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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

2018-02-20于维力

学术交流 2018年12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民主现代化

于维力,张 瑞

(中共中央党校 党建教研部,北京 100091)

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国家治理如何实现现代化”的相关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而紧迫。对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的思考和理论诠释最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西方社会,各种理论流派纷纷探讨其理论内容,开掘其社会实践层面的应用。虽然西方众多理论成果对中国国家治理的路径选择提供了丰富的思考空间,但是西方的治理理论不能成为我们的理论依据。我国的国家治理理念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反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在中国历史传统、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革、内生演化的过程。

一、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逻辑意蕴

思考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逻辑问题是全面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的关键,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将为什么必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具备哪些特征等问题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和制度的全面理解和综合把握中,才能据此在如何引导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路径探索中体现科学性。研究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必须廓清的逻辑问题包括:逻辑起点问题,即研究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首先应当明确的基本出发点问题;逻辑条件问题,即当前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之所以选取某些原则作为价值取向由哪些条件所规定。

(一)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逻辑起点

过去,我们基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实践需要讲过很多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也不例外。进入新时代,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国内各领域发展的新要求,要实现国家建构的现代性,必须理清阻碍各领域发展的环境与形势危机。例如从国际上看,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更加复杂化了,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的同时也加剧了发生国际经济风险的可能性,各国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成为利益与共的生命共同体。同时,国际争端、局部战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都是国际关系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变量。

在国内,与中国改革开放40年带来的经济奇迹相伴生的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多元化、民主意识和民主参与的迫切要求、收入差距和社会分层的显性化、互联网带来的舆情风险等情况。这些新情况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存在的问题与缺漏之间的矛盾日益成为阻碍国家治理朝着现代化迈进的制约性因素。在政治上,国家权力运行的人治化特征与现代性所要求的制度化内核存在不可兼容的矛盾,权力使用的随意性、公权力私有化、公共资源“一言堂”、公权力运行潜规则、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存在,成为发展成果普惠共享的重大阻碍,长此以往所带来的“软政权”现象是政治治理现代化所应关注的重点问题。在经济治理上,如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从对市场的嗤之以鼻到承认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进而强调其“决定性”作用,标志着经济领域改革程度的不断加深,思想的转型与现实运用的差序性,导致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表现出种种不成熟的倾向,例如保护主义横行、竞争机制不充分、劣币驱逐良币、现代生产要素发展滞后等。充分尊重市场理性精神的发挥,将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实现职能顺位,是当下经济治理所应厘清的基本关系问题。针对国内外的新挑战,亟需通过宏观国家治理的适应性调整,推动问题的解决。在社会层面上,转型带来了多元参与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社会风险。正如亨廷顿所言:“经济增长不仅会用某一速度改善着人们的物质福利,同时还会以更高的速度增加着人们的社会挫折感。”[1]同经济发展同时出现的是更加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以及不平衡、不协调的社会现象。例如随着社会民生领域的市场化,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与资本、利益结盟,使社会日益呈现出浮躁、信任弱化、分散利己。在文化层面,价值观扭曲和信仰缺失几乎是随着经济转型的高速度同时出现的,而这些问题恰好是国家现代性的重要精神依托。如何以符合人民需要的核心价值观引领多元价值观,是当前文化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生态问题上,工业化的长期掠夺和生态理念的偏差,埋下了众多生态隐患,亟需更加合理的发展理念引领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为前期的巨大破坏买单,更为长治久安增添更多的合法性基础。基于不断发展的客观规律,形势的复杂性以及治理危机的出现和解决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

(二)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逻辑条件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是推动社会演进和文化变迁的重要力量,它要求国家治理的方式、制度、体制与社会各领域发展相适应,并在不同领域都有着方向性的评价标准,只有满足现代化标准和特征的国家治理才能称得上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也只有这样的治理才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增添不竭的合理性支持和内生动力。能够称其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的方式、制度、体制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适应性。国家治理方式与社会形态有着很强的相关性。因此,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制度、路径等方面的选择必须与中国的经济基础、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社会意识等方面相适应,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第二,民主性。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形式远大于内容的特点相反,中国的国家治理将民主纳入制度框架,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充分发挥出来,并在实践中更加注重对民主权利的保护,实现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真实统一。第三,程序性。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就是对是否现代的重要评价标准。现代化国家必须重视法治,将国家治理纳入程序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同时,中国的国家治理体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体制,它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与资本主义治理体制有着根本区别。第四,科学性。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合规律、合需求地向前发展。科学性首先表现为制度的完备性、系统性、协同性,即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法律体系的相匹配,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生态制度能够统一协调;其次表现在运行的有效性上,即制度、程序能够真正将理论创新、制度优势转化为实践动力。第五,发展性。中国国家治理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品格,能够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动、社会意识的变更、国际条件的演进而不断融入新的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机制。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运用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对于不适应国情变化和发展要求的治理手段,应审时度势进行破立删改等工作。

二、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主要内容

基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逻辑起点和现代化治理的核心特征,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就有了符合规律的理论依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在不同领域的实践中有着丰富的内容,但其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民主法治的基本准则、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绿色协调的生态发展观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这些原则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并且每一方面的原则都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路径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作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内核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这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内核,也彰显了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因此,应当在“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2]40的基础上,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治理理念贯穿到国家建设、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表现出一脉相承的历史演进规律。

追溯到革命年代,毛泽东的人民立场主要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信群众力量、鼓励人民当家作主等方面。他始终坚持群众本位的思想,强调“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3]。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将人民利益作为执政标准,致力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将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作为内在要求。他强调:“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决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4]116在他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多次指出要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以后,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筑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观,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彰显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将这一理念进一步贯彻于治国理政全过程,并将“中国梦”、民生期盼细化到方方面面,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2]40。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作出了更加全面、清晰的界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5]128。这一思想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成熟,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14个基本方略之一,从此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更加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2.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核心价值理念。

人民是国家治理的客体,同时也是治理绩效评估的主体,因此,只有将民生问题搞好了,经济发展才能称得上是实际的、良性的,社会的稳定才能是长期的、可持续的。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6]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根植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并超越传统中华文明、符合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治理理论。根据马克思主义人本学说关于“人的价值”的回应,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和最高价值观。一方面,“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伟大认识强调了人作为历史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美好理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国家治理也应当承担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有机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精神与根本追求,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程度往往关乎治理绩效的评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即为“善治”,而以人民为中心是“善治”的价值意蕴的根本依托。所谓“善治”,是治理效能优良的综合概述,需要“民主-权威-法治”的动态平衡,需要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环境多方面的长足提升,是一种将文化多元、生态可持续以及人的价值彰显等内容包容进去进行综合考量的全方位的理念转型,与单纯的“唯GDP主义”有本质上的区别。历史唯物主义将“凡是对当时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其促进作用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就是善的行为”[7]186作为“善治”的界定,这为国家治理内在地规定了人民本位的基调。综上所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作为国家治理的内在精神,引导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当始终遵循的核心价值,“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2]30。

(二)坚持将民主法治作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准则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并在此后领导革命、建设抑或是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重视民主法治建设,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壤中不断创造与之相契合的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在现代化要求日益强烈的新时代,民主法治应当从思想观念领域上的宏大设计走向具体的治理实践,为国家治理提供更充足的合法性空间。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一个逐步探索的历史过程。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法治的探索具有不断深化的历史性。早在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的“延安窑洞对话”中,将跳出“历史周期律”这一关乎政权建设的核心问题归结为民主。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的 “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思想,成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良好开端。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8]1475;“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有了人民的国家,人民采用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8]1476。在对国家性质这一根本问题进行规定的过程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一贯重视,并将其作为立国立业之根基。改革开放后的民主法治之路更加重视“制度化”问题。邓小平将经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明确指出现代化的政治体制对民主制度、法治观念的呼唤,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4]333。由此,民主法治理念开始向着制度化、科学化方向扎实迈进。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国家发展真正进入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和宪法精神治理国家的新阶段,对“依法治国”的系统阐释也开启了全社会对法的新认识。

进入新时代,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作出了更加严明、细致、全面的标定,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民主法治这一价值理念时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9]民主法治这一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在规范化的体制机制指引下,不断搭建起与时代要求、国家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四梁八柱”,这标志着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更加符合人民需要和实际利益,由此也将扎牢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对现代国家治理有着深刻的意义。

民主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民主要求主要通过治理的多元化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指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相关环节,畅通并疏解民意表达与集中的渠道与机制,避免“坏民主”与低效民主对国家治理的负面效应。习近平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5]163,可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优势所在,它是民主集中制与群众路线在国家治理层面的根本要求,只有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才能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本色才能长期延续。

国家治理是否用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是否合乎法律精神成为判定现代化的另一标尺。一方面,完善国家治理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法律程序、法律实施机制,不断更新符合时代需求的、科学完备的国家治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更新思想认识,将法治思维、守法意识传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为国家治理实践源源不断地输送良好的法治观念与习惯。只有坚守法治这一现代化要求,才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下搭建起更加高效、更富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

(三)坚持将公平正义作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导向

公平正义是贯穿于中国国家治理理论和社会实践全过程的重要价值导向,是一个社会成熟程度和发达程度的评价指标之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社会转型日益加快,随之而来的“价值迷茫”、公平正义缺失,对个人和国家治理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公平正义的血脉在社会中源源不断地流淌,促使全社会构筑起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1.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需求导向的认识经历了渐进深入的认识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的社会公平正义,其实质是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分配公平,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弘扬最初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相联系,并将其作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的根本保障。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以公平正义的要求改革与之相违背的现存制度,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早日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公平正义价值的认识日益深刻,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彰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原则;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以广泛参与、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的协商民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7]196,等等。以上提法都是在积极走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之路,都是在探索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及其实现机制所作出的努力。

2.公平正义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意义重大。

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南方谈话的重要论断之一。其中“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对于社会分配领域的基本要求,要实现的共同富裕也必须以公平正义为指引。加紧构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制度安排。构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应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通过制度保障的日益细致来推动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最终形成,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将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10]

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灵魂。“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是全社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实质上也应当是社会活动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观念。“公正”即社会公平与正义,是立国之本、力量之始。因此,针对国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有违公平正义的行为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根治,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条例加以解决,同时继续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不断在此基础上提升国家的治理效能。

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底线。必须在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贯彻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重视民生建设工程,将公平正义的价值成果实实在在地惠及广大人民。同时,公平正义也是民主法治的生命线,必须要将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民主法治的社会追求相结合,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治理成果在物质层面和价值层面都实现新的飞跃。

(四)坚持将绿色发展作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理念

经过几千年的磨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由单纯的敬畏、模仿、征服走向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阶段。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以来,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还是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建设,都愈加重视生态与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生态环境与民生发展实质上具有内生性,生态环境保护事关长远、整体,它在本质上是生产力之自然依托,在保证人民基本环境权利的基础上发展生产、改善民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造福于民。

1.绿色发展理念的演进过程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

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来源于中国古代传统的自然观。中国古代儒家、道家等都对天与人的关系作出过独到的论述。例如儒家学派的荀子将“天”定义为以自然规律为基础运行变化着的自然界。面对天时,荀子提出要顺应自然,“天人之分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道家的庄子同样提出“顺天道,反人为”的主张,世间万物都有其规律,否定对自然规律和原生状态的破坏,从而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理。总之,虽然不同学派对天与人的关系看待的出发点不同,但归根结底都强调对自然的顺应和合理利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领导人就认识到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就生态环境问题作出讲话,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方针。1973年8月,中国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再次强调了环境保护的方针,此后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建立起环保机构,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发展。邓小平将人口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确定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江泽民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协调。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将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目标,明确了生态环境建设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2015年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更突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得到重视,国家治理需要在现代化路径探索中,找到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路径。

2.绿色发展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实质上就是体现了对“经济-自然-社会”系统的全面规划与要求,对各个领域和主体应如何发展标定基准线,体现着我们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

绿色发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战略。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能够为国家提升治理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依托。绿色富国、绿色惠民、绿色生产等发展战略,为我国走新型发展道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强劲动力,也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成为可能。作为全新文明理念的绿色发展理念,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尺度和标准。国家治理现代化将是否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基本表现。绿色发展、保护环境、节约生态资源是实现永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而生活于这一环境中的每一个体需要借助自身所感受到的物质存在条件,加深对社会发展的认识与评价。因此,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治理应当重视的领域,并能够据此来评价国家治理的深度与绩效。

三、结语

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问题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一方面,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是指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等。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体制机制、方针政策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规定性,这些内在规定性是我们在进行治理路径选择时应衡量、考究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新时代国家治理的现实路径,将受到价值取向的影响。科学而合理的价值取向将对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这是因为价值取向具有实践品格,它它能够潜在的决定、支配主体的价值选择,因而对主体自身、主体间关系、其他主体均有重大的影响。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对于其价值取向问题的思考,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在思考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内容要素时,首先应当对其逻辑意蕴有一个系统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的逻辑意蕴,包含了思考这一问题的逻辑起点,即出发点问题,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性以及治理危机的出现和解决是推动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所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必须立足于时代发展特征,发现现存矛盾冲突、解决不同领域的治理危机。同时,要关注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的逻辑条件问题,也就是何谓现代化的国家治理问题,现代化所要求的国家治理要有基于此价值取向制定的内容要素。其中适应性、民主性、程序性、科学性、发展性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探析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取向问题的逻辑条件。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内涵丰富。其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民主法治的基本准则、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绿色发展的生态发展观是贯穿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这些原则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并且每一方面的原则都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路径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根本价值取向,工作得失的评估要以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民主法治的价值取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准则,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有着与西方政治体制根本不同的内涵和发展路径,国家治理的现代与否要以民主法治水平为关键抓手和重要保障;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是社会和人民的需求导向,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必须将公平正义的弘扬作为基本目标,使发展成果、发展机会、增长红利惠及更多人民;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战略,绿色发展就是可持续发展,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环境保护基本原则相结合,从而构建人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互利共生的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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