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急诊分诊标准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
2018-02-04罗玉星肖云珍
罗玉星 肖云珍
儿科急诊疾病一般起病时间相对较短,病情变化速度快,因此急诊患儿需要通过护士进行分诊之后才可以获得相关医师的救治,倘若分诊工作出现错误,会导致患者治疗时机受到延误,危及到其生命安全,可见建立有效急诊分诊标准非常关键[1-2]。本文通过自制问卷对儿科急诊分诊护士以及医生进行分诊工作满意度情况调查,现做如下汇报。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儿科在2017年1月开展急诊分诊标准期间,在2017年1—6月急诊夜间接收的患儿,选其中急危重患者200例,作为研究组,选取2016年1—12月的200例患者作为对照组,将其作为对照组;对照组患者中男90例,女110例,患者的平均年龄为(4.01±0.18)岁;研究组患者中男88例,女112例,患者的平均年龄(3.87±0.22)岁;两组患者的纳入标准:患者家属同意参加本研究,患者家属的年龄21~50岁,神志清楚,不存在认知与语言交流障碍。分诊护士和医师全部为临床工作3年以上,其中分诊护士22人,全部为女性,护士4人,护师18人,均经严格培训合格后能胜任急诊分诊工作;医师10人,其中主治7人,住院医师3人。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由分诊护士根据自身经验与主观判断进行分诊。
研究组患者在候诊过程中依照相关预检要求,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主要症状,起病时间﹑严重程度以及反复性,过敏史,快速评估外表﹑循环﹑气道,同时监测各项生命体征,包括血压﹑体温﹑脉搏﹑呼吸以及血氧饱和度等,全部在5分钟之内优先安排诊治;根据儿科实际情况制定儿科急诊分级标准:患者生命体征非常不稳定,需要马上接受抢救治疗,包括呼吸骤停﹑心跳骤停以及休克等,此类患者属于Ⅰ类极危重,需要马上为其安排抢救;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存在潜在生命危险,包括呼吸窘迫等,此类患者属于Ⅱ类危重,需要马上对其生命体征进行监护,安排其接受优先诊治;患儿生命体征较为平稳,存在状态变差风险,包括急性哮喘等,此类患者属于Ⅲ类紧急,需要安排急诊流程优先诊治;患者存在急诊情况,但是病情较为平稳,生命体征较为稳定,护理人员每间隔30分钟为其实施评估1次,此类患者属于Ⅳ类标准,护理人员为其安排急诊流水顺序诊治;患者的医疗问题不属于急诊范畴,能够在社区医院以及门诊解决,此类患者属于Ⅴ类非急诊,护理人员建议其到门诊或是排队等候[3-4]。
1.3 评价标准
通过评价护士对急危重患者检出情况与医生诊断的一致性;及时发现病情变化的例数;自制量表检验医师以及分诊护士对分诊工作的满意程度,包括五个维度,将结果分为满意(包含非常满意﹑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两个等级。
1.4 统计学处理
将研究结果所得的各项数据采取SPSS 22.0统计学软件施行数据处理。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期间,计量资料采取t检验,计数资料采取χ2检验,P<0.05,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儿科急诊分诊标准实施之后,分诊护士对急危重患者检出情况与医生诊断一致性明显提高,研究组中195例与医生诊断一致,检出率97.5%,对照组中163例与医生诊断一致,检出率81.5%,两组对比具备统计学意义;医师以及分诊护士对分诊工作的满意度提升,实验组医师对分诊工作满意度97.5%,护士对分诊工作满意度98.5%;对照组医师对分诊工作满意度85.0%,护士对分诊工作满意度87.5%,两组对比具备统计学意义。研究组患者家属中产生不满冲突事件1例,对照组患者家属中产生不满冲突事件4例,研究组患者产生冲突例数低于对照组,两组对比具备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分诊人员不仅需完成评估患者,进行分诊的工作,还要不断的回答患者及家长的各种问题,严重降低分诊工作开展效率[5]。实施儿科急诊分诊标准,对诊治流程进行严格的控制,通过对患者生命体征的监测和评估,准确的安排就诊时间,确保候诊秩序。及时巡视候诊患儿,积极主动的了解患者病情,确保患儿安全,使患者能够感受到护理人员的分诊服务[6]。另外实施儿科急诊分诊标准,能够提升医师对于护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开展分诊标准之后,护理人员对于危重患者的识别能力提升,缓解医师压力,保证绿色通道更为畅通,确保危重患者能够在较短时间之内获得有效的救治,从而提高分诊质量[7]。最后实施儿科急诊分诊标准可以提升护理人员对于护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分诊标准保证分诊工作有据可依,对于各类型疾病鉴别要点进行分类,避免纠纷与意外的出现,通过相关培训能够教会护理人员预防纠纷意外产生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护理人员服务能力,提高分诊护理人员的满意度[8]。现研究显示儿科急诊分诊标准实施之后,分诊护士对急危重患者检出情况与医生诊断一致性明显提高;及时发现病情变化的例数也增加;通过自制问卷对急诊分诊护士以及医生对于分诊护理工作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医师以及护理人员对于分诊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升,和实施之前比较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儿科急诊实施分诊标准效果理想,能够提高分诊护理满意度,降低医疗纠纷与意外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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