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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王志坚《古文渎编》述论

2018-02-10付杉杉

关键词:评点古文

付杉杉,付 琼

(1.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上海 200433;2.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王志坚初字弱生,更字淑士,一字闻修,号珠坞山农,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移居苏州之葑关 。[1](P250)生于万历四年(1576),卒于崇祯六年(1633)。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后迁贵州提学佥事,不赴,乞侍养归。天启二年(1622),起督浙江驿传,奔母丧归。崇祯四年(1631)为湖广学政,六年(1633)八月卒于官。 《古文渎编》即刻于崇祯六年(1633)秋,也即去世前夕。

钱谦益说:“(王志坚)通籍二十余年,服官仅七载。后先家居,薄荣进,寡交游,壹意读书……删定秦汉以后古文为五编”。[2](P160)今所知者三编:天启七年(1627)所刻《古文耦编》(《四六法海》)、崇祯五年(1632)所刻《古文澜编》和崇祯六年(1633)所刻《古文渎编》。李长庚说:“公受命督楚,乃先出于秦汉而下、胡元而上千六百年之所缀赏,曰《澜编》。无何,始论次八家所珍爱者,曰《渎编》。”蒋允仪说:“《耦编》刻于吴中,《澜编》《渎编》编刻于楚。 ”[3](P7)四库馆臣也说,《古文渎编》“乃其督学湖广时所选唐宋八家古文”。[4](P2705)《古文耦编》刻于苏州,而《古文澜编》和《古文渎编》刻于湖广,是不错的,但《古文澜编》和《古文渎编》并非“编”成于王志坚任湖广学政之后。王志坚任湖广学政在崇祯四年(1631),而早在天启七年(1627),其门人陆符的《四六法海序》就已提到《古文澜编》和《古文渎编》二书,并说:“三编各已成书,而先以《法海》行。”可见,《古文澜编》和《古文渎编》之刻印即虽然在崇祯时期,但其编成则早在天启年间。李、蒋二序将编、刻二事混说,意在突显其嘉惠楚士之功,但已与事实有出入。

王志坚自言,与其他两个选本一样,《古文渎编》的用意也是“法人士之为制举业者”[5]。但与众不同的是,王志坚的三个系列读本并不唯举业是务,而是别有深意。陆符说,三编的要义在于“晰文流别,而辩文之原委”,从而与“时代为先后,今古为工拙”的流俗相对抗。明七子以降,文坛各树其帜,或标举秦汉,或推尊唐宋,但大都扬搉古文,而鄙薄骈文。王志坚认为“文章趋尚,大抵时运使然,质文损益,自相乘除,非必后人之胜于前人也”(《四六法海凡例》)。他是以史家眼光看待这些问题,认为秦汉文、唐宋文和骈文具有各自不同的历史地位,不可以时代论优劣。其古文三编就是要阐明这个立场。那么,为什么采用评选的方式来实现如此宏大的学术追求,而不是自著其书呢?谭元春说:“选书者,非后人选古人书,而后人自著书之道也。……是则王先生所自著之书也。”[6]指出了王志坚“寓著于选”的本意。至于为什么寓著于选,钱谦益说:

淑士深痛嘉隆来俗学之敝与近代士子苟简述谬之习,而又耻于插齿牙、树坛墠,以明与之争,务以编摩绳削为易世之质的。[2](P160)

王志坚 “为世家子,无世家气;为孝廉,无孝廉气;为缙绅,无缙绅气;闭户著书,无著书气”,[1](P250)为人很低调,又系“琅邪”王氏后裔,与“嘉隆来俗学”的标志性人物王世贞同出一脉,显然不愿意 “明与之争”。王世贞是王志坚的同宗,又是长辈,但王志坚对王世贞的文学主张颇为不满。例如,其《四六法海凡例》曾说:“是编务在兼收,虽经名家掊击,如所谓‘元无文’者,不废搜采。 ”[7](P298)“元无文”的提出者正是王世贞,其不满之意甚明。由此看来,作为王志坚的好友和同年,钱谦益的话是可信的。

王志坚有“以编代著”的用意,有“易世”的雄心,又有“辩文之原委”的史家眼光,这就使得其选本比一般举业读本更具系统性、批判性和学术性。《耦编》只选四六文,《澜编》和《渎编》则不选四六文。《澜编》选文起于秦汉,迄于元代,但不选唐宋八大家文。至于《渎编》,则是唐宋八大家的专选。关于其命名,《四库全书总目》所论最为详确:“其曰《渎编》者,取刘熙《释名》‘渎者,独也,独出其所而注于海’之义。盖以八家为正派,馀为支流,故所选历代之文,别名《澜编》云。 ”[4](P2705)按王志坚的话法,就是秦汉以来,八大家古文“独”得其大,而且“独与学海会”[3]。 总之,此集与前已编刻的《古文耦编》《古文澜编》构成了一个系列选本,贯穿着王氏对古代散文发展脉络的一种独到理解。

王志坚《古文渎编》二十九卷,仅见崇祯六年(1633)刻本一种,现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336—337册。半叶九行二十字,四周单边,白口,单黑鱼尾。前有魏说、李长庚、蒋允议、林增志和王志坚五篇序文。卷首题“古文渎编之一,韩文公集录之一。吴郡王志坚论次,友人林增志、弟志长、志庆参阅,男偲、偕、傚编辑”,版心题“古文渎编。卷之一,表。昌黎集录。乙。论佛骨表”。正文有圈点、行间评和文后评。

全书分为八编,每家各一编。每编独立分卷,互不连属。八编各有目录,目录依次列卷次、文体和篇名,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抄》的“人序”体例颇为相似,不过,茅《抄》虽然将八家分为八个版块,但各个版块不标序号。王志坚《古文渎编》的八个版块各有编号:一编韩愈、二编柳宗元、三编欧阳修、四编苏洵、五编苏轼、六编王安石、七编曾巩、八编苏辙。这种排号分编的体例显然增强了全书的整体性,也反映了王志坚心目中的八大家座次。

王志坚对八大家座次的安排有独到之处。三苏连排,由来已久,王志坚在苏辙与洵、轼之间排入王、曾,将弟与父兄分开,可以说史无前例。后来,清人蔡方炳在苏洵与轼、辙之间排入王安石,将父与子分开。除此之外,再无嗣响。

此书共选文1025篇。依次为韩愈三卷,145篇;柳宗元三卷,133篇;欧阳修六卷,159篇;苏洵二卷,47篇;苏轼七卷,273篇;王安石三卷,108篇;曾巩二卷,54篇;苏辙三卷,106篇。王志坚称“汰其集不啻五六焉,汰武进、归安之所取犹二三焉”[3],可见其选文所自出,不仅有唐顺之的《文编》和茅坤的《唐宋八大家文抄》,也有唐宋八大家的原集。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所收 《古文渎编》无《凡例》,无由确切知道其选文标准。但从全书的实际选文看,其选文标准可概括为两条:

(一)各采其胜,以当一脔——堪作标本者

与同类相比,标本具有类同性,由此可以把握同类的基本特征;与异类相比,标本又具有独特性,由此可以将其所代表的种类与其他种类区分开来。因而通过标本来呈现同一种类的特征,不需要以多取胜,关键是所选标本具有代表性和独特性。王志坚的标本意识很强,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各采其胜,以当一脔”:“温公以不能四六辞知制诰,及改官,而荆公当制,竟无一骈语,岂有意矫之乎?诸家制诰,皆用四六,已选入别集。惟荆公有汉诏遗意,东坡亦时有之。今各采其胜,以当一脔。”(王文卷三《起居舍人直秘阁同修起居注司马光改天章阁待制制》文后评)王安石作制诰而不用四六文,与用四六文所写的制诰相比,具有独特性;与苏轼的部分制诰相比,又有类同性,即均有“汉诏遗意”,因而选入,但数量都不多。再如,其《赐范纯仁辞免恩命不允批答》文后评云:“东坡制勅表启,已选入四六集,其不纯四六者,存此数首。”(苏轼文卷一)四六文而不纯,具有独特性,但并不多选,只“存此数首”而已。王志坚《四六法海凡例》说:“凡文体、题目不甚相远者,但存其尤,馀不得不忍情割爱。”可见,“各采其胜,以当一脔”是他一贯的选文思想,不独《古文渎编》为然。

在“各采其胜,以当一脔”这一选文思想的支配下,王志坚注重选入有代表性的篇目以反映作家创作的各个方面;至于这个有代表性的篇目水平如何,并不是最主要的考虑。也就是说,即使文章不好,只要它能代表这位作家的某个独特方面,也要选入,以收“一脔”之效。例如,《上宰相书》评云:“此三篇殊可短气,初欲删去,以公得意文,姑存之。”(韩文卷一)《沈率府墓志铭》评云:“了不足纪之人,淡然无奇之文,然自有典刑可重,存之以备子固一体。”(曾文卷二)仅从文章本身来讲,王志坚都不满意,但它们具有代表性或启发性,因而皆予选入。哪怕是很糟糕的文章,只要是具有代表性,也可以选入。其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云:“此老以学术杀天下,此书实其先资,故存之。其文殊非所长,茅氏极其赞叹,直是怕他。”(王安石文卷一)他还说,王安石赞扬的诗人王令其实是一个“险躁刻薄少年”,并说“荆公以此等人为可取,安得不乱天下!”(王文卷一《与王逢原书》评)总体来看,王志坚选文不以文法优劣和观点正误为去取,而是特别看重文章的代表性和独特性,也即标本功能。

(二)诵法古人,附以己意——有意可附者

蒋允仪说,“《澜编》《渎编》《耦编》, 大抵诵法古人,而附以己意”(《古文渎编序》),与谭元春所云“以选代著”意同。对于王志坚而言,编选唐宋八大家古文是自我表见、自立新说的手段,因而那些有事可纪、有意可附的篇目就成了重点入选的对象。王志坚是一位史学家,其对八大家文章的兴趣多不在于文章本身,而在于文章所涉及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因而其所选入的文章多是与当时政治和历史人物相关的篇目,特别是碑志文。钱谦益说,王志坚“尤用意于唐宋诸家碑志,援据史传,摭采小说,以参核其事之同异、文之纯驳”。[2](P160)唐宋八大家碑志有事可纪,有人可考,因而往往有意可附,成为其最感兴趣的文体。例如,《古文渎编》共选入碑志文194篇,其中韩愈50篇、欧阳修60篇,均占其选文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这样的比例,在唐宋八大家选本中是绝无仅有的。碑志等传记文字多与举业不切,因而多为举业读本所屏弃。由此可以看出,《古文渎编》对于举业的疏离和对于学术的追求。

柳文卷三《先君石表阴先友记》评云:“子厚此篇,从来选者不及,钱受之劝余存之,细阅乃知其言之有味也。”钱谦益,字受之,自称诸生时即与王志坚交游,又与王志坚同举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看来,王志坚《古文渎编》的选文受过钱谦益的影响。

《古文渎编》的评点文献性、批判性和创新性很强,完全不同于一般的举业读本。

(一)文献性

王志坚自称其《古文渎编》“与武进、归安皆一种疏导之法”[3],“武进”指武进人唐顺之,归安指归安人茅坤,这大概是就评点方式而言。如果从评点特色来看,《古文渎编》与唐顺之《文编》和茅坤《唐宋八大家文抄》有很大差别。大致说来,唐、茅的评点是文学家的评点,以文章为对象,就事论事,直逞臆见;而王志坚的评点是史学家的评点,以文章为介质,因文立说,“先证据而后发明”(钱谦益《王淑士墓志铭》)。其突出特点就是以评史的方法以评文。关于其评史风格,其弟王志庆云:

先生学术,极有原本。综核史氏,贯通千载,如老吏折狱;又如心计之贾,数其囷廪,籍其囊橐,稊米尺帛,罔有遗漏。故于古人诗文尺牍,辄能详岁月之先后,征地里之南北。读者遂若置身当时,不止讽解文义。[8](P1)

《古文渎编》的评点正是用这种方法。蒋允议《古文渎编序》说,“淑士遇一人,心备一人之生平;遇一事,必核其事之巅末”,凡“正史如是,稗史如是,忌讳如是,讹舛如是”以及“言之而当与言之而诬者若何”,必穷原竟委,搜剔无遗。揆诸实际,也的确如此。例如,韩愈在《南阳樊绍述墓志铭》赞扬樊绍述文,而樊绍述的文章究竟如何呢?王志坚评云:“绍述之文不可见,见其《绛守居园池记》,殆不可句。不知韩公何取焉?欧阳公诗云:‘异哉樊子怪可吁。’又云:‘嫉世姣巧习卑汙,以奇矫薄骇群愚,用此犹得追韩徒。’盖欧公殊不以为然也。盖昌黎于文亦好奇僻,故其赏鉴如此。”(韩文卷三)既考证出樊氏的怪诞文风,又分析了韩愈赞赏其文的原因。再如,武元衡与柳宗元有隙,而柳宗元却殷勤致书,其中缘故,费人心思。王志坚根据相关诗文得出了一个骇人结论。其《上西川武相公谢抚问启》评云:

《雨舫纪谈》云:刘、柳之贬,元衡有力焉。遗书抚问,何为者?岂俗所谓猫儿哭鼠耶?子厚此启,犹望其弃瑕录用,可怜哉!迨元衡死于贼,而子厚为赋《古东门行》,梦得为赋《靖共佳人怨》,乃知向之答启,直伪耳。噫,彼势力显厚之夫,以天下士皆可虎伥畜乎?(柳文卷一)

以诗证文,有理有据,原来柳宗元《上西川武相公谢抚问启》与武元衡来书所写,都是虚情假意。又如,欧阳修《与高司谏书》大骂高若讷,但高若讷其人如何呢?其《与高司谏书》评云:“高若讷字敏之,卫州人,官至尚书左丞,谥文庄。史称若讷强学善记,自秦汉以来传记,无不浃通,明历学,精医理。为从官,论中官阎文应。为枢密,凡内恩降,多覆奏不行。谓之正直有学问,自不忝,馀无他过。止以此书奏贬欧公,不合人意耳。然欧公此事,原非中道。欧公晚年编集,亦去此篇。”(欧文卷二)引《宋史》高若讷本传,又引欧阳修晚年编集不收此篇事,论定高若讷“馀无他过”,而欧阳修“原非中道”,令人信服。广引正史、杂史、诗文尺牍等文献,真如“心计之贾”,“稊米尺帛,罔有遗漏”,与一般文家评点的主观和粗疏迥不相类。

(二)批判性

王志坚“雍容逊让,和风披拂”,[1](P250)“恂恂体若不胜衣”,[2](P160)但骨子里很尖刻。 表现在《古文渎编》的评点上,就是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其《古文渎编序》就尖锐地指出,八大家亦有 “不足于大者”,如“明允之集,诸体未备,介甫炼而近于削,子固醇而近于曼,子由坦而近于庸”之类。从评点来看,其对韩愈的批判最为激烈。

在王志坚看来,韩愈“生平强项,皆浮气耳”(卷一《与孟尚书书》),谏佛骨,犯龙颜,也“只是好名”(韩文卷一《论佛骨表》评)。而“一经贬谪,佞词曲舌,可怜至此,不知所谓‘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者安在?”(韩文卷一《潮州刺史谢上表》评)。又说其上宰相书“自比为盗贼管库”,简直“略不知耻”(卷一《后十九日复上书》评);其《上于襄阳书》称“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此尤可丑”;其《示儿》等诗“如田舍翁暴富贵,不胜沾沾矜诩之状”(卷一《与李翱书》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韩愈“凡言利禄处,皆津津有味。……所谓‘情炎于中,利欲斗进’云云,殆自道也”(卷二《送高闲上人序》)。

王志坚认为,在八大家之中,“退之曲笔最多”(苏轼文卷四《司马温公神道碑》),如《上兵部李侍郎书》(卷一)、《赠太师许国公神道碑铭》(卷三)等等。其《平淮西碑》(卷三)评云:“若韩弘者,虽为都统,然实不欲战,甚而饰美姬以挠光颜,朝廷无动为大,不深究此,而昌黎文亦概推其功,殆非直笔,此五百缣之所自来也。”十分尖刻。

“浮气”、“好名”、“佞词”、“矜诩”、“情炎”、“利欲”、“曲笔”等等,皆一一指向其人格。不独如此,王志坚还非议其学识。他说韩愈“不独二氏之旨未尝究心,即吾儒之道,亦仅仅主张门户而已”(卷二《原道》)。对于他的将佛“认作鬼神”(卷一《与孟尚书书》)、“不知佛而强欲排佛”(卷一 《重答张籍书》),尤为不满。

对韩愈人格和学识的否定性评价,以宋人为烈,不过经过王志坚的推衍,显得更加严重。相较而言,其对欧阳修的否定性评价更有新意。王志坚考证出欧阳修自称醉翁时,仅三十九岁,又引其《赠沈博士歌》“我昔被谪居滁山,名虽为翁实少年”加以坐实,最后评论说:“是时公太夫人犹无恙,醉翁之号,无乃非礼!”(欧文卷四《醉翁亭记》)他又考证出欧阳修居母丧而食肉(欧文卷六《太常博士周君墓表》),登进士后只有葬母时才回家乡的泷冈为父扫墓,“终公之生,泷冈未尝再至也”(欧文卷三《续思颖诗序》)。皆显言其不孝与非礼。真如汉廷老吏,片言折狱,莫之或隐;欧阳公复起,不能为之辩一辞。

其批判的锋芒还表现在对其他评家的批评。例如,李贽曾评苏轼《前赤壁赋》“自其变者”数句云:“可惜说道理了。”(《坡仙集》)王志坚则说:“此语似是而非。苏氏长于议论,故其文虽词赋亦带议论,古人浑厚之体渐远,然其佳处亦在乎此。若以道理为可抹,则苏文之抹者多矣;不独苏氏,凡宋人文皆可抹也。”(卷一)可谓见定而识卓。《古文渎编》全书引茅坤评语最多,对茅坤的驳议也最多。例如,《通进司上皇帝书》评云:“此书康定元年上,鹿门谓欧公少时已具宰相之略。按,是时公年三十四,仕宦十年,谪而再起,不可谓少矣。”(欧文卷一)如此等等,不一一列举。

正如王志坚评语所引,“看得熟,故多见其疵病”(苏轼文卷四《续楚语论》)。王志坚对八大家及其他评家“疵病”的揭示,也当作如是观。其评点突出的批判性是其深入研究八大家散文的必然结果。

(三)创新性

《古文渎编》的评点接近十万字,是其自成一家之言的独特方式。关于此点,蒋允仪说:“中间议论尽可作大篇短章,使更易面目,自可当一家言,而特附见于古人文字之后。盖淑士之意,雅不欲人自居作者,如向氏之于《庄》、郦氏之于《水经》,本可孤行,而自托于注云尔。”正因为如此,其评点具有自觉的创新性追求,与折衷诸家意见以作课徒教材的一般举业读本不同。所谓创新性,除上面所说的以评史的方法而以评文之外,主要指借此阐发其独到的个人见解。例如,关于“当时之人归韩公,不归子厚”之故,王志坚分析说:

退之作《师说》,抗颜为师,子厚不敢当韦中立之请。或谓退之非好为人师者,当时之人归韩公,不归子厚,故子厚云然。及观退之《与陆傪书》荐十人,不出五年皆捷,因思退之门墙之盛,亦为此耳。使永州司马亦能荐士于主司,则走者如市矣。世人之眼,岂足轩轾二公哉?”(卷二《师说》)

可谓冷峻犀利,切中要害。再如,欧阳修《朋党论》向来被认为为君子立赤帜,而在王志坚看来,则是择言不精,遗害无穷:

自古小人陷君子,必以党为名,未有君子而明明以党自任者。有之,自欧公始。自有此论,而天下之奸人躁人,敢立标帜;为君子者,不独受真小人之祸,亦兼受伪君子之累:此皆欧公择言不精之过也。余尝谓庆历诸公,肥肠满脑,不可为臣子常法,此其大端也。书后以存一案。(欧文卷三《朋党论》)

又由欧公议及“庆历诸公”,皆一笔抹倒,有振聋发聩之力。其论奸民与贪吏的关系,也同样识见不凡:

小盗者,大盗之渐也。弭乱之法,莫要于去奸民。顾此辈之力,能役使豪贵为护法神,而郡邑长吏宦橐山积,惧他日出境而此辈为难,亦必屈法以全之。如此则奸民终不可去,然则去贪吏者,去奸民之本也。(苏轼文卷五《去奸民》)

此评深刻阐明了奸民与贪吏之间的利益关系,提出了“去贪吏者,去奸民之本也”这一卓越论断,都表现出历史学家深刻的洞察力,与一般儒者的迂腐与拘牵大异其趣。

苏轼向来被看作一个经术根基很浅而且思想驳杂的人,茅坤就说过,“苏氏父子兄弟于经术甚疏,故论六经处大都渺茫不根”(老苏文卷四 《乐论》)。但王志坚则认为:“苏氏之学,实本于经术。他著作,特其绪馀耳。生平处患难之中,必惓惓以《易》、《论语》传为念。 今《论语传》已不可得,《易传》虽存,学者鲜克尽心。然则今人之所得于苏公者,不亦浅哉!”(苏轼卷三《黄州上文路公书》)茅坤认为韩愈、欧阳修得太史公叙事之法,苏轼则否,讽刺其《司马温公神道碑》“几万言而上,似犹有余旨”。王志坚则从是否有曲笔来评价叙事文字的优劣,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他说:

余读诸大家集,退之曲笔最多,甚而称誉于此,骂詈于彼;永叔碑志有伤直道处亦时有之。独长公集不下数十万言,中无一字一句涉谄曲者,真千古一人而已。(苏轼卷六《司马温公神道碑》)

王志坚以史家眼光评文,其关注的是作家用笔之曲直、内容之信诬;而茅坤是以文家眼光评文,其关注的是写作技术之高下、风神之有无。可以说,王志坚以新的眼光,得出了新的结论。

王志坚的新眼光还表现在其对三教的认识上。在八大家评点史上,思想的“有醇无驳”总是一个至高的标准。“有醇无驳”就是“醇乎醇”,也就是完全站在儒家的立场上看待一切,对于佛道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即使论及佛道问题或为佛道中人作序,也决不“放倒自家地步”。八大家中最符合这一标准的是曾巩。但在王志坚看来,曾巩非议佛道的文章很糟糕。其《抚州颜鲁公祠堂记》评云:“使仙佛中人尽如颜公,则仙佛亦何负于人哉?子固诸文,往往自出己见,非议古人,予必痛抹之。此篇尽有快处,不忍终废,然亦不容恕也。”(曾文卷二)一般评家都以儒为宗,力辟佛道,而王志坚则处处护持佛道,认为佛道思想照样可以治天下。他说:“古有以老子之道治天下者,汉文是也。使有真得佛乘者以治天下,何不可之有?灭君臣,废父子,佛氏原无此说,傅奕、韩愈辈为之耳。”(苏辙集录二《梁武帝》评)由此看来,王志坚评点的创新性既源于其史家眼光,也源于他对三教十分通达的看法。

王志坚的评点虽然多长篇大论,但很少谈论文章本身的优劣,偶尔谈及,也颇有见。例如,其谈韩柳对山水的感悟不同云:“子厚纪游诸作,往往微言入神;集中诗凡涉游览,皆妙绝。退之《南山诗》,铺叙瑰玮而已,似于山水了无味者。二公之才非有异也,其况味不同而已。”(柳文卷二《小石城山记》)谈韩柳寓言不同云:“(《宥蝮蛇文》)与退之《病鸱诗》意同,皆极力摹小人情状,而处之有地步。但退之出之以嬉笑,子厚持之以矜庄,则其所处之境异也。”(柳文卷三《宥蝮蛇文》)其评苏轼小品文云:“大率坡诸小文,多嬉笑怒骂,不必认为真实,读者当得其无聊中一种镜花水月心事可也。”(苏轼卷七《记海南作墨》)看来,王志坚并非不善评文,而是不屑评文,他更有兴趣的还是史。因而说《古文渎编》因文而评史,也未尝不可。据钱谦益说,王志坚以为“随俗诗文,徒以劳神哗世,非有志者所为,乃要诸同舍郎,为读史社”。[2](P160)可见王志坚其人有重史轻文的倾向,这个倾向给《古文渎编》的评点带来了缺点——很少涉及文章的文学性,偶有涉及,也以引录茅坤、唐顺之、钟惺等人的评点为主,同时也带来了优点——即上文所说的三个方面。

[1] 文震孟.姑苏名贤小记[A].明代传记丛刊:第 148 册[C].台北:明文书局,1991.

[2] 钱谦益.王淑士墓志铭[A].续修四库全书:第 1390册[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 王志坚.古文渎编序[A].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 336 册[C].济南:齐鲁书社,1997.

[4] 纪昀.钦定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97.

[5] 陆符.四六法海序[A].四六法海[C].明天启七年刻本,1627.

[6] 谭元春.古文澜编序[A].古文澜编[C].明崇祯五年刻本,1632.

[7] 王志坚.四六法海[A].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1394册[C].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8] 王志庆.表异录序[A].丛书集成初编:第 194 册[C].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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