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题论坛上的讲话(2018年5月8日)
2018-02-07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举办这次论坛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探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任务措施。刚才,王乐泉会长发表了主旨演讲,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系统阐述,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对于我们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现在,我就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论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为我们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和内生动力,源自于中华民族优秀法文化,汲取了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法治建设经验,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它以独有的教化人心的作用,成为培育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文化土壤。我们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在着力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的同时,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一种信仰、成为社会的一种核心价值,为建设法治中国奠定思想和社会基础。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党的领导地位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牢牢掌握法治文化建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主动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努力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将我们想“讲什么”“普什么”和人民群众想“听什么”“要什么”贯通起来,用法治文化移风易俗,推动崇尚法治的社会风气的养成,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法治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准确把握两者的契合点和切入点,找准坐标、选准角度、明确任务,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撑,为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行为规范发挥着熏染和教化作用,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促进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笃信者、引领者,通过领导干部自身履责和组织管理作用的发挥,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过程,变成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过程,发挥了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强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熏陶。着眼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各类实践活动,把法律规范融入校规校纪,把法治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在青少年的心灵中留下了法治文化的坚实烙印,使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在思想上树立尊崇法治的信仰、学习法律的意识和践行法律的自觉。
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在地方、基层、行业等普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文化环境。
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认同。法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进一步优化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把普法向面上延伸,向基层拓展,让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成为每一名公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全社会法治文化氛围越来越浓厚。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启发人、感召人、诱导人、规诫人和鼓舞人等功能,像春风化雨一样引导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肯定和赞扬、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地否定和反对。这赋予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强大的精神内核、崭新的工作内涵和全新的工作任务,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崭新的舞台和广阔的空间。法治宣传教育要主动适应这一变化,摸索规律,创新方法,更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认识站位。法治宣传教育的使命不仅是要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更是要养成中华民族的法治自觉,这是我国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只有人们普遍具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素养,从内心真正尊崇法治,法治中国建设才能拥有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从事法治宣传教育一定要提高认识站位,从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从顺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局来认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法治宣传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有没有”“做没做”上,更要体现在“实不实”“好不好”上。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法治实践。宣传方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成效要让群众来评判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执行力,特别注意抓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下去、结出果。
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嵌入法治文化内核,推动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推动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建设法治文化前沿阵地,活跃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对内凝聚法治文化共识,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文化故事,增强法治文化传播力、感染力、影响力。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都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任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提出,可以说是三十多年法治宣传教育由外而内的必然逻辑延伸。我们要充分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进一步在广泛深入宣传上下功夫、在树立法治意识上下功夫、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推出工作举措上下功夫,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相互借力、相互促进,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共同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三、总结提炼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法治宣传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按照党中央批准的“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制度、阵地、作品建设,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
注重提升思想认识。统一思想认识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先导。各地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作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努力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合力。
注重完善政策保障。政策保障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地陆续出台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了行动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了意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经费保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
注重建设载体阵地。载体阵地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各地结合实际加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的建设力度,全国已有法治文化公园3500多个、广场1.2万多个、长廊3.4万多个。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方便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法治文化活动。浙江省建立了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社会免费开放,弘扬宪法文化。上海市成立“法治传播新媒体联盟”,粉丝数超过100万,形成了较大的法治文化传播力。云南省开展了“千里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在民族地区推进“民族法治文化广场”“民族法治文化公园”等建设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很多地方推荐评选了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评选了十佳法治文化阵地,命名了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带动了各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
注重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法治文化作品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体内容。各地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等各种文艺创作活动中,打造“接地气”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安徽省结合本地特点,制作了皋陶法治思想、“淮南子与法”、包拯“公正慎刑”精神等具有地域特色的大量法治文学艺术作品,形成了规模效应。湖南省开展了法治微小说全国征文大奖赛活动,天津、内蒙古、四川等很多省(市)建立了法治电影、法治歌曲、法治漫画等法治文化作品库,组织举办法治书画、法治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的征集、评选、展播活动,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热情。
注重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形式。各地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广泛性和互动性,做到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北京、河南、湖南、辽宁等省(市)举办了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文艺大赛、山歌大赛等活动,重庆市在农村常态化开展普法故事会、法治茶话会等法治文化活动,海南省从2013年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通过现场互动、专家点评、艺术感染等方式,寓教于乐,让全省50多万名中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山西、贵州、甘肃、宁夏等省(区)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节,在“法律七进”中把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参与法治文化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成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
注重法律与道德融合。提高法治素养与增强道德素质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各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法德同宣同讲、兼容共济,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江苏省开展了“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研发德法文化宣传产品,开展德法文艺宣传,组织“德法同行”志愿服务,打造“一县(市、区)一品牌”,目前已创建德法品牌100多个。山东省探索开展了“法德共进”活动,充分发挥道德、礼仪、乡规民约、家风家训等的作用,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宣讲法治,推动法律和道德有机融合,增强了工作实效。
注重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高水平、有创见、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地围绕如何更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从“一线演员”到“幕后导演”、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从“硬性灌输”到“潜移默化”的转型;如何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将其更好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如何把法律真正交给人民,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的基本手段,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等重要课题都做了一些研究工作。包括这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题论坛,也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形式,应该说已经取得了一些理论成果,对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也初步显现。我们要始终抓住理论研究这个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历史进程,法治宣传教育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创造和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我们要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巩固已有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创新、发展、完善,创造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的新经验、新做法。
四、创新开拓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作为
新时代对全民普法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都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要着眼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胸怀全局,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务实进取,坚持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作为工作主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全社会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格局。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标志性举措。要充分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共同责任,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培育和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过程。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组织开展案例征集发布工作,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推动法治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让法治文化融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最坚实的人文基础。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文化具有地域性、群体性差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重视这些差异,选准工作目标,有的放矢。要以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定主题,分业、分类、分众,以精准的个性普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准确把握各种时机,形成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活情境和社会氛围,使法治文化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从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依法决策制度等方面,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从娃娃抓起开展法治教育,着力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不同途径,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措项目化,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虚功实做”。文化的传承需要载体。要通过设计实施若干项目工程,用具象化的载体来承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使命。要实施教材工程,编写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材,提高教材的质量和可读性,让书写在教材里的文字活起来。实施基地工程,建好用好国家级普法基地,把各种普法基地用起来。实施产品工程,组织制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法治宣传文艺作品,让精品多起来。实施舆论阵地工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实施外宣平台工程,制作法治外宣片,对外树立中国法治形象,让法治文化建设走出去。实施“智慧普法”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拥抱现代科技,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速法治文化“微传播”。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化,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文化建设事关国家软实力,是硬任务,要有硬指标来检验和推动。要建立科学系统的工作考核体系,时常检验工作的实效性和时效性。要设定科学全面的评估标准和量化指标,制定公开公平的评估办法和运行程序,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及结果运用渠道。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研究,进一步推动普法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推动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考核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纳入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和“谁执法谁普法”评估内容,增强刚性约束。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专业化,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业人才。文化的传播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和专业性。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需要大批既懂得法律又了解文化传播的专业人才。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加强普法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学好用好现代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充分发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和法治文艺工作者,利用各自优势,开展法治文化宣讲和服务活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局面。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中央赋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使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把以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重点部署,有效推进,切实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强统筹谋划,准确把握文化建设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拿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见方案、见行动。要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见落实、见成效。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及时发现总结基层首创典型,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媒体公益普法等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方面面。要加强经费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体系,纳入部门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经费逐年增长机制,确保法治文化建设有序进行。要加强督导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媒体精心策划、积极配合,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用好“两微一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及时宣传报道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成就,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新时代是属于奋斗者的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精神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