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四完善、五保障”助力打造广安行政检察品牌
2018-02-11杨洪云
文/杨洪云
武胜检察院聚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坚持广安检察“五以五为”做法,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以行政检察为重点,强化办案,切实推进公共利益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8年4月28日,武胜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被告被判决向嘉陵江增殖流放鱼苗16万尾。2018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已办结1件,1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督促国土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2.67亿余元;向相关部门移送商业贿赂案件线索13条。武胜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得益于“三重视、四完善、五保障”的工作方法。
“三注重” 切实维护公益
(一)注重公益维护,强化办案效果。武胜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推动武胜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多次在院务会、干警大会上组织学习领会历次全省、全市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好省院、市院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公益,全力服务好武胜县域经济发展,为建设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办理武胜县赛马镇走马河支流(场镇内河)污染诉前程序案件,督促赛马镇人民政府投入170万元,用于治理走马河支流的污染,整治工程预计今年10月中旬完工,赛马镇党委表示将积极治理污染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和回复。
(二)注重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广安市行政检察工作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武胜检察院将2018年的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着眼于国土领域,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催收等系列专项行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情况开展专项行政检察行动,督促国土部门催收到账2.67亿余元土地出让金。对全县矿产资源出让情况开展专项行政检察行动。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件,督促国土部门查处关停违规采石场11处,同时建议国土部门在该县河西、河东各设置一处集中开采点,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以规范全县的砂石开采,同时增加财政收入。
(三)注重宣传教育,扩大行政检察影响。充分利用 “检察开放日”、人大政协调研,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行政检察工作。2018年4月,武胜县检察院起诉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广安市检察系统、广安市公安系统、武胜县相关行政机关、沿江渔民等10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后举行了增殖放流活动,被告人彭某万进行了现身说法;相关领导为8名志愿者颁发了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证书,邀请沿岸渔民加入到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的队伍中来,发动大家共同守护嘉陵江生态环境;封面新闻对整个庭审及投放鱼苗活动进行了全程直播,全网共计57.6万人在线观看了直播。
“四完善” 健全长效机制
(一)完善内部联动机制,拓宽案件来源。整合内部力量,加强与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尝试从检察机关常规业务中挖掘公益诉讼线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拓宽行政检察案源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为确保这一机制收到实效,院党组将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任务分配到每个科室,并纳入考核。
(二)完善外部协调机制,构建大配合格局。紧紧依靠市院、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开展工作。通过争取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与县监察委员会会签《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把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有效解决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不断加强和完善与各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不断创新完善机制,通过与县工商质监局会签《关于加强商业贿赂案件监督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会签《加强嘉陵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助配合的实施意见》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外部工作环境,携手维护公益。
(三)完善监督机制,谋求双赢多赢共赢。坚持“能建议不约谈,能约谈不诉讼”的原则,审慎采用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催收专项行动时,通过检察长约谈,督促国土部门催收到账2.67亿余元土地出让金。
(四)完善办案机制,坚持调查向侦查看齐。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广安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为指引,强化对办案流程的科学规范管理。今年上半年,武胜检察院运用以渎职犯罪办理标准,通过无人机拍摄、询问场镇居民、询问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请环保监测机构进行检测、请测绘机构对污染面积进行勘验、去函了解情况等调查手段,办理了武胜县赛马镇走马河支流(场镇内河)污染诉前程序案件。
“五保障” 夯实工作基础
(一)机构保障。协调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撤销民事行政检察科,成立民事检察科,挂行政检察科的牌子。
(二)人员保障。为行政检察科配备7名干警,其中员额检察官2名,研究生1名。成立行政强制措施课题研究小组,全院三名研究生全部加入,提升理论研究水平。
(三)科技保障。对原侦查指挥中心进行改造,成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负责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统一调度全院力量,发挥调查一体化优势,实现整合力量、排除阻力、高效运转的目标。落实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配齐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单反相机、超长焦镜头、高清摄像机红外夜视望远镜、办公电脑等设备,为行政检察工作提供科技保障。
(四)平台保障。全市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平台上线后,赓即安排专人负责从平台发现线索,并对行政检察科全体干警进行平台操作培训,截止目前,运用信息平台办理3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五)效果保障。在县委的领导下,成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纳入依法治县工作中。同时配套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工作规则》《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与成员单位联系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操作层面对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作了详细的规定。定期召开全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加强和完善机制建设,建立起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便捷高效的联系通道,形成维护公益的全县整体合力。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力推进工作。争取县委将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支持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武胜检察院充分听取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单位意见后,制定《武胜县行政检察绩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