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岗”编“网”撑起校园“平安伞”
2018-02-03毛韶华
毛韶华
摘要:学校是育人的场所,学生的安全是學校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如何落实好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就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盲点及改进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旨在与同仁一起探讨更多、更好的安全管理办法,以便更好、更牢地编织起这张校园安全网。
关键词:学校教育;学生安全;县护学岗;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7)10-0108
“平安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努力追求,是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校园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师生平安就是最大的社会平安。当前,许多学校安全管理经费保障与实际需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学校安保技术防范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校之间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学校保安人员流动性较大,招聘存在困难,保安待遇偏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不能满足当前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需要,校园安防单靠学校难以落实到位。
为此,我县校园安全工作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源头防范,从校园隐患整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高危人员稳控,涉校纠纷化解等方面着手,启动实施校园安全“护学岗”行动,初步形成了“管理无缝对接”的校园安防社会化模式,夯实每一个“护学岗”,编织严密的校园平安保护网,为我县每一所学校撑起结实的“平安伞”。
一、“三警”联动,夯实“护学岗”
“护学岗”可以充分发挥警力专长,进一步夯实了校园安全的工作基础,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巡逻管控、校园周边检查巡逻防控、涉校高危人员排查巡逻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巡逻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案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 巡特警——巡点护卫
巡特警在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预防、打击现行刑事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
具体做法为:一是加强警校联系互动。巡特警大队民警深入学校开展调研走访,征集校方对“巡特警护学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协助学校完善安保制度。巡特警大队深入学校,摸情况、找问题、治隐患,指导校方做好安全事故、反恐防暴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三是强化指导督促。巡特警大队组织警力定期入校,督促校方落实每日值班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严格门卫登记和证件核实制度,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校园。四是强化校方应急能力。巡特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开展反恐防暴安全防范检查,并协助开展校园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校园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加强巡逻,强化守护。落实专门力量:民警携带单警装备,采用车巡、步巡和定点站岗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准时到学校上岗做好“护学岗”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落实每日巡逻守护:巡特警大队根据学校周边环境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巡逻安保计划,每天准时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到岗到位,认真盘查可疑人员、车辆,确保在上下放学期间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强化校园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大队民警在活动期间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逻力度,严防违法犯罪分子渗入。六是完善校园巡逻工作机制。按照“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要求,学校警务室为巡逻值勤必到点,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高峰勤务等方式把巡逻防控的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制度,强化校园周边巡逻。
2. 交警——交通管制
交警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的执法部门。针对学校师生的出行安全专门成立交警“护学岗”。全县各派出所和县交警大队,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最大程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每到学生周末上学、放学的学校门前路段,都有着装规范的交通民警忙着指挥交通,护送学生安全出行。县实验小学校门口路段交通拥堵,学生放学时段校门口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来往机动车辆采取单向行驶方式,避开车辆对人流高峰期的影响,有效遏制了学校周末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公安民警——心网驿站
“心网驿站”是我县松源派出所建立的微信公众号,网站包含松源警讯、派出所业务指南、“三防”温馨提示以及案件查询服务等。公安部门通过平台通报警情,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消除社会不良人员和网吧(特别是黑网吧)对中小学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我们还强化法制副校长制度,进一步丰富法制讲座内容,让法制副校长参与到学校安全管理中来;开展后进生的“个别帮扶教育”,学校通过平台及时通报后进生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宣传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斗争;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看守所、派出所等场所,建立禁毒教育基地,近距离接触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让学生接受特殊的“心灵洗礼”。
二、“三方”共建,编织“护学网”
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三方作用,使学校、社会、家庭、学生成为校园安全共同体,形成合力,组成一张牢不可破的安全防护网,堵塞校园安全的各种监管漏洞,形成一个“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1. 建立学校护校队
学校成立护校队,履行护校职责。各位护校队员是经过学校领导认真筛选出来的优秀教师,思想觉悟高,年富力强,忠诚可靠,爱学校,爱学生,敬业爱岗,是教师信得过的人。平时,要求护校队成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每天在学校多转转,要善于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在一线上课的教师,要保证自己的课堂不出安全事故,牢固树立“我的课堂我负责”的思想意识。在科室的同志每天要到教学区转两次。要用心,多操心,多留心,发现异常现象,多用大脑分析,及时化解矛盾,排除隐患。要和学生搞好关系,不体罚打骂学生,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讲究批评的艺术,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让学生易于接受,把工作做到学生的心里去。遇到突发事件,不躲不逃,不惹事,多预防,切实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长期坚持下去。endprint
2. 建立家长志愿队
家长之护犊情怀,与生俱来,每个学校都不乏热心家长。成立家长志愿“护学岗”,更能有效地唤起和凝聚学校周边群众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学生安全的责任感,从而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宽松、安全、有序的上、放学交通环境。
例如,我县实验小学率先启动实施家长“护学岗”行动。实验小学向全体家长发起“家长志愿护学——辛苦一小时,安心一学期”的倡议,设立“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呼吁家长朋友们志愿报名加入,再在每班报名家长中选取5位热心家长志愿加入护学岗,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放学时段进行“挂牌值勤”“文明值勤”。每天上午11:45分,上午放学的铃声响起,孩子们有秩序地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出校园,而在学校门口也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家长,他们挂着“护学岗”的牌子,在学校周围的几个路口忙碌着:或劝导接孩子的家长有秩序地停车,或護送孩子安全避让车辆,或提醒家长有秩序地等候……家长“护学岗”使放学时校门口路段交通更畅通,方便了家长接送孩子,保障学生的放学安全。全县其他学校也先后设立家长“护学岗”,广大家长踊跃报名,积极投身“护学岗”行动中来。
3. 建立社会爱心队
我县妇联、公益协会、志愿者协会、爱心协会等,积极投身关注教育事业公益实践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三防”安全宣传教育。此外,还加强对学校外部环境的整治,与当地公安、工商、文化、食药、城管等部门密切联系,组建爱心小分队,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纳入常态管理机制,对校园周边交通、食品卫生、网吧、游戏厅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积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三员”协力,撑起“平安伞”
校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有着切身的关系。校园事故的发生,往往因疏忽大意,由某种偶然突发因素导致人员伤害事件,从而造成矛盾纠纷。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必须要预防、监管、调解三者系统结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平安稳定。
1. 落实安全信息员制度
学校要建立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运行动态,反馈学生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学生情况,充分调动学校安全管理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班级安全信息员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收集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和广大学生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客观地向学校反映,做好学校安全管理部门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工作。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的实施由政教处组织;学生反映的信息,若属班级或政教处职能范围,应及时进行解决;政教处将每两周召开一次校级学生安全信息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更好地发挥班级安全信息员的作用。
2. 创建安全协管员机制
各防溺水重点学校还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森林防火巡查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每位安全协管员都有有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安全协管员时常用事例向所在村或社区的孩子宣讲,介绍身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域、水域,讲述日常生活中避免溺水的举措和方法。使学生在校外也身处防溺水的教育之中。安全协管员还在高温时段、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巡逻巡查本村或本社区的溪流、山塘、水库、不明水坑等重点水域,及时做好劝导教育工作。
3. 设立人民调解员
由县教育局牵头设立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调会),并报县司法局备案。校调会主要职责是:调解辖区内发生的学生伤害纠纷;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伤害纠纷情况,提出防范学生伤害纠纷矛盾激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学生伤害纠纷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及时向司法、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司法、教育行政部门选聘具有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学生伤害纠纷调解经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优先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退休人员以及退休教师、律师、法官等熟悉法律政策、具有调解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调解会借助法律手段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并通过不断完善各种安全制度,为师生筑牢安全防线。
实践证明,我县启动实施的“护学岗”行动以来,成效明显,学校、家庭、社会合作进一步密切,师生安全感得到明显增强,学校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护学岗”经验也在丽水市交流推广。截止2016年,我县已连续三年获丽水市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并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双零”(师生非正常零死亡、校园安全零责任)目标。
总之,夯实每一个“护学岗”,由此形成一张大大的“安全网”,一定能够撑起校园安全的“平安伞”。
参考文献:
[1] 徐 敏.中小学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J].安全,2015(3).
[2] 索联波.扎实推进安全协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J].中国农村教育,2009(3).
[3] 吴宗琪.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应以各级政府为主导[J].道路交通管理,2014(3).
[4] 李晓年.高职院校学生伤害事故成因与法律处理建构[J].职大学报,2011(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