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8-02-09谢春芳
谢春芳
(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马克思从未给共同体概念做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他的共同体思想并不是以明晰的语言精要地定义共同体,而是着眼于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分析了人的依赖关系时期的“自然共同体”、物的依赖关系时期的“虚假共同体”的不足,提出构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共同体”。在当代,对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对当代中国的发展以及全球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一、批判与反思:“自然共同体”与“虚假共同体”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基于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得出了共同体的三种形式,“自然共同体”“虚假共同体”“真正共同体”。其中,马克思立足人与社会的关系,批判与反思了“自然共同体”与“虚假共同体”。
(一)人的依赖关系时期的“自然共同体”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共同体的依赖性比较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以血缘、地理、语言、习惯等为纽带,仅限于共同体内部,因而形成了人类社会最初的共同体形式即“自然共同体”。“自然共同体”并非一成不变,它是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这一共同体又被马克思分为亚细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和日耳曼共同体三种形式。
首先,亚细亚共同体是“自然共同体”的典型形态,也是最古老的共同体形式,表现为凌驾于全部所有的小共同体之上的总和,统一体的更高、唯一的所有者形式。在所有制形式上,“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和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者,因而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1](P124)。这表明作为亚细亚共同体的个人,仅仅是共同体财产的间接占有者和充其量的使用者,没有独立的个体身份,也没有经济自主性,他们是依附于共同体而存在的,完全淹没于共同体之中的。
其次,古典古代共同体是以城市而非土地作为农民已建立的居住地为基础的,村庄不再表现为单纯的依附性土地,而是以耕地表现为城市的领土存在。古典古代共同体的城市是以土地所有制和农业相结合为基础的,是共同体的基础和中心。城市不单单是共同体居民的居住场所和集聚中心,还是抵御和抗击外来侵略的重要屏障,其连同属于它的土地形成一个经济整体,它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在古典古代共同体形势下,商业没有得到发展,因其自身的局限性无法进化成资本主义社会。
最后,日耳曼共同体是“从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1](P181)因此它和古典古代共同体不一样,是城市乡村化,也就意味着在生活领域上的产业化,能全面发展社会化。在马克思看来,日耳曼共同体一方面是作为个人存在的前提的,另一方面它又存在于以公社为共同目的而举行的实际集会之中。这样一来,个体实际上就是优先于共同体的,共同体仅仅是以个体的独立财产和自由身份为前提存在的,公社财产自身仅仅作为一种个人的部落住地和所占有的土地的公共附属物而存在。因此,日耳曼共同体只是一种单纯的联合形式,并非纯粹的联合体。而独立的土地所有者并不受公社的制约,这为个人的劳动及其客观条件的分离创造了可能。一旦这种可能实现,那么个人就将成为工人,而原本的劳动客观条件就表现为价值形式失去政治关系的形式,这使得孕育发展出市民社会以及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成为了可能。
(二)物的依赖关系时期的“虚假共同体”
“虚假共同体”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其着力批判的对象。在马克思看来,“虚假的共同体”是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上的产物。在这种共同体中,尽管个人的独立性与“自然共同体”相比明显增强,人与人的联系也显著增多,但个体的发展却受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严重束缚,特别是人们对资本、货币、商品的依赖性很强,因而人们始终是以异己的物的依赖关系的形式存在的,个人的独立只是资本主义光环下掩盖着的虚幻假象。“虚假共同体”主要表现为抽象共同体和虚幻共同体的形式。
抽象共同体通常被分为“货币抽象共同体”和“资本抽象共同体”,前者是后者的前阶,后者是前者的变体。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被逐渐分离出来,所以它不是天生的抽象派。但是,一旦分离出来,它就开始支配产生它的客观条件,成为一种具有人格化的东西。当货币成为支配人们进行一切活动的中介时,个人的独立性开始彰显,进而取代了对自然共同体的隶属和依赖。也就是说,个人不再受自然关系的支配和统治,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活力得以激发,个人可以自由地进行商品交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通过相互之间物物交换的形式而建立起来,对物的依赖成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础。这就是异化社会产生的根源。正是由于这种社会关系的异化,物开始作为独立于人之外的东西对人实施影响,使各个个人开始变得疏远,个性开始扭曲,追求为物负责而不为自己负责的状况开始出现。在这样一种共同体中,真正具有独立自主性质的不是人,而是货币,货币作为“共同体”统治着生活于其中的每一个人。此外,马克思还揭示劳动力成为了商品,这样就使得“货币共同体”中的货币从因买而卖转变成因卖而买无限循环的“资本”,这样抽象的“资本共同体”就诞生了。抽象的“资本共同体”剪断了人与“自然共同体”与生俱来的关系,是物物关系掩盖下的不平等关系的体现。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政治国家存在着虚幻性,即虚幻的共同体。虚幻共同体主要是共同利益与国家的分离。虚幻共同体只是代表了少数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而非公共的利益,不能反映真正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实际利益。国家的公共利益是虚假的代表,真正的利益只是隐藏在共同利益背后的统治阶级的利益。虚幻的共同体是颠倒的共同体,是人民的联合体反过来又压迫和压榨人民。在马克思看来,在市民社会基础上形成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是一种“虚幻共同体”,主要源于社会分工所导致的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指出:“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形式”。[2](P163-164)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劳动产品开始出现剩余。剩余产品的出现正是私有制、阶级分裂及对抗的直接原因。
因此,“虚假共同体”本质上是一种异己的、抽象的、冒充的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它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了纯粹的金钱交易和利益往来,就再也没有其他任何联系了,因而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被统治阶级的新的桎梏。所以,马克思认为只要社会继续向前发展,虚幻共同体就必定会被更加高级的共同体所取代。
二、审视与发展: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共同体”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变历程,传统共同体最终为新的真正的共同体所取代是历史的必然,无论是“自然共同体”,还是货币、资本等“抽象共同体”,亦或是阶级、国家等“虚幻共同体”,其最终都会为一种与历史上的共同体性质殊异的联合体所取代,马克思称之为“真正共同体”。这种更高的联合体即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取向,是马克思所向往的人类发展的最高境界。
根据 《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的相关论述,“真正共同体”的实现不可能自然生成,也并非一蹴而就,是需要一定的基础与条件,经历一定的历史发展过程。首先,在马克思看来,“真正共同体”的建立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条件,即高度发展的生产力。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2](P160)这就阐明了生产力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从而说明了生产力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只有当物质生产领域高度发展的情况下,才能不断丰富社会产品,创造社会财富,才能使人类逐渐认识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不为物所驾驭,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也为私有制的消灭以及私有财产的扬弃创造条件,并最终消除人与人之间权益的对立。
其次,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在决定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受生产关系的影响和制约。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会受到生产关系的制约。马克思认为从“虚假共同体”过渡到“真正共同体”最大的障碍就是私有制的存在,认为只有消灭了私有制,才能使生产力得到解放,从而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情况下,人自由地发展,不受物的奴役。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就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通过占有生产资料,以此实现他们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就是联合的个人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而占有生产力总和的主体即是全社会的个人,是由个人联合起来的共同体。
最后,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回归到人自身,成为自身的主宰。那时的人是真正自由的人,是社会化了的人类个体,是拥有自我意识的个人,每个人实现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这样的一个真实的共同体内不再存在自然必然性的奴役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全人类的自由联合。在那时,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的需求得到了极高程度的满足。在生活内部分工已经不复存在,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其所喜欢的各种活动,自由地选择其劳动的方式,劳动成为了一种需要,而非负担。同时,人们将彻底摆脱狭隘的自私观念和庸俗的贪婪欲望,摒弃愚昧无知的状态,身心也会得到健康的发展,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将得到极大改善,科学、文化、艺术水平等将得到极大提高,人与人之间将真正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友好往来的关系,整个人类社会将成为真正和平、自由、和谐、文明的新世界。由于公民与私人、共同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分裂和对立被消除,社会共同的利益不仅代表着整个人类的利益,同时也代表了个人的利益,社会成员会对共同体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进而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的和谐统一,使共同体呈现出一片安宁祥和的氛围。
三、认识与深化: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它的形成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为解决当代中国现实问题乃至全球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理论深化: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
1.着眼理论本身,深化唯物史观认知
从理论角度看,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的认知,有利于理清唯物史观视域下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充分理解共同体与个人的互动关系,提升个人在共同体中的能力、尊严和地位,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主要内容既是唯物史观的表现,又体现了唯物史观的原则。首先,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克服了以往考察共同体的形而上学视角,将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共同体的发展程度的依据。共同体随着人的发展、生产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是人的存在方式。所以,马克思以生产力的发展为着眼点,科学地指出了共同体的发展历史,揭示了共同体的运动变化的规律,为共同体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这既是唯物史观内容的体现,也是唯物史观研究方法的内在要求。
其次,马克思对共同体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一般的、抽象的层次上,而是深入到共同体的内部,对共同体进行立体的解剖,全面深入地阐发共同体的发展演进。同时,他立足历史事实,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的发展,肯定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对生产力的解放、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批判了资本主义自我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因此,马克思辩证地考察资本主义的发展,科学地预见了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真正共同体”的发展趋势,这种考察既符合历史发展的事实,也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这是坚持唯物史观的原则考察共同体的历史。所以研究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有利于坚持唯物史观的原则,深化对唯物史观的科学认识。
2.立足研究现状,体悟研究价值
从我国学界对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研究现状来看,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研究需要被重新建构和深挖,尤其是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需要更多的挖掘和研究。由于马克思本人并没有专门的著作对其“共同体”思想展开详细的论述,也由于20世纪后许多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挫折和失败,因而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研究曾一度被迫搁置或放弃,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整理分析和研究也没有得到更深一步的展开,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和联合。因此,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还存在相当大的研究空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也亟须完善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所以,在当代研究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有利于促使我们全面深刻地理解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体会马克思对于个体自由的关注和重视,从整体层面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体悟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终价值归宿,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为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实践指导: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1.回应现实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是为了解决时代问题应运而生的。作为科学的共产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仍旧充满活力,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视域中的“真正共同体”是一个和谐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没有剥削和压迫,它使人从物以及人本身的异化之中解放出来,生产力极大进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空前发达,每个人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样一个共同体不仅实现了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且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是我国在充分认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基础上,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分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变化的情况下提出的。这一理念丰富了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
纵观当下的中国,在国际上,当今世界与中国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还存在矛盾。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生产力不断解放,生产关系也在改革中不断的发展完善,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不仅物质文明在不断进步,而且我国人民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如火如荼。但是,伴随着人的解放的同时也出现了个体精神空虚,生活压力增大、个人归属感减弱等问题。在当前经济发展迅速的状况下,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分配公平、收入差距等问题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除此之外,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等问题在当下中国也亟待解决。
所以,要想进行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真正的科学发展,实现以人为本的目标,必须重视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和谐共存。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正可以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为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就必须在现阶段以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为指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世界和谐发展,共享文明成果。
2.调节社会矛盾,促成全面小康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3]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将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只有实现了共同富裕,才能为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才有可能进入“真正共同体”阶段。因此,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基础阶段。但是在实现共同富裕和小康社会的建成过程中,会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先富和后富之间的矛盾、个人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相协调之间的矛盾等等。能否正确有效地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推进。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可以为出现的这一系列矛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表明共同体是人的存在方式,共同体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关系,而经济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关系中的分工。马克思将社会关系发展程度的衡量归结为生产的发展状况,这在社会关系中就表现为经济关系的发展程度。由于经济关系与其中分工的关系,所以生产的发展状况最终归结为生产中分工的发展。这就要求调节共同体中矛盾冲突的根本方法在于不断地发展生产力,调解社会关系中处于决定作用的经济关系。目前,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但是,我国改革已经迈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在新时代我国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拓展实践发展的深度和广度,调节经济关系,促进不同利益集团的交流合作,才能突破改革中利益固化的藩篱,先富带动后富,实现改革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让人民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相互促进,加快建成全面小康。
3.加强制度建设,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共产主义运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来说,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充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在现实社会中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民主和法治不健全,社会发展程度不高,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有限,闲暇时间不充裕,难以获得完全的解放和发展,因而我国当前社会是“虚假共同体”阶段。相对于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来说,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能够代表更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更好更完善的条件,因而我国目前处于“真实共同体”阶段。因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我们必须直面我国国情,实事求是,在现有前提的基础上,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同时也要完善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更加真实的共同体。落实到现实层面就是要废除阻碍和限制人发展的制度性因素,调节经济、政治、文化各个层面的利益矛盾,不断完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建设,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视角革新:为解决全球问题提供新思维
1.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解决全球问题的突破口
如今全球化发展迅速,资源问题、环境问题、经济危机、恐怖主义等已经不仅仅是困扰一国发展的症结,而是已经演化为全球普遍关注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和各种现实的全球性问题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将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与现实相结合解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日益成为一种趋势。在马克思看来,任何问题都不能孤立地解决,而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抓住事物的根本所在。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任何问题,根本都在于人自身。所以,处理任何问题都要立足于人,探寻有效的解决路径。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就是解决全球问题的突破口。
2.“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解决全球问题的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频频提及并不断丰富和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思想。这样一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是从来就有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继承和发展的产物。“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关乎全球人类命运的时代理念,立足中国而又面向世界,总结历史而又正视现实、面向未来,内含统筹全局的战略眼光、深邃宽广的历史视野和勇于担当的大国情怀,表达出了一种旨在促进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共同体意识。
在全球化视野下的今天,面对新干涉主义、国际金融危机,亦或是气候变化、跨国犯罪、网络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一系列全球性难题,绝非一国之力所能解决,而需要世界各国勠力同心、共同应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旨在呼吁世界各国站在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加强交流、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挑战。这是一种寻求共识与合作的价值和理想,也是一场事关全人类前途和命运的现实行动。在利益追求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新型权力观,倡导双赢、多赢和共赢的发展理念,既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又契合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共同推动各国的发展进步,实现全人类的幸福。在对待不同意识形态文明差异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倡导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新型文明观,摒弃了资本主义狭隘的意识形态色彩,超越国家、地区、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之间的隔阂、冲突与纷争,认为不同文明凝聚着不同民族的智慧和贡献,没有高低之别,更无优劣之分,“不同文明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4]在人类现实发展问题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人类生存与发展为价值取向,关注人自身的发展与完善,使人类意识到自身处于滚滚的历史洪流中,号召世界各国站在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携手合作,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共同应对全球问题的挑战。
全球问题的合理解决关乎世界各国的发展,关乎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幸福生活。我国在21世纪积极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合理建构,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新思想新战略,既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发展了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也向世界传播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时代理念,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全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繁荣都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习近平.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R].2017.
[4]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7-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