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打好“组合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18-02-07沈阳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8年4期
关键词:内设处室职权

●沈阳市编办

沈阳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三个坚持”打好改革“组合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瘦身”与“健身”并举,优化调整“三定”规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017年8月,沈阳市启动了新一轮优化调整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在政府“瘦身”的同时实现了“健身”,共精简内设处室64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新“三定”规定充分体现了重点领域改革成果,将部门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整合,尽量做到一件事由一个部门承担。一是整合市委、市政府的绩效考核资源,理顺了考核体系。二是整合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等职责,实现了“管罚合一”。三是调整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责,实现了“建管分开”。四是整合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职责,统一了管理、保障和服务的标准。

(二)压实主体责任。新“三定”规定把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职责写进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中。其中,33个部门分别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环保工作职责,30个部门增加了党建工作职责,14个部门增加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并将相关工作职责分解到内设机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内设机构的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的内设机构比原来增加了38个。

(三)规范内设机构。新“三定”规定整合归并职责交叉分散、相近或相似的内设机构,压缩办公室、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等非业务处室的比重,并向专业处室倾斜,重新规范处室名称。将编制细化到处室,少于4名行政编制的处室一律整合。目前,内设机构在数量、名称上基本与省直对口部门相对应,上下工作衔接更加顺畅,同时也解决了因分工过细、职责单一造成的人浮于事、忙闲不均、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明确部门权责。新“三定”规定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成果,将各部门近年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优化部门职责。同时,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写入“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

二、坚持针对性与协同性结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沈阳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提高简政放权质量和效果,助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开门”推进,提高放权“含金量”。按照“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开门”推进简政放权。一是组织召开不同产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和创业人员、外来投资人员、社区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二是给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注册企业和近期办理过审批业务的建设项目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建议。三是通过《沈阳日报》、沈阳政府网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四是征求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务办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五是梳理市营商办成立以来收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涉及的,96123市民热线等反馈的简政放权方面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分11批共取消下放调整1307项行政职权,绝大多数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可以在区县(市)就近办理,办结时限从原来的30多个工作日普遍缩减到5个工作日或即时办结;全市80%以上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可以在各区县(市)办结,新注册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进一步促进了项目建设,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积极开展“回头看”,解决市区“两头跑”问题。为解决简政放权中市区“两头跑”、承接不到位和“明放暗不放”等问题,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2013年以来下放的528项行政职权的承接和运行情况逐项进行梳理排查,并将行政职权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上,同时深入区县(市)审批大厅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政务服务部门(审批部门)、企业、群众等的意见建议,共汇总梳理出107项行政职权问题清单。通过深入对接、分类解决、加强培训等方式,解决了81项个性问题;对26项共性问题,取消9项,调整至市级行使4项,建议区县取消暂停13项,解决了“两头跑”和承接不到位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巩固和深化简政放权成果,加强放权的协同性、配套性和系统性,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落实承接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了“谁实施、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了事前调研论证、事中培训指导和事后评估监管等机制。通过完善基本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强化监督评估考核等举措,确保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得实、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简政放权落地见效。

三、坚持政事分开与事企分开齐抓,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沈阳市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方针,加快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一)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工作,出台了《沈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指导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坚持周调度、周报告、销号制度,完成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二)动态调整事业单位分类类别。结合《辽宁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职能任务的变化情况,在2013年模拟分类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了市本级事业单位类别,并重新分类确认。

(三)有效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为解决“空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的矛盾,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分类管理、统筹调剂”的要求,盘活编制资源,发挥最大使用效益,收回空余编制并适量核销。同时,制定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调剂使用保留的编制,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盛京人才”战略等重点领域的需要。

猜你喜欢

内设处室职权
机构编制小常识
石狮市妇联依职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及时传达 迅速行动 抓实抓细抓落地 胡志勇副厅长召开分管处室负责人视频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
职权立法的意义:学说、争议与重构
一口气砍掉85个处室,你怎么看?
哈尔滨大处室风暴:155个处室被裁掉
山西省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职权设定的演进与更新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创新督查机制加快办理建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