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大环境下国防研究单位民品研发体制探讨
2018-02-08房志军雷强顺汪国胜
房志军,雷强顺,汪国胜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北京100072)
1 引言
习主席指出“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1-3]。在2017年6月20日下午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席讲话时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4]。
在这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大环境下,一些危机意识强的国防研究单位一方面加强了本单位研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另一方面,不失时机地把民品战略提到重要发展日程,这符合各研究单位或企业的长远利益与发展战略,从国防研究单位民品项目选取、研发主体、市场化主体及市场化思路、研发体制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出相应的见解。
2 国防研究单位民品开发现状与问题、研发与市场化体制建设必要性
2.1 国防研究单位民品开发现状与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国防研究单位在分配体制及其他很多个方面上做很大变革,但由于许多单位延续了国营“老大哥”的特点,加上这几年军工产品研发的紧迫性,尽管其单位领导早就前瞻性地提出了民品开发策略,但由于没有一般公司与工厂的民品开发体制,时间、精力有限,且缺少很好的民品开发项目为开发平台,从而没有从具体的民品开发体制上做出成功探索,各类产品的开发显然带有明显的军品开发背景与特征,主要有:
第一,重视生产与研发、轻视经营。近些年,由于国家行业的影响,多数国防研究单位承担的多是军品研制任务,尤其是型号研制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只管研制,不管经营,尽管在承担型号研制任务的同时,也搞了一些产品,如枪械、火控系统,外贸车辆等,但这些产品都是对口销售,而不用所在单位在国内市场销路上操心,造成了一些单位只抓生产,不管经营的局面。
第二,重视产出、忽视成本。同样由于其承担的多是军品研制任务,尤其是型号研制任务,由于这些研制任务利润空间较大,且带有明显的政治因素与紧迫的时间节点,首先要保证出成果,而对成本核算考虑得不够。由于研究单位固有的研发模式与研发人员和习惯,民品研发成本难以控制在理想的空间内。
第三,忽视技术积累,缺少核心竞争力产品。由于前几年国防研究单位军品开发项目很多,时间又较紧,导致其科研人员几乎没有时间沉下来好好地琢磨相关的专业技术,从而具有明显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尤其是民品很少,产品缺少核心竞争力,很难与市场上现有民品相竞争。
第四,研发体制不完善,缺少市场化政策,市场开发人才匮乏。应该说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发展,国防研究单位一般均有了相应的激励机制,在新产品开发也有了一套较为合理的激励机制,如专利与知识产权制度等,但还很不完善。另外,单位、项目提出部门及研制部门、生产加工部门与项目管理部门任务分工等还不明确。
总之,由于现有国防研究单位前些年产品都是对口销售,几乎没有什么产品需要市场化,导致很多国防研究单位缺少一套完善的民品市场化体制,缺少相应的市场开发专业人才,尤其是经验丰富的领军人才,也没有多少成熟的市场开发经验可以借鉴。各小集体重视自身利益,忽视单位整体效益的管理模式。激励政策不完善,不明确,职工积极性不高,研究基础薄弱,产品单一。
2.2 新民品研发与市场化体制建设必要性与迫切性
应该说每个新产品的开发过程都是一个艰巨的过程,每个项目开发成功饱含了项目开发人员的巨大努力,尤其是项目提出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心血。作为项目提出人,项目研发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希望自己开发的产品成功,不因为其中某个环节而功亏一篑。
产品在应用市场基本确定的情况下,能否成功地走上规模市场化,由两个因素决定,一个是产品质量与科技含量,另一个就是成本。而作为民品,可以说价格就是市场,而质量与科技含量就是生命。制定一个合理、完善、平衡的新的民品研发体制、市场化体制与激励机制,把各个方面的利益协调到一个统一战线上来,是一些国防研究单位民品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与必由之路。目前,一些国防研究单位民品开发正在火热进行中,为加强民品研发过程进行指导,对上述体制与机制进行适时的建设有着显著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3 新民品项目选择原则探讨
民品研发首先需要一个新的创意,这也是民品项目的选择问题,也是一个摆在单位领导面前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不好,会造成民品研发项目中途夭折,或要进入市场初期就被同类产品打垮,使本单位前期投资的资金得不到回报,这也是许多国防研究单位在前几年搞了一些民品项目而没有成功走向市场的原因。对于我们以军工产品研发为主的国防研究单位该选择怎样的适合本单位发展的民品项目呢?本人提出以下的选择原则:
①从军品到民品,寓军于民,国防研究单位的民品一般都是依托军品技术来开发的,要重点开拓军民两用产品,如武警、外贸用车辆、救灾装备等军民两用产品,这类产品市场门槛高,一般单位难以仿制。
②民品研发要以现有军品技术为基础,现在一些国防研究单位在现有成熟军品的基础上从事民品转化工作,如光电元器件、导航装置,这种民品研发思路基本不耽搁军品研发,从军到民的技术转移与产品研发牵涉的人员、财力均很少。相反,另外有少数研究单位在军品任务饱满的情况下,还接手一些与军品研究关系不大的民品研发项目,可能会获取一些短期的利益,但是对于其主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③国防研究单位民品研发要重点定向“三空白”项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5]:“人无我有”;“人有我先”;“人先我特”。
总之,民品研发要对照上述三个特征,开发出的产品要有特色。即使打开销路后在市场上与同类的民品打拼可能就是以卵击石,惨不忍睹,也要在市场上打开销路。这正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军民融合要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见实效”的另一真谛。
3 国防研究单位新产品研发主体、市场化主体与研发体制探讨
3.1 新产品最佳研发主体
一些国防研究单位具有研发、试制能力,有了现有的能充分利用的军品市场,并且有了相应的民品部门,导致一些单位新产品的研发主体应该是包括项目管理部门(代表单位)、项目研发团队的主管部门、项目研发团队及人员、工厂或加工单位、民品管理部门及营销单位共同参加,这些部门围绕要开发的新产品产生一个利润共同体。
应该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要想从根本上去解决一些单位民品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问题,必须要站在不同部门的立场从各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看一下一些单位新产品利润共同体及特点:国防研究单位,项目提出部门和承担部门,项目提出人及研发团队,生产、加工单位,民品管理部门、营销部门及人员。
在一般的民营企业中,民品管理部门、营销部门的主要职能是民品研发管理与产品市场化管理、市场开拓与营销,其对产品的技术环节不可能理解得那么透,决定了其不可能担任项目的研发主体。由此可见,最佳的研发主体是提出项目创意的项目研发团队。
3.2 新产品研发最佳牵头单位
从上面对各个部门的分析可见,研究单位、研发部门、研发团队、加工单位与营销部门的利益是绝对一致的,但各部门均有自己部门或团体利益最大化,由于经济利益立场的不同,使得一些单位与部门争相取得对项目产品研发牵头权,从而在利益分配中取得最大的主动权。
这一情况使得生产加工部门不是最佳的项目牵头人(当然生产或加工部门自己提出的项目例外)。新产品开发项目的最佳牵头单位只能从所、研发部门、研发团队中来挑选。
根据上述新产品项目提出主体的分类来看,从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学科带头人这三个层次的群体提出的开发项目或开发产品类型来看,项目牵头单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大的项目开发计划应该是单位牵头。大的项目牵涉的技术比较广,不是哪一个部门与个人能单独解决的,必须需要单位牵头,从各个方面、各个部门中进行协调,才能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完成。所以说,像涉及一个型号或一个大的车辆开发计划应该是所一级为最佳牵头单位。
其次,系统级开发计划应该是部门牵头。对于系统级项目开发和新产品开发,没有必要要单位牵头,在项目提出部门内能解决的,应该由相应的项目提出部门来自行解决,其最佳的项目牵头单位当然是项目提出部门。
4 民品最佳研发体制与市场开拓体制探讨
合适的项目牵头单位与市场化主体都有了,还需要有一个明确规定的研发体制与市场化体制,以规范各个参加单位的分工、合作与利益分配,以最大程度地调动各个参加单位的积极性与工作热情,从根本上保证新产品开发成功。
4.1 最佳的民品研发制度:项目经理制度
一些单位目前的科研激励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把科研人员的绩效同收入直接挂钩,工资收入同绩效没有一个明显的直接的关系,这严重影响了各类项目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因为它能把单位、部门及个人的利益较为公平、合理地统一到一条战线上来,能从根本的经济利益上把相关单位及人员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这也是很多单位应用它来制定相关激励政策的平台。
4.2 在民品研发上实行项目经理制度的必要性
国防研究单位在民品的研发体制与市场化体制上实行项目经理制度有以下必要性:新的产品开发应该说是凝聚了项目团队人员的努力,尤其是项目提出人或产品发明人的心血。有必要对项目团队和提出人付出的努力做出合理公平的回报,对项目组人员付出的回报应该要比一般研究项目的回报要大,而项目经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项目参加单位及个人的利益比例,能满足此要求。
4.3 项目经理制度的优点
国防研究单位在民品项目上实行项目经理制度,具有以下好处:
①民品采用借款制度能加强项目团队及各方面的责任心,提高其责任意识。
②多数民品项目是小项目,金额较小,风险较小,单位运用起来能够收放自如,不用像大的项目那样束手束脚,怕放出去收不回来或是出现问题,并且由于采用借款制度,从根本制度上与经济利益上保证了项目组人员及项目经理人员不敢乱来。
③在项目经理制度中项目组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任务承担部门二级组织监督下,直接参入成本管理与控制,能把成本降到最低,在实现项目组最大分配利益的同时,也实现了单位、研发部门、营销部门各自利益最大化。总之项目经理制度能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有机统一到一个项目中来,充分实现了国家、集体及项目组每个人的积极控制与监督作用。
4.4 最佳项目经理人
显然,为了充分发挥项目团队与项目提出人的积极性,并从根本上保证他们这类最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最佳的项目经理人应该是开发项目或开发项目的提出者。因这些人能从根本上调动项目团队的积极性,发挥领导与开发主力作用。
5 新民品市场开拓思路探讨
由于一些单位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优势产品要在民品市场上大规模销售,在短期内花较大的人力与物力建立较大的市场营销网络,是不明智的也是不经济的。但一两个产品研发出来后,又要及时地推销出去,并要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这为一些国防研究单位的民品化体制建设带来一个难题。为防止出现类似的不利局面,笔者根据国防研究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的民品市场化思路:
主动引导市场需求,要按需生产与销售,充分利用现有成熟营销网络;在民品研发初期,一些单位不能为一、二个民品建立强大的销售与服务网络,又不能采用小公司的游击做法,这为其产品营销带来一定的难度。这时,可以在牺牲一点利益的同时,借助于各自军工集团民品营销网络或其他营销单位的营销网络实现销售。这是一个值得探索的发展之路。
6 军、民品开发注意事项与建议
6.1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一些单位要想在民品战略上获得快速发展,必须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要考虑好军、民品的关系。对于国防研究单位,军品是主业,先要做好军品,毕竟军品市场有较高的利润率。只有在研究力量富裕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民品,否则可能会造成本末倒置,陷入民品没搞成,军品又没有搞好的困境。
②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这不仅要求民品研发单位在研发成功后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而且还要求在产品研发前判断其能产生哪些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如果在初期判断本项民品研发出不了多少核心技术,本项目即使研发成功后,其利益可能得不到最大的保障,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不进行。
③除质量要绝对保证外,成本管理要贯穿全研发与市场开发过程,项目团队一定要参加新产品开发的成本控制。产品从创意的提出到研发成功,再到成功的推销出去,在市场上打开销路,并到最终的规模市场化,有一段很艰难的历程。
6.2 建议
国防研究单位要想在民品方面做大做强,首先必须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建设:
第一,完善研发体制、市场开拓体制与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如上所述要建立明晰的研发体制、市场化体制与相应的激励体制。在研发体制、市场开拓体制与人才激励机制三个机制中,人才激励机制是为前两个机制保驾护航的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搞好了,研发与市场营销人员积极性提高了,产品研发体制、市场开拓体制两项体制才会执行得好,华为公司在二十几年的时间里,从一个小型民营企业一跃成为国际通讯行业的老大,其核心措施就是采取了有利于充分发挥科研人员与市场营销人员积极性的人才激励机制。
第二,设备建设,建设相关专业设备与专业技工人才培训工作。生产加工单位要想加入新产品开发中的产品试制与加工任务,必须做好加工制造设备的建设,加大高技术人才培养,以提高试制加工能力,提高产品加工质量,以满足高品质、高可靠性的民用产品市场需求,具有民品战略规划的研究所应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试制部门的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
第三,市场管理型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缺乏,逐步加强市场人才引进与培养。目前一些单位民品开发最缺乏是市场管理与营销人才,尤其是有经验的市场营销人才,这要加强引进与培养,如可以从专门的做过相同行业的销售业务的外单位人员中招聘。
第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如果产品研发失败,应该有一个较好的风险防范机制,如把风险按一定比例分散到各单位及个人,在参入群体得到利益的同时又加强责任心,杜绝参与单位和个人的马虎应付行为。
7 结语
总之,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生态空间下,国防研究单位军、民两用产品及民品开发要按市场规律走,要按市场化规律办事。在民品研发与市场开拓的同时,重点要做好民品研发体制、市场体制与激励机制建设工作。只有在管理创新的前提下,从体制、机制源头上做好建设性的工作,才能保证民品研发、市场开拓工作顺利进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价格优势,最终占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