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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太仓模式”改革与发展前瞻

2018-02-07顾潇军江苏省太仓市司法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8年5期
关键词:律师法治法律

顾潇军(江苏省太仓市司法局局长)

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是江苏省太仓市在2011年应对苏南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后,对提高生活质量、追求美好生活的诉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公共法律服务的诞生之初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并迅速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成为了司法行政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抓手。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定》以党的文件的形式,把肇始于太仓的公共法律服务概念上升为国家战略。2017年7月16日,司法部正式提出,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场重大改革在国家层面展开。

公共法律服务“太仓模式”是2017年8月,江苏省司法厅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在太仓联合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现场会的时候由主办方确定的。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把这种模式概括为四个特点:一是注重载体建设。以“光辉工程”为统揽,率先出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建成全国首家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四纵三横”的服务网络,打造了有特色、有影响的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二是注重“政社互动”。践行“政社互动”理念,培育发展了多个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通过社会协同大幅增加服务供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做法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三是注重城乡一体服务。通过“一镇一律所”挂钩共建、百名律师下基层、司法“光辉日”等活动,促进法律服务资源下沉至镇村一线。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开通了掌上法律服务平台,让城乡居民都能同等享有优质法律服务。四是注重制度保障。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给予每个村(社区)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法律顾问经费。出台了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为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会议认为太仓的做法为全省作了很好的示范,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学习借鉴,紧扣“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推动法治建设成果为人民群众共享。

一、坚持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并举,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太仓模式”始终扎根泥土

2011年7月,太仓在全国率先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过了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两次飞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从由太仓首创变为全国实践,顺应了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也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太仓的公共法律服务自发端以来,大致历经了三个阶段:

在1.0时代, 2011年7月创造性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通过建立完善引导机制,着力推动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确定了每月10日的“司法光辉日”和百家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建设。2013年6月,探索建成全国首家实战化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十大窗口,提供一站式、窗口化服务,璜泾镇建立全国首家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在2.0时代, 2013年7月,在制度文明理论的基础上,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和本质特征获得有效突破,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为标志,建成了以市、镇、村、户四级法律服务资源有效配给,政府、社会、市场三者法律服务资源统筹的“四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二次飞跃。

在3.0时代,在初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强化改革引领,突出科技支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民生热点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拓展,向互联网空间延伸。以开通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起点,建成全国首家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全国首家实体平台相呼应,进一步畅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渠道,提升了服务的便利性。

(一)把握人民群众新的基本需求,创造性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2011年7月,太仓市提出,“加快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在全省率先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此过程中,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拥有“中国立法学之父”之称的北大周旺生教授的制度文明理论为公共法律服务找到了理论源泉。在进行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首次界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服务要求,编写了近25万字的《太仓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与实践》一书。

(二)把握方便可及的基本原则,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平台

着眼于便利性原则,形成了“四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即以市、镇、村、户四级法律服务资源有效配给,政府、社会、市场三者法律服务资源统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并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1.构建“四纵”公共法律服务网,实现纵向到底。在市镇两级,打造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矛盾调处服务中心等专业性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群众组织为两翼的体系架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专业调解、援助案件受理、公益律师岗、农民工门诊等10个窗口,实现职能窗口化,将机关部门压向实战一线。同时建成全国首家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民众提供便捷的在线自助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文书服务、业务查询、企业风险检测、公证办理、法援申请、调解申请等,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和“12348”法网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并进行延伸和覆盖,实现公共法律网络服务平台实体化,实体服务平台网络化、智能化。镇级公共法律服中心接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指挥,统筹推进律师事务所“一镇一律所”挂钩服务,推行“云服务”工作模式,通过全镇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部门联动,配置无人律所,形成强大的服务机制。在村级层面,推进集律师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七位一体”的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建设。为全市所有村(社区)配备公共法律顾问,公共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服务不少于1天、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农村法治大讲堂、每年至少进行1次村(居)务法律风险点排查。在户级层面,我们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模式,以住宅小区或村民小组为一个网格,由网格员兼任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员,常态化掌握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2.统筹“三横”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横向贯通。统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在政府层面,强化司法行政统筹能力,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社会层面,践行社会协同机制,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形成包括娄城老娘舅联合会、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等20余支社会协同力量;在市场层面,充分发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等专业团队作用,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3.推进“互联网+”战略,实现即时服务。突出科技支撑作用,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入户”工程、做强“四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同时,升级网上服务空间,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开通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引进无人律师事务所,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法律援助律师远程会见系统等,形成了立体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把握可持续的基本理念,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

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2013年7月,江苏省太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国首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专门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3月,太仓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办法》,召开了全市城乡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先后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和每个村(社区)每年不少于一万元的公共法律顾问专项经费等,用于购买由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志愿者协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

2.深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主体。通过实施税收地方留成返还政策,推行诚信质量综合指数评估等措施,太仓法律服务行业实现快速发展,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2018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数量较2010年分别增长62.5%、44.4%。首批太仓市“十佳公益律师”受到市政府隆重表彰,激发了律师的参与热情。

3.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创新惠民工作思路,从2011年至今已建成90余个覆盖城乡的司法惠民实事项目。连续五届举办“光辉奖”世界华文法治微小说大赛,作品精选集《法治与良知》《醉清风》等在全国发行,活动影响力覆盖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续五年组织开展“暖阳一号”“五月的阳光”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服务·光明万家”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群众最满意的机关优质服务品牌”。

4.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太仓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公共法律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已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社会组织20余个,全市141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开展社会司法促进计划首届创客大赛,27个社会组织参加比赛。

二、始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太仓模式”保持旺盛生命力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过程中,太仓市创造了五个“全国首创”。一是2011年在全国创造性地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二是2013年在全国创造性地锁定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出台全国首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被列为苏州市十大法治事件;三是在全国创造性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实现全覆盖;四是在全国创造性地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并成为省标的蓝本;五是在全国创造性地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四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回顾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概况起来主要得益于四点,即“站得高、沉得下、望得远、方式活”。

“站得高”——高度重视,一抓到底。2011年7月,太仓正式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市委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七年多来,太仓市紧扣目标、久久为功,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七个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政策文件,并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望得远”——统筹谋划,服务大局。太仓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把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作为衡量地区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太仓市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公共法律服务为统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引导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广泛参与百姓维权、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矛盾纠纷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领域,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沉得下”——以人为本,贴近需求。太仓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工作中坚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在服务内容、形式、手段上不断创新,着力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太仓始终瞄准均等化目标,率先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施模式,为更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的成效,交由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

“方式活”——多元供给,多方参与。太仓在“政社互动”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有效发挥市场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强化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的基础上,发挥太仓社会组织数量多、社会力量参与氛围浓的优势,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市社互动”和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推进的格局,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

三、始终把握前瞻、面向未来,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太仓模式”保持一路领先态势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把原来的先发优势转变为持续的领先优势,就必须要深化改革。为此,根据司法部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太仓市委、市政府再次出台了《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太仓法治现代化建设核心竞争力标志。展望未来,太仓将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更高层次、更高阶段迈进。

一是坚持理念创新,完善服务网络。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12348”网上服务功能,注重依托微信群、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群众“零距离”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努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城乡不平衡、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强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战服务能力,优化“一站式”服务内容,强化指挥调度功能。优化镇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共建、联动融合,做细做实村(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工作,增强直接服务基层的能力。升级各镇(区)新市民法治俱乐部,建立律师定期值班、月度法治电影、季度法治讲座等常态化运作制度,在人员集聚区设立一批“法律诊所”,为区域内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提升供给能力。建立“谁执法谁服务”普法责任制,各类执法主体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同时,提供相关领域普法、调解和法律救济等职能。实施“社会司法”促进计划,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与深度运用,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供给机制。延伸“政社互动”实践,导入市场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市场化服务单位、社会化供给组织在供给体系中的均衡点,形成三者相互结合、优势互补的“一主多元”模式。启动多种形式的“公共法律服务联合体”建设,发挥已组建的党员律师光辉服务团、公共法律服务顾问团、光辉三人行、法律服务应急小分队等作用。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自发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满足城乡之间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充分运用合同外包、项目委托、志愿服务等方式,将部分公共法律服务交给第三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效率。

三是坚持内容创新,构建完备体系。完成家庭公益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个人延伸,提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个人定制”服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的专业水平和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加强人民调解法治化建设,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制度,支持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为每一个调解室配备公益法律顾问。创新农村社区民主法治村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施法治宣传融合工程,扎实推进“法德”共建。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四是坚持保障创新,推动持续发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保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制度化、系统化的标准实施模式,形成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内容和成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知识的普及和观念的更新,激发全社会对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热情和心理认同。根据进入新时代后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层次不断提升的新形势,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健全完善优秀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着力培养一支能够适应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四、拥抱新时代、实践新使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太仓模式”向现代化迈进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太仓市提出做好四篇“文章”:一是做好惠民“文章”、打造民意司法;二是做好善治“文章”、打造社会司法;三是做好改革“文章”、打造质量司法;四是做好互联网“文章”,打造智慧司法。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变革、效能变革、动力变革,建设更优质量、更高水平、更富效率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体系。

(一)顺应人民新期待,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1.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惠民质量。完成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扩容,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健全完善新中心的规章制度,内强管理,外树形象。推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优势互补。加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促进平台功能设置、业务服务、运行管理全面提升。

2.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顾问工作。探索星级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评价机制,开展星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阶评定。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管理,做到一名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超过五个村(社区)。完善服务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上门服务、下访服务、主动服务成为常态。赋予司法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考核等权限,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效。

3.实施司法行政惠民举措。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解决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联动开展“法企同行”活动,建设互联网律师事务所,引进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市镇联动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开展“法护人生”专项行动,开展法律扶贫专项活动,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全覆盖。

4.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建立“三同步”制度,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庭审直播、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巡回宣讲等形式,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和移动终端等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5.努力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法治与书画、摄影、楹联、谜语、诗词等文化形式的结合,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举办第五届全球华文法治微小说征评活动。推进普法社会化建设,以第二届创客大赛为载体,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保障,积极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6.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和推进村(社区)、企业、学校、行业条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已有法治文化阵地的维护管理和提质升级,重点推进企业法治文化阵地、高端社区法治体验中心、24小时法治图书馆等载体阵地建设。实现《太阳》杂志专业化转型,提升刊物的可读性。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打造线上法治宣传“微阵地”群,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了解法治文化、享受法治服务。以共治、德治、法治、自治“四治融合”,打造善治太仓,推进民主法治村提档升级。

(二)顺应时代新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与时代发展大局相融合

1.加大公证和律师制度改革力度。激发公证工作活力,加强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性质公证处的管理机制,规范绩效激励机制。实施公证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县域公证处年办证量突破万件、配备至少8名执业公证员的目标,加快推动公证员队伍发展,提高公证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推动公证服务咨询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社会矛盾聚集、各类风险高发的领域配置,扩大家事公证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等公证业务,提高办证数量。强化公证质量控制,拓展公证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功能。

2.提高律师非诉业务比例。建立优秀律师推荐制度,引导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积极拓展项目评估、资产重组、债务清偿、破产保护、债权担保等非诉业务。抓好“两公”律师制度落实,加大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力度,稳步推进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完善国企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经营。

3.推进人民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县乡村三级调委会建设。全面开展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情况排查,对工作薄弱的村居调委会依法进行调整和充实,结合村(社区)网格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枫桥经验”示范点,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开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环境保护、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领域延伸。构建行业与矛盾化解深度融合的“调解综合体”,借助专业力量,运用专业知识,更好地预防和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诉调、公调、交调、访调等工作对接,探索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前置”试点。加快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改革。

(三)顺应发展新阶段,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发展水平相适应

1.开展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防范民间非法集资风险,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防范专项宣传教育,以法律政策宣传、案例解读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区分合法投资和非法投资。开通受害者维权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做好非法集资等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升级为群体性事件。

2.开展“法律扶贫”专项行动。加强贫困人口权益保护。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开展对公共法律服务“入户工程”督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致贫原因和法律服务需求调查,重点对发生重大事故、遭受非法侵害、遭遇意外损害、生产经营不当、家庭成员违法犯罪五种致贫类型进行排查,提供个性化的维权帮助。开展脱贫致富项目法律服务。建立法律顾问扶贫专家库,为基层扶贫项目开展“法律体检”,参与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廉政风险防范。加大对经济困难村的法律服务,适时推出乡村企业、乡村旅游等法律服务套餐,为贫困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促进村居依法管理、规范自治。

3.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专项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传播文明交通“太仓共识”和安全行车“太仓规矩”。围绕文明交通、文明排队、文明旅游等,制定旅游公约、景区游览导则、绿色文明出行指南,推动绿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制定发布绿色出行倡议,共同营造低碳、清洁、畅通、高效的城市环境。推进绿色生产。助力“263”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加强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法律法规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建立企业环保诚信责任体系,加强环境污染、生态修复等案件的诉讼调解,引导企业开展源头减排、排放治理,自觉履行绿色生产责任。建设绿色村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要求,将村居环境整治、农药合理使用、秸秆综合利用、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发挥百姓议事堂、乡贤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提高绿色文明意识,建设绿色村居。共创绿色校园。推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等法律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开展“守护绿色家园”“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针对校园意外伤害、校园欺凌、校园贷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创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顺应群众新需求,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与增强群众获得感相衔接

1.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实行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落实,围绕出生、入学、工作、婚姻、退休等人生关键阶段,开展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加强“12348”法律服务队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舆情分析报告制度。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涵,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进公安、进人社、进信访、进法院、进城管的工作成效,继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学校、医院、新入驻企业、困难家庭延伸。

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度。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入户工程”,家庭公益法律顾问签约率达到100%,建立“一户一档一策”精准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民意导向,建立广泛的公共法律服务意见征集网络,充分利用服务平台、服务窗口、服务热线等触角,加强数据分析和信息挖掘,为群众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服务对接更加精准,服务活动更见成效。

3.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建设。积极拓展微信群服务功能,实现与“微警务”“微法院”等联动,使微信群成为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微平台。提高微信服务的便捷度,建立健全微信群后台支持系统,为广大群众提供贴身、贴心的公共法律服务。探索运用微信群智能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谁建群谁主管、谁建群谁负责”,提升群众咨询回复的快捷度和准确率,强化舆情监测,确保微信群规范运行。

4.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手段。升级“12348”指挥中心,更好地发挥指挥协调、信息研判、应急处置等功能。做大“光明万家·一呼百应”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平台用户关注量,提高本地律师参与率和答复满意率。发挥好律师视频会见系统作用。推进虚拟空间实战化运行,综合运用调解小助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率,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自助服务终端,全面接入中国法网,引导群众通过法网获取服务。加强法网宣传和推介,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养成上法网、用法网的习惯,把法网作为日常学习、查阅资料的重要平台。

5.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基础。加快“四色预警”工作体系建设。围绕人员预警、业务预警、舆情预警、实时要情四类信息,按照特别重大事件(红色)、重大事件(橙色)、较大事件(黄色)、一般事件(蓝色)四个等级,建立“四色预警”工作机制。落实江苏省厅司法行政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建立预警信息联动指挥中心,建立以“四色预警”为核心的力量配置机制。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日常巡查、及时抓取、分析研判,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预警信息。深化推进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司法所建设导则等基础类标准的实施。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法治宣传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南服务类标准以及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执法类、服务类厅发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6.加大“政市社互动”机制的融合。按照“高质量建设、实效性应用、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大力培育和引入社会力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业务全覆盖。完善购买服务制度,构建规范化、常态化的社会组织参与机制,畅通参与渠道。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主动提供业务培训、项目策划等服务,在启动资金、办公场所、业务培训、项目策划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顺应新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打造过硬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相一致

1.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司法行政落地生根;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责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党建工作向薄弱点延伸。

2.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律师行业党组织由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员律师光辉服务团工作,开展“与法同行跟党走”专项活动,以律师党员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行业党建水平的不断提高。

3. 实施法律服务人才战略。积极开展人才创新创业示范点评选活动,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培养“青蓝计划”。把业务能力建设摆在战略位置,聚焦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业务,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培训,常态化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大练兵和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组织全体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开展“看发展、看太仓”活动,感受太仓发展成就,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自信心。看变化增强发展动力,走基层增强服务动能,走基地增强党性修养,探民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大典型人物选树力度,开展“一地一典型、一行业一典型、一单位一典型”活动和“最美法律服务人”评选活动。

4. 完善“勤廉双辉”品牌建设机制。大力弘扬“崇尚法律、忠诚守信、和谐包容、开放超越”新时代太仓司法行政精神,深化宣誓承诺、立功授奖、荣誉退休等仪式教育,提升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把握勤政与廉政的关系,让“廉”“勤”为先成为内心自觉。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撑腰鼓劲。

截至目前,江苏省太仓市已经开展了七年多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探索实践,但唯有主动适应新形势、聚焦新矛盾、完成新使命、迈向新征程,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强化统筹,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期“太仓模式”,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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