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学习《共产党宣言》的一点体会
2018-02-06李革新
李革新
(河北省文化厅,河北 石家庄 05007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产党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的重大意义,他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称作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并把它形象地比喻为“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他说:“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1]15
共产党人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必须学习《共产党宣言》这部“第一次全面阐述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伟大著作”,“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2]。对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领导和广大党员来说,能不能坚持《共产党宣言》所阐明的共产主义科学理论,能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生死存亡。
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它的实践性
共产党人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源自于正确认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坚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性。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苏东剧变以后,我们一些党员看到几十年的“老牌”社会主义“红旗落地”,被历史长河中暂时的逆流所迷惑,动摇了共产主义理想,产生了“共产主义能不能实现”的疑问,失去了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有人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产生了怀疑,“不是说存在决定意识、理论来源于实践吗,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却提出了共产主义的理论,不是空想的吗?”
这种认识表面看来很“唯物”,实际上是陷入了机械唯物论的泥淖。在他们看来:反映和被反映、主体反映客体,是机械的、直观的,就像照镜子一样。按照这种所谓的“唯物论”观点,人类社会不可能有任何先进理论产生,也不可能有任何社会进步,原始社会只能产生茹毛饮血的意识,人类只能永远过猴子的生活;资本主义社会只能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只能受剥削和受压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意识,只有在该社会“到来”之后,才是可能的,否则就是“空想”,就是“乌托邦”。恩格斯批评这种“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在于:“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这种运动是永远绕着一个圆圈旋转,因而始终不会前进;它总是产生同一结果。”[3]235这也正是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所批判的“认为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的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是“近百年来输入了欧洲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则为资产阶级所拥护”的观点[4]。
习近平总书记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源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为世界社会主义指明了正确前进方向。”[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主体能动性的反映论,它认为:和客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不同,和动物的自然本能不同,人的认识是以主体能动性为前提的。不是因为主体受到客体“刺激”才认识了客体,而是在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实践中,主体才认识了客体。认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这种反映不是机械的、直观的,而是通过人的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才实现的。人的这种能动的反映论,不但具有认识现实世界的目的性,更具有洞见未来的预见性。这种认识不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而是深入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因此,人们在现实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实践中,不仅能够反映当时的事物的现状,而且能够“看见”事物的未来,即科学的预见,从而大体知道:事物将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如何发展以及发展的结果。
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人们常说“温故而知新”,是因为这个“故”中本来就存在着“新”的“因子”。《共产党宣言》作为“一部科学洞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经典著作”[2],之所以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做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结论,“洞见”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然性,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洞见”的这些内容,本来就是在当时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存在着的。也正因为如此,它在接受后来的社会实践的检验中,才能进一步被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仅检验这个理论能够被后来的实践所证实,而且还在于它当时所由产生那些条件是“靠谱”的、真实的。一个预见,如果在它产生的当时,是人们以科学的态度观察客观事物,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所得出的规律性的认识,那么它就一定能够经得起后来实践的检验,为后来的实践所证实。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创造”出实际生活中没有具备要素的“理想”“理论”,他们是在当时的社会生产、生活已经具备的那些“元素”“要素”中,揭示出后来能够实现的理想、理论。任何科学的“洞见”“预见”,一定是在它所由产生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实践中已经“有了”、已经“产生”了、已经“存在着”该预见内容的成分、因素、痕迹、幼芽等等。正是由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性,它才能够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才能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
以往我们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三个组成部分”,在谈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源时,说它是“来源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这当然是事实。但缺乏从实践性、从“实践唯物主义”方面加以阐释。恩格斯说:科学社会主义“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物质的经济的事实中”[5]775。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就存在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实践之中,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6]93这也正是《共产党宣言》中强调的:“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依据。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7]413-414也就是说,这种“真实关系”,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等人“想象”“制订”“推理”出来的,而是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生产关系不相容的总爆发,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必胜性的规律,就“深藏”在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经济事实”之中。
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总是要向前发展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生产关系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就会“起来造反”,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马克思生活在其中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是“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6]299。
这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革命的改造,进而达到社会化大生产为全社会占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
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实践性,是真正的唯物论的反映论,真正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列宁说:“究竟根据什么材料可以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发展问题呢?这里所根据的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马克思丝毫不想制造乌托邦,不想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问题,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8]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空想社会主义,是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还没有充分发展的时代的产物。当时,虽然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已经存在,但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发展进程,还没有使无产阶级得到足够的锻炼并很好地组织起来,无产阶级还没有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虽然空想社会主义者也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也谴责资本主义的罪恶,提出了改造资本主义种种方案,对未来的理想社会进行了设计和描绘,但是受历史条件和他们自身唯心主义历史观的限制,他们不承认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看不到无产阶级能够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力量;在他们看来,无产阶级只是被压迫的群众,是一个受苦的阶级,应当给以“同情”和“帮助”,“所缺少的只是个别天才人物”给人民以“恩赐”,来解除无产阶级的痛苦,创造人间的幸福。正如恩格斯所说:空想社会主义“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中,所以只有从头脑中产生出来”[5]645。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以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和空想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它是无产阶级已经成熟、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充分发展的产物。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但亲自参加和领导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而且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创造。他们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揭露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他们不但找到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的正确道路,而且找到了进行这个变革的伟大力量——无产阶级,认为无产阶级绝不只是一个受苦的阶级,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掌握着未来的阶级”,是 “真正革命的阶级”[5]645,是能够解放全人类的阶级,他们认识到“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7]385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的伟大思想。恩格斯说他和马克思 “两人早在1845年前的几年中就已经逐渐接近了这个思想”[7]386。
恩格斯这里所说的“1845年以前的几年”,正是无产阶级走向成熟,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的时期。例如,1831年和1834年发生了法国里昂工人起义;1836年发生了持续十年之久的英国“人民宪章”运动;1844年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举行武装起义等等,在这些斗争中,无产阶级提出了建立民主共和国和 “反对私有制社会”的战斗口号,明确提出“工人的事业是全人类的事业”,是“全人类未来的保证”等等。也正是在这“几年”,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无产阶级的伟大斗争实践中,确立了共产主义世界观。有资料记载:1844年马克思在他创办《德法年鉴》中,第一次提出无产阶级是唯一能消灭剥削制度的阶级;同年2月,恩格斯在《德法年鉴》上发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8月,马克思恩格斯会面,合著《神圣家族》,阐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1845年马克思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十一条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个“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3]219,批判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7]133,阐明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年,二人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历史任务;1846年,二人在布鲁塞尔建立“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次年6月共同改造“正义者同盟”为“共产主义同盟”;1847年12月到1848年2月,二人共同起草了伟大的《共产党宣言》,向全世界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胜利的必然性,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然性。历史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表明,共产主义学说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实践的必然产物,我们有什么理由对它产生怀疑,说它是“空想”呢?
有的人也承认科学社会主义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只是对它发展缓慢和出现挫折不理解,对资本主义不但没有很快灭亡,而且还出现“相对稳定”不理解。其实这些不过是暂时现象,是历史长河中的“回流”和“漩涡”。尽管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采取了缓和劳资矛盾的各种措施,但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基本矛盾并没有解决,资本家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事实并没有改变,生产力的发展与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性,终究是要把资本主义的“外壳”炸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就是帝国主义和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他们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这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定律。……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他们也是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条定律。”[9]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创新
实践的唯物主义是在实践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唯物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在实践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理论。“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7]376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为我们指明了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的必然性,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毋庸置疑的客观真理。但他们并没有遇到过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的继承者们只是在其基本原理的指引下,不断结合新的社会实践“摸着石头过河”。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不久去世,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些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了严重错误。在我们中国则是既有经验也有教训。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教导,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7]421。之后,在实行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曾一度发生“越大越公越好”的失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根据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创造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辉煌成就。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不动摇,同时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是对《共产党宣言》的坚持和发展,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2]。
可是,一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别有用心的人,却大肆妖魔化国有企业,污称国有企业是“怪胎”,主张消灭国有企业。针对这股鼓吹私有化、打压公有制的逆流,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必须不断发展壮大,这个问题应该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针对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大谈 ‘国有企业垄断论’,宣扬‘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国企是不堪的存在’,鼓吹‘私有化’‘去国企化’‘去主导化’,操弄所谓‘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话题。特别是各种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重点拿国有企业说事,恶意攻击、抹黑国有企业,宣扬‘国企不破,中国不立’,声称‘肢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方式。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些人很清楚国有企业对我们党执政、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釜底抽薪。而我们有的同志也对这个问题看不清楚、想不明白,接受了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是错误的观念。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决不能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所有制问题,或者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那就太天真了。”
事实正如总书记所说的,鼓吹私有化思潮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所有制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7]414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探索实践中,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正是“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新的时代内涵”[2]。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1]21-22。
这些论断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结晶,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与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共产党宣言》蕴含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运用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去,不断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习近平.深刻感悟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DB/OL].[2018-04-25].http://www.china.com.cn/opinion/theory/2018-04/25/content_50959879.htm.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01.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8]列宁选集: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87.
[9]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86-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