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纺织标准中纤维成分标注存在的问题分析

2018-02-14葛富全邱范君徐英志

西部皮革 2018年8期
关键词:文胸纺织品条款

葛富全,邱范君,徐英志

(中纺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 东莞 523000)

新时期背景下,人们日常生活水平质量显著提升,对纺织服装进行选购的过程中,也不仅局限在款式和性能方面,而是更强调产品自身的环保性以及健康性等全新的功能。对于纺织服装而言,其成分与含量是对其服装品质的真实反映。在《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中,对我国销售纺织品使用说明进行了详细地规定,要求其中要涵盖制造者地址与名称、产品规格与名称、原料成分与具体含量等相关内容。特别是原料成分与含量的作用不容小觑,究其原因,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进行直接感知的参考依据,能够加工服装品质反映出来。即便标准制定机构对标准版本进行了实时更新,但标准版本的新旧交替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并分析纺织标准中纤维成分标准存在的问题十分有必要。

1 《文胸》标准中纤维成分标准研究

1.1 确定取样的部位。在新《文胸》标准众多条款中,即6.2.7,提出在开展染色牢度试验的过程中,需要针对面料与里料展开分别地测试。如果难以在成品中一次性地获取试验所需整块试样,同时不具备同批面料,那么耐水色、耐洗色与耐汗渍色牢度的试样规格应确定为,和大小尺寸相同的贴衬进行缝合,随后分别开展试验[1]。而在原有的《文胸》标准中,即6.4.1,提出针对难以通过成品一次性获取试验所需整块试样,同时不觉比面料的情况下,那么耐洗色与耐汗渍色的牢度应当选择两块规格为的试样,同时以并排的形式和贴衬缝合并开展试验。

通过新旧《文胸》标准条款内容分析可以了解到,新版标准要求针对试验的取料部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测试要求加以规范,从根本上规避了取样部位差异所引发的贸易纠纷。

另外,在新《文胸》标准条款当中,即6.2.2,提出针对内在质量试验样品,需要在成品中取样。如果成品的尺寸不达标,则需要在同一批产品的相同面料中取样,且要求选取试样不应当存在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而在原有的《文胸》标准条款当中,即6.1.3,其染色牢度需要结合面料与里料,纤维含量则需结合罩杯里料与侧翼里料都应当分别取样并开展试验。

通过新旧《文胸》标准条款内容,可以了解到,在原有《文胸》标准中,对成分取样的部位进行了规定,即根据罩杯里料与侧翼里料。但是在新《文胸》标准中,对于纤维含量取样方面并未在取样部位提出明确的规定[2]。

2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研究

对比07版的《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和98版《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内容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之处较多。在07版中,不仅针对标准规范要求进行了细化处理,同时也使得标准可操作性能与统一性明显提升,也使得受标准规范不清晰因素影响所带来的贸易方面纠纷发生几率下降,现实意义十分明显。07版的《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于2007年年初开始实施,且备受关注,大部分机构都大力宣传这一标准,不同地区也开展了大规模的标准宣贯班,实际效果理想。在长期实践检验的基础上,证明此标准修订的成功性。但仍需正确认知的是,还有部分条款在规定方面存在争议,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条款6.4中规定,在纤维含量不超过5%的情况下,应列举出纤维名称,同样可以借助其他纤维进行表示。如果产品当中纤维种类不低于两种,且各自含量在总量中的比重不超过15%,就可以将其标注成其他纤维。在7.2中规定,产品亦或是其某部分当中有装饰纤维亦或是特性纤维,而且其总量不超过5%的情况下,即可标注成纯亦或是全,进而对纤维含量进行标识。以上标注方法最明显的优势就是能够实现成分检测与标注的解决,现实意义显著。这样一来,在对纤维检测问题规范的基础上,也为简化成分标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条款的内容相对笼统,未对织物当中特性纤维较多的情况展开全面思考,所以也没有注重特性纤维含量不超过5%的问题。如以此标准予以执行,就必然会导致织物当中的特性纤维特征被忽略,使得商家与消费者的麻烦不断增加。以某检测机构为例,对于弹性牛仔服装当中不超过5%的氨纶含量标注成100%棉,同时需要将氨纶纤维去除。通过对这种标注方法的应用,使得检测机构工作的开展更加便捷。然而,在实践应用方面,这种形式的检测报告很难与生产商家需求相适应,所以导致生产商的不满情绪较为严重,也直接影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在对相关性资料进行查阅并分析以后可以了解到,在美国的法律法规当中,若纺织品当中的纤维含量不超过5%,即可标注成其他纤维。但即便实际的含量不超过5%,也一定要将纤维的名称与百分含量比值详细地标明。通过对诸多因素的分析和探讨,提出在标注方面,应详细地标明弹性织物当中的氨纶含量以及防静电织物当中的金属纤维等,同时要将纤维的实际含量标注出来。

第二,在条款5.1当中提出,纤维含量需借助其在产品亦或是产品某部分纤维总量中的所占百分率表示出来,尽量保留到整数位。而在条款7.4当中支出,在标签中标注的某种纤维含量不超过15%的情况下,那么纤维含量的允差应当确定成标称值30%。针对大部分产品来讲,标注保留到整数位与实际要求相适应。然而,在棉/氨纶类型牛仔裤中,氨纶的含量并不多。而在实际检测的过程中,也发现其含量只有0.5%。如果要求客户标注到整数位1%的情况下,那么纤维含量的允许偏差则可以超过标称值30%,很容易被认定成不合格的产品,而且操作难度也较大。与此同时,对不同检测方法的应用,也会对测试的结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存在争议的氨纶结果,应尽量将手工拆分方法所获得的结果作为标准。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纺织标准当中的成分标注问题,应在强调成分检测方法与检测部位的基础上,注重成分标注的合理性。另外,对于纺织标准的更新与修正,一定要借助宣贯与研讨的方式,并基于此针对标准执行工作人员实施统一化地培训,将标准自身的衡量尺度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 吴雄英.生物质再生纤维成分标签的技术要求及相关思考[J].纺织学报,2014(2):153-156,161.

[2] 费静,陆维民,刘芳,等.基于纤维成分分析的消费品反欺诈检测关键技术研究[J].中国科技成果,2014(16):55-57.

猜你喜欢

文胸纺织品条款
性侵未成年人新修订若干争议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怎样选运动文胸
自清洁纺织品的制备方法
正确审视“纽约假期”条款
女性文胸如何穿
On Knock-for-Knock Principle:Analysis of SUPPLYTIME 2017 Clause 14(a)
第七类直销产品猜想:纺织品能否“独立” ?
文胸那些事
不同阶段佩戴不同类型文胸
欧盟通过纺织品使用NPE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