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视野下清朝中原文化向西藏传播条件研究
2018-02-09李军
李军
(西藏大学文学院 西藏拉萨 850000)
一、文化先行的理念
一个国家或朝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是不可分的,但对于三者的关系,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只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才能跟进,文化处于从属地位。但在我国历史上,文化是先于政治、经济的族际间交往的手段。一种文化只要它是和平的、包容的,就是利他的,不同族群之间因为这种利他性才有可能彼此交往,政治秩序才有可能进一步发生。在政治秩序没有大规模展开之前,文化的交集是最真实的,文化才有可能铺平彼此政治靠近的道路。
1636年,满族贵族领袖皇太极称“皇帝”,并仿制中原历代王朝的做法,建立新的国号“大清”。清政府对于西藏、蒙古、新疆在政治上一方面“因俗而治”,另一方面“分而治之”。但是,它在文化上也是“分而治之”和“因俗而治”的吗?清政府的文化政策是什么样的呢?是几种文化散沙状的拼合,任由不同族群不同文化自在,还是想办法让它们共同服务于清王朝大一统的封建帝国建设呢?
清朝杰出的政治智慧是从文化入手的,文化靠近,族群才会选择靠近。为了服务于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清朝需要一个一致性文化认识,拉近彼此的距离,因此清王朝需要在各民族文化意识形态的不同中找出相同、相通、相似的地方,这种相同、相通、相似既能把满族自身的文化纳入进去,也能把藏、汉、蒙各民族的文化纳入进去。如能找到这样好的文化手段,必将有利于清朝的“江山永固”。
同样作为少数民族统治的王朝,元朝和清朝在文化策略上则有大不同。元代在中国的旧制“继承与否”上和清代是很不一样的。关于元代统治者与藏传佛教的关系,拉铁摩尔认为蒙古统治阶级接受喇嘛教,是想利用喇嘛教(而不是儒家思想或别的中原哲学)来造成国家的统一,[1]他们的目的是团结蒙古人以区别汉人,并把蒙古人民塑造成一个永久的统治阶层,拥有一个有组织的宗教特权支持。为此,元朝拒绝采用汉字作为自己的行政文字,而是另外发明了一套蒙古文字,用以对抗汉人的官僚体系,甚至聘请大批的欧洲天主教教士,准备建立一个完全与中原文化不同的蒙古文化。
元中央王朝作为崛起的区别于中原文化的王朝,自有它开拓、创新、整合的一方面,但元朝的迅速灭亡也因为它的开拓、创新、整合,这成为清代的前车之鉴,成为与异文化相处的深刻教训。清初几代帝王屡屡批评元代统治阶级佞佛,原因恐怕正在这里。
清代帝王屡次谈起“本朝”与元朝对待喇嘛教的不同态度,意在表明清代统治阶级在大一统框架下的整体设计与元代存在着根本的不同——清代统治阶级意在封建与郡县上的并存,而元代统治阶级意在组织一个全新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体系。在封建制的创新下,元朝统治者是想以彼文化代替此文化,一定程度上人为制造了割裂;而清王朝的中原文化和边疆文化构成了相辅相承的两部分,清朝统治疆域里的文化不是各自独立的。清代在中国文化上的贡献也就在此。
二、封建边疆的打算
“东嘎·洛桑赤烈先生说过:(元代)萨迦派的宗教上层人士为巩固和发展自己的势力,以元朝的政治力量为靠山,而元朝为了加强在西藏的统治,需要利用当时在西藏社会上有声望的萨迦派人士,在双方利益结合的情况下,萨迦派才能够成为西藏政教两方面的领主。”[2]所以,自元代始,西藏的佛教派系政权并非一个独立自主的西藏地方政权。以后的帕竹、甘丹颇章政权同样如此。这是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有别于西欧的一个重要特点。
西藏的政教合一政策的性质,是封建的性质。藏传佛教在清代统治者眼里,就是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它和儒家、道家、中原佛教以及伊斯兰教没有不同。清朝统治者对中原与西藏的管理,是郡县与封建的不同管理模式,与对蒙古、新疆的管理一样,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是根植于地区性、局部性环境基础之上的。是在中国这个庞大帝国统治之下,特定地区实行的特殊政治制度,是清王朝立足于郡县制统一基础上的封建的变通。没有了封建的设计,政教合一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封建”与“郡县”管理的同时存在,都是从大一统角度来考虑的。
从文物的角度看,与西藏有关的文物充分证明了清代对于西藏地区“封建”制管理的考虑,但这一封建并不是脱离大一统,恰恰是与大一统的建设一致的。这与地理位置上的远与近没有关系。
西藏悠久的藏传佛教文化与清中央王朝的大一统政治的交集,与文化的关系是分不开的。《清世祖颁给四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圣旨》《清世祖给五世达赖喇嘛的敕谕》《清圣祖册封五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谕旨》《清世宗颁给七世达赖喇嘛之金印》《清高宗册封八世达赖喇嘛之玉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八条》以及掣签使用的金瓶[3]等文物无不说明这一主题(以下如无特别注明均出自此引注提到的材料)。
1648年、1650年、1651年,清朝接连三次派专使入藏,敦请五世达赖前来内地。1652年五世达赖启程。顺治十年(1653年)三月初三日,在五世达赖返藏途中皇帝颁发敕谕:“……兹尔罗布藏素达赖喇嘛,襟怀贞朗,德量渊洪,定慧偕修,色空俱泥,以能宣扬释教,诲导愚蒙,……我皇考太宗文皇帝闻而欣尚,特遣使迎聘。尔早识天心,许以辰年来见。应聘而至。仪范可亲,语默有度,臻般若因通之境,扩慈悲于摄受之门。……兹以金册印封尔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4]这是以敕谕的形式对西藏封建设计的开始。
同年,清朝又册封顾实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册文上说:“帝王经纶大业,务安劝庶邦,使德教加于四海”,说明安抚不同的部落是清朝与历朝历代一样的宗旨。现在“庶邦君长能度势审时,归诚向化”,那么“朝廷必加旌异,以示怀柔”。现在“尔厄鲁特部落顾实汗……惠泽克敷,被于一境”是掌握一方权力的首领(与给五世达赖喇嘛的行文侧重点是不同的),“兹以金册封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希望对方“……作朕屏辅,辑乃封圻。……”[5]
同时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顾实汗,一方面确立了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的隶属关系,大的方针不动摇;一方面承认了当时蒙藏政教势力共同领导的甘丹颇章政权对西藏的统治,体现了“封建”的政治设计。这种“封建”的策略在当时是最好的保全双方的体制。有了“封建”的基础,来往才成为可能,才有了共同发展的平台。康雍乾三代对佛教的态度虽然经历了复杂的转型,但从根本上说,清代对喇嘛教的态度与元朝根本不同:“清代统治者很早就认定他们最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兴趣都集中在中国,而他们最明显的宗教政治图式都是中国的和儒家的。”[6]由于中原一带是整个官僚体系最核心的目标,大多数帝王都会在上述过程中选择儒家系统,也会选择不同宗教有利于确定清王朝“天命”作用的方面。
三、封建步骤的实现
随着中原地区郡县制管理模式的拓展,“封建”西藏的方式为实现清王朝的边疆帝国理念打下了基础。
清朝积极推崇藏传佛教,从文化上巩固其与蒙古部的联盟,1636年漠南蒙古归顺清朝,象征汗权的哈斯宝玉印由漠南蒙古送给了清朝。清王朝认为根据蒙古人的习俗,自己已经成为蒙古人合法的皇帝。喀尔喀蒙古尚未真正归属清朝,于是爱新觉罗家族开始更多地插手喀尔喀蒙古和厄鲁特蒙古的事务。后二者不甘示弱,于1640年举行了会盟,商议共同抵抗爱新觉罗家族。随着老一代的盟友去世,新一代领袖出现了意见不合,喀尔喀蒙古混乱了起来,清王朝抓住机会收留了喀尔喀流亡之人,1650年,喀尔喀蒙古人和清朝和好。1653年,五世达赖来到了北京,朝见顺治皇帝,这又推动了喀尔喀蒙古归附清王朝,九年后,他们向清朝遣使入贡。但这里面又掺杂着复杂的宗教因素。喀尔喀蒙古是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拥有黄金家族的帝王血统,而成吉思汗弟弟的后代和硕特等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等级,就设计借助藏传佛教界授予的一个称号“松赞干布之法座的藏王”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因为元代崇尚藏传佛教,“松赞干布之法座的藏王”也是很了不得的政治标签,兄弟两部各不相让,反复摩擦,最终解体。而之后代替和硕特顾实汗成为厄鲁特联盟核心的准噶尔部又按照这个方法,通过达赖喇嘛建立了自己的活佛系统。准噶尔部巴图尔洪台吉的儿子噶尔丹被认定为转世灵童,很快成为了准噶尔的首领。因为复杂的利益关系,噶尔丹卷入了喀尔喀蒙古的内乱中,并以优势状态预谋对喀尔喀用兵。康熙唯恐喀尔喀蒙古被准噶尔部吞并,立即协同五世达赖发起双方在库伦伯勒齐尔会盟,这是封建实现的第一步。
在双方会盟进行之时,发生了一件事情。之前五世达赖喇嘛曾经在1672年颁布了一个“新写座次”的文书,详细规定了黄教僧侣与蒙古贵族的坐垫层数和位次,它的宗旨是体现僧人比俗人的位分高。本次会盟,第巴桑结嘉措派出了甘丹赤巴来主持会议,喀尔喀蒙古是派了哲布尊丹巴参加。按照五世达赖喇嘛的规定,甘丹赤巴可以用三层坐垫,哲布尊丹巴只能用两层坐垫(但喀尔喀汗王的坐垫要高于其他诸汗)。但在会盟时哲布尊丹巴没有给甘丹赤巴准备三层坐垫,因为在蒙古人看来,成吉思汗体系要高于藏王体系(而这种体系在俗人领域中也被五世达赖承认),因此哲布尊丹巴这样做,他本人认为不但不失礼,还很得体。
但是准噶尔部噶尔丹非常恼怒,因为从他的利益出发,他们不是成吉思汗的直系血统,没有“嫡子系统话语权”;想提高本部族的地位就要借助于藏传佛教的神秘性权威。但现在哲布尊丹巴敢于不给五世达赖喇嘛的特使准备够五世达赖喇嘛规定的坐垫层数,那么在喀尔喀部眼里,将把准噶尔噶尔丹部看作什么呢?这不是将苦心经营做大做强的准噶尔噶尔丹部视为粪土吗?噶尔丹部血缘上本不占优势,现在对方想把宗教上的神秘光环去掉,噶尔丹部在政治层面上怎么有话语权呢?因此,库伦伯勒齐尔会盟的第二年,噶尔丹部与土谢图汗部战争开始了。激烈疯狂的战争导致了土谢图汗部一败再败,土谢图汗部与哲布尊丹巴开始讨论是投靠俄国还是投靠清王朝。后在哲布尊丹巴的分析下,认为清朝尊崇佛教,俄国反之。而此时,噶尔丹部派出使者前往俄国,预谋与俄国两面夹击土谢图汗部,一举消灭后者。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候,清康熙帝派出使者前往俄国。由于康熙主动放弃大片土地给俄国,后者对噶尔丹的提议不再那么热心了。两年后,噶尔丹在乌兰布通与清军开战,清军大败噶尔丹,后者只剩几千人回到了科布尔。噶尔丹在科布尔休养四年以后再起兵,但是已无回天之力,自已也搭上了性命。清朝与喀尔喀蒙古在多伦会盟,历史上认为这是喀尔喀蒙古正式归属清朝的标志,这是封建实现的第二步。
清王朝在这整个事件中掌握时机,在成吉思汗的直系血缘黄金家族落魄潦倒中,拯救了蒙古族人的性命。元帝国的成吉思汗帝系问题不再成为蒙古人的情结,黄金家族现在臣服于爱新觉罗家族,成了大清的子民。这是第一个历史性的改变,明王朝终世没有解决的蒙元问题在清初几代帝王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句号,这是封建实现的步骤之三。
由多伦会盟引发的另一个改变是达赖喇嘛的角色问题。在此之前的会盟中,达赖喇嘛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话语权者,但是在这一次多伦会盟中,却基本没有发挥作用。这从一开始看来,对推动喀尔喀蒙古归附大清是不利的。但达赖喇嘛未能很好地运用他的话语权,却无意中又推动了清政府继处理完蒙古问题后处理西藏问题的节奏。这一次多伦会盟达赖没有发挥作用,其原因之一是1682年五世达赖喇嘛已圆寂(当时康熙并不知道他的圆寂),第二个原因为第巴桑结嘉措的干扰,第三个原因是和硕特蒙古在西藏别有所图。原因之一不用再说明。第二个原因涉及第巴桑结嘉措的算计。第巴桑结嘉措早年目睹了准噶尔部噶尔丹的成功,从而断定噶尔丹具有极强的实力,就想要依靠他摆脱和硕特部和汉人的控制。为此,他大胆隐瞒了五世达赖圆寂的事实。乌兰布通之战后的四年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冒名给康熙写信偏护噶尔丹,甚至在1695年要求清朝保留噶尔丹的汗号,这显然有违清初帝王对于保存成吉思汗直系血缘的政治预期,康熙皇帝对五世达赖的不满是在意料之中的,康熙1696年得知真相后,不得不面对新的突发情况走一步看一步。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问题在几方面势力的干扰下几起几伏,此当口掌握西藏大权的达赖汗去世,两个儿子为汗位争斗起来。其一拉藏汗在胜出后杀掉了桑结嘉措,把西藏的大权重新掌握在了蒙古人手里(他们被称为和硕特蒙古),但喀尔喀蒙古的问题已被清朝解决,元朝帝国梦影从此结束。这是清王朝在当下复杂局势下最利好的收获。其余问题虽说复杂,但清王朝在胜利的基础上步骤渐渐分明了,这是封建实现的步骤之四。
准噶尔部的问题还在出现,但已经不再象黄金家族那样让清王朝殚精竭虑,而且随着准噶尔的一系列动作,清王朝得以把蒙古对西藏的掌握彻底剥离。噶尔丹之后统治准噶尔的策旺阿拉布坦看到向东拿下喀尔喀蒙古已无意义和可能,开始一门心思谋求自己的发展,于是西边的西藏又成为他们关注的目标。我们不要忘了,这时,还有一个蒙古人认定的政治标签,那就是“登上松赞干布法座的藏王”称号。准噶尔部的新首领策旺阿拉布坦决定从和硕特蒙古手里拿下这一称号,再图大业,于是1717年底,准噶尔部蓄谋进攻拉萨,杀死了和硕特藏王拉藏汗。此时,康熙皇帝再一次果断行动,派兵前往拉萨。准噶尔再一次大败,遁回漠西。而和硕特部蒙古对西藏的统治也彻底结束了,西藏被交与众噶伦管理。康熙成功消灭了成吉思汗直系血缘家族和松赞干布法台这一宗教光环对皇权的挑战,此时,他们不失时机地开始强调“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思想,那么,宗教被理解为应该服务于王权的思想也是很正常的结论了。从此以后,对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册封权力也被清初几代帝王牢牢地掌握在手里。册封,此时在清王朝的政治语境下,是采用了与中原郡县管理稍有不同的渐进管理罢了,它同样是表明中央王朝对西藏的主权。这种封建式的管理是和中央集权的管理步调一致的,到这时,封建西藏的步骤成功了。
1653年顺治皇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颁赐金册、金印。在和硕特事件之后,清朝采取了直接任命藏族世俗贵族管理西藏政务,进而分化格鲁派宗教集团行政权力的举措。措施之一是公元1713年,康熙授予五世班禅罗桑益西“班禅额尔德尼”称号,并颁赐了玉印玉册,正式确立了班禅活佛转世系统。现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收藏有《清圣祖册封五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谕旨》一件,内容强调“朕公平行众、以慈悲抚治天下。对恪守戒律,遵守清规,精勤修道之人,向以褒嘉、并赐官封号。……故朕特赐印册、封尔为班禅额尔德尼、主持扎什伦布寺及其所属寺院、寺属溪卡,他人不得侵占争夺使其永久安居。”他不但是要班禅额尔德尼的领地“永久安居”,也是想让清朝对西藏的统治“永久安居”(限于本文是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还有大量例证不一一列举)。
四、文化格局的安排
从皇太极时代到乾隆时代,满族的包容心态使汉文化、满文化之间有可能形成默契。儒家文化中的礼乐等级文化吸引了清初统治阶级的目光,并很快被统治阶级利用。可以说儒学已脱离了它的汉族文化色彩而变成了多民族统一王朝力求自上而下规训各个阶层与集团的顶层设计。并且,儒家礼乐文化、藏传佛教文化也在统治阶级的手中寻找到了对话方式。儒家礼乐文化、藏传佛教文化中“利乐众生”的普世性价值,重个人对群体的责任性特征使这两种各自都早已很稳定的东方文化汇合在了一起。藏传佛教文化抚绥蒙古的作用对中国形成多民族统一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此时在西藏,发布命令、上行下达的政治权力不再是蒙古人,而是达赖喇嘛;而达赖喇嘛的政教合一权力是清王朝把蒙古在西藏的藏王势力剥离后,由清王朝统治者授予的。那么,在这种时候,宗教与王朝的关系就很好处理了,而藏文化和中原文化的关系也开始明朗了。
比起他的先祖来说,乾隆对喇嘛教非常虔诚,在北京等地大兴黄教寺庙。也正是在他的筹措下,黄教与中原文化的距离拉近了,同时,也使清朝大一统政权与宗教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大兴黄教寺庙意味着其中原流播是通过清帝王的权力实现的,那么,谁占先机就不言而喻了。
《六世班禅朝觐档案选编》中记载了大量这方面的材料。我们发现,对于班禅的到来,乾隆皇帝精心安排,派人精心照料,物质供给极丰富,但礼仪上是明察秋毫。第140条:“于敏中字寄谕川陕总督等各省臣工迎接班禅不可叩拜跪迎”[7];第115条:“福隆安寄信谕留保住传旨班禅嗣后领旨赏物无需跪接”[8];第263条“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敕谕班禅颁赐玉册玉印”正文等(详见《文物视野下清朝中原文化向西藏传播载体研究》一文)。这一过程表明黄教已经被纳入清王朝的政教体系中了。
在清代的历史上,金瓶掣签制度就是把黄教和清政府的礼乐等级文化巧妙结合的大智慧,它加速了中原文化的西进过程,联搭好了西藏与中原地区的文化桥梁。
准噶尔叛乱之后,清政府把对西藏的权力牢牢地抓在了自己手里,任命藏族世俗贵族来管理西藏政务;同时,分化格鲁派宗教集团的行政权力,由中央派钦差大臣监督藏事。但事情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727年阿尔布巴等杀死了首席噶伦康济鼐,引发了卫藏战争。清政府事后诛杀了阿尔布巴等人,改由颇罗鼐总理藏事,并封郡王。颇罗鼐死后,由其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袭郡王位,继续管理藏事。1750年,珠尔墨特那木扎勒为独揽大权预谋反叛,导致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被杀。清中央于1751年颁布了《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废郡王制,实行由中央所派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管理藏政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消除西藏的蒙古统治势力,到任命西藏本地世俗官员,再到派驻中央大臣管理藏务,由此清朝中央完成了对西藏的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的政治转变。后又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总办全藏事务,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地位平等,重大事务以及驿站紧要事务,都必须呈请达赖喇嘛及驻藏大臣一起酌定办理,并使用达赖喇嘛印信与驻藏大臣关防。
清中央政府特别颁行了“金瓶掣签”制度,使藏传佛教格鲁派的最高领袖——达赖喇嘛和班禅的任免大权,完全集中到清朝中央。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有《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它长359厘米、宽53厘米,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颁布。它的第一条译文为:“关于寻找活佛灵童事宜。经各方认真考察,并问卜于四大护法神之后,将在御赐金瓶内放入写有拟定为灵童者名字及出生年月的签牌。选派学识渊博的喇嘛,祈祷七日后,由众呼图克图会同驻藏大臣于释迦牟尼佛座前认定。又若四大护法认识一致,则将已有灵童名字之签牌同一无名签牌一并放入瓶内。若抽出无名签牌,便不能认定之,需另外寻找。再者,认定达赖、班禅灵童时,须将其名以满、汉、藏三体文字书于签牌,如此则可取信于天下民众。”[9]
金瓶现由西藏拉萨罗布林卡收藏,金质,通高35.5厘米、直径21厘米、底径14.4厘米,重2850克。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规定此后达赖、班禅等活佛转世灵童需在大昭寺释迎牟尼像前以金瓶掣签认定。乾隆帝亲自审定督造了两个金瓶,一个存于北京雍和宫,用于认定蒙古大活佛转世灵童;一个送来西藏,即此瓶。金瓶鼓腹、圆足,通体刻莲瓣纹,腹下部为“朗久旺丹”图案。瓶内放置如意头象牙签五支。清代有三位达赖、两位班禅和几十位大活佛通过金瓶掣签认定。七世班禅与驻藏大臣在拉萨大昭寺通过金瓶掣签认定了十世达赖转世灵童。乾隆之后,历代皆用,比如道光帝敕谕说:“……顷据驻藏大臣奏称:呼毕勒罕尔……能辨识前世达赖喇嘛所供佛尊用物,全藏僧俗……皆倾心悦服,故……著布达拉宫之众呼图克图……班禅额尔德尼……与驻藏大臣一同于布达拉官供奉之高宗纯皇帝圣像前叩拜、由金本巴瓶内掣出尔名等情。……即降谕著尔作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理宜感戴朕施鸿恩……弘扬黄教……”[10]是其传承有序的证明。这里却是行不通的,我们认为这比单纯诉诸满族皇族的帝国观念更加有意义。文化,是彼此双方靠近的途径,清代重视喇嘛教也好,重视自己的萨满教也好,重视内地的佛教思想也好,重视内地的儒家思想也好,都是想从文化角度来整合它们。正如钱穆所言:“宗教在满洲人运用下,成为一种法术了。他们尽管可以同时信崇孔子又礼拜喇嘛,这都不是信仰,是法术。”[11]这里的法术就是指的文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