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以城市为中心”的地域史研究取向及其意义*
2018-02-07金大陆
金 大 陆
(本文作者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上海 200235)
自辽沈、淮海、平津以及渡江战役以来,尤其是伴随着“解放军进城”,自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共党史和当代中国史,便有了“以城市为中心”的研究取向。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可谓政治宣言:“从一九二七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现在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城市”,“党和军队的工作重心必须放在城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26—1427页。。
至此,从为启动国家的工业化战略而确立“城乡二元体制”到以京沪两大城市为策源地、以各省会城市为中心、以“城市—学生(工人)”群体为主干而展开的“文化大革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变,当代中国史的“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无不以“城市为中心”进行战略布局,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无不围绕着“城市发展”和“城市问题”(“人—物”关系与“人—人”关系)而演化和展开,其中有顺风也有逆流,有经验也有教训,有成功也有挫折,而蕴涵着的核心问题是当中共从“革命党”(“以农村为中心”)成为“执政党”后,如何在适应和管理城市、建设和发展城市方面,走出一条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世界接轨的现代化道路。
然而,查询比对现有研究文献,即便以1949年党的工作重心“移向城市”为标志,党史研究领域虽有以城市居委会、流民改造、报业改革、公私合营、工人劳动生产等选题,但更多的研究还是集中于与乡村相关的土地改革、合作化、统购统销、公共食堂、粮食危机及城乡社会改造等方面*韩钢:《中共历史的民间研究之境界》,《北京日报》2011年7月25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倡导多立足于城市,多侧重于城市,即以城市的眼光去搜寻线索,发现问题,进而构筑解释框架。城市史理应成为中共地域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国内外学界围绕“地域共同体”的讨论,大致有“水利共同体”“基层市场社区”“祭祀圈”等几种学说*孙杰、孙竞昊:《作为方法论的区域史研究》,《浙江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这种以“社会经济史”为主导的意见,实际上是强调“社会历史发展中,由具有均质(同质)性社会诸要素或单要素有机构成的,具有自身社会历史发展特征和自成系统的历史地理单位”*徐国利:《关于区域史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学术月刊》2007年第3期。,“均质(同质)性”由此成为区域界定的基本条件。应该承认,这种解释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和学术价值,甚而成为地域史定位的一般原则。
但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并不认定“一般原则”的绝对意义。所以,在地域史研究中标树“以城市为中心”的观点,亦不应绝对认同“均质(同质)性”原则,反而应以认同“非均质(异质)性”为准则。诸如直辖市中的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省会城市中的哈尔滨、广州、西安、拉萨,省属城市中的唐山、苏州、桂林、石河子,除了可寻找自成关联的“地域共同体”的线索,却均有自成系统的“历史—地理—治理”的渊源和构造。这是因为“地域史”概念在学理上的界定和在学术上的运行,不管是“均质(同质)性”还是“非均质(异质)性”的特征,终究要以“历史—地理—治理”的时空划分为范围和目标,以至所谓“地域”实际就是一个“历史—地理—治理”的空间结构、一个“历史—地理—治理”的行政区划。当然,此说并不排斥“地域共同体”的观点,两者在归结点上并不矛盾,只是不能相互涵盖和通约。
众所周知,在中国广袤的版图上,自古代、近现代乃至当代以来,各类城市从雏形到更新、从建设到发展,除了与自然地理的“山川形变”有关,均离不开历史地理范畴的“历史活动主题和历史活动过程两个维度”,以及“时序、纪事和变迁”等要素*龙先琼:《试论区域史研究的空间和时间问题》,《齐鲁学刊》2011年第1期。。这就是说,以“城市为中心”的眼光来看“地域史”,首先要肯定城市是地理、历史与政治治理的合体,又因城市集中了所在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资源,自然成为行政管辖的中心,且对周边甚或更广阔的社会流域产生辐射和影响。在此前提下,再确证不同历史阶段的“行政区划”即一个历史地理的单位,便不仅梳理了城市史演变的结果(含人口、建筑和社会生活等),更把握住了城市研究的根据和重心。
回到党史研究的范畴,就可见在跨过1949年的当代史版图上,1954年6月,政务院发文将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武汉、广州、西安、重庆等11个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1958年,国务院决定将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共九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将北京市的行政区域拓展到16807平方公里。这一统筹和增量,正体现了以城市“行政区划”为切入口的研究方向(归属与管辖)。再以上海市的“行政区划”为例,1949年时上海市辖域面积仅为618平方公里。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真想建设内地,就必须充分利用沿海”*《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63页。,中央此后决定上海的功能定位就是建设“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基地”和“科学技术基地”。但上海城区局促,人口密度高,哪来满足发展两大基地的空间呢?在中央的协调下,江苏省于1958年将上海、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十县划归上海市,使上海市的辖域面积陡然扩展十倍,增至6185平方公里。事实证明,这一区划调整的决策,不仅适应了国家工业化的战略要求,更因整体改变了“大城市、小郊区”的空间格局,对疏散人口、发达交通、促进农副业生产乃至重塑新时期上海的城市功能即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等,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就此来看,考察城市管辖地域的历史演变过程(含城市内部的调整,如上海先后在原川沙、南汇等地界建立浦东新区,将原南市区、卢湾区划归黄浦区,等等),就是在性质和内容上确证了“以城市为中心”的研究取向,其引申出的问题构架——上至国家战略,中至城市治理,下至百姓生活——可全面而立体地展开,此命题也就在理论规范中获得了方向与活力。
然而,不管是直辖的北京市、上海市还是省属的青岛市、宁波市、武威市等甚或地级市、县级市等等,面对“中央”都是“地方”——此为党史研究的要点和侧重之处。故而,“地域史”研究多应遵循“上下呼应”“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互为比照”的思路。
一看“上下呼应”。传统的宏观史研究多取“从中央到地方”的研究路数,因为中枢的结构与组合、决策与运作决定了这个框架是至上的、笼罩的和辐射的(可称为“上端”)。反之,若以省区或以地县的区划为研究的出发点,自然属于“地域史”的框架(可称为“下端”)。然而,现实的问题是当宏观史的政治倾向决定了道路和形势的指归,地域史的展开不可能脱离这一政治指引,但因地域的状况各有不同,其呈现的现象、过程和结果的差异以及事态、事件和事变的特殊,往往叠床架屋、繁复多变,恰恰可以多侧面、多角度地观照和剖析来自“上端”的政治决策(传达与告喻)与取之“下端”的政治落实(理解和执行)之间的关联和变移。事实上,以笔者所熟悉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例证来看,“上端”的政治决策也往往注意“下端”的举措和经验,并加以吸取、总结、提升和推广,成为“上端”的意志和政策的体现,如大串连时期推广大连海运学院的徒步串联;1973年,毛泽东回复福建知青家长李庆霖的信,指出“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并“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477页。,从而引导各地的知青政策有所调整;等等。在一些情况下,因“下端”的一些情态和事变,往往导引了整个政局的嬗变和走向,如1967年武汉的七二○事件,1976年上海《文汇报》的三五、三二五事件,等等。正是立足于此,整体史与地域史既是统一的、贯通的又是分流的、多元的。研究者通过“上下呼应”,把捉其间的互动和歧异,便可将地域史研究推进到一个更通达的位序上。
二看“以小见大”。地域史的研究脱离不了整体史的大框架,即地域史的各要素不能是封闭的或孤立的,这就决定了它应具备“以小见大”的功能和责任,当然这也与目前其所遭受“碎片化”的批评有关。显然,高端政治的每一个片断(一个会议、一个讲话、一个批示、一次会面、一次出行、一次活动等),因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布局和政策演变,以至在高屋建瓴的宏观叙事的史学建构中,大都没有“碎片”的感觉和认知,这是由国家宏观史的框架和性质所决定的。而落实到地域史的研究中,因史料的内容归宿和问题取向,均合围在一个具体的历史地理的区划中,开掘它、剖析它、展示它,却因时空的限制,便多被指认为具有“碎片化”的倾向。但问题在于,“碎片化”的特征是由地域史研究的学术定位决定的,甚或是以高层政治史的视角来指认的,以至于有学者声称:“中国区域史研究的碎片化趋势不可避免,且是区域史研究的方向所在。”*高福顺:《碎片化与全视野中国区域史研究的价值取向》,《史学集刊》2014年第3期。其实,历史的演变具有地域的多样性。所以,问题的要害不在于地域史研究本身,而在于地域史研究存在的欠缺和差失,那就是时下不少的研究论文(含硕博士论文)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倾向,即只从题目需要梳理该地域史的情况和内容,既不能放射出去,与“民族—国家”“党政—治理”的大政方针发生勾连;又不能沉潜下去,读透材料背后的承续和堂奥,所谓“问题意识”遭到泛化和虚设,为“问题”而“问题”,难以通过“破解/解释”的路径建立起“问题构架”。一言以蔽之,地域史研究中的“以小见大”,就在于能够把握某种根本性的关系和问题,揭示出课题内含的典型价值和普遍意义。
三看“以点带面”。在一定意义和程度上,因地域史研究脱离不了时空积淀的文化类型,自然与社会史的研究存在同构关系。尤其“以城市为中心”的研究取向,因辐射面极其开阔,所以除了要正视与高层相呼应的政治理路,还必须关注该行政区划内“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生活—习俗”等诸方面的情况和事态。具体而言,就是要用历史演变的眼光,关注城市的发展与管理,如城区建设、交通规划、工商金融及经济结构、社会组织等功能;关注文化精神,如学校教育、新闻出版、文体艺术及审美风尚、文明素养等水准;关注市民生活,如民居环境、商品供应、消费水平及人际关系、社会伦理规范等状况。就此,政治史的“点”带动社会史的“面”,一层层地形成立体结构,做到既有立足点又有展开面,张弛有度,分合有序,自然有利于地域史研究根据课题的需要,获得新的材料和视野。
四看“互为比照”。因“以城市为中心”的取向不绝对认同“均质(同质)性”,而取“非均质(异质)性”的地域史研究原则,故有必要强调城市之间“互为比照”的观点和方法。其实,在中国的城市史版图上,东南西北中各类城市的肇始和更新,其经济和文化等均有深远而独特的“历史—地理”缘由。在党史研究领域,便可见“上青天”(上海、青岛、天津等)等沿海城市与内地城市在工商业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即便在知青上山下乡时期,京津沪等城市均有知青的跨省区安排,如北京知青在延安、天津知青在黑龙江、上海知青在云南等,江苏、广东、福建和辽宁等所属城市的知青则多为省内安排。由此可见,各类城市因情况复杂,地域差异性大,不平衡性明显。通过跨地域的“互为比照”,就可以既看多样性又看特殊性,更可在差异和类同中反观自身的地域特征。这无疑将有助于研究者站在一个联通的角度,针对地域史研究课题的需要,建立起合理且富有弹性的“问题构架”。
综上所述,标树以“以城市为中心”的地域史研究取向,应成为“跨越1949年”以来党史研究的重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