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校园贷”卷土重来问题探究
2018-02-13刘存斌
刘存斌
摘 要:“校园贷”给大学生们提供了一个脱离家人,却能轻易获得大量现金的平台,却也陷阱重重。央视调查校园贷乱象,大学生无力偿还自杀,更有甚者,借贷宝10G不雅照泄露。种种迹象表明,有效解决校园贷隐患,已经成为当前高校对大学生教育和管理过程中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内容。而随着国家有关部门的重拳出击,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网络借贷平台为逃避制度监管,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并将对象重新瞄准在校大学生,严重威胁到学生权益,形成校园安全隐患。如何防范变相“校园贷”卷土重来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关键词:校园贷;变相;回租贷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校园贷”网络贷款平台名义上是为了给大学生日常消费提供便利的一种金融服务产品,而实际上并没有给大学生日常消费带来好的影响,相反副作用却十分显著,陷阱重重。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而随着国家有关部门的重拳出击,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近期“校园贷”似乎有死灰复燃之势,有部分网络借贷平台为逃避制度监管,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并将对象重新瞄准在校大学生,严重威胁到学生权益,形成校园安全隐患。如何防范变相“校园贷”卷土重来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校园贷”的前世今生
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在北京几所高校发行信用卡,开创了大学生信用卡先河,此举一出立即受到追捧。之后,多家银行紧随其后,使其信用卡业务迅速挺进校园。因多头并举,竟致成各个银行为抢占大学生市场而现跑马圈地争先恐后之局面。2009年7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卡,对于不符合条件但确有必要发卡的特殊情况,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通知下发后,各大银行均陆续停止了大学生信用卡的审批。
在信用卡退出高校大学生历史舞台之后,近年来,另一种刺激大学生提前消费的方式卷土重来,即大学生校园贷款。而本文所指的大学生校园贷款,绝非大学生为缴纳学费而办理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和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是那些以实现暴利为目的专供大学生的各种借贷平台
二、“校园贷”得以泛滥的原因
探究“校园贷”因何得以泛滥的原因,是寻找解决“校园贷”隐患的有效途径。经过笔者调查研究发现,从“校园贷”的营销策略,大学生消费观,网络金融的漏洞等三方面可以寻找到答案。
(一)广告随处可见,容易上当受骗
“校園贷”刚兴起时,各大校园内广告无处不在,甚至会有学生代理挨门挨户上寝室推销。这些“校园贷”广告大都比较简单粗暴,且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贷款易,放款快,还款无压力,可放心借贷”。如:只需身份证,即可贷款;小额贷款,安全、快捷、方便、随借随贷。所有广告标语都在突出方便、轻松,你感受不到任何负担。给大学生这样一种感觉,就是“任何时候我需要钱,都能很方便借到”。这样就很容易陷入“校园贷”的陷阱。
(二)错误的消费观,盲目的攀比心理
根据调查“校园贷”受害人群我们会发现,几乎没有一例“校园贷”事件是因为交不起学费或者生活费迫于无奈而进行校园贷款的,因为假如是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完全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这些贷款在学生毕业之前都是无息贷款。而“校园贷”大多数学生是因为想换一部高档手机、名牌衣服、包包或化妆品等才落入“校园贷”陷阱。
而且绝大部分“校园贷”受害者为95后。因为在财富焦虑这件事上,95后有了新压力源:他们总能通过同龄网红和朋友圈发现更加贫穷的自己。朋友圈里的人要么有很多令自己羡慕的衣服,要么是到处旅游的照片,要么有令自己心驰神往的新款苹果手机。“他们都能买得起,那我也可以”,盲目的攀比心理很容易使他们走上“校园贷”的不归路。
(三)网络金融监管不严,使放贷者有机可乘
金融监管部门对诸多网络信贷平台监管不严,或者说是疏于监管也是“校园贷”泛滥的成因之一。因为近年来我国网络发展日新月异,网络金融这个新兴事物金融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有很大的漏洞。由于网贷平台几乎没有准入门槛,成立一家网贷公司太过容易,使少数居心不良者才有了滥用牟利之可乘之机。随着“校园贷”问题浮出水面,愈演愈烈,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重拳出击,使多个不良网贷平台纷纷关闭,“校园贷”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近期部分网络借贷平台为逃避制度监管,“换穿马甲”,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并将对象重新瞄准在校大学生,形成新的校园安全隐患,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严防死守,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以防止“校园贷”死灰复燃。
三、“校园贷”如何防范
大学生是一个没有固定收入的群体,经济来源绝大多数来自家庭,生活费相对固定。突有校园贷,加之自律性不强,极易造成过度消费。现实情况是消费很容易,但还款却不易,很容易造成无法按期还款的情况。所以,对于大学生来讲,务必远离“校园贷”以及“回租贷”等变相的校园贷。那么如何远离,笔者有如下思考。
(一)警惕“回租贷”等变相的“校园贷”
2018年10月14日,央视一套《生活提示》栏目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学生刘某向他的朋友借钱买了一部手机,到了他们约定还款期限之时,刘某因缺钱而无法按时还款,于是他的朋友便向他推荐了一款“回租贷”的APP,对他讲只要同意把手机抵押,然后每月定期还一部分钱,就能够得到一笔贷款,这样可以利用贷款还钱,然后手机刘某也可以继续使用,刘某于是按照他朋友的介绍下载了APP,也顺利拿到了贷款并还了朋友的借款。但之后刘某便陷入了不断续期借款填窟窿的恶性循环之中。短短几个月便从当初的借款三千元利滚利到了一万元。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介绍,“回租贷”其实是换了包装的校园贷,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非法的高利贷。并讲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联系下发文件明令禁止不良信贷机构未经批准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信贷业务,所以,现在一些个人和机构为了规避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一种变相的信贷形式开展校园信贷业务。他们用低利率的宣传,诱骗大学生上当,通过利率之外的逾期费、手续费、以新还旧等形式大幅度提高信贷成本,以致从几千元利滚利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最后给参与其中的大学生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不良诚信记录、甚至夺走生命。
(二)国家要出台相应法规政策
面对“校园贷”种种乱象,国家必须有所作为,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对此加以规范。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已会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同时,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满足大学生金融需要。但这些似乎还不够,法制网就发文“校园贷,全面叫停还不够”,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借贷平台和监管部门责任。
(三)学校要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大学生日常生活均在校園,那么学校及辅导员老师就要尽到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对大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如杜绝禁止在校园内张贴一切有关分期付款、分期购物和校园贷款的小广告;召开主题班会,对校园贷款的各种不良报道和危害对所有大学生讲明,不遮遮掩掩;展开调查,确认那些同学陷入校园贷的泥潭,对未进行校园贷的同学做到以儆效尤,对已经发生校园贷款的同学进行积极帮助,联系学生父母积极处理,避免进一步恶化和悲剧的发生。
(四)家长应时刻关心学生的动态
无论何时父母都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作为学生家长,应时刻关注学生动态,一则从小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二则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一旦发现自己孩子有攀比的性格,马上引起注意,并给孩子讲明,如有需要,可给父母张口,切莫进行校园贷。同时,父母应根据家庭情况给孩子够花的生活费,大多数涉及校园贷的大学生是因为生活费不够花,而一旦发生校园贷,则往往不是再多给生活费那么简单,往往会给一个家庭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
(五)大学生自己应洁身自好
哲学里内外因辩证原理是有,事物的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对于“校园贷”来讲,大学生自身是内因,假如大学生洁身自好,自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羡富,不攀比,那么高档衣物和高档手机等就对其没有吸引力,赌博赌球出国旅游等更不会在其身上发生。无论“校园贷”来钱多么容易,也不会轻易就陷入泥潭,更不会出现“裸条”、“肉偿”此类的事件。所以,大学生们洁身自好,才是远离各种校园贷款的最佳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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