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
——“新型”法院背后的故事
2018-02-06吴凌云
本刊记者/吴凌云
成绩单
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我加压,主动请战,以“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增强司法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老百姓在打官司过程中的获得感。2017年,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累计跨域立案4650件。
新型便民立案方式
难点:针对不同人群的诉讼能力和多元需求,如何在立案服务上实现“最多跑一次”?
破难:2017年来,全省法院不仅坚决贯彻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还通过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延伸立案等新型便民立案方式,让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或“最多跑一次”就能完成立案。打造网上立案平台,通过在线提交诉讼材料即可完成立案;开通跨域立案服务,对不属于当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或律师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由受件法院协助受诉法院完成立案工作,免去老百姓来回奔波之苦;推行延伸立案工作,通过在乡镇(街道)设立诉讼服务站或配置自助立案一体机,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实现立案。
新型司法服务模式
难点:如何给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好的诉讼环境?
破难:全省法院秉承“把最好的地方拿出来给老百姓用”的理念,大力推进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包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移动客户端“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及部分审判工作前移并集聚在诉讼服务中心。2017年全省105家法院基本建成了一站式、综合性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其中9家被授予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普遍设置了导诉、立案、送达、保全、执行等办事窗口,设立了律师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服务区块,并通过浙江法院诉讼服务网、浙江智慧法院、浙江微法院等网络平台,实现网上智能诉讼服务。
新型纠纷解决模式
难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如何继承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破难:全省法院积极打造大调解工作机制,秉承“尽量不让矛盾转化为纠纷、不让纠纷转化为案件、不让案件转化为信访”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社会各方解纷资源,积极探索未入额法官参与调解机制,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三网滤网、二八分流”的解纷模式,尽量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无创”或“微创”的方式化解在诉前和审前,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解决领域的“最多跑一次”。2017年全省法院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4.76%,同比增长7.01%;民事案件立案阶段调解撤诉率达42.80%,同比增长2.35%;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3.50%,同比增长2.38%,各项调解工作质效指标明显改善,老百姓在纠纷解决中的获得感也得以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