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探索
——以夷陵区为例
2018-02-11席承龙陈克俊黄光同
徐 玲 席承龙 胡 云 陈克俊 黄光同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湖北宜昌 443100)
宜昌市夷陵区是一个山区县(区),国土面积3 424 km2,柑桔、茶叶、粮油等具有一定规模。区农业执法局主要职能为农业投入品监管、植物检疫、农业环保、农机监理和渔政监管等工作,近年来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农业执法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1 主要做法
1.1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 夷陵区农业局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夷陵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印发了《夷陵区农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夷陵区农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夷陵区农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了抽查任务,为抽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1.2 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监管名录 根据方案,监管涉及对农业投入品、渔船、水产品捕捞和农机机械及驾驶人员监督检查四项,据此建立夷陵区种子农药检查对象名录库110家(其中较大批发商24家,零售商86家);渔政检查对象名录库316家(渔船状况良好112家,渔船状况稍差204家),农机检查对象名录库129家,分门别类编号,以保证抽取样本具有代表性。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编号管理,随机抽取。
1.3 强化培训教育,完善运行机制 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根据各时期农业执法监管重点节点,机动灵活地确定重点抽查领域,统筹分配抽查任务。按照《抽查计划》中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种子农药共30家(分类为10家和20家),渔政共32家(分类为10家和23家),农机抽取15家,保证抽查样本全方位覆盖。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再搭配一名执法专家指导,这样就保证了执法既有针对性,又有灵活性。
1.4 强化过程监管,开展联动执法 建立与检查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机构配置,形成监管合力,增强执法实力。在种子农药、农机和渔政执法检查中实现交叉互检,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到重点领域上来,避免出现多个站室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现象,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和震慑力,使不同站室在执法中相互借鉴学习,拓宽执法视野,提升执法能力。
1.5 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结果运用 制作统一的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确认。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全程可追溯。注重执法人员平台操作运用能力提升,将检查处理结果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业执法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共7个,其中农业投入品4个,渔船监管对象出现了3个,均已适时处理并公示。
2 存在问题
2.1 农业执法体制机制客观上不利于“双随机一公开”实施 农业内部各行业的执法机构多样,现有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以专业执法为主,造成多头执法,导致力量薄弱[1]。同时,受编制影响,每个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较难集中力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达不到监管效果。
2.2 农业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反差不利于“双随机一公开”实施 基层农业执法队伍的一部分精力要用在日常管理和中心工作上,压力大而重。而农村市场和农业生产发展需要执法队伍精力向基层倾斜,到一线面对农民开展工作,面对各种监管任务,乡镇执法力量尤显不足,执法效率低。
2.3 农业执法人员思想尚未真正统一到“双随机一公开”上来 从事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小,年龄结构偏大,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视角思维单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时存在走过场、重应付,影响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到位。
3 几点建议
3.1 扩大监管覆盖度 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涉及面广,随着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检查的常态化,应扩大市场主体的检查范围,把相关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消除监管盲区,降低监管风险。
3.2 增加监管透明度 随机抽查过程中,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做到有迹可寻。“双随机”是方式,是过程,“一公开”是结果,是应用。按照“随抽随检随公开”的要求,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
3.3 提升监管公信度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市场主体检查信息的归集与公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把执法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3.4 增强监管精准度 围绕提升执法能力,采取课堂授课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地点、不同种类开展“双随机”检查,常开展执法“回头看”,让广大市场主体时刻都在监管范围内,增强执法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