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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建设研究

2018-02-10王生怀

商业经济 2018年12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王生怀

[摘 要] 乡村振兴是宏大的事业,宏大的事业需要宏大的工作队伍与之相适应。首先,依据乡村振兴事业的目标追求和乡村振兴事业的具体内容:一方面确定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定位,一方面确定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工作内容。其次,依据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内容确定乡村振兴需要组建“六路大军”,分别是:乡村振兴的乡村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乡村市场经济系统工作队伍、乡村社会组织系统工作队伍、乡村法治环境系统工作队伍、乡村生态文明系统工作队伍、乡村精神文化系统工作队伍等六大系统的工作队伍。最后,围绕“乡村振兴”这个中心来配备和优化这六支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只有这样乡村振兴事业才会出现新局面。

[关键词] 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建设;乡村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 F52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12-0096-05

Abstract: Rural revitalization is a grand undertaking, requiring a large team to adapt to it. Firstly, according to the goal and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it is important to determine the functional orientation and the work content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work team. Secondly, according to the function orientation and work content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work force, it is determined that the "Six Routes Army" should be set up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including the team of rural political power system, the team of rural market economy system, the team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 system, the team of rural legal environment system, the team of the rur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ystem and the team of the rural cultural system. Finally, we should equip and optimize the six teams around the center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Only in this way can a new situation emerge in the caus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work team construction,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实施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和这些现实问题背后的理论问题不断提出:谁在乡村?为谁振兴?谁去振兴?振兴什么?怎样振兴?哪些乡村值得振兴?这些现实问题及其背后折射出的理论问题,不从理论上作出回答,乡村振兴就会陷入“碎片化”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窘境。

在这里,谁去振兴?也就是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去振兴,被现实地提了出来。乡村振兴工作队伍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乡村振兴工作队伍是干什么的?以及怎样组建这支队伍?都需要从学理上进行回答。這种学理上的回答是依据乡村振兴事业的目标追求和乡村振兴事业的具体内容从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定位,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工作内容,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构成,以及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建设四个方面来进行。

一、乡村振兴工作队伍职能定位

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定位取决于党治国理政的总体规划。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把乡村振兴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并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七大”战略之一。所以,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队伍”,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工作队伍”。

而新修改的《党章》在总纲部分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由于乡村振兴战略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因此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所以乡村振兴工作队伍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队伍”。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的职能可以定性为: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队伍;二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工作队伍;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技进步和不断创新,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队伍。

(一)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队伍。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老乡的日子过得好不好,获得感强不强,幸福指数高不高都是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国家统计局修订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2013年版)。监测体系由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五个方面组成,包含39个指标,其中29个正指标、6个逆指标、4个区间指标。小康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有不一样的内涵和标准,考虑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不同,国家统计局设计了两套方案,第一套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目标值,第二套为东、中、西部的部分目标值区别设置。小康统计监测以2000年为起点,以2020年为终点,反映20年间小康建设变化情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一种综合指数,实现程度达60%,为总体小康;实现程度达90%以上,为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100%,表明全部指标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工作队伍

现代化国家与小康社会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联系方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现代化国家的基础,但现代化的国家不仅仅限于建成的小康社会。现代化国家有现代化国家的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相比较于小康社会,有更高的价值和目标追求。从党的十九大把我国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发展的两个阶段安排的指标体系就可以看出:第一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阶段的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二是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三是社会文明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四是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五是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六是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第二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阶段的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三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些指标实现都是乡村振兴工作队伍肩上扛的任务。

(三)依靠科技进步和不断创新,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队伍

科技进步是近代以来中国确立的强国性的支柱性理念。早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时期,魏源写的《海国图志》就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在近代中国逐步形成“技术立国”的思想,洋务运动就是“技术立国”思想的初步实践,虽然总体上失败,但理念永存。新中国成立之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就提出了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4年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更把现代科学技术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并列,构成新的“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现代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改革开放后的1988年,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事实证明这话讲得很对。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从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就成为治国理政的理念。乡村振兴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进步,所以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的第一素质应该是具备“依靠科学进步的理念”。

不断创新。由于人类文明的历史是勇往直前的,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始终跟上时代、实践、人民的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社會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经济发展方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一是巩固提高粮食产能,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保护耕地,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三是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方面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一方面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同时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四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新型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走向现代化的引领力量,但我国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小农户仍然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面,要保护好小农户利益,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进入规模经营、现代生产,分享现代化成果。大力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完善农资购买、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与经营性技术服务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在社会治理方面,更要针对乡村社会的十大转变来谋划、来创新。改革开放40年来,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的性质的变迁和乡村社会文化意义上的变异直接导致了乡村社会在以下十个方面正在发生转变:“社会主体由稳定性向流动性转变,社会生活由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变,社会关系由熟悉性向陌生性转变,社会空间由地域性向公共性转变,社会结构由紧密性向松散性转变,社会细胞由完整性向破裂性转变,社会文化由前喻文化向后喻文化转变,社会价值由一元性向多元性转变,社会行为由规范性向失范性转变,社会治理由权威性向碎片性转变。”针对这十个方面的变化逐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内容

从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定位的三个方面的总结中可以看出,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内容总共有六个方面:一是乡村的政治权力建设,二是乡村的市场经济建设,三是乡村的社会组织建设,四是乡村的法治环境建设,五是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六是乡村的精神文化建设。

(一)关于乡村的政治权力建设

国家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一个现象,即国家制度整体性的发展和国家政权整体性的稳定都有一个相同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农村的和谐、安宁与活力。农村社会的动荡与衰败会带来国家与社会的动荡与混乱,农村的和谐、安宁与活力,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和谐、安宁与活力,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整体性发展摆脱不了的基本政治规律和重要的历史特征。中国从古代乃至近代很长的一段时间是“国权不下县”的,县级以下的治理都是“唯乡绅”,都是“自治”的,也就无所谓“政治权力”建设。自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国家政治权力系统就全面地深入到了乡村,不仅在乡镇建立“乡镇苏维埃”,还在村建立“村苏维埃”,也就是说国家权力系统建立在村上。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把政府设立在乡镇(后来的“人民公社”)一级,那也仅仅是政府,但国家权力系统从来没有离开过村一级,虽然改革开放以后实行“村民自治”。因为我们国家的村民有多重身份:从地域上看,村民是居住在村庄的“居民”;从法律上来看,村民是国家的“公民”;从政治上来看,村民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正是因为村民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所以,我们国家的村民自治是与西方国家具有性质不同的村民自治。我们国家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很长的一段时间,乡村社会因“村民自治”而削弱政治权力建设,使村民自治不断地偏离轨道,导致乡村社会宗族势力、黑社会势力横行乡里,得不到政治权力系统的遏制,不得不提出法治,而法治在乡村社会又天然地水土不服,于是再加上德治。这里的德治赋予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政治内涵”,这里的“德”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德”,而是具有政治权力系统主张的“德”,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之,乡村政治权力建设的优劣状况与乡村社会发展的面貌正相关,因此乡村政治权力的建设是乡村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基于在自治的基础上,法治乃至德治的提出,标志着乡村振兴是在充分贯彻政治权力系统意志基础上的振兴,所以乡村政治权力建设必然会出现新的局面。另外,乡村政治权力建设主要涉及三个主体,也就是每年的县级单位召开的“三级会议”中的县级单位(县、县级市、县级区),乡镇、村三个主体。这三个主体都有相应的《组织法》,现在要做的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修改三个组织法,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二)关于乡村的市场经济建设

市场经济在乡村社会已经成型,现在要做的是要准确把握乡村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差异性,明晰发展走势分化特征,综合评估多方面因素:一是科学判断乡村经济发展阶段。乡村差别首先体现为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别。乡村经济发展阶段是乡村经济多因素、多层次的综合体现,反映了乡村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总体上看,我国乡村经济发展阶段呈从东到西渐次降低的趋势,越是到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一般遵循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乡村振兴也要循序渐进。推动乡村发展阶段向上迈上一个新台阶,比如欠发达型迈上了中等发达型,就证明乡村振兴有效。当前乡村振兴的重点,应是发展阶段处于中下游的村,主要是不发达型、欠发达型、中等发达型乡村三类。而且目前占比最高的乡村都是中等以下发展程度的乡村。只有把关注焦点放在发展程度处于中下游的乡村,才是血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二是准确分析乡村主导产业。乡村经济发展与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相关。主导产业反映了当地的优势和基础,预示着发展潜力。一般而言,主导产业可根据某一产業所占比重较大从而划分为农业主导型、工业主导型、商旅主导型和均衡综合型四种类型。2017年中国的一二三产业的比重是7.9%、40.5%、51.6%,如果某一产业的比重大于国家平均水平5-10个百分点,即平均水平加上标准差,则说明某一产业为主导型产业。乡村振兴首先是经济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因此必须促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或转型升级。

(三)关于乡村的社会组织建设

执政党与社会组织展开合作是世界上多数执政党的现实选择,社会组织是执政党与民间社会联系的重要纽带。乡村的社会组织有两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权力性质的社会组织,如村级党组织、团组织、妇女组织,这种组织在改革开放以后,在乡村社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所以在乡村振兴中,首先是要把乡村社会的这种事关政权性质的组织强化起来。一类是民间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这就已经表明了国家将从战略层面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把政府与社会组织结合起来,协同治理社会,达到“善治”的目标。目前对民间组织基本上实行“双重分层管理体制”和“分类管理机制”:双重管理是指社团的管理工作由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分层管理是指根据社团成员分布和活动地域范围等实际情况,由不同级别的登记管理机关来分别管理不同层次的社会团。分类管理是指政府根据民间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和提供公共物品的水平来确定对各类民间组织的不同控制手段与策略。目前的这种体制和机制已经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民间组织的合法性问题、组织能力低下,众多民间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而处于非法或尴尬地位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民间组织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政府对民间组织的有效管理,对社会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总结国内外政党与民间组织关系的经验,开拓创新,适应当前利益多元分化后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构建新时代党和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领导型关系。

(四)关于乡村的法治环境建设

乡村的法治环境从总体上来看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政权的法治环境,一是治权的法治环境。关于政权的法治环境,正如在乡村政权建设所提到的,要围绕乡村振兴这个中心,把乡村“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完善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三大主体(县级政权、乡镇、村)的各自《组织法》。实际上,在乡村振兴这种伟大的乡村事业中,需要首先谋求组织模式的变革,一方面需要通过组织模式的变革去巩固乡村社会变革的成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组织模式的变革去引领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关于治权的法治环境,乡村农业经济关系的协调,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需要法治去平衡、去维护、去监督,因此,对于农业这一如此关键的产业,农村这一如此重要的区域,农民这一如此广大的群体,乡村振兴这一如此宏大的事业,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为其保驾护航,乡村振兴就会陷入冲突与无序,只能使人望而却步。

(五)关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早在古代,我国就把关于自然生态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虞衡制度”。《周礼》记载,设立“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林衡巡林麓之禁令,而平齐守”。秦汉时期,虞衡制度分为林官、湖官、陂官、苑官、畴官等。虞衡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我国不少朝代都有保护自然的律令并对违令者重罚,比如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我国古代一度辉煌的楼兰文明已经被埋在万顷的流沙之下,那里当年曾经是水草丰美之地。河西走廊、黄土高原都曾经水丰草茂,由于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加剧了经济的衰落。唐代中叶以来,我国经济中心逐步向东、向南转移,很大程度上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变迁有关。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订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的改革方案,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主体功能区制度、河(湖)长制度、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等,还制订和修改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水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等,现在要做的是乡村振兴工作队伍要把这些理念、制度、法律落实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之中。

(六)关于乡村的精神文化建设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伦理哲学观”立国与治民,世界四大文明古国除了中国以外都尘封为历史,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奉行的要么是“宗教哲学观”,要么是“自然哲学观”。虽然现在的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文明时代,但贫困的精神和精神的贫困仍然是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需要国家从整体上解决,尤其在乡村。只有精神注入了中国社会,中国社会的社会文明才有根基。之所以乡村振兴更加强调的是乡村精神文化建设,是因为乡村社会存在貧困的精神和精神的贫困两种现象,这两种现象相互作用,恶性循环,使乡村的精神文化建设迫在眉睫。关于乡村贫困的精神。乡村贫困的精神,是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立国与治民的乡村伦理在乡村社会遭到长期削弱,这种削弱是以农民工的流动而产生的乡村社会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特征的伦理的与赚钱的“难以两全”为特征而体现出来的。在“伦理”与“赚钱”的两难选择中,流动农民选择的是“赚钱”,于是伦理在整个社会长期得不到呵护,以“伦理”为基石的乡村社会贫困的精神产生了。伦理基石动摇了,中国数千年来的立国与治民的基础也就动摇了。为什么中国目前的社会“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其根本原因在这里。正是因为“国本”动摇了,所以老百姓说:“日子好过了,人心变坏了”。关于乡村精神的贫困。贫困的精神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精神的贫困,精神的贫困直接产生整个社会腐败丛生、骗子防不胜防,为了利益敢于挑战法律、敢于突破道德底线。所以乡村振兴,包括整个国家的治理,仅仅依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够的,要从数千年来中国立国与治民的“国本”上做文章。巩固国本才是治理国家与乡村振兴首先必须要谋划的问题。从人类发展史的长镜头来看,国家的强盛,精神文化是根基。只要精神文化健康向上,不管是选择公有制,还是选择私有制,其运行都是健康的;若精神文化缺失,不管是选择公有制,还是选择私有制,最终的发展都会遇到麻烦。只有用健康向上精神文化来支撑的公有制,这时候的公有制与私有制比较起来,才有现实的制度上的优势,否则都是理论上的。

三、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构成

乡村振兴是宏大的事业,宏达的事业需要宏大的乡村振兴工作队伍与之相适应。从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职能定位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乡村振兴事业至少要配备六支工作队伍,也就是乡村振兴的“六路大军”:一是乡村振兴的政治权力系统建设的工作队伍;二是乡村振兴的市场经济系统建设的工作队伍;三是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系统建设的工作队伍;四是乡村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队伍;五是乡村生态文明系统建设的工作队伍;六是乡村精神文化系统建设的工作队伍。过去的乡村治理模式是县、乡镇、村三级为主体。县级单位治理乡村的是派出机构,所谓的“七站八所”,与乡镇政府党委和政府一起组成治理乡村的工作队伍,村组织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与之对接,组成村级工作队伍,这种工作队伍的构成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但目前的乡村振兴是不同于以往的乡村治理,必须以工作内容定位工作职能,由工作职能定位工作队伍

(一)关于乡村振兴政治权力系统的工作队伍建设

乡村之所以现在问题多多,主要是乡村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的建设不到位。这种不到位主要还是受对“村民自治”的错误理解的思想所造成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乡村政治权力系统的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注重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的广泛性和草根性;二是注重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政治意识的教育。三是注重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的优良作风与廉洁的养成。总之,要让“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人进入乡村振兴的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

(二)关于乡村振兴的市场经济系统的工作队伍建设

目前在乡村的经济系统的工作队伍是党政搭台,经济主体唱戏,具体表现是党政干部漫山遍野招商引资,虽然这是中国一定时期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毕竟不是乡村社会发展的长久之计。猫是逮耗子的,非要让狗也要加入进来,必然问题多多。猫和狗是有各自的职能的。乡村振兴的市场经济队伍建设,党委政府一定要在宏观上谋划好,让招商队伍、工商队伍、税务队伍,以及市场经济的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

(三)关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队伍建设

在目前的乡村社会,虽然已经自发地组织了不少的社会组织,但社会组织管理与建设的队伍实际上是空白,虽然县乡民政部门和县统战部门有这样的职能,但没有积极地发挥作用,以致乡村社会组织在无序的存在与发展之中,乡村振兴必须要培育乡村社会组织,必须把民政部门和统战部门涉及的社会组织的职能剥离出来,组建乡村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建设队伍。因为“强政府,与强社会”的“双强型”乡村治理模式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四)关于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工作队伍建设

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队伍,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的工作队伍,担当着将现代的法治文明“植入”乡村社会的重任。法治理念点滴地渗入乡村社会已经是必然之势。一方面,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经济也在蓬勃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触发了乡村个体权利意识和理性主义的自我觉醒,现代私法领域的个体契约观念、平等观念、权利观念正在萌发、积淀并且逐步生成。另一方面,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与日益觉醒的权益维护诉求,催生了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约束的理念,这恰恰是现代公法发展的重要原则。乡村振兴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队伍承担着促进这一发展趋势的历史重任,所以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工作队伍建设,要以政府的司法部门为中心,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社会律师组建高效的适应乡村振兴事业的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队伍。

(五)关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工作队伍建设

由于污染企业“上山下乡”现象十分突出,出现向中西部、向城乡结合部、向农村转移的趋势,特别是底层次经济业态大量进入农村地区形成集聚,由此带来农村环境问题非常突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有些地方陆续发现“镉米”、“镉麦”。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横流、垃圾乱扔、“散乱污”企业乱建已经成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所以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队伍组建克不容缓。目前法律、法规、制度、条例都出台了,现在缺的就是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工作队伍的组建。要以环境部门为中心,结合环紧执法、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设置岗位,组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工作队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关于乡村振兴精神文化工作队伍建设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功能非常重视,在2015、2016、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三次明确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从这里可以看出,乡村振兴精神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必须要抓住两个方面:一是要有历史性的思维,乡村精神文化无论如何变化,都脱离不了“伦理”这个维系乡村社会发展的这个基石。二是在“伦理”这个基石的基础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素质的人才能谈得上能为乡村精神文化而工作,因为精神文化是乡村社会所有文明的终极价值。素质的缺失必然导致工作效能的事倍功半。所以乡村振兴的精神文化工作队伍的建设,是最难建设的一支队伍。现在所谓县乡的很多事关乡村精神文化的机构和部门,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摆设,必须整顿、重组与提升。

总之,乡村振兴这六路大军,一路也不能少,而且必须在乡村振兴事业中自成体系。这是乡村振兴事业中乡村工作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必须要进行改革的依据。

四、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建设

(一)关于动员与组织

首先是动员,乡村振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動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动员就是指一个社会群体获得其先前所不具备的相对较快地控制资源能力的过程。所以在特定历史时期,党和政府领导和主导的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进行,并不取决于党和政府对资源的静态控制能力,而是取决于对资源的动态动员能力。乡村振兴无疑需要资源的转移和积聚,这里的资源不仅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资源,更包括人力资源。由于乡村振兴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全社会动员活动,旨在城乡社会结构的整合,所以其动员必然是结构内动员和结构外动员同时并举。这里的“结构内动员”是指农村社会结构的本身,而“结构外动员”指的是农村社会结构之外的力量。结构内的动员应引导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整农民的动机结构,使其自觉地为乡村振兴而努力;结构外动员应营造乡村振兴的社会氛围,塑造一种责任伦理,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感受到乡村振兴的紧迫性与可行性,并能为此献计献策,出资出力,乃至加入到乡村振兴的宏大队伍中来。其次是组织。动员之后就是组织,要组织动员起来的力量投入乡村振兴事业,散兵游勇的状况是不行的,必须组织起来。通过动员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就其参与者来说,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民及其他。三类人的关系是:一般来说,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参与乡村振兴事业的,都是领导者与主导者;农民为主体者和收益者;其他为支持者。通过组织,把动员起来的三类参与者,分门别类地纳入乡村政治权力系统工作队伍、市场经济系统工作队伍、社会组织系统工作队伍、法治环境工作队伍、生态文明系统工作队伍、精神文化系统工作队伍,即使有全能的参与者,也只能把他纳入其主业的队伍。总之,动员与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伍是检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也就是检验中国共产党的威信、领导、组织、号召的能力的“晴雨表”。如果乡村振兴的队伍建设不够宏达,说明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虽然解决了小康问题,但人心没有很好地笼络住,说明党的事业成功的充分程度不够,需要进行深入地检讨。

(二)关于保障和激励

保障和激励是乡村振兴工作队伍从动员的被动的自发状态向主动的自觉状态转变的重要条件。如何保障?如何激励?一是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队伍数据库,把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从其他队伍独立出来,实行既相同于其他的工作队伍,又有别于其他的工作队伍的管理。二是创新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吸引人才的政策。笔者在西藏工作时发现西藏的工资待遇与工作环境的优劣直接挂钩,这非常科学,乡村的工作环境肯定比不上城市,对于乡村振兴工作队伍要采取不一样的工资福利政策,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现实的。唐纳德·博格的“推力--拉力”理论表明,人才流动是两种不同方向力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人才由流出地向流入地流动的“推力”,一种是流入地吸引人才向流入地流动的“拉力”。“推”与“拉”这两种力量,那种力量更大、占主导地位,一般就决定了人才的流向。因此,制定和完善引导人才加入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优惠政策,创造性地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对引导人才流入乡村振兴工作队伍至关重要。三是优化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的发展环境。美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一个人能创造绩效,不仅与他的能力和素质有关,而且与其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人才不仅需要通过劳动获得基本上的生活保障,而且更需要通过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来获得事业上的成就和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同事亲人和社会的认同。因此,用待遇吸引人、用感情留住人、用事业发展人,是保障和激励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必备的“人文精神”。总之,要象2017年12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那样,要完善激励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5]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J].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7).

[6]李克强.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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