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共享型实训基地 深化产教融合
2018-02-19民进河北省委
文/民进河北省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产教融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共享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作为由政府主导,依托高校、企业、科研部门参与共建,用于满足职业教学、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是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有利于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两张皮”问题,对于深化产教融合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中存在一些需要政府统筹解决的问题,制约了实训基地作用的发挥。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地建设水平不高。在当前我省的实训基地建设中,高校、高职院校多以满足自身专业设置需求为导向,各自为战。各校自建的实训基地受政策、土地、资金和师资限制,规模偏小、场地不足且实训设备相对落后,造成实训效果不佳、与企业岗位需求脱节等问题,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资源不能共享。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区域内各类高校、高职院校拥有资源不均衡,相互之间又缺乏联合协作和资源共享,造成一方面资源闲置,另一方面需求难以满足;重复建设普遍存在。由于缺乏区域整体规划,各高校、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雷同,在资金、土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形成“你有我有,你无我无”的尴尬局面。
(三)建设方式单一。目前我省各地的实训中心建设多为政府投资,地方政府资金缺乏,相关部门不够重视,配置方式僵化,在总量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实训基地建成后,设备购置长时间耽搁,不能投入使用,严重制约了实训基地效用的发挥及后续功能的拓展。
(四)社会服务功能不足。实训中心作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共享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在提高社会职业能力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实现充分就业、构建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具有良好前景,而实际上大多实训中心目前仅限于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社会服务功能开发不够。
二、建议
(一)将共享型实训基地作为推进产教融合的抓手。共享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作为高校、企业和科研部门的合作平台,能直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实现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效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有利于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建议我省将共享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作为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抓手,并写入有关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中。
(二)整合实训基地资源,建设服务区域产业的大型综合实训基地。着眼于各地职业教育院校学科优势和本地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现有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设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装备水平,使实训基地提质量、上规模。实训基地建设应重视复合型、通识型和普适性,能服务于多个专业、多重领域,形成规模优势和聚集效应,在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中发挥作用。公共实训基地应建设在规模较大的职业技术学院内或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中心城市,而各县的实训基地建设往往规模偏小,设备不达标,达不到实训要求,资源整合后,各县职教中心不必再重复建设实训基地。可通过公共实训室向下辖职教中心学生开放的形式满足需求。通过资源整合,实训资源由分散变为相对集中,因此共享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应建设好配套的生活服务设施,为各县职教中心学生实习和企业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建议相关部门予以立项,把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认真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并由财政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购置主要装备,同时接收社会捐资建设,吸纳企业资本股份运作,全力扩大基地规模,拓展基地涵盖面,提升基地综合建设水平。将实训中心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按比例投入使用,建立一套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以保证公共实训中心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满足日益增长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需求,为区域内各类新兴及传统优势产业输送合格人才。
(四)拓展基地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在公共实训基地设立联合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等,以公共实训基地为载体,打造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对企业及社会开放,企业职工可以在基地进行在职提高、转岗培训,待岗人员可进行再就业培训等,培训人员可在基地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让基地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全面开发。可以在公共实训基地内建设信息服务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学习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交流与就业指导中心,并拓展到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师资培训、技能竞赛、中小学生职业体验等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