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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划为“一带一路”建仲裁机制

2018-02-08

环球时报 2018-02-08
关键词:商事仲裁纠纷

香港亚洲时报在线2月7日文章,原题:北京计划为“一带一路”建新的仲裁机制 中国计划为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间可能出现的商业问题或纠纷提供仲裁。这是一个积极主动的举动。“一带一路”倡议内的68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不一,需要一个得到充分法律保障的稳定贸易环境。

设立新丝绸之路仲裁机构可能不是易事,但会大大提高商业诚信和保障项目顺利运行。调解通常是非正式的庭外解决,而仲裁则是另一个更具决定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最后才是正式的诉讼。目前,跨国仲裁依据的是基于美欧普通法的《纽约公约》。中国的机构一开始可能要借鉴国际模式才能更快进入状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义桅对此表示乐观。他说:“中国的新国际机构会更好地服务于参与国。”他表示,目前解决纠纷的体系“复杂、耗时且费用高”,因为它运用的是西方国家的法律,把英语作为通用语言。

设立此类机构是当务之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萨拉·格里默尔说,北京的举动是“一个积极发展”,反映了中国具有前瞻性眼光,如果中国设立新的仲裁机制,涵盖亚洲、欧洲和非洲,那将是一个不小的成就。但批评者不确信能否行之有效。协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克里斯德文·埃利斯认为,“目前不清楚北京会在什么程度上利用中国的法律权力影响纠纷。这些纠纷虽然是跨境的,但也受到其他国家主权法律的约束。”正如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高级研究员白明所说,“建立一个纠纷解决机制是困难的,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许多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制度、社会和文化背景。”

根据北京的规划,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西安、深圳和北京各设立一个国际商事法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评估形势后,计划在多个国际商事组织的协助下设立一个非政府国际组织。一开始,中国法律专业人士会在这些组织工作积累经验和学习国际仲裁模式。但要获得专门知识达到专业水准则需要时间,特别是“一带一路”仲裁体系要面向许多不同的国家。▲

(作者萨贝娜·希迪奎,向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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