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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贫困地区农户致贫因素分析

2018-02-12张永丽杨红

社会科学 2018年12期

张永丽 杨红

摘 要: 本文从农村家庭结构转变的视角,运用甘肃省14个贫困村的农户家庭数据进行研究,通过非贫困家庭与贫困家庭以及对贫困家庭的深入分析(一般贫困、较为贫困与特别贫困)对比了各类农户家庭结构指标。结果表明,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的最大区别在于家庭劳动力情况、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口健康状况和家庭资产状况四个方面,即主要是两类家庭在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及配置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对贫困家庭的深入分析发现贫困家庭主要集中于收入在1800元至2800元(较为贫困)家庭,三类家庭在拥有的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方面以及在家庭劳动参与率方面差异较大,是造成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且两种分类研究方法都表明,家庭劳动力在非农就业领域的配置是家庭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致贫因素;家庭结构;非农就业

中图分类号:F32;F1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12-0014-11

一、问题的提出及相关文献评述

(一)问题的提出

1970年代至今近半个世纪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国家户籍管理制度的逐步放松、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在1990年代中后期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超强推行,使得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和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至目前,常驻农村人口规模不断减少,部分农村空心化现象凸顯,老龄化、女性化趋势不断强化,及劳动人口年龄结构中的断层现象明显。同时,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尤其是我国农村扶贫事业的长期推进,使得我国农村贫困状况以及特征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贫困人口由以往的普遍绝对贫困,向边、远、老、少等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特殊困难地区集中。随着农村贫困性质及特征的这一转变,国家在2013年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五年来,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强力作用下,一方面随着部分贫困户、村、县逐次退出,贫困区域不断收缩,但同时也使得贫困农户分布更趋分散化;另一方面随着水、电、路、产业、教育、医疗等影响区域性贫困主要问题的解决或缓解,使得农户致贫原因呈现出更加的复杂和微观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庄严承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要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以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因此在剩下3年的时间期限内,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面对农村人口结构转变下贫困特征的进一步变化,精准扶贫脱贫的关键不仅在于对贫困对象的瞄准,更在于从微观个体角度对其致贫原因的精准把握和精准帮扶。论文研究将重点聚焦于这一问题。

(二)相关文献述评

近年来,中国人口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农村人口变化所导致的农村发展问题。在人口政策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农村人口已实现了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增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转变,农村人口总量不断减少,1995年达到最高点8.59亿人之后开始持续下降,平均每年下降1100万人。林宝的研究表明,2000年我国农村15 - 59岁劳动年龄人口约为5.14 亿, 2005年下降至4.79亿左右,2010年进一步下降至4.36亿左右。在农村人口自然变动的同时,农村劳动力及附带人口向城镇大规模迁移,农村常住人口总量和占比持续下降,加快了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力妇女化、低素质化和部分农村地区的人口空心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具有程度高于城镇、速度快于城镇、地区差异大于城镇、老年人口多于城镇的特征。年龄上老少多青壮年少、性别上女多男少、能力上素质低者多素质高者少。从性别结构上看,由于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性别再分配原因,导致“男工女耕”成为当前农村家庭性别分工主流,农业生产者越来越呈现女性化趋势。农村向城镇的大规模人口迁徙,引发人口空心化造成农村凋敝问题等。

一些学者也关注到因人口素质或家庭结构导致的农村贫困问题。中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而低的教育投资能够自我强化、难以摆脱人力资本匮乏的低水平陷阱,造成贫困恶性循环 。对西部地区中真正贫困的地、县、乡而言,人口素质低,特别是劳动力素质低,必然造成劳动生产率低 。而人力资源的低质量会导致较低的人均国民收入。因此是否接受高中及高中以上的教育对今后西部农村居民从事非农就业以摆脱贫困具有重要影响,李丽等的研究也表明,教育程度越高,脆弱性越低,因而通常较年轻的家庭脆弱性较低 。家庭结构影响农户决策,对农户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谢东梅的研究发现,家庭类型越完整,越不容易陷入贫困。而户主为女性的家庭、单身老年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容易陷入贫困。疾病是家庭脆弱程度加深的根本原因,极易陷入持续脆弱的怪圈 。以成年劳动力为主的人口结构家庭更具有脱贫潜力,而家庭中老年人及幼儿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农户贫困恢复力产生负效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平均家庭规模显著缩小 。且有研究表明家庭户规模逐年下降,农村家庭规模缩减略高于城镇 。这主要与子女生育水平下降、家庭的核心化、“空巢”、独居有关。对于老年人而言,疾病、留守、独居状态是导致其脆弱的罪魁祸首,而对于较年轻的家庭而言,失业、疾病和残缺的家庭结构是其脆弱性的主要表现。郭熙保等研究发现相比城市家庭,农村家庭长期多维贫困发生率更高,农村绝大部分家庭收入具有不稳定性或贫困脆弱性较高,陷入贫困或返贫的风险也较大。

综上所述可见,随着农村人口数量大幅减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和质量下降,农业粗放经营、甚至耕地抛荒,农业发展萎靡不振。部分农村“空心化”、老弱病残的留守人口使得农村凋敝,加剧农户贫困,人口精神面貌和生机缺乏,发展动力严重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老龄化,劳动力短缺等将引起新的贫困问题,这些都对仍然以农业为主要生存依靠的贫困地区的农村反贫困提出新的挑战。农村人口的这一宏观转变,其微观基础是农户家庭人口结构的转变,因此,从农户家庭人口结构角度探寻农村致贫原因,对精准帮扶农户、实现其精准脱贫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简介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三农问题研究社”于 2016年在甘肃省进行的农村社会调查。此次农村社会调查采取分层整群抽样即按概率比例的方法进行抽样,这样可以使调查地区更具有代表性。在综合考虑到甘肃省秦巴山片区和六盘山片区贫困县的地区分布状况、乡镇及村庄组规模和收入分布后,本次调查首先从 甘肃省43 个贫困县(市、区)一共抽取 14个贫困县,其次从每个县抽取 1 个乡(镇),最后再从每个乡(镇)抽取 1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调查,调查所涉及的市为白银市、兰州市、临夏州、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市、陇南市、等 8 个市的 14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本次调查问卷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各村庄基本情况、农户家庭人口结构状况、家庭劳动力外出状况、农户资产以及收支状况、农业生产情况、医疗卫生现状、农户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采用走访形式进行问卷填写,最终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 1749+14 份,其中1749份为样本农户调查表, 涉及1749 户、8319 人,14份为村庄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样本简介

首先,就14个样本村而言,根据其产业发展、收入来源、生态环境、自然地理条件、基础设施的差别,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距离城镇和市场距离比较近、外出便利,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较快,地势相对平坦,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庄有5个;第二类是具备一定发展条件,医療卫生、教育、交通等条件正在改善,但山大沟深、干旱严重的村庄有6个;第三类是地形复杂、距离遥远,发展水平还十分落后的村庄有3个村。如表1所示。

其次,1749户样本农户中,涉及人口8319人、劳动力5954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 71.6%。在所调查的样本农户中,其中贫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2800元)有 257 户,占比 14.7%,涉及人口和劳动力分别为1243人、660人;低保户471户、占比 26.9%,涉及人口和劳动力分别为3580人、1338人;五保户有 35 户、占比 2.0%,涉及人口 53人;无劳动力户46户,占2.6%;耕地极少或无地户122户,占比7.0%;有大病病人户占比10.8%,有慢性病人户比重高达46.3%,两项合计占比接近60%。见表2。

三、 样本农户概况

(一)样本村人口概况

调查涉及的14个样本村共有3772户农户,总户籍人口共1614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9974人,占总人口数的61%。六个月及以上不在村的总人口数为9001人,占总人口数的55.8%,这其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彻底搬离村庄的有104户共计1074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7%,基本常年不在但偶尔回村的农户有473户2270人,占总人口的14.1%,因打工、上学、当兵、工作等原因6个月以上不在村庄的人口5657人,占比35.0%。六个月以上在村的7147人(即农村常驻人口),占总人口的44.2%。由此可见,一半以上的人口长期不在村庄(如表3所示)。另外,村庄的老龄化非常严重,留守人口的平均年龄高达48岁,劳动力平均年龄高达50岁。

(二)样本农户家庭人口结构

以上分析表明:经半个世纪的人口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口流动,农村人口已发生了十分巨大的变化。从人口居住状况来看,一半以上的人口已成为不常住农村人口;从总体人口结构来看,性别比例失衡严重,少子化现象凸显,人口老龄化严重,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参与率较低、且呈现随年龄增长(20岁之后)劳动参与率有明显下降的现象;从常住农村人口结构来看,女性人口占比达65.5%、且劳动年龄女性,老龄化非常严重、老龄化率达16.1%,常住人口的平均年龄高达48岁、常住人口中的劳动力平均年龄高达50岁。不常住人口主要以外出务工为主、女性少(不足三分之一)、平均年龄轻(为32.7岁)、受教育程度较高。随着农村人口的这一巨大变化,最终反映到农户家庭结构的变化。

据调查数据可知样本农户户均人口为4.8人,户均劳动力2.9人,户均赡养系数1.7,可见农户家庭规模已从1980年代的“人口多、规模大”向小型家庭、甚或核心家庭转变,家庭赡养系数较高。户均老人0.5人,户均儿童0.3人,根据均值原理可知,样本农户中的大多数已处于老龄化、或少子化家庭,这个结果与六普揭示的少子化和老龄化的人口年龄结构相一致。见表4。

四、农户致贫的家庭结构因素分析

农户作为农村社会最基础的生产消费经济单位,其家庭结构的这一现状从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农户的经济状况,必然影响到农户家庭的贫困状况。在越来越开放、融会贯通的社会条件下,尤其是在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普遍提升的条件下,如农村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能够满足农村人口生存、发展,农户贫困从一定意义上已成为农户家庭“人”的问题,即农户家庭结构问题。“户”是我国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的最小瞄准单位,在精准瞄准贫困户的同时,从其家庭结构因素中寻找导致其贫困的主要原因,再施之以精准帮扶,应成为精准扶贫进一步向纵深挺进的基本方略。文章以下部分将以“户”为单位,对农户贫困的家庭结构因素进行分析。

(一)农户收入来源及结构

农户是否贫困关键因素是农户收入的多少,有研究表明贫困地区农户非农收入已占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成为农户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劳动力外出打工已成为农村家庭摆脱贫困的主要途径,对缓解家庭贫困有着积极的作用 。由于样本中个体经营等其他非农就业人数远小于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所占比例,因此文章分析的非农就业主要是指劳动力的外出务工。首先从农户收入结构来看(见表5),对于无非农就业农户来说,农业收入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高达67.8%,转移收入及其他收入占比为32.2%,而有非农就业农户农业收入占比仅为18.8%,非农收入占比达73.4%,转移及其他收入仅占有非农就业农户总收入的7.8%。其次在户均年收入方面,无非农就业户户均年收入为17011元,有非农就业户户均年收入为38544元,后者是前者的2.3倍。最后在农户人均年收入上,无非农就业户4322元,有非农就业户8316元,且通过一元回归测算农户每增加一人非农就业,可使得家庭人均收入增加2252.6元。由此可见,非农收入在农户收入结构中所占的重要比重,对增加农户收入,对缓解家庭贫困起着重要作用。

从劳动力数及户均劳动力来看,无非农就业户劳动力395人(占比8.2%),户均劳动力2.1人,有非农就业户劳动力4414人(占比91.8%),户均2.9人,后者是前者的1.4倍,由此可知无非农就业户缺少劳动力参与到非农就业中。从劳均年收入来看,无非农就业户为8997元,有非农就业户为13966元,后者是前者的1.6倍,且家庭劳均收入随着农户非农就业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從农户分布来看,样本中无非农就业186户,仅占农户总数的10.6%,但其中贫困户(人均收入小于2800元)占贫困总户的39.5%,有非农就业户的贫困发生率总体为8.3%,无非农就业农户的贫困发生率为44.6%,后者是前者的5.4倍,表明农村贫困更集中于无非农就业农户。从非贫困户收入分布来看,高收入、中高收入(人均收入大于8000元、人均收入5000-8000元)家庭在有非农就业家庭中占比分别为38.5%、26.8%,均高于无非农就业户这一比例(11.8%、12.4%),由此可见中高收入家庭主要集中于有非农就业户。

农户家庭作为目前我国精准扶贫瞄准的最小单位,农村人口结构和规模的变化,必然导致每户家庭结构的转变,影响农户家庭的持续发展。农户的异质性如家庭劳动力性别占比、劳动力数量、平均受教育年限等这些要素禀赋的差异会引起农户之间贫富差距。家庭结构如人口结构、劳动力结构、收入支出以及资产结构的转变都与农村人口结构和规模的变化有着必然的联系。不同类型家庭结构的农户具有天然的异质性,在贫困的深度和广度上更是有着巨大的差异。以下主要对农户家庭结构因素进行比较,分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贫困户与较为贫困户之间的家庭结构差异,从家庭层面了解不同类型农户致贫原因。

(二)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家庭结构因素比较

本文将样本农户以收入2800元(目前国家农村贫困线)为基准将样本分为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按照2800元的贫困线标准计算,在所调查的1749户农户中,贫困户334户、1615人,非贫困户1415户、6704人,以户界定的贫困发生率为19%。在1615个贫困人口中,常住农村的人口占比为86.5%,由此可见,贫困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村常住人口。以下对两类农户的家庭结构分为户主情况(户主年龄、受教育年限)、家庭人口情况(人口数、人口受教育年限、赡养系数)、家庭劳动力情况(参与劳动人数、男性劳动力占比、非农就业人数、务工人数、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家庭人口健康状况(大病比例、慢性病比例、残疾人比例)、家庭收入及重要支出情况(非农收入占比、教育医疗支出占比)和家庭资产状况(劳均耕地面积、非农资产价值、住房质量、家庭耐用消费品件数)等进行比较分析。见表7。

通过比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家庭结构指标的比较发现,两类农户之间在一些方面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差异的相对大小可通过表中相对差异率绝对值反映)。通过对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的对比发现,两类家庭的最大区别在于家庭劳动力情况、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口健康状况和家庭资产状况四个方面。首先从家庭劳动力和家庭人口情况来看,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户均务工人数和赡养系数差异率达50%,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差异率甚至超过50%,且在非贫困户中非农收入占样本农户家庭收入的76.9%,其中务工收入占样本农户家庭收入的62.5%,农业收入仅占23.1%,差异率达41.4%。从计量分析结果来看,家庭外出劳动力占比每增加一个单位,家庭人均纯收入就会增加7206元。因此家庭外出务工及非农就业人数越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越高,赡养系数越低,家庭收入越高,脱贫效果好,由此可见外出务工是贫困地区农村增加家庭收入、摆脱贫困的主要途径。其次从家庭人口健康状况来看,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主要差异在于家庭慢性病及残疾人数所占比例,尤其残疾人数所占比例,其差异率超过75%,因此可知贫困户缺乏劳动力参与,在家庭医疗支出方面也有比较重的负担。最后从家庭资产状况来看,贫困户与非贫困户非农经营资产折合价值差异率达76.9%,由此可见留守农村从事农业的人口越多,收入水平越低。

通过以上分析、特别是由两类家庭诸结构因素所呈现的差异率绝对值比较可见,首先,导致农户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两类农户在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及配置方面的差异。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户均务工人数与非农就业人数差异率基本一致均为50%,户均男性劳动力占比差异率超过35%。其次,在劳动力素质方面差异较为明显,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户均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差异率达52.5%,且贫困户在赡养系数、慢性病比例方面与非贫困户差异率近50%,在残疾人数所占比例方面差异率更是达到77.8%,从医疗支出方面也可体现出贫困户家庭负担之大。最后从耕地方面来看,劳均耕地面积的大小并没有对农户家庭收入起到正面的影响作用,即农户非贫困与农户所拥有的耕地资源量并无正向关系,而是相反。相对于这些自然条件较差的贫困村而言,耕地(基本为旱山地)的自然禀赋较差,无论是劳动、还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边际收益很低,因而也导致更多的非贫困户户不愿将更多的劳力和资金投入农业,而对于贫困户而言,家庭务工及非农就业人数少,收入低,更多的是依赖农业维持其生存生活状况。

总体来看,年轻、健康、文化水平高的劳动力能够离开农村的全部离开,长期留守农村的主要是老年、妇女、非健康的人口,而贫困人口又主要分布在留守农村的人口当中。家庭外出务工人数、非农就业人数、劳动力素质越高,身体状况越好,家庭收入就越高。即农户家庭越多的参与到非农就业和工业化的进程中来,脱贫效果越明显。

(三)贫困及较为贫困户样本家庭结构差异

为深入了解农户致贫因素,对较为贫困农户依收入分布进行比较分析其家庭结构差异,为了能反映农户家庭实际获取相应收入能力,在以下分析中将农户收入中的低保收入等转移支付类收入剔除,然后将收入分为人均1800元以下、1800-2800元、和2800-3500元三个档次进行比较,具体见表8(依照表7的分类结构)。

从收入水平来看,贫困户主要集中于第二档次,即家庭人均收入介于1800元到2800元之间。三类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家庭劳动力、务工人数、健康水平、消费支出和资产拥有情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家庭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通常家庭劳动力、务工人数越多,且家庭人口健康状况较好,生活消费水平也相应较高。另外,户均非农就业人数、非农收入占比和非农经营资产折合价值等指标可以反映出非农生产活动有利于農户增收,再次印证了家庭劳动力资源在非农领域配置是农户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

在人口结构方面,贫困户家庭人口往往存在着较差的健康状况,要么患病比率较高,要么伤残比例较大,由此造成家庭劳动能力不足,进而加剧家庭贫困。但从医疗支出水平来看,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的农户在医疗卫生支出方面花费最小,造成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部分农户面对巨额医疗费用,家庭伤病人口只能选择放弃救治。然而,教育支出在这类农户家庭总支出中平均占比28.2%,这表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户也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并在行动上加以体现。

从家庭资产方面来看,呈现农户家庭收入与农户家庭资产拥有量成正比的现象。由上表可知,户均家庭人均收入介于1800元至3500元之间的农户家庭,其非农经营资产折合价值平均2128.5元,是家庭人均收入小于1800元农户的5.2倍,且其拥有的耐用消费品平均数量高达3.8件。但有意思的是,家庭人均收入小于1800元的农户,其劳均耕地面积最多,为5.19亩,说明贫困地区土地生产率低下;另外,其住房为土坯房的比例最小,仅占8.7%,原因可能在于:一是部分农户已经享受到扶贫政策的恩惠;二是一些农户因改善住房而花销太大,造成收入偏低。

五、相关政策建议

(一)针对不同村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不论是样本村的调查,还是多年的反贫困经验都显示,通过区域发展创造非农就业机会,引导农民转移就业是农户增收的主要途径。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的城镇化和部分村庄的空心化是城乡结构转型的必然趋势,因此扶贫开发也须遵循这一社会经济发展规律,顺势而为,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结合,逐渐引导农村贫困地区部分有条件的农户和新生代农民工逐步下山、进乡、进镇、进城,以达到彻底摆脱自然条件束缚的目的。

在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扶贫也必须重视乡村规划,重视项目布局,优化乡村空间结构。在反贫困过程中,应该针对全省不同村庄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分类、定位与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有序建设。对于人类生活自然条件恶劣、地方偏远、村庄整体迁移、空心化严重的村庄,应以生态建设以及恢复为主,不再对这些地区进行项目及设施建设。大力鼓励及推进这些地方的人口向城镇、城乡、城市和中心村落转移,从而对中心村庄以及新型城镇进行有利于人民生产生活改善的各方面设施的建设。

具体而言,应该对不同乡镇、不同村庄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分类、定位与规划,形成中小城市、重点乡镇、中心村庄为主的三层空间结构,对接小康社会建设。第一层次主要是县城以及中小城市,在这些城市中农民工占有大部分,因此需要不断完善户籍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等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强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吸收更多农民工转移就业,并在这些县城等中小城市生根发芽实现市民化,促进城镇化建设。第二层次主要是对于自然地理环境和条件比较好,交通较为便利的中心村落进行重点建设,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与当地农业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发展,从而改变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吸引附近山区等自然条件较为恶劣或人口相对较少的偏远村庄人口在中心村落定居就业。第三层次是对于自然环境非常恶劣的偏远山区,村庄人口老龄化和空心化严重的村庄,大力推进异地搬迁等措施,大力鼓励支持农户在中心村落和城镇的转移。对于无法转移的农户通过生态扶贫的措施对其生活实施兜底保障,不再进行大规模的设施等建设,采取生态建设和恢复为主的措施。

(二)针对不同人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分别以县、乡、村、户为识别对象,建立完善的识别和监测指标体系,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在明确各贫困地区功能定位、贫困类型、贫困原因的基础上,确实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比如对于国家生态保护区贫困人口,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逐步推进生态移民;对于残疾、智障、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比例;对于自然灾害引发的扶贫,纳入国家灾害救济、救急体系;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介于1800元到2800元之间的贫困户最为集中的农户进行集体帮扶,减少中间贫困;对于贫困地区的年轻人口,加强技能培训与劳务输转,以农民工市民化的方式引导永久性脱离贫困地区;加强农村留守人口实用技能培训,创造更多的农业和非农产业发展机会,提高收入水平。

(三)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消除精神贫困

在反贫困模式上,由传统的注重开发扶贫为主,向发展扶贫转换,由自然资源开发为主向人力资源开发为主转换;逐步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和投入的比重,加强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健康等投资;尽快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防止贫困地区青少年过早加入到打工的行列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特别针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提高自身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激发自身发展动力和潜力,消除精神贫困。

(四)加快扶贫机制体制改革,提高扶贫效率

在脱贫攻坚项目的组织实施上,针对目前政府主导型的反贫困行动和自上而下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村委级组织行动能力相当有限的问题,应发挥各种社会组织比如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灵活性,参与扶贫开发,改变帮扶过程中存在的成本过高、工作效率较低的问题,提高反贫困效率。

在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落实上,省上可以考虑把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一级政府,强化各行业部门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将水、路、电、幼儿园、卫生室建设等到村到户项目落到实处,根据村庄的确实需要优化空间布局,防止一刀切撒胡椒面的问题,并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标准。对因户、因人施策项目确实保证对贫困人口的瞄准,进一步细化措施,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广泛参与扶贫项目决策和实施,确保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实现对贫困户的精准帮扶、保障贫困户的精准脱贫。

在反貧困体制上,实现由政策扶贫为主,向政策扶贫与制度扶贫相结合转换,逐步实现扶贫政策的制度化、法制化。推动《国家扶贫法》之类的反贫困专门立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明确界定不同贫困地区的功能定位、贫困类型、扶持对象、扶持主体、扶持方式,减少现行政策扶贫中的人为干扰,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Factors Affecting Farmers in Poor Areas in Western China: 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Rural Family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Zhang Yongli Yang Hong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ural family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this paper uses the data of rural households in 14 poverty-stricken villages in Gansu Province to conduct research, and compares various types of non-poor households with poor families and an in-depth analysis of poor families (general poverty, more poverty and special poverty) by comparing various household structure indicator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huge variability between poor families and non-poor families lies in the four aspects of family labor situation, family population, family population health status and family assets status, that is, there are mainly two types of families in terms of labor resources and allocation. Through in-depth analysis of poor families, it is found that poor families are mainly concentrated in households with incomes ranging from 1,800 yuan to 2,800 yuan (more poor). The three types of households have large differences in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labor and the rate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family, which is the main factor causing the income gap. The above two classification research methods show that the allocation of family labor in the field of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is an important way for families to get rid of poverty.

Keywords:  Poverty Factor; Family Structure;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