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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开展央企对接合作

2018-02-08崔向科

浙江经济 2018年14期
关键词:浙商浙江

□崔向科

春节期间,结合从事对接央企工作的实际,笔者在河北老家有意识地接触了在航天科技、中国华能、中核工业原子能研究院、中科院信息情报中心等部分央企工作的同学朋友,进一步深化了对央企及其国内投资合作特点的认识,结合浙江实际形成了深度开展央企对接合作的思考和建议。

央企是优势产业的主导者、先进技术的运用者、雄厚资本的拥有者,央企项目落户到哪里,哪里就将成为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巨额投资的流向地。为此,全国各地竞相把加强央企合作作为重大战略。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民资、国资、外资一起上,努力把浙江培育成为国企创新发展的新高地。走访过程中,不仅感受到央企在国家战略、国防安全、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使命担当,也初步了解到央企开展国内投资合作具有的三个特点:一是储备技术质量高数量大,对接领域较多;二是社会责任强于经济利益,技术转化迫切;三是区域布局愈发关注浙江,合作前景广阔。

与兄弟省份相比,浙江省所属国企数量偏少,对接央企并不占优势。然而,浙江有生态环境优越、营商环境良好和“浙商”经济发达等显著优势,只要积极把握当前央企合作领域较多、技术转化迫切、合作前景广阔等机遇,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就能推动浙江省对接央企再上新台阶。具体而言,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分类指导,建立央企对接合作资源库。目前,国资委直接监管央企有97家,按照央企合作价值属性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国防科技型企业,如中核工业、航天科技等,具有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和较多的可转化科技资源,应该成为重点关注的合作对象;二是基础投资型企业,如中国华能、华润集团等,在全国有选择地进行战略性投资布局,应该成为有选择争取的项目投资对象;三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业,如中国移动、中石化、中铁建等企业,在全国各地普惠式或按照国家计划投资项目,应该成为认真配合实施的投资项目。对于第一、第二类央企,要加大对接力度,通过驻京办、浙商、浙江籍乡贤等建立与央企的固定联系,建立央企合作资源信息库,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为浙江积极承接央企合作项目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

发挥优势,创建浙商央企合作共同体。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最大特色,央企看重与浙江的合作很大程度上是看重浙商的资金、市场实力及其创业创新精神,为此,要充分利用浙商这块金字招牌,根据央企合作资源内容,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实力的浙商与央企开展对接,构建浙商央企合作共同体,优先列入省市长项目工程加以推进,使央企通过与浙商的合作达到弥补自身不足、提升自身发展的目的,提高浙江央企对接吸引力,实现浙商央企合作共赢。

搭建平台,开展央企合作主题化活动。一方面,积极搭建央企合作对接交流平台,建议每年举办央企对接合作洽谈会、“央企领导浙江行”等活动,持续宣传浙江的投资发展环境以及浙江、央企的投资合作信息,不断增进央企与浙江的感情,营造浙江与央企合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扩大浙江央企对接合作成果。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对已签约实施央企合作项目跟踪服务,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对于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等有利于建链、补链、强链的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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