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新要求
2018-02-16文/刘坤
文 / 刘 坤
近年来,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由其引发的交通事故、火灾等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本文着重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以下简称“新国标”)中提到的对电动自行车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和外形方面的新要求。
1.提高了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指标
与此前的标准相比,新国标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其中一项是把最高车速由20 km/h调整为25 km/h,把含电池在内的整车重量由40 kg调整为55 kg。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增加了5 km,上限是2 5km/h?《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组组长、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解释:“这也是考虑了一些群众出行的要求,出行的范围可能越来越远,要求办事的效率越来越高了,在考虑安全性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了一些放宽,也借鉴了欧盟现在是25 km/h,日本现在是24 km/h。”
同时,新标准也在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出行需求的前提下,促进了道路交通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利益最大化。从使用方便角度上讲,很多消费者希望电动车性能越来越好,但是电动自行车只是交通参与者的一部分,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追求出行效率和交通安全的最大化。和旧标准比,新标在整车重量方面进行适当放宽,也是兼顾到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的需求。
2.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中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即必须有脚踏板。对此,陈大纪解释说:“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是为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脚踏骑行功能不是新增的,电动自行车说到底还是自行车,自行车要求具备有人力骑行的功能,必须要有脚踏功能。”
事实上,这一标准的根本意义,在于明确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因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资格,车辆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证和号牌,并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但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享受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载重等便利,却没有提供上述相应的安全保障。
新国标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