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基地企业化运行模式的构建
2018-02-10张洁慧
张洁慧
[摘 要] 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最重要的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器基地及其运行模式对于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近年来,苏北各市高新园区企业孵化器规模与数量都呈现出迅猛上涨的态势,使得孵化能力日益增强,为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当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但这种发展与苏南和苏中地区相比在质量和前景上又产生较大的差距,为改善现状中出现的政企不分、盈利能力差、管理评价难等各种问题,从功能定位、运行主体层、机制层、支撑层、效果评价层和保障层六个方面构建企业化运行模式,推动苏北地区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创新驱动,进而实现“后发优势”。
[关键词] 创业孵化器;企业化;苏北地区
[中图分类号] F84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12-0120-03
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是培育新创中小企业的沃土,成为推动技术革新,提供科技创业服务的重要载体。目前,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已达一定规模,各地积极进行“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通过创业孵化链条的协同促进,进一步降低创业者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从整体上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载体的孵化能力和绩效。从苏北地区现状而言,以盐城、徐州、连云港及宿迁为例,各地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在运行模式及其运行机制、运行绩效和保障策略等问题上发展参差不齐,与苏南、苏中地区形成较大差距。通过基于对具体实例的调研分析,构建适合苏北地区现状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化运行模式,该模式是把孵化基地模拟放置于市场经济环境中,将基地以企业形式来运营,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理念进行发展。通过对基地运行的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适用于苏北地区创业孵化器基地的运行模式,使其真正适应新经济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一、苏北地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基地运行模式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一)投资主体单一,多元化投资格局有待强化
在对苏北创业孵化基地的调研中显示,政府参与创建的占比最大,在总的资金来源中,政府投资比例超过62%,“政府主导”的特征明显,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热情,造成资金短缺。在相互关系上一方面造成孵化器对政府的过分依赖,让本身财政存在压力的各市背上更沉重的包袱;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孵化器内部机制僵化,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风险管理和运行绩效上不利于员工发挥聪明才智,不利于企业孵化器服务的创新。
(二)功能认识不到位,孵化能力不足
通过对苏北地区部分典型基地的调研,结果显示孵化器基地实际所发挥的功能主要还是停留在提供经营场所、人力资源服务和一般性服务,忽视对高价值量的增值服务的配套,有的孵化器基地的收入甚至主要依靠地产增值。在孵化能力上,苏北地区创业孵化基地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的能力不足,尚不能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全程的、阶段差异化的专业化孵化服务。
(三)管理运行机制有待改善
在经营目标上,过分强调社会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约束了基地自主发展的能力和可持续性;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团队中的人员大多是有编制的,其对于基地运行绩效的管理动力不大,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企业,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不够,导致基地运行效果不佳。在盈利模式上,大部分基地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收入依靠于物业管理、租金及政策性收入等,但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没有自我造血能力就難以深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也难以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融资遇到瓶颈
孵化器基地在运行中,从入孵筛选到投融资决策,面临高额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在孵化器基地发挥相应作用时所产生的利益相关者群体类似网络组织的形态,信任与信用系统在信息交换和知识创新的社会关系中是一个重要的链接和桥梁机制,基于信任的重复交易为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合作者提供了分享机会和有价值的信息渠道,也成为孵化器基地创造增值服务链的基础。而现阶段,企业间的信用基础仍很薄弱,中小企业与孵化基地间的协作无法建立起足够的信用,基地功能的发挥也就受到极大制约。
二、苏北地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基地企业化运行模式的构建
通过结合苏北地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运行的现状,从功能定位、运行主体层、运行机制层、运行支撑层、运行效果评价层和运行保障层六个方面构建企业化运行模式的框架。
(一)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定位
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定位要有一定的逻辑递进关系,要围绕全链条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理念,以区域集中产业特色为吸引,通过打造创业孵化基地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利用基地自有资源撬动、整合外部资源。在苏北各市,创业孵化器比较集中在高新区,从社会效应分析将带动更多的就业岗位、带来新技术、新产品、拓宽当地的税源,这种功能所带来的次级增长更是显而易见,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二)运行主体层
创业孵化基地既是运行主体也是运行模式核心的“双重身份”决定其在主体层设置上应充分考虑治理的可行性。企业化运行模式要求企业孵化器成为市场的真正主体,实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在治理结构的设置上,一般可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其中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孵化器股东组成,拥有对孵化器的最终决策权和所有权;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孵化器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股东的权益;监事会是孵化器的监督机构,对孵化器的财务和经营者的行为起履行监督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和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以总经理为责任人的领导班子是孵化器的经营运作主体。这种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减少剥夺问题,共同实现和完善创业孵化器的功能。
(三)运行机制层
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机制应涵盖入驻筛选机制、孵化机制及毕业退出跟踪机制。在入驻筛选环节,创业孵化基地与目标企业在充分了解信息基后进行双向选择,完成入孵申请和评估筛选,尤其应对入孵企业项目发展的前景、企业自身能力、资金能力等方面完善评估细节。在孵化环节,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与风险投资的直接融合才能满足苏北地区中小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孵化基地应不断积累资源,建立人才专家库,定期展开培训,提升入驻企业创业者以及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在毕业退出跟踪环节,鼓励“积极退出”,严格执行“消极退出”,实现基地的“滚动服务”。基地的运行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能进能退”“市场化”、“多元化”成为创业孵化器稳步前行的特征。
(四)运行支撑层
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行支撑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机构、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高校科研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及相关企业主体等,通过科学整合和合理配置,形成政策流、技术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汇合支撑。在这其中,特别要关注地方各级政府机构支持的形式和力度,风险投资机构的规模及参与形式等,在保证企业化格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形成最有力的外围支撑层。
(五)运行保障层
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运行保障层包括政策法规环境、区域经济环境、创业环境、投融资环境及市场竞争环境等,保障层的设置在规范基地行为的同时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苏北各市在政策法规上应给与孵化器基地更多的保障,增加企业化运行的政策保障力度,例如淮安、宿迁等地陆续试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孵化事业的发展。同时应结合区域性产业特点形成积极向上的创业环境,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到创业孵化领域,“能引进”、“留得下”,在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企业化运行的牢固保障。
(六)运行效果评价层
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过程中各项业务难免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各种类型服务也会有质量高低之分,同时考虑运行机制层“积极退出”、“消极退出”的执行要求,需要建立运行效果评价层。苏北各市在运行效果评价的实践中,只有少數政府事业公益性质的孵化基地,考虑到财政投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会对孵化的成果进行评价。对于企业化运行模式的孵化基地,应设计更为系统和具有可行性的评价体系,从入驻筛选、培育孵化、毕业退出跟踪效果和投融资能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可采用DEA模型(数据包络分析模型)中规模报酬可变的BCC模型,通过对创业孵化基地投入产出相关指标的选取,通过对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等概念进行定义并分析,建立统一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后续的管理和评价工作,实现对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模式的预期实施效果准确评价考核。
三、总结
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化运行模式能够从效率效果上真正改善现状中出现的政企不分、盈利能力差、管理评价难等各种问题,对推动苏北地区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创新驱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从孵化基地的功能定位、运行主体、运行机制、运行支撑层、运行保障层及运行效果评价层建立全方位、有效、统一的循环结构,并按企业化运行模式设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机制,进而提高防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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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占军.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模式研究[J].企业论坛,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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