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矿山综合治理“三新”局面
2018-02-07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苗 越
近年来,长兴县以开展湖州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建设为契机,大力探索矿山综合治理的整体推进、全程管控、多元利用等新路径、新方式,有力提升了矿山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在产矿山绿色矿山创建率达83 %,其中省级及以上级别绿色矿山建成率50%,废弃矿山治理率达95%,三项数据均位列全市第一。
一、以绿色发展为出发点,探索从局部规划到整体推进的新路径
一是完善整体规划方案。在全面查清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的基础上,修编完善“一个规划两个方案”,对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压缩、开采区集聚”的目标,明确3年内再关闭6家在产矿山,再治理53家废弃矿山,确保矿山数量进一步压缩、规模进一步集聚和布局进一步优化。二是出台整体激励措施。出台《长兴县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兴县矿山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调高调优工矿地复垦补助、工作经费补助、优质工程项目奖励和建设用地节余指标统一收购等政策标准。三是建立整体工作体系。建立“县主要领导总指挥、乡镇与部门主要领导总负责、基层国土资源所专员总管控”的网格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并将矿山减点控量、绿色矿山创建、在产矿山监管等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由县纪委每月对项目立项、生态环境、审计监督、安全生产、绿化养护、资金概算、政策处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形成矿山综合管理合力。
二、以模式创新为着力点,探索从末端治理到全程管控的新转变
一是积极探索“自管”模式。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用监督管理试点之一,该县大力开展矿山诚信体系建设,在实现矿山企业“6S”现场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创新出台《长兴县矿山企业诚信违诺积分办法》。要求企业根据“5大扣分标准”和“50个具体扣分项目”开展自我管理,对在巡查检查过程中扣满25分的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整改。截至目前,全县矿山企业诚信违诺累计扣分487分,其中限期整改56家次,停产整改17家次。二是积极探索“自查”模式。根据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对在产矿山企业设置人员组织、岗位责任、教育培训、养护保洁、台账记录、奖惩落实六方面标准,通过每月开展互比互学现场会、矿容矿貌评比会等活动,引导企业互相查补短板、结对帮扶,形成了“补短创亮,争做行业示范标杆”的浓厚氛围。2017年以来,全县矿山企业累计投入资金3200余万元,对水冲轮胎、道路喷淋、高清视频、道路硬化等设施及矿区绿化水平进行大幅提升。三是积极探索“自治”模式。在全省率先引入PPP模式,对矿山开采终了边坡实施恢复治理。通过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破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投入、政策、科研等机制障碍。
三、以生态经济为结合点,探索从单一利用到多元发展的新突破
一是着力复垦,换出资源“高效益”。出台《长兴县建设用地复垦管理办法》,采用塌陷区、采空区充填,尾矿库造田、排土场改土造林等方式,对历史关闭的124个矿点进行复垦。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7900余万元,完成复垦6749亩,成功获取新增耕地面积5989亩,换取建设用地指标6749亩。二是着力复建,搭建产业“大平台”。依据废弃矿区的区位优势、面积集中等特点,统一制订治理方案。通过统一实施主体、统一标高,调整区域内用地性质,“腾”出用地空间。三是着力复景,打造旅游“金名片”。将废弃矿地独特的地势和景观融入建设规划,结合地质遗迹保护、休闲观光和旅游酒店等绿色产业,先后打造了“金钉子” 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区、齐山植物园等旅游“金名片”。2016年,以陈湾废弃石矿的20余亩深潭和经年开采形成的苍劲山壁的特殊景观,成功招引投资过200亿的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太湖龙之梦乐园。今后还将通过构造景观水体、布设亲水浮桥和环湖绿道等,对南太湖废弃矿山进行综合改造,预计投入9.7亿元,将其建设成“山水相依、绿带相连、产园相融”的全省一流生态园林产业园,并争创全国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