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与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困境
2019-03-08李明峰
李明峰 陈 波
一、引 言
推动更多高水平的民品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提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效率,是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党中央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下,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91号),并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显著改善了“民参军”的环境,军品市场的行政壁垒基本消除。但目前的统计数据①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网站http://www.sastind.gov.cn/。反映出民品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的竞争仍然不充分,数据显示拥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民品企业约占2/3,却仅占整个军品市场份额的约1/7;在拥有许可证的约1800余家民品企业中,实际获得军品订单的不足200家,大量的民品企业并未实际参与到军品市场的竞争中来。军工企业仍拥有巨大的市场势力,甚至在某些领域近乎完全的垄断。因此,切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亟待研究和破解去除政策歧视和行政壁垒后民品企业仍存在的军品市场“入门难”困境。
国外学者对民品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与各国军事工业发展的基本国情有关。西方军事工业体系下的主流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民品企业和军工企业不存在什么差别,对生产军品的要求很大程度是一致的,并没有特殊的身份,因此竞争是常态化的,较少出现“入门难”的问题(Kelley等,1995)。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防采购经费的急剧下降,一些国外学者从生产资源转移的角度提出,军工企业应该涉足民品生产领域,将资源由军事部门向民用部门转移(Melman,1988;Regehr,1990;Renner,1992;Dumas,1995;Anderton,1996;Gansler,2011),对军工企业转产民品的困难和可能的效果进行了研究,认为军转民过程是平稳的,可以产生正向的经济效益(Cooley,1981;Thorsson,1984;Schomacker等,1987)。对于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国外学者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特有现象,并对市场中的进入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民品企业需要面对法制环境不健全、先期市场被占据、竞争环境适应以及大量资本投入等问题(Richardson,1993;Brzoska,2007;Hartley,2010)。Brommelhorster和Frankenstein(1999)在分析中国军品市场中的问题时提出,军工企业在市场上的生产和销售一般都得到了国家的补贴,提供这种补贴的基本解释是为了维持战时急需扩张的生产能力,是维持高度战备水平的一种手段。
由于军事工业相对比较封闭,国内学者对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研究文献较少,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市场环境的角度,认为军品交易缺乏市场机制,民品企业在现行的定价方式下无法获得利润,因此没有进入市场的动机(林健,2002;舒本耀,2009);二是从资本市场的角度,通过实证检验了不同融资方式对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产生的影响(湛泳,2016);三是从进入壁垒的角度,对影响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壁垒现状进行政策解读和分析说明,探讨市场准入的制度障碍,提出政府扶持、市场信任、行政许可、信息发布、保密过严是造成军品市场进入难的原因(张力,2004;汪浩瀚,2008;黄朝峰,2013)。近年来,一些文献从市场竞争角度提到政府投资或军民工业标准的差异影响军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毕京京,2015;游光荣,2017;张于喆,2017),但并未深入分析原因。同时,针对研究中提出的问题,政府已实施了减少投资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推进军民工业标准的统一,但目前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在一些军工领域还出现了“民参军”积极性回退的现象。为什么针对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问题制定的政策达不到预期目标?我们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是否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本文认为,解决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造成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困境,应该从深层次研究和发现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民品企业进入市场的决策。因此,本文将基于市场竞争的角度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尝试从理论上阐明当前政策效果不佳的原因。
本文的主要新意在于:一是引入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这两个特殊因素,扩展经典博弈模型并将其应用于军品市场中的竞争问题研究;二是通过对军品市场中的产量博弈进行分析,详细阐述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投资是如何阻止不同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三是通过对模型博弈均衡的进一步分析,论证得出虽然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会提高军品市场竞争的效率和公平,但在不改变政府对军工企业投资的前提下,会阻止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二、理论模型
(一)选择模型的背景
本节基于迪克西特(Dixit,1980)对掠夺性行为进行描述的一个模型,并扩展应用到民品企业与军工企业的策略博弈中。原模型描述了在位企业通过先期的产能布局取得生产成本的优势,从而威胁并阻止潜在进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与原模型不同,军工企业先期产能布局的源动力来自于政府投资,而不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并且民品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还受到军民工业标准差异的影响,故我们对模型做出合理的扩展。
扩展前对选用模型的合理性进行背景分析。实施掠夺性行为的必要条件是具有策略先行的优势,这在军工企业长期垄断的军品市场中是存在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军方的采购政策。军品生产存在比其他行业更明显的先入为主的优势特点,军队一旦采购了某型的武器装备,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整个产品链的上下游体系难以打破,体系内的军工企业有提前布局生产能力的先机,除非新入企业具备更优的质量和更低的成本,否则这种先入为主的优势将继续保持下去。
第二,军品的生产计划。军品生产能力结构根据军事能力的需求变化调整,并通过规划予以实施。规划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政府在制定过程中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经验的工程师来完成这些技术层面的工作。军工企业利用历史惯性和体制优势,举荐本企业科学家和工程师参与此项工作,同时与军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使其能够充分了解企业产品和核心技术。军工企业在帮助政府拟制规划的过程中,将自身发展的优势布局在规划中,使自己在竞争中占领了先机。
这些先行决策条件,使得军工企业有较大的时间优势来实施掠夺性行为,利用政府投资的产能来威胁和阻止潜在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二)模型的假设和扩展
对原模型的扩展,我们借鉴吉尔伯特(Gilbert,1988)对成本控制下的掠夺性行为的处理方法①吉尔伯特认为厂商领导者是可以优先选择产量的,并假设产量决策会极大地影响市场价格。结果表明,在位厂商通过选择产量使市场价格正好和进入者的平均成本相等,从而使潜在进入者失去进入市场的利润动机。,即在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模型(Stackelberg Leadership Model)的基础上,用产量替代价格来解释军品市场上的掠夺性行为。同样,我们用序贯博弈来描述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动态竞争的过程,第一阶段军工企业提前行动布局产能②产能是指在位企业事先进行无法撤销的投资所获得的最大产量时的生产能力,属于沉没成本的一部分。,第二阶段进行产量博弈。
1.模型变量
1q和q2:分别代表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的市场产量;A:军品市场的需求总量;θ:执行军民工业标准不一致带来的产量影响因子;ω:企业生产每单位产品时需要投入的劳动力;γ:企业生产每单位产品时需要投入的资本;C:企业的总成本;S:企业的交易成本,对市场的调研和对产品的推广等产生的费用;V:企业的可变成本;F:企业的固定成本;K: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产能,这些产能最大限度可以生产产量为K的产品。
2.模型假设
(1) 市场是允许民品企业进入的一般军品市场,没有行政壁垒,企业的沉没成本较小,进入和退出都相对自由。(2)市场上存在两类企业,一类是拥有国资背景的军工企业,一类是准备进入军品市场的不同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3)军工企业具有信息优势,在军方采购政策和军品生产计划中占优势,对产能的布局有提前行动的能力。民品企业在前期没有提前行动的信息,但可以观察到军工企业进行的前期产能投入。(4)军工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投资支持,民品企业不能获得政府的投资支持。(5)企业按照原有工业标准进行生产的效率较高,改变标准进行生产会出现不合格产品,降低生产效率。
3.模型扩展
军品市场中大多是已经定型的武器装备,生产中不允许更改设计内容,因此军品的生产可以视为同质产品,市场的反需求函数为:。根据假设(5)用企业生产效率的变化来体现军民工业标准的差异程度,将军民工业标准差异的影响引入到模型中。基于Bowley(1924)差异化模型的思想,调整反需求函数为:,其中,i,j=1,2且i≠j,θ取值范围为0≤θ≤1。当θ=0时,表示军民工业标准完全不一致,企业无法利用已有设备在对方要求的标准下生产出合格产品;当θ=1时,表示军民工业标准完全相同,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的产量相同;当0<θ<1时,表示军民工业标准部分相同,企业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在对方要求的标准下生产出部分合格产品。
企业生产需要投入三个部分的成本,分别是固定成本F、可变成本V和沉没成本S。其中,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生产单位产品均需要投入相同的可变成本V,有Vi(qi)=(ω+γ)qi;只有军工企业可以在第一阶段投入固定成本,有F=γK1;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存在不同的沉没成本Si。
对于军工企业,因为有第一阶段先期产能投资带来的固定成本投入,所以在第二阶段的市场竞争中可变成本会发生变化。具体而言,当q1≤K1时,表示先期投资的产能可以满足产量需要,企业在已经拥有的产能下生产,可变成本V1=ωq1,但当q1>K1时,表示当前产量超出了先期投资的产能水平,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本,此时的可变成本V1=(ω+γ)q1。因此,军工企业的成本函数可以表示为:
可以看出,当q1≤K1时,边际成本为ω,当q1>K1时,边际成本为ω+γ。
对于民品企业,由于第一阶段没有任何产能投资,因此在第二阶段必须同时投入劳动力和资本进行生产,不管产量为多少,边际成本总是ω+γ,S2是民品企业的沉没成本,则民品企业的成本函数为:
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的边际成本不同,造成了竞争的优势不同,如图1所示。由于产量小于或等于 1K时军工企业的边际成本相对较小,民品企业有理由相信军工企业会至少按照产能K1进行生产,这使得军工企业获得的先期产能成为对民品企业产量决策的一种市场威胁。
图1 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的边际成本受政府产能投资的影响
因此,军工企业目标是通过第一阶段获得的产能投资来控制民品企业的产量,从而阻止其在第二阶段进入市场,扩展后的产量博弈模型是:
(三)模型的子博弈纳什均衡
原模型是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下面试图证明扩展后的模型不影响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存在。利用一阶条件,根据式(3)中的利润函数π1(q1,q2,K1)和π2(q1,q2,K1)得出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均衡产量的最佳反应函数:
上式表明,军工企业均衡产量的最佳反应函数在q1=K1时有一个跳跃,如图2所示。K1是军工企业在第一阶段获得的产能投资,当q1≤K1时,均衡产量的最佳反应函数为H1H2,当q1>K1时,均衡产量的最佳反应函数为L1L2。
图2 军工企业的最佳反应函数发生跃迁
图3 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的最佳反应函数
同时将民品企业的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R1R2也在图中表示出来,与军工企业的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H1H2、L1L2交于T和N点,其中H1H2和L1L2互相平行,如图3所示。函数中A代表整个军品市场的需求值,远大于ω和γ的数值,故H1H2、L1L2和R1R2的斜率均为负值,在坐标轴上的截距均为正值,交点T和N为均衡产量。H1H2和L1L2斜率为ρ1=-θ2,R1R2的斜率为ρ2=- 2θ,因为0≤θ≤1,当θ逐渐变大时,ρ1逐渐变小,ρ2逐渐变大,由于ρ1ρ2=1,则R1R2一定会与H1H2和L1L2相交,且R1R2与q1轴的夹角α与H1H2和L1L2与q1轴的夹角β互余,即α+β=90°。因此,我们判断出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的最佳反应函数一定会相交,纳什均衡必然存在。由此我们可以推定,扩展后的模型不会影响原模型的均衡稳定性,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之间一定存在子博弈纳什均衡,且是一个精炼纳什均衡①具体证明参见原模型的论证,不再赘述。。
从数学意义上分析出模型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但还应从经济学上分析其是否具有意义。我们在数学计算中会忽略掉民品企业的沉没成本S2,没有实际考虑其赋予的经济意义,但实际上沉没成本对民品企业的利润是有影响的。具体分析,假如民品企业进入后就变成了垄断厂商,它肯定是能获得正的利润,这时H1H2和L1L2在q2轴上的截距表示了民品企业的最佳应对产量,但随着军工企业的产量调整越来越大,民品企业的产量会越来越小,其收益中超过沉没成本S2的部分会随之减少,平均成本会随之增加,利润会逐渐下降。当军工企业的产量1q变得足够大,民品企业的产量空间会被挤压到很小的范围,民品企业的平均成本会增加至超过市场的价格,这时如果将沉没成本S2再考虑进来,民品企业的利润会小于零,意味着其生产会赔本。这种情况下,民品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生产,即产量为零,但即使是不生产,由于有沉没成本S2的投入,仍然会使得民品企业的利润为负。因此,如果民品企业选择进入市场,则第二阶段的产量一定要大于零。由此推断,它与军工企业的最佳反应函数形成的纳什均衡交点应在第一象限,否则它在第一阶段发现没有利润,在第二阶段将选择不进入军品市场,就不会出现子博弈,也就更谈不上出现纳什均衡。经过上述的证明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引理。
引理:只有民品企业的利润是非负的,即π2≥0,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的博弈才会存在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子博弈的纳什均衡集是其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的交集。
三、政府投资如何阻止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引理得出民品企业决策是否进入军品市场的前提是其利润为非负,而利润的大小由产量决定。那么军工企业在第一阶段选择的产能K1的大小,对民品企业在第二阶段的产量决策的影响,就是阻止民品企业进入市场的原因。因此政府投资为军工企业提供了第一阶段产能K1,会间接②现实中,我国军工企业主观判断自身需要的产能,然后向政府申请产能投资,政府核准后给予资产注入。影响到民品企业在第二阶段的决策。下面我们具体分析政府投资给军工企业的产能K1如何对民品企业的产量决策产生影响。
由引理可知,子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的交集,求解式(4)可得到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的两个交点N和T,分别是:当q1≤K1时,交点;当q1>K1时,交点。其中,与R1R2交于N点,L1L2与R1R2交于T点,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在均衡点T和N的产量分别是,如图4所示。均衡出现后,当K1变化时,军工企业的最大产量范围是,民品企业的最大产量范围是
图4 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纳什均衡的产量值
(一)军工企业的产能决策
军工企业的决策关键是第一阶段的产能选择,有利的产能布局将在第二阶段阻止民品企业进入。采用逆推法来确定军工企业可能的产能选择范围。在第二阶段,民品企业存在两个选择,要么进入,要么不进入,这两种选择决定了军工企业在第一阶段的产能选择。
如果民品企业选择不进入市场,那么对于民品企业来讲,一定是认为进入后将无利可图。民品企业第二阶段的均衡产量位于和之间,因为是民品企业能获得的最大均衡产量。这说明,即使在最有利的纳什均衡产量处,民品企业也无法获得正的利润,其他更低的产量水平则更加无法实现盈利。如果军工企业预见到民品企业在第二阶段不会进入,那么它将意识到自己成为一个垄断厂商,会完全利用已有产能,此时的边际成本为ω+γ。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应是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处进行生产,由可得军工企业的最大化产量,。此时,民品企业的产量为零,正是L1L2与q1轴的交点,位于纳什均衡产量与之间。因此,我们得出:如果军工企业预见民品企业在第二阶段不会进入,将会以的最优产量进行垄断生产。
如果民品企业选择进入市场,应位于T点和N点之间,且在民品企业的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R12R上。如果军工企业预见民品企业在第二阶段会进入,那么它选择的产量水平肯定不会低于,也不会高于。实际的纳什均衡点取决于军工企业第一阶段的产能选择,这个选择将使军工企业的最佳反应函数向发生跳跃。军工企业对民品企业进入市场的预判形成了自身产能选择的范围,如表1所示。
表1 军工企业的产能决策
(二)民品企业的竞争水平
民品企业会根据自己的盈亏状况来决定是否进入市场。我们用点B表示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①在这一点上,民品企业的收益正好等于它的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之和,其利润π2=0。。B应该位于民品企业的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R1R2上,且一定位于R1R2与q1轴交点的左侧②民品企业进入后,如果什么都不生产(q2=0),因为有沉没成本,将不能实现盈亏平衡。。我们将R1R2分为OT、TM、MN、NP四段,分别代表盈亏平衡点B可能出现的四种区域,如图5所示。军工企业会根据民品企业不同的盈亏平衡点选择自己在第一阶段的产能K1,如图6。
图5 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分段
图6 军工企业实施产能选择的决策
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表示民品企业在该产量下生产的边际利润为零,也就是说民品企业能实现盈利的最大产量,低于这个产量进行生产,将无法实现盈利。实现盈亏平衡的产量越低,表示民品企业的盈利能力越高,即便在低产量下也可以实现盈利。我们按照盈亏平衡点的分段将民品企业分为不同的竞争水平。
表2 民品企业的竞争水平分级
(三)政府投资影响下的企业决策分析
对于不同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军工企业会在第一阶段选择不同的产能来应对,具体分析如下。
1.低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这类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B位于OT段的区域,即在纳什均衡T点的左侧,表示其盈亏平衡点处的产量q2OT大于均衡产量q2T,意味着这类民品企业在均衡时不能达到最大均衡产量,无法实现盈利。因此这种情况下,这类民品企业的进入将是无利可图的,它不会选择进入。
军工企业的应对决策:这类民品企业在正常的军品市场竞争中不具备生存能力,即使军工企业没有先行优势,不在第一阶段布局产能,它们也不会选择进入军品市场。因此,根据表1的结论,军工企业预判到这类民品企业不会进入,那么在第一阶段会选择完全垄断的产能水平q1M,并在第二阶段按照q1M的产量进行垄断生产。
这部分并没有出现军工企业阻止民品企业进入市场的现象,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民品企业是因为自身的盈利能力不足主动选择退出市场。政府投资虽然为军工企业提供了第一阶段的产能水平q1M,但这些投资并没有对低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带来影响,因此,我们得到第一个结论。
命题1:政府投资对低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不产生影响,即使没有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投资,这部分民品企业也不会选择进入军品市场。
2.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这类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B位于TM段的区域,即在纳什均衡T点的右侧,垄断产能点M的左侧,表示其盈亏平衡点处的产量q2TM小于均衡产量q2T而大于产量q2M,意味着这类民品企业可以在低于最大均衡产量q2T水平处实现盈亏平衡,但不能在低于产量q2M处实现盈亏平衡。这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这类民品企业因可以实现盈亏平衡会选择进入市场,而另一方面,民品企业不能在低于产量q2M处实现盈亏平衡,因而盈利空间较小。
军工企业的应对决策:这类民品企业在正常的军品市场竞争中是具备生存能力的,如果军工企业没有先行优势,不在第一阶段布局产能,他们将会选择进入军品市场。根据表1的结论,军工企业判断民品企业选择进入时,将在第一阶段的选择产能对其进行阻止,选择范围是。在这个范围内,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产量的产能水平q1M是军工企业的最优选择①当民品企业不选择进入,q1M 是垄断产量;当民品企业选择进入,则q1M 就是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产量。,因此军工企业在第一阶段会按照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产量q1M进行产能选择。
这时我们可以发现,原本这类民品企业在产量q2TM区域进行生产可以盈利,现在由于军工企业选择q1M的产量进行生产,自己不得不采用应对产量q2M进行生产,而在这个产量下生产将无法实现盈亏平衡,于是这部分民品企业会最终选择不进入市场。这时候就出现了阻止现象,政府投资为军工企业提供的先期产能q1M,将会把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阻止在市场外。这就是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难以进入军品市场的原因,于是我们可以得到第二个结论。
命题2: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正常投资会阻止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3.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这类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B位于MN段的区域,即在垄断产能点M的右侧,纳什均衡N点的左侧,表示其盈亏平衡点处的产量q2MN小于产量q2M而大于均衡产量q2N,意味着这类民品企业可以在低于产量q2M水平处实现盈亏平衡,但不能在低于最小均衡产量q2N处实现盈亏平衡。这类民品企业的盈利能力已经处于较高的水平,可以在军工企业的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产量q1M之下获得正的收益。这种情况下,民品企业的理性反应肯定是选择进入市场。
军工企业的应对决策:这类民品企业在正常的军品市场竞争中是具备较强生存能力的,即使军工企业有先行优势而在第一阶段布局产能,他们也将会选择进入军品市场。同样根据表1的结论,对于军工企业来说,当其判断民品企业选择进入时,将在第一阶段对其进行阻止。当然,军工企业肯定不会选择低于q1M的产量进行生产,因为这样会使它失去市场领导者地位,丢掉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因此,军工企业的产能选择范围缩小到。这时军工企业在策略上可以有激进和稳妥两个方案的考虑:一是稳妥方案,它可以继续做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厂商,第一阶段选择初始产能q1M,然后第二阶段按照产能q1M进行生产,稳妥地获得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而民品企业则选择它的最佳反应产量q2M,分享部分市场份额和利润。二是激进方案,军工企业可以在第一阶段将初始产能扩张到,向政府申请超额投资,那么它在第二阶段会生产更多的产量,这部分增加生产的产量会出现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产生利润损失,不会使军工企业在第二阶段获得理论上的最大利润,但是有另一个好处:可以阻止这类民品企业盈利,使其在本可以盈利的产量上无法实现盈亏平衡,从而达到威胁其不进入市场的效果。一旦这种威胁获得成功,军工企业可以使自己在第二阶段获得垄断地位,谋取更高的利润。当然,军工企业会权衡两种方案的最终利润大小而做出选择。
但在军品市场中,政府因难以判断军工企业的真实投资需求一般会同意其超额投资申请,这就意味着替军工企业承担了选择激进方案的风险。军工企业自然有充分的理由去选择激进方案,进而对这类民品企业实施产能威胁。反过来,如果这类民品企业在第一阶段发现政府为企业进行了超过q1M的产能布局,将不会选择进入,而军工企业在成功阻止这类民品企业进入后,会继续选择q1M的产量进行生产,获得垄断最大利润,这就实质上完成了阻止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市场。于是,我们可以得到第三个结论。
命题3:政府对军工企业的超额投资,会威胁并阻止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政府对军工企业的超额投资现象在现实中很容易出现,因为目前军工企业根据自身成本和利润计算向政府提出投资申请,而政府并不能了解企业的成本情况,无法发现这种投资申请的超额部分。因此政府在投资完成后,会造成大量的较高水平民品企业被挤出市场。
4.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这类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B位于NP段的区域,即在纳什均衡N点的右侧,表示其盈亏平衡点处的产量q2NP小于均衡产量q2N,意味着这类民品企业可以在低于最小均衡产量q2N处实现盈亏平衡。这时,民品企业的产量相对较小,军工企业的产量相对较大,即使在较小的产量内生产,这类民品企业依然可以盈利。这意味着这类民品企业进入市场绝对是有利可图的,将必然会选择进入市场。
军工企业的应对决策:这类民品企业在军品市场竞争中是不会选择退出的。这种情况下,军工企业发现这类民品企业必然会进入市场,知道自己在第二阶段一定会存在竞争对手,那么它在第一阶段的产能选择的目标就是使自己在第二阶段的利润能够尽可能的大,产能选择范围同样是。军工企业具有先行者的优势,同样具有激进和稳妥两个方案选择,激进的方案下军工企业的产量会超过q1M,超出的产量部分会造成自身的利润下降,虽会限制这类民品企业的产量增长,但是并不能形成威胁,因为这类民品企业的产量即使被限制到最小均衡产量q2N,依然是盈利的,不会选择退出市场。因此,军工企业理性的选择是稳妥方案,做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厂商,在第一阶段选择初始产能q1M,继续按照产能q1M进行生产,此时,民品企业的最大产量被限制在q2M。于是,我们可以得到第四个结论。
命题4: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正常或超额投资,都不会阻止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但会限制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的市场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投资同样造成了竞争的不公平。这类民品企业的盈利能力水平已经达到很高,但依然无法撼动军工企业的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厂商地位,产量最大被限制在q2M,不能达到自己的最优纳什均衡T点的均衡产量q2T。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博弈模型清楚地说明了军工企业如何利用政府投资的优势对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进行控制。政府投资为军工企业提供了第一阶段的产能选择,这个产能为军工企业第二阶段的产量水平给出了保障。
从对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的博弈分析的结论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思考。首先,当政府对军工企业初始产能存在超额投资时,会并阻止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市场,这种典型的掠夺性行为极大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其结果并没有增加军工企业的产能,而是为军工企业威胁和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提供了武器。因此,如何尽量避免超额投资,是亟待研究并解决的一个极为迫切的问题。第二,军工企业作为策略先行者,即使政府不给予投资,它为了不失去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厂商地位,在正常的竞争中也会想尽办法去提前进行产能布局,为自己在市场竞争中保留优势而努力。因此,政府投资客观上增长了军工企业的惰性,并没有为国企提升自身活力的改革助力。相反,为了鼓励军品市场的充分竞争,政府应该制定政策促使民品企业获得更多的投资,改善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其在竞争中的不公平地位。
四、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会解决政府投资造成的民品企业进入困境吗?
(一)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提高了市场的竞争效率和进入的门槛
上部分的分析中,我们计算出博弈过程中的几个关键决策点,包括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的纳什均衡点、垄断产能点以及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与坐标轴的交点,表3统一给出这些点的坐标值。
从坐标数值上看,θ对关键决策点的移动有较大的影响,表示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度会改变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产量博弈的均衡位置。用坐标函数对θ求偏导,可以判断得出坐标数值都是关于θ的减函数,且单调递减,由此判定关键决策点的变化趋势是随θ在[ 0 ,1]之间变大时而逐渐变小。表4给出坐标值的变化趋势。
表3 关键决策点的坐标值
表4 关键决策点随θ的变化趋势
续表4
从军工企业与民品企业的均衡产量最佳反应函数的图形上看,θ决定了两个企业的最佳反应函数的斜率,由于R1R2与q1轴的夹角α与H1H2和L1L2与q1轴的夹角β互余,当θ在[ 0 ,1]之间变动时,两个企业的反应函数的斜率是联动变化的。当θ变大时,R1R2关于q2轴的斜率变得越来越大,H1H2和L1L2关于q1轴的斜率也会越来越大,将引起关键决策点的移动,如图7所示。
通过图8可以看出,随着θ变大,不仅纳什均衡点T和N向左下方移动,纳什均衡交集所在整条反应曲线R1R2均向左下方移动,表示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在均衡时的产量都有下降,意味着对所有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必须在更低的产量下取得盈亏平衡,才能在军品市场中生存。于是,我们可以得到命题5。
图7 均衡产量最优反应曲线的变化
图8 关键决策点的变化趋势
命题5: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军品市场的竞争具有正面作用,可以提高整体竞争效率,对参与竞争的所有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使政府投资阻止了更多民品企业进入
图8显示了关键决策点的变化趋势,下面通过计算关键决策点的坐标函数得出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各自产量的变化大小,判断θ变化对其的具体影响。首先给出关键决策点处的企业产量的变化值,具体见表5。
表5 关键决策点产量值的变化量
图9 关键决策点的变化范围
图9显示了这几个决策点的变化范围,随着θ变大,图中,表示军工企业决策时的产量选择范围大小并没有变化;,表示民品企业被阻止进入的产量范围增大。根据模型假设可知,θ变大表示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度变小,因此这意味着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使政府投资阻止了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于是,我们可以得到命题6。
命题6: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军品市场的竞争具有负面作用,会使军工企业借助政府投资阻止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三)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减少了军工企业的掠夺性行为
首先分析军工企业的产能选择决策:图9可以看出,垄断产能点(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产量点)M向正下方移动,横坐标q1M没有发生改变,表示θ的变化对军工企业选择垄断产能(民企进入)或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产量(民企不进入)没有影响。因此,军工企业的最佳产能选择依然是q1M,以此产能向政府申请正常投资或超额投资,阻止或威胁民品企业进入。
再看民品企业的竞争水平分级:分级与盈亏平衡点有关,θ变大会对民品企业的盈亏平衡点分段区域的变化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民品企业的竞争水平分级。我们将R1R2′重新分为OT′、T′M′、M′N′和N′P四段,如图10。
图10 民品企业盈亏平衡点的重新分段
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引起的民品企业盈亏平衡点变化,形成新的竞争水平分级,图10中可以看出,新的竞争水平分级相比原有竞争水平的分级,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根据上文的分析,政府投资只是阻止了一般竞争水平和较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的进入,因此,我们对这两种竞争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的变化:垄断产能点M是军工企业的最优产量选择点,θ变大对军工企业第一阶段的产能决策没有影响,军工企业依然会按照q1M的产量进行生产,但当军工企业按照此产量生产时,达到均衡时民品企业的产量水平不得不将应对产量q2M降低至q2M′。这意味着不能在更小的q2M′产量下实现盈亏平衡的民品企业增多,因此,当θ变大的情况下,一部分原先是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在新的产量下会出现无法实现盈利情况,变为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如图11。
图11 民品企业竞争水平的重新分级
我们也发现,虽然垄断产能点M的变化使一部分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变为一般竞争水平民品企业,但纳什均衡点T的变化同样使一部分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变为低竞争水平民品企业。再根据得知两者相抵后最终有净增长①具体证明略,可向作者索要。,这意味着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最终使市场出现更多的一般竞争水平民品企业。由命题2可知,政府正常投资将阻止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市场,因此可见,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将使政府正常投资阻止了更多一般竞争水平民品企业的进入。
较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的变化:N点是对民品企业盈利能力要求较高的纳什均衡点,此处民品企业的均衡产量为q2N,θ变大后,使q2N减小至q2N′,这意味着必须要能在更低的q2N′以下产量盈利才能被视为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这就提高了对高竞争水平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求,意味着原先部分不能在q2N′处实现盈亏平衡的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将变为较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
同理,虽然纳什均衡点N的变化使一部分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变为较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但垄断产能点M的变化同样使一部分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变为一般竞争水平民品企业。根据可得知两者相抵后最终有净减少②具体证明略,可向作者索要。,这意味着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最终使市场减少了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由命题3可知,政府超额投资将威胁并阻止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市场,因此可以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可以减少政府超额投资对较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进入的威胁与阻止。于是,我们可以得出命题7。
命题7: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可以减少军工企业借助政府投资向民品企业实施掠夺性行为。
本部分的分析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首先,我们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提高军品市场的整体竞争效率有促进作用,会淘汰部分低能力的企业,包括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其次,我们证实了在政府对军工企业投资的前提下,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会使军工企业借助政府投资的力量阻止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最后,我们剖析了更多民品企业被阻止的原因,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虽然增加了军工企业市场竞争性质的阻止行为,但减少了威胁性质的掠夺性行为,这实质上是增加了市场的公平性。因此,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市场竞争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正面的影响是提高了市场整体竞争效率,增加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负面的影响是使政府投资阻止了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
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合理地解释了当前一些实际现象:国家按照标准化领域军民融合的要求,积极推进军民工业标准统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一举措并没有让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一些民品企业反映部分标准统一后生产成本有所很高,在军品市场生存压力较大,参与竞争难度加大。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提高军品市场的整体进入门槛,民品企业自身能力不足;二是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会助长政府投资带给军工企业的先行者优势,阻止民品企业进入。
五、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博弈论方法详细分析了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投资如何阻止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以及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存在政府投资条件下的军品市场竞争的影响,得出的主要结论有:一是政府投资为军工企业提供了先期资金,使军工企业可以提前进行产能布局,在市场竞争中阻止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市场。二是政府如果为军工企业提供超额投资,则军工企业可以实施掠夺性行为,向市场发出威胁信号,迫使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品企业放弃进入军品市场。三是政府对军工企业的投资虽不能阻止高竞争水平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但会将其进入后的市场份额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四是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会提高军品市场的整体竞争效率,抬高市场进入门槛,淘汰参与竞争的部分低能力的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同时也减少了军工企业具有威胁性质的掠夺性行为,促进了军品市场的公平竞争。五是在政府对军工企业投资的前提下,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会使军工企业借助政府投资的力量阻止更多的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从结论中不难发现,政府对军工企业的直接投资是困境的根源所在,改革完善政府投资方式应该是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才能达到鼓励和引导民品企业进入军民市场的效果。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改变政府投资方式。政府投资需要避免直接影响军品市场的竞争,应打破军民界限,不分军民属性,以项目为对象,不管是军工企业还是民品企业,都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政府的投资。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道德风险,政府投资的机制可以采取事后补偿或者贴息贷款的方式,激励企业自主进行产能布局,公平竞争,从而引导更多高水平的民品企业进入市场。
第二,健全政府投资的公平机制。在开放政府对民品企业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平化政府投资的实施机制。凡是市场能够配置资源的,政府不再投资;对于因股权原因①民品企业股权成分复杂,政府投资风险很大,可能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参与投资的官员存在道德风险,因此,政府通常不会入股民品企业。难以投入到民品企业的,对同一竞争领域的军工企业也不投资入股;有政府投资比例限制的,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一视同仁。
第三,引导其他资本进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军事工业可竞争领域进行投资建设,凡是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应限制其投资比例,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充分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军品市场的竞争。政府还可以鼓励或组织建立军民融合类的产业基金,并将民品企业纳入基金投入的范围同等对待。
第四,在改善政府投资机制的前提下继续促进军民工业标准的融合。政府应继续统筹规划军品生产的通用性技术标准,与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有效衔接,构建行业统一、军民协调、彼此兼顾的军事工业标准体系,鼓励军工企业和民品企业共同制定军品工业标准,推动军民产品技术和标准逐步统一,促进更多高水平民品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参与竞争,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提高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