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化论”看《酒国》葛浩文译本的乡土语言英译
2018-02-12李梦青郭泉江
李梦青 郭泉江
【摘 要】“乡土语言”是“乡土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质的“乡土语言”译本对传递中国特色文化至关重要。本文试从“三化论”入手,将《酒国》葛浩文译本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实例具体分析如何在“三化论”指导下,处理“乡土语言”的英译问题,方便其更好地融入译语文化。
【关键词】三化论;乡土语言;英译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31-0199-03
一、引言
著名翻译家葛浩文(2014)认为,构成莫言小说具有长久吸引力的是其乡土特色。为了展现浓郁的乡土色彩,莫言在其作品中灵活地穿插了许多“乡土语言”。“乡土语言”虽然凝练通俗,但由于其体现的是某一区域内的风土人情,地方色彩强烈,在英译时,就需要译者注意把握对“乡土性”与“可读性”的处理,导致翻译难度上升。
不仅“乡土语言”翻译难度偏高,其目前的研究情形也不容乐观,汪宝荣(2015)曾这样评价我国文学作品中的方言英译现状,“除几篇期刊、学位论文外,尚不见专著问世”。为填补该领域研究空白,本文拟从“三化论”的角度出发,对《酒国》葛浩文译本中的乡土语言进行分析,试为“乡土语言”英译研究进行一次积极尝试。
二、文献综述
(一)三化论
对于“化”这个翻译概念,钱钟书先生(1994)最早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解释道,“化”是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当把一部作品从原语转化为译语时,既不能因为两者间语文习惯的差别而露出牵强附会的痕迹,还要能完整保留原文的韵味,这才算达到了“化境”。在此基础上,许渊冲先生(2006)在《翻译的艺术》一书中提出了“三化论”,作为指导诗歌翻译的方法论。
“三化论”中的“三化”具体指深化、浅化和等化:这其中,“深化”难度最高,它要求译作与原作实现“神似”,即译者要译出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深意;“浅化”标准最低,它只要求译作与原作间达到“意似”——能表述清楚原意即可;“等化”要求译作与原作实现“意似”与“形似”兼并,达到形式与意义的对应。要做到这三种方法论,可以分别通过加词或具体化、减词或合译、形式对等或改变语气等方法实现。
虽然“三化论”的提出是针对译诗而言,但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两种语言,“乡土语言”与“诗句”还是颇为相似的,具体表现为:一、两者都常涉及中国典故、传统、风俗等,要求译者多做了解;二、两者语言都十分简练、概括,其寥寥数字可能蕴含深层含义,有待译者斟酌。因此,运用“三之论”来对乡土语言英译做一番研究尝试,也未尝不可。
(二)乡土语言
“乡土语言”是“指一切具有地方特征、口口相传、通俗精炼,并流传于民间的语言表达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周领顺 丁雯,2016b)照此标准而言,惯用语、方言、谚语、成语、歇后语和俗语等都可列入乡土语言的研究范畴。
2015年,周领顺教授主持申报的汉语“乡土语言”英译实践批评研究成功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此后,关于“乡土语言”的翻译研究热度高升,不少学者纷纷行动起来,加入了“乡土语言”研究浪潮。这其中,大家讨论最激烈的当属“乡土语言”英译策略选择:沈菲,顿祖纯(2016)认为,安德烈·勒菲夫尔提出的改写理论可以作为理论基础,来指导译者的翻译行为,以保证体现原作的乡土气息。汪宝荣(2016)提出,在以“部分再现”为原则的基础上,文学方言翻译应通过自创译法及方言特征淡化译法来实现。任东升,闫莉平(2017)从审美视阈进行分析论证,指出模仿和变通这两种策略对进行乡土语言翻译较为行之有效。
随着研究热度的上升,研究深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理论视角将会涌现,以期为“乡土语言”的翻译实践指引方向。而本文将基于“三化论”视角,试为“乡土语言”顺利“走向世界”尽一份绵薄之力。
三、“三化论”在《酒国》葛浩文译本中的具体应用
(一)深化译法
深化是指译者在通晓原文的基础上,将文字深层的信息“表露”出来,从而发挥译语的优势,做到“传神”。其具体操作方法包括增加词汇、具体化、特殊化、无中生有等。且看下列例证:
例1:“少给我挤鼻子弄眼出洋相快找水去”
‘Dont make a fool of yourself,she growled,‘wrinkling your nose and giving me the evil eye like that. Now go get some water.
例1中,“挤鼻子弄眼”是一惯用语,意为某人故意做出特殊的面部表情来逗人发笑或传达某种意思。翻译时,葛浩文看似是 “无中生有”,译出 “wrinkle the nose(皱鼻子)”、“give the evil eye(恨眼相对)”这两个原文并未明确表述的动作。其实从整体上看,葛浩文先是理解了“擠鼻子弄眼”背后的含义——遭女司机野蛮指示之后,丁钩儿不爽于去打水;再结合当下语境,加以“具体化”的手法,用“皱着鼻子”和“眼中含怨”这两个都暗含“埋怨”之意的动作来 “传神”地直接展现丁钩儿的“不情不愿”之态,可谓十分活灵活现。
例2:“二等?他妈的。你们欺负老子。”
那位工作人员也略略提高了嗓音,说:“伙计,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Second-grade? Youre trying to cheat me, damn you!
The staff worker raised his voice slightly:‘I know my business, friend, and how to judge quality.
例2中,“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是一句谚语,意为货物是要有比较才会有鉴别。该句在我国已有较为蔚然成风的英译版本:Nothing is good or bad but by comparison.相较于此版本,葛浩文的译文乍一看倒显得并不十分工整。其实不尽然。细细体味我们会发现葛浩文可算是运用“无中生有”,虽是“凭空”译出了与原文并不能字词对应的语句,却直接表达出了文字背后的深意:原文中买方说这话就是为了回击卖方对他的不满与怀疑,虽然他表面说的是“好货是比出来的”,其深意就是为直接表明“我阅娃无数,拎得清孰优孰劣,你就别在这废话了!”
(二)浅化译法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可见,即使处于同一文化,所专攻的领域不同,其差异已十分巨大。更何况是身处不同文化背景,即使是研究同一领域,其间的鸿沟也定然深不可测。所以,对于目的语读者来说,要了解部分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典故、传统或习俗是颇显吃力的。对此,译者可以采取浅化译法,淡化形式而取其意,即将原文通过一般化、抽象化、减词、合译、化难为易、以音译形等翻译出来(罗青梅,2018)。且看下列例证:
例3:在幸福的凉意中,他听到两边说:先喝为敬!先喝为敬!
As that joyous coolness sank in, he heard voices on either side of him say: A toast to our honored guest! A toast!
例3中,“先喝為敬”可以视作是成语“先干为敬”的俗语化表达形式。源于中国古代,人们喝酒的时候,都是主人先向客人敬酒,以此来证明酒是无毒的,可以放心饮用。但是西方人没有这样的饮酒习惯,所以葛浩文的译文直接“化难为易”,将中国独特的 “劝酒文化”简化成西方人喝酒时最常见的祝酒词“为……干杯”。虽然字面形式变了,但是“意似”却得到了保留——邀对方喝酒,方便西方读者领悟。
例4:另一位紧接着跟上来,以他的八十四岁老母亲的名义祝丁钩儿侦察员身体健康精神愉快。丁钩儿推辞不喝,那人说,丁同志咱们都是母亲生养对不对?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也就是说咱家的老母亲今年很可能就要去世,难道一个垂死的老母亲敬您一杯水酒您还好意思推辞吗?丁钩儿是个孝子……母亲敬儿子的酒,怎敢不喝?
The other man wasted no time in raising his glass to wish Special Investigator Ding Gouer good health and happiness on behalf of his own eighty-three-year-old mother. Now Ding Gouer was a filial son……so how could he refuse to drink, son to mother?
例4中,“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是一句民间俗语,出处在于我国古代“圣人”孔子逝世于七十三岁,“亚圣”孟子西去于八十四岁,于是寻常百姓都认为自己到这个年岁时,肯定也是在劫难逃。此处,矿长之所以搬出该句来向丁钩儿敬酒,是因为中国素有“百善孝为先”、“死者为大”的观念,此劝酒语一出可谓“无人可挡”。对于如此富有中国传统特色的民间俗语及劝酒文化,目的语读者在阅读时定会感觉云里雾里。但正如余光中先生所言,翻译,可谓是一门变通的艺术,而“变通”的重点并非是“变”,而是基于原文的“通”,也就是在通达中做到“传真”(转自李明轩,2012)。葛浩文在译文中将“减词”与“合译”相结合,先是在文字层面直接删减掉了这句民间俗话及一些赘繁的酒桌套话,做到了“变”;后又在意思层面保留了该俗语内涵并直接与下文内容相接,达到了“通”,译地十分妥帖。
(三)等化译法
等化是指当原文的表层与深层含义达到一致时,就可以将原文与译文在形式与意义上基本对应起来,从而取得译语对原语的均势。其具体操作方法包括形式对等、意义动态对等、改变语气等。
例5:他一腚墩在椅子上,听到遥远的咯咯吱吱声从屁股下传出。
Once his hind quarters were resettled in the chair, he heard a rumbling noise escape from down below.
例5中,有两个较具代表性的东北方言词,即“腚(屁股)”与“墩(用力猛坐下)”。在翻译时,葛浩文兼用了“形式对等”与“意义动态对等”,将上述词汇分别译为“hind quarters(后腿及臀部)”、“resettle in(再次坐定)”。不仅在形式上做到了动词、名词双双对应,搭配不变;在意思的传达上也十分精确。
例6:“姑奶奶,这前不挨村后不靠店的你让我去哪儿找水?”
‘Out here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 Where am I supposed to find it?
例6中,“前不挨村后不靠店”是句民间俗语,意指处境艰难或生活无依靠。原文中,丁钩儿和女司机身陷人烟稀少的城郊,自然是处境尴尬、无处可讨水。翻译时,葛浩文运用 “意义对等”,套用了目的语中表达相似含义的惯用语“out here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来展现原文意思。王宗炎先生(1985)曾指出我们学习外语时,最习惯最容易的做法就是把自己的母语习惯套在所学外语上。从这一点来看,葛浩文的做法不仅选句地道、表意明晰,还十分符合外语学习者常用来熟悉另一种语言的习惯。
例7:“望山跑死马”,这话果然千真万确。那片建筑物沐浴着血红晚霞 看起来很近很近,走起来却很远很远。
‘Head for the mountains, and kill the horse. No statement was ever truer. Bathed in the blood red sunset, the building seemed so very near, but for the man on foot it was so very far.
例7中,“望山跑死马”是一句格言,字面意思是“眼看山就在眼前,其实距离还十分遥远,能把一匹马跑死。”,其寓意是告诫人们做事应足履实地。从结果来看,葛浩文十分直接地采取了“等化”译法——按照“望山”加“跑死马”的字面形式对应,拼凑出毫无逻辑、甚至有些曲解(head for 意为出发,而非远眺)的译文。在原文中,该句起铺垫作用,是为引出下文的“建筑物看着很近,走起来很远很远”。反观译文,该句因语意不明,显得与后文内容脱节,不利于目的语读者理解。我们认为,该句若采用“浅化”译法,做到表意清晰,可能更为妥当。
此外,葛浩文还将方言“盐碱地(指女性不孕之症)”按照字面意思,等化译为“alkaline soil(含较多盐分的土地)”,两者意义大相径庭,见此译文,不免令人感到茫然。由此可见,作为译者,即使所译之内容小到单词,也不容小觑,因为一个单词也足以造成两大片文化的交织碰撞。因此,在翻译方法论的选择上,译者还需三思复三思,要在正确理解原文化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切莫一知半解,译出一个“谜”,误己误人。
四、结语
本文从“三化论”的视角出发,通过实例具体分析了葛浩文版《酒国》译本中的乡土语言翻译。发现在“深化、浅化、等化”的指导下,部分“乡土语言”在葛浩文笔下还是很好地得到了诠释,进入了西方读者的视野;但也存在着小部分译文不尽如人意。这提醒了译者在翻译乡土语言时,首先对两种文化要了解,其次对方法论(深化、浅化、等化)的抉择要正确,要争取为目的语读者提供兼顾“可读性”与“乡土性”的译本,为促进两种文化的交流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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