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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建强司法所 夯实北疆司法行政基础

2018-02-07吴铁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中国司法 2018年11期
关键词:司法厅全区终端

吴铁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祖国北部边疆,全区各级司法行政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嘱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把建好建强司法所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司法所工作难题,科学谋划司法所工作发展新思路

司法所承载着各项司法行政任务末端落实落地和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建设长期存在着基础差、底子薄、工作不规范等“老大难”问题。按照傅政华部长提出的全力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好“第一载体”“前沿阵地”的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把脉定向,通过建立落实司法所标准化体系建设,破解制约司法所工作建设中的各种障碍和瓶颈,科学制定实施了《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司法所建设标准》《司法所外观形象设计及内务标识规范》《司法所等级评定考评办法》《司法所等级评定考评细则》等,建立一整套打基础、管长远的司法所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一是提高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为满足司法所开展服务管理的需要,把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标准由过去的100-120平方米标准提高到150-180平方米,满足办公、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需要。二是建立工作人员配属标准。根据城乡、地区人口分布和完成任务需要,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标准从过去的1-3人提高到3-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由1-2人提高到2-3人。三是完善技术装备,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全各类办公设备、执法设备和警用装备以及通讯设施,规定司法所人员经费足额到位,公用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四是明确司法所所务管理标准。制定司法所党、团组织建设标准,坚持政治引领;建立司法所学习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和投诉查处机制。

二、坚持以效能为目标,构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建设群众满意、坚强有力的司法所

自治区司法厅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把司法所建设列入全区依法治理的重要工作,列为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采取现场交流会、推进调度会开展互检、观摩等形式,促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落实落地。司法厅领导主动到困难多、任务重的地区现场办公,协调帮助解决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系统通过建立落实各级领导联系点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落实责任,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全区各地司法行政系统抓住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设施装备、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采取改建、扩建、置换、购买等方式,全区司法所实现办公业务用房130539平方米,所均达到124.7平方米,建成的150-18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司法所由110个增加到363个,增长2.3倍,占司法所总数的34.7%;实现外观及内务标识统一的司法所有428个,占比为41%;建成标准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322个,占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30.8%;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矫正场所350个,占比为33.4%;实现与上级司法行政系统信息专网互联互通的司法所852个,各项业务软件部署到位,占比为81.4%。

二是大力调整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全区各地司法行政系统采取清理专项编制、增加事业编制、设立公益岗位、政府聘用辅助人员充实司法所等多种方式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目前,全区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3390人,所均达到3.2人,其中专职在编人员2405人,所均2.3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917人,所均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8人)。配备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3人以上的司法所,由过去的191个增加到352个,增长84.3%。根据司法所工作需要,着力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专职在编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295人,占比为95.4%,其中法律专业人员近1700人,占比为74.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一名双语工作人员,发挥双语人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工作的独特优势。加强与大专院校和专业机构的合作,认真落实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和双语培训工作。按照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标准,今年上半年,司法厅划拨专款500万元,对全区1071名司法所长开展了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信息化、蒙汉双语服务为内容的全员集中培训,取得了显著实效。

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区各地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编制、人社、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重视、支持与配合。自治区人社厅每年为司法所配备大学生志愿者1200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经费,每年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达3000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区各地投入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亿元,较全年投入增长14倍,新增办公、业务用房面积3万多平方米,同比增长8.7%;调整充实司法所执法执勤专用车辆632台,车辆配备率为60.4%。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建成标准化一级司法所445个,解决了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全区司法所建设实现了“四个百分之百”,即司法所设置覆盖率百分之百,旗县(市区)司法局垂直管理百分之百,专职在编人员部署到位百分之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百分之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四是司法所自抓自建成效显著。全区司法所主动瞄准基层治理和群众需求,着力创新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建立基层维稳和社会治理联动工作机制、维护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推进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工程建设,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服务平台,打造了一大批基层法律服务品牌。近年来,全区司法所指导参与调解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1万件;为基层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余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万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2.6万人,开展帮教3.7万人次;未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为基层稳定、社会发展提供了服务和保障。标准化司法所的创建,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振了司法所干警做好工作的信心,提升了攻坚克难的能力,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找到了一条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三、坚持以人民满意为中心,加快创新驱动,努力打造司法所服务群众新模式

地域辽阔、人口高度分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偏远地区基层群众获得法律服务难,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工作亟待解决的难点和重点。通过把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手段与司法所工作不断融合,实现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和对各项工作的逆向评估,最大限度地弥补因服务半径过大而带来的司法所服务群众不及时、不充分等“短板”,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根本出路。

一是积极拓展应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统和应用标准,以打造数字司法所为目标,积极拓展应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通过“12348”中国法网和内蒙古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融合。

二是率先开发了司法智能终端(JIPAD)。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定制开发了将生命体征识别技术应用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司法智能终端(JIPAD)。将司法所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职能集于一个界面,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智能一体化的移动执法平台。其主要作用是: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通过运用生命体征识别技术,实现管理人员的智能化管理,打造司法行政“闭环式”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证据材料不足、工作疏漏等引起的管理漏洞;社区服刑人员在手机上下载APP后与司法智能终端进行绑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可以利用手机对管理对象进行实时监管,并应用生命体征识别技术,精准监测预警人机分离,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现象的发生,达到了全覆盖、全时空、全流程精准管控,同时,也避免了使用特殊设备管理社区服刑人员,造成社区服刑人员的抵触情绪,从而影响教育矫治质量。针对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语音录入、现场取证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司法智能终端有效解决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低,抵触信息化系统应用等问题,保证了系统数据的及时性、鲜活性。司法智能终端的应用促进了传统的年底抽查、翻阅案卷等考核模式向实时考核、用数据考核的模式转变,提高考核质量及考核结果的可利用性,促进了工作的不断进步。司法智能终端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缓解了当前司法所人员不足、工作任务多、人员力量和工作任务量极不匹配的实际情况,成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掌中宝”,成为“移动的司法所”。

三是首创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目前,全区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城乡法律服务力量分布不平衡,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为此,自治区司法厅根据新时代矛盾变化,在全国首家推出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融合地域实际、群众需求和信息技术为一体,为城乡居民提供足不出户的优质法律服务。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联通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为老百姓请进了专业、亲民、蒙汉兼通又随叫随到的“家庭律师”,有效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司法厅抓住了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怨问题的工作基点。通过准确把脉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把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内容分为“想看的”“想选的”“想问的”三个模块,农牧民群众在家轻点遥控器就可以通过电视向最优秀的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查询想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合同范本、法治视频和专业的律师信息等,利用遥控器即可享受均等优质的法律服务,真正实现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以其特有的便捷性、创新性,把公共法律服务“面对面”地送到千家万户,实现了“用数据跑路来代替群众跑腿”。目前,终端全区覆盖用户达到82万户,“想选的”“想看的”模块点击数达3000余万人次,视频咨询量达36万余人次,广大农牧民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年年底前将实现终端全区二分之一家庭用户覆盖,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全区全覆盖。

四是做好信息大数据应用。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和司法智能终端(JIPAD)的开发,初步实现了司法所工作智能化,将基层百姓的舆情、民情、社情和需求,及时反馈到内蒙古司法厅大数据平台。司法厅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决策参考。利用大数据平台,司法厅把群众的所期所盼所想汇聚到管理部门,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实现精准化解矛盾纠纷,精准普法,对落实情况进行逆向评估,信息化效果尽显。

四、结语

在刚刚结束的首次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决心认真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加快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传达再部署,出台《关于建立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司法所的意见》,进一步掀起大抓司法所建设工作热潮。二是主动加强同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外协调,主动向当地政法委汇报,主动与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中规定的司法所人员配备、用房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具体政策的落实问题。三是继续抓好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修改完善《内蒙古司法所建设标准》,抓住场所建设、人员配备、设施车辆、经费保障、外观标识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司法所达标建设。今年年底前,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厅里督查和异地互检方式,对全区各地司法所达标工作进行验收。四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承办好全国司法信息化建设现场会议,大力推行司法智能终端(JIPAD)和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加强实践应用。同时要扩大覆盖面,今年年底司法智能终端全部发挥作用,2019年年底实现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对自治区所有家庭的全覆盖,让“移动司法所”和“家庭律师”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努力把司法所建成服务群众的平台。全面推行翁牛特旗乡镇法律服务模式,即由“司法所统一接收基层群众的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材料,通过司法行政内部运转渠道递交对应部门办理,再由司法所将办理完结的材料反馈给服务对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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