反应机敏,既可以快速开始项目也可以快速结束项目,并对研究人员保持宽容。

二是具有政治资本,由于定位为从事高难度、跨军种、需要长期稳定投入、与国家安全关系重大的项目,通常是“急难险重”的工作,因此该组织直接接受国防部长的指令,具有特事特办的特权,避免了很多体制中的掣肘,而这是很多颠覆式创新诞生的重要条件。

三是“小核心大外围”的智力模式。虽然核心智力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经理,但是外围智力却包含了全美最尖端的外脑体系——国防科学委员会和JASON科学家精英联盟。这些科学家们依据群体智慧,为DARPA的研究项目提供解决方案。

四是快速迭代的成果转化方式。如果项目进展顺利,就会进入技术培育阶段,DARPA会资助不同的高技术公司分别进行培育以减少技术风险。技术培育成熟后,会采用军方采办培育先期市场,通过在独立的部门或者军种进行小范围试用,成功后再推向全军。在军队使用过程中,通过迭代创新,不断降低成本和风险,一旦企业认为该新技术产品可以带来利润时,就会由军用转向民用。以互联网技术为例,其前身也是军方的研究成果,DARPA在1960年创建ARPA网络,并在1974年扩展为互联网[21]。20世纪80年代,互联网开始从美国军方和学术界的内部网络向全球的学术界和民用开放,并在后期实现了民用化的普及,并至今垄断了全球互联网管理权和关键技术[22-24]。

3.2 日本ImPACT模式

2013年,日本在原有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新增了《颠覆性技术创新计划》(Impulsing Paradigm Change through Disruptive Technologies Program,简称ImPACT)[25],核心任务是从事核心、颠覆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解决日本面临的产业竞争问题和国内的社会经济问题。ImPACT与传统的科技创新系统不同,在战略目标、项目选择和项目管理上均有大的突破。

首先是战略目标。ImPACT着重的是战略性、颠覆性的研究,能够为社会、经济带来根本性的改变。不仅强调科技自身的研究结果,更加强调研究成果落实开花,带来成功的商业应用,提高日本产业的竞争力,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问题。

其次是ImPACT的最高管理部門是隶属于总理大臣的国家科技机构CSTP,该机构组织国家科技政策方面的行政官员和国内顶尖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了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确定创新方向,明确核心研究方向,并在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选拔杰出的科学家担任项目经理进行研究攻关;二是从国家最高顶层协调科技资源,帮助项目在各个阶段获得必要的政策支持、金融支持,必要时进行制度的调整,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保证创新项目的成功。

再次是以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ImPACT尊重科学研究的规律,秉承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更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激情。项目经理是创新计划中的核心人物,一般都是日本国内的顶尖产学研专家,具备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企业经验。一旦项目经理通过最高管理机构——CSTP委员会的甄选,项目经理就具备很大程度上的自主权,可以自己选择项目团队,自主使用经费,控制进度,确定研究方向等。

3.3 英国产业创新模式

2016年,英国启动了全球研究挑战基金(Global Challenges Research Fund,简称GCRF)[20]。该基金的重点是利用英国自身研究基地的专业知识,在全球范围内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寻找各国领域内的专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复杂性全球问题,力求将英国打造成解决全球挑战的主要力量。

2017年,英国政府设立产业战略挑战基金(ISCF),着重于前沿领域的研究,包括健康医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清洁能源电池和储能技术、无人驾驶汽车、制造和未来材料、微信和空间技术等。产业战略挑战基金是英国《产业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旨在帮助英国研究人员在一系列重点领域设定可识别的、待攻克的产业大挑战,通过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推动英国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领导者。

为了更好地为产业创新项目提供服务,英国于2016年加强了高等教育和科研体系改革,建立了一个战略性的资助机构——英国研究和创新总署,把7个研究理事会、英国创新署和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在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职能汇聚起来,使科技创新管理系统在应对未來挑战中更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灵活性,确保科研经费投入能产生最大价值,确保英国在多学科、跨学科研究和创新方面引领全球。

4 启示和建议

颠覆性技术、核心技术等战略前沿领域的研究是主体国家的必争之地,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培育健全的创新生态系统,并加强对颠覆性技术的专门培育以规避市场主导的不足。结合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趋势,本文建议我国实行创新系统两条线(双重体系):一条线是由中央政府科技部门主导,集中从事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基础研究,解决我国在工程和基础研究方面的短板;另一条线是完善现有的科技创新系统,由地方政府和企业主导,探索适合本地产业特点的创新生态系统,激活整体创新活力。具体论述如下。

4.1 第一重: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颠覆性技术超前部署和管理

一国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实力来自于扎实的科研基础和所应有的核心技术。美、日、英的行动展示了各国抢占战略高地,部署前沿科技的决心。他们的经验表明,颠覆性技术的出现需要自上而下、强而有力的领导,体现在三高:高智力资本、高资金配置、高政治支持。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科研投入强度居世界领先地位。同时,我国具有储备丰富的大学以及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等领域的人才储备。在此基础上,设立最高行政机构领导的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体系,集中科研资金和科技人才,辅以政治支持,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在核心技术上的突破。

此外,这种战略性的超前部署不仅仅局限于对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的支持,更体现在对产业创新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开发,颠覆性的创新成果能为整个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力,强化技术的应用和对经济生活的巨大影响。我国具有应用的巨大市场,而且已经形成了中国创新效应:更迅速、更低成本的快速迭代商业创新模式,通过“军民融合”等形式能够保持我国在新技术商业应用上的优势,进而形成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

4.2 第二重:完善现有创新体系生态系统

创新效益的差异主要来源于创新系统的协同程度。针对我国现有创新系统的现状,建议重点从以下几点对我国创新生态系统逐步进行完善。

4.2.1 优化科技管理体制——探索项目经理制度。我国互联网创新的成功表明,给予创新者权利,让市场主导创新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创新产出。但是,市场主导也造成了我国在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存量短缺的问题。纵观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路径,多数依靠的是民营企业家创业—美元基金投资—海外上市的模式,这种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使我国的互联网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具备了国际领先的技术、产品和运营能力,但也是这种基因在引导着这些成功的互联网企业避开了没有短中期经济价值的底层基础技术、企业和工业级技术领域的创新。例如,除了阿里和腾讯有部分云业务之外,没有主流互联网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企业级服务。在工业信息化领域,以机器人子领域为例,瑞士的ABB、德国的KUKA、日本的FANUC基本垄断了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70%的占有率。

项目管理是在时间、成本、质量等资源约束条件下,规避风险,实现项目范围的科学管理方式。项目委托人确定项目研究方向,对项目经理实施监督和评估,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际操作和微观管理。美、日、英都采用了该模式,既能使科技创新体现国家战略要求,也能为创新者提供最大限度的科研自由。例如,日本ImPACT模式中,CSTP确定研究选题,加强流程控制,把握住关键环节。具体研发项目由不同的项目经理负责,实现了政府宏观管理和项目微观管理的分离,此举赋予项目经理高度自治的权利,项目经理组建研究团队,控制项目进度,灵活调整经费使用,充分发挥了科研人员的能动性,给研究人员以探索的空间,实现了专业化管理。

建议我国的科技体制采用项目经理制度。政府做好制度设计,负责项目经理的甄选,由具有深厚专业背景的科技专家担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过程监管和评估;为项目提供政策服务等。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团队的建设和管理、项目资源的合理使用、项目风险的控制等,致力于项目目标的最终实现。项目经理管理制度责任明确、目标清晰,同时注重考核,鼓励竞争,可以缓解我国目前广泛存在的重视立项、轻视过程管理、忽视成果转化的问题。另外,项目经理在组建团队的过程中,汇聚和凝结了专业领域内的高、精、尖科研力量,解决了科研人员缺乏链接、研究能力分散的问题,相当于为政府组建了一个智力大脑中枢,发挥出创新集群的倍增效用。

4.2.2 公共科研商业化——推进产、学、研协作。公共科研的出资者多为各级政府,多通过项目立项的形式自上而下拨付,由体制内研究机构或人员上报项目,经过评选流程,筛选出承担项目研究的单位或个人。传统的项目成果多表现为论文、科研报告等,缺乏与社会热点问题的连接。

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加剧,且在公共科研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越来越需要提高公共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项目的立意上,研究者需要关注社会热点需求以及企业共性技术,公共科研成果要能够解决实际社会问题并能快速地商业化。在公共科研活动的组织上,尽快打开体制大门,鼓励公共科研资金和企业资金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和企业的交流,使公共科研体系更加开放和高效。

公共科研体系商业化需要政策的引导。以科技人员的研究成果发布为例,权威的发布途径是通过专业期刊发表,之后通过数据库供社会获取。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这种缓慢的传统期刊传播模式限制了科研人员的成果分享速度,加上漫长的发表周期,直接造成了科研成果和社会需求的脱节。建议改变传统的期刊发表模式,加强同行评议和科研诚信管理,促进学术研究和社会需求之间融合。再如,通过政策引导企业资金和公共资金的合作。例如,企业委托大学和公共科研机构研发可以获取税收激励;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使用第三方出资,给予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保护和参与市场分配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英国的“大学企业区”是公共和企业的利益结合点,企业投入一定比例,政府按照企业投入的比例进行配套和长期的支持,共同解决行业关键技术。再如,美国的《技术创新人员交流最终条例》,促进联邦实验室、大学和产业界之间的人员交流。另外,很多国家注重共享科研设施,由具备资质的科研院所或者高校进行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群体,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资源。

4.2.3 完善创新全流程接力机制。创新生态系统需要多要素的配合和接力,从创意诞生到产品形成,直至商业化实现利润,继而回报创新者的良性循环,才能实现创新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任何要素的缺失或者低效都会影响创新系统的运行。例如,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会造成创新者利益受损,破坏创新氛围;再如,缺乏融资渠道或者风险资金退出机制也会造成创新障碍,损坏系统效率。结合我国创新系统实际情况,建议重点完善以下几个要素,加强要素之间的接力,保证创新系统的流畅,最终实现创新系统的不断调整和完善。

首先,要保护知识产权拥有人的利益并帮助其变现。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26]随着创新成为国家战略,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重要。同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还应该加强知识产权的转化,以此为创新者带来收益。例如,多数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工作人员,当其科研成果处于沉睡状态时,不但浪费公共科研资源,也会影响科技人员进行研发的积极性。为了唤醒“沉睡的知识产权”,美国政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倡导优化专利管理,简化许可程序;法国政府针对公共科研成果多头管理进行了优化,以促进实验室成果能够快速市场化。我国也可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转化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强保护,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开发专利;另一方面为专利商业化提供良好的制度建设和市场化、专业化的专利转化中介,形成“专利成果—专利商业化—激励更多专利诞生”的循环。

其次,改善IPO流程,为风险资金提供退出机制。如前文所述,在本轮互联网创新浪潮中,我国出现了多个优秀的独角兽企业,成为资本追捧的焦点。对独角兽企业自身而言,利用IPO获得融资是企业在新阶段突破发展的内在需求,相比前期的风险融资,IPO一般會带来股价大涨,推动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前期风险资本也可在IPO之后获得收益,顺利退出并寻找下一个独角兽进行投资,形成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但是,目前企业还没有具备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远赴海外上市的企业说明了这一点。创新时不我待,对应的制度也到了创新的时候。

再次,建设青年创业者接力机制。青年是最具活力的创新群体,我国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赋予了重要的意义,大多数高校和地方政府都有创新创业基地,要充分发挥这些基地对创业者的培育作用,不仅要规划拨付资源,更重要的是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咨询和帮助,并且形成一套高效的制度和管理,使得青年创业在每一个阶段都可以得到适当的帮助。以“世界上最适合创业的国家”丹麦为例,丹麦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Startvaekst,在创业的每一个阶段进行跟踪帮服。创业之初,一线公务员会帮创业者进行市场和行业的政策讲解;当公司有了团队和研发路线后,Startvaekst的政府专家会帮助创业者进行产品定位和竞争力分析,同时,国家的首批资助也会到位;但公司研发和项目管理都得到市场考验之后,政府的另一个创业辅助机构RBDC就会帮助创业者提供风投资金和更高级别商界精英的指导。此外,丹麦还有负责初创企业的退出机构,由政府雇佣的专家律师提供服务,尽量消除创业失败对创新者的经济影响。

5 结语

全球范围内,创新成为多个国家的战略,正在塑造新的世界格局。我国前期的创新部署和创新成果实现了互联网时代的经济奇迹。未来,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夯实科技实力,形成我国自身的核心技术,继而在科技领域内实现超越和领跑。本文提出的创新两重系统:第一重为国家中央部门主导下的核心技术超前部署研究团队,主攻影响未来的核心技术;另一重为优化现有的创新系统,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如实行专业化项目管理,提高科研效率;改进融资机制,拓展融资渠道;推进公共科研商业化,优化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最终形成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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