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海事法院破解送达难题 提高审判效率
2018-02-18
珠江水运 2018年17期
9月1 0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航运金融发展与海事司法保障”研讨会,通报了该院2015—2017年航运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推出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送达地址条款”的新举措。
“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送达地址条款”新举措,即融资租賃的各合同方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以合同附件或者合同条款的形式约定今后在履行合同中,或一旦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的有效送达地址。
“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简化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确保送达效果;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合同守约方的诉讼成本,缩短审理时间。可以说,这是一项针对海事融资租赁纠纷特点,破解送达难题,提高审判效率的创新做法。同时,也对当事人诚信经营和诉讼提出要求,对规范融资租赁市场起到积极作用。”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谢振衔介绍。
据了解,自2015至2017年,上海海事法院审结航运金融案件近360件,金额高达36.74亿元,诉讼主体主要为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等。(胡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