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助力脱贫攻坚
2018-02-07刘合什布
●刘合什布/文
脱贫攻坚是当前民族地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仅是党和政府职责所在,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民族地区基层检察机关要积极融入脱贫奔康大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新时代履职为民的重要内容,主动担当脱贫攻坚的检察责任,以助力脱贫攻坚实效,彰显检察机关为民情怀,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一、做好民生实事的“计算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问题就是民心问题”。解百姓之困、谋民生之利,必须明确主攻方向,找到具体路径。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不富、食不甘、寝不安”的责任感,紧扣发展需求,强化使命担当,紧紧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找准检察工作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准确把握发展与稳定、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对标“五个振兴”要求,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用等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审批实施等环节检察监督,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犯罪,积极服务新时代“三农”工作。二是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利益诉求群体集访、重大项目建设风险,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风险型经济犯罪,慎重对待创新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切实维护决策者和创业者合法权益。三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水、土壤、大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对生态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打击力度,防范化解环保项目建设风险,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最后,还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切实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筒办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减轻农民群众经济负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树立新风正气,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不断进步。
二、做好产业发展的“抢答题”
幸福不会从天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产业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原动力,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支撑。一是着力烘托产业发展良好氛围。产业兴旺是贫困群众的迫切要求,产业发展如同搭台唱戏,检察机关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善于发挥“鼓”与“呼”的作用,积极协助联系乡党委政府强化产业支撑,主动担当特色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布局者,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强产业的原则,认真做好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稳增长、见效快的“抓产业、促脱贫”之路,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发展氛围,努力建设公平规范的经营环境、依法经营的诚信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检察机关要注重搭建让农民群众展示聪明才智的广阔舞台,让他们勇立潮头的热情激情更旺盛,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善于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挖掘当地特色资源,培育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让创业致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成为绝大多数贫困群众的人生选择,成为振兴当地经济的最强音,使“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成为一种共识、一种导向、一种自觉行动,人人争当创新创业时代的弄潮儿。三是着力保障农民群众经济社会建设参与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要正视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这个现实,最大限度帮助解决农村生产力的有效供给和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问题,组织干警多向贫困群众讲清讲透扶贫政策的利好,鼓舞贫困户的信心,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通过村级文化广场、文体设施建设,鼓励有运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积极参加身体锻炼和艺能竞赛活动,真正让贫困群众务农有甜头、致富有盼头、前途有奔头。
三、做好生态环保的“判断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五位一体”总布局,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者。检察机关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村,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推动有关部门进行村容村貌合理规划、村庄建设巧妙布局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凸显乡村建设的特色化、民俗化和乡土化,让新时代的乡村真正绿起来、美起来、舒适起来,成为人们心驰神往、引力巨大的心灵“磁场”。二是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者。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乡村活动,积极营造节约资源、爱护环境良好氛围,在深化生态认识中当好“引航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和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管、纠正违法,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执法合力,在保护生态建设中当好“监督员”;针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投资,开展重点监督和同步预防,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当好 “保洁员”;建立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单行道”变成“立交桥”,实行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一站式受理、全天候服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当好“服务员”。三是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保障者。绿水蓝天一刻也离不开法治护航,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宗旨,切实抓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土开发、资源集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政策法律;切实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加强调处化解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加强对破坏环境、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公诉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完善资源环境开发利用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最后,还要构筑生态建设 “高压线”。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质量的热切期盼,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偷拉盗运和非法收售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有效遏制破坏林木林地资源行为发生,真正为“美丽凉山”护航、为“发展一时经济、毁掉长期美丽”的短期行为筑起一道坚实防线,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贫困群众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为民族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做出新贡献。
四、做好党建工作的“必答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脱贫奔康“头等大事”、转型发展“第一要务”,以扶贫帮乡为平台,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精准脱贫为抓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一是抓组织建设增强内在支撑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农村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检察机关要主动协助联系乡党委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把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齐心协力投身乡村经济社会建设,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带动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新风,提高文明程度。二是抓队伍建设增强示范牵引力。乡村要发展、群众要脱贫,需要有一支解放思想谋发展、开拓创新闯新路的骨干队伍,检察机关要积极推动开展“双培双促”活动,培育“好支书”“好搭档”“好班子”“好苗子”,把农村党员骨干培养成经济能人,促进农村能人队伍建设,把农村优秀经济能人培养成党员,促进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鼓励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项目的优秀青年、退伍军人、能人大户进入村“两委”班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和群众意识,站到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三是抓思想建设增强引导驱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敢于打破习惯思维、习惯方式束缚,破除思想观念上的顾虑,带头转变精神状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教育宣传和组织发动群众,把扶贫同扶智扶志有机结合起来,清除贫困群众思想上脱贫信心不足的“拦路虎”,营造扶贫光荣、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实现贫困群众“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积极推行帮扶干部到难村、检察干警到乱村、科技干部到穷村、专业干部到产业村任职机制,利用乡村农民夜校平台,加大对“田秀才”“土专家”的培训力度,激活贫困群众“造血”潜能,鼓励致富带头人和脱贫典型走进课堂、走向群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唤起贫困群众的希望,鼓励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唱响发展主旋律。四是抓机制建设增强持续发展力。检察机关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对基层干部在政治上多激励、工作上多支持、心理上多关怀,让基层一线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负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基层干部撑腰,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让那些既干净又干事的人能够心无旁骛施展才华、脱颖而出。
五、做好法治宣传的“选择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向贫困群众宣传产业发展、医疗、教育、就业创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让贫困群众应享尽享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积极培育农民群众现代法治意识,使农民真正了解法律,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落实村务监督责任制,发挥经济带头人、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引导群众把维护法律尊严内化为自觉行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风气,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三是依法惩治涉农犯罪,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横行乡里、祸害群众的各种黑恶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开展对“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净化农村社会风气,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坑农害农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四是健全完善利益协调制度,积极协调健立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民间纠纷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的特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筑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