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山之石”破解“成长的烦恼”
2018-02-07阎逸姚海滨马欣雅
□阎逸 姚海滨 马欣雅
浙江经济率先遇到了“成长的烦恼”,亟需借鉴兄弟省市应对新举措,从支持民营经济、积极扩大内外需、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防控各类重大风险等方面予以破解
浙江一直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较为发达,面临的问题也往往最先暴露。当前,浙江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险,率先遇到了“成长的烦恼”,率先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率先遭受转型升级的阵痛,率先遭到中美贸易战的冲击,率先暴露各类金融风险。笔者认真研究了广东、江苏等较兄弟省市应对当前经济困难的新举措,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了一些应对的建议,借“他山之石”破解“成长的烦恼”。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解民营企业发展之忧
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完善有关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制度,对2014年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进行执法检查,对损害民企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力度进行监督和查处,并在此基础上,将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法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案件处理进程。完善民营企业投诉渠道,建立全省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举报和维权工作体系。
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建议支持直接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基础平台建设,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引导和推动民营经济围绕龙头企业进行企业整合和产业组织创新,鼓励大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品牌整合、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实行价值链分工协作。引导企业专注专长领域,进一步完善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制度,培育更多国际领军企业和标杆企业。促进国企民企“双向混改”,促进国企往管资本的方式转换,帮助民营企业克服融资困难,形成优势互补,促进协同发展。
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建议全面开展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民营企业摸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困难企业紧急援助机制,重点对发展基础好、受短期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的大企业大集团“一企一策”进行援助。加快建立中小微企业大数据征信体系,对优质中小微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型轻资产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扶持。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下调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的代输价格。
积极扩大内外需,解发展需求不足之忧
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议加强“稳预期”的正面宣传引导,要及时做好经济数据变化的原因分析,防止被社会媒体错误解读,影响企业家心理预期。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进入原垄断行业的门槛。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轨道交通、基础电信运营、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设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确保各类资本在竞争性领域依法平等进入。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投资“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改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建议尽快出台“浙江省放心消费城市评价标准”。鼓励电商平台向实体零售企业有条件开放各地各行数据资源,捕捉各地各行消费者的深度需求,结合实体零售商转型升级趋势,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等品种,创新快闪店、无人超市等智慧新销售体验。积极引入一批有国际影响力文化艺术和时尚活动品牌,加强与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合作,提升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等文化展会国际化程度和影响力。
保持外贸稳定发展。建议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国别指南、项目信息、办事指引、风险预警等综合服务。对出口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加大应用示范支持力度,最高按照专项支持比例30%上限给予支持。开拓多元化外贸市场,积极引导浙江企业的全球化产业布局,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借助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合作机会,拓展多元化外贸方式,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和跨境外贸服务体系等,推进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新模式。
强化创新驱动,解新旧动能转换之忧
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议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主动对接上海优势资源,探索创建浙江“大湾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推动技术、产业、金融和商业模式创新跨界融合,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依托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等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快优势领域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现省重点实验室地市全覆盖,提升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质量,为晋升国家实验室打造“预备队”。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议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设立“创新验证中心”,提升浙江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效能,完善创业孵化、投融资管理全流程服务。部门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联盟,探索以股权、期权方式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对科技人员的奖励。
加强科技创新的人才保障。建议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国家战略,构建G60人才创新走廊,推动沿线各地人才规划接轨、人才工程互认、人才资源共享等。实施精准引才创新团队,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引进顶尖团队,实施浙江企业国(境)外研发中心就地取才计划。实施新浙商培训工程,每年组织一批民营企业家到国内“双一流”大学培训学习。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解优化营商环境之忧
促进行政审批高效便利。建议结合机构改革,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基层。积极推进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推进权力持续“瘦身”,力争做到“减无可减”。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扎实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和“标准地”等改革。把浙江各地商事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及时复制推广各地先进经验。
全面推行清单化管理。建议改革升级浙江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研究新增人才公共服务清单、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等清单名录。对照国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立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纳入绩效考核。
强化各项政策落地。建议系统梳理整合党委政府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出台的配套实施细则,对各条线上认定标准不一致的政策,要进行具体界定,明确统一标准,并通过政府服务网和“浙里办”统一发布。浙江出台重大经济政策时,通过政府网站、浙江日报等媒体向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家征集意见。
防控各类重大风险,解经济社会稳定之忧
妥善化解大企业流动性风险。建议多渠道发力支持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鼓励浙江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到纾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的队伍,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探索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推进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支持“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建立企业债务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加强重点企业资金链、担保链动态监测和排摸工作,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
加强非法金融风险防控。建议化各级政府金融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加大对金融风险的研判,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动的趋势,完善政策应对储备和危机预案。从严控制“类金融”企业注册登记,通过行政执法、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金融风险控增量,去存量。结合浙江“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建设,将P2P网贷平台的所有交易合同和标的信息进行实时电子化存证,形成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议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适度调整各地政府债务结构,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各地基础设施领域的融资需求,建立与预期收入对应的债务保障机制和与之配套的债务周转机制。建立联合监管、协同监管的机制,各部门统一监管口径和制度要求,消除监管套利新生隐性债务的空间。
防范经济问题引发社会风险。建议研究制定“助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计划”。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各行业白领,研究在住房供给、消费引导、社保缴纳、社会救助等方面应对举措,并制定归口管理的工作方式,防止“慢就业”产生的“隐形贫困人口”扩大。运用新技术新模式降低百姓医疗、养老等费用。进一步深化“医共体”、互联网医院等建设,积极推进医院之间的数据联通共享,减少不必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