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体育改革促进厦门市初中开展游泳教学可行性研究
2018-02-03万虹蔡倩倩宋超美
万虹+蔡倩倩+宋超美
摘 要:目的:探讨对初中学生开展游泳教学的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和同行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对40所中学体育教师,以及有选择性对厦门市直属和思明、海沧、湖里、集美区属等6区7所学校的家长和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及访谈,对中考体育改革下厦门市初中学生开展游泳课堂教学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厦门当前有4所高中1所初中开设游泳课程,且建立了较完善的游泳教学模式和评价体系,但大部分学校硬件设施有限(10/40)、拥有游泳教学资质的教师数量少(6/80),没有开设游泳课,74.4%的学生掌握游泳技能的主要途径是校外培训机构。结论:鉴于此,建议学校应以中考体育游泳为契机,借鑒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构建安全保障系统,增加游泳师资力量,开设游泳课程。
关键词:中考体育;初中;游泳教学;可行性;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G632.0;G633.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8)02-0031-03
2013年9月,福建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指出:从2014年起,在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中,将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列为二选一必考项目,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导向作用。为落实福建省关于中考体育增加游泳技能考核的相关政策,推进中考体育的发展,本文对厦门市部分中学体育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调查,对厦门市学校初中游泳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探讨对初中学生开展游泳教学的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和同行提供参考。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分为三类,即中学体育教师、初二学生及其家长。具体为厦门市6个不同行政区,不同级别的40所中学的体育教师,以及有目的地选取其中7所学校的383名初二年级学生,369名初二年级学生家长。
2. 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在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集中培训活动中发放100份问卷,对40所中学体育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回收85份,经核查有效问卷80份,有效回收率为94.1%。同时,请选中的7所中学的体育教师,对该校的初二年级学生及其家长各发放400份问卷进行调查。回收学生问卷390份,经核查有效问卷383份,学生问卷有效回收率98.2%;回收家长问卷390份,经核查有效问卷369份,家长问卷有效回收率94.6%。以上问卷均采用自填式。
(2)访谈法。采用个人深度访谈的方式进行。选取上述参与问卷调查的部分体育教师和初二学生进行访谈,直到信息饱和为止,最终共有36位教师及20名学生参与了访谈。
(3)统计分析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EpiData3.0数据库软件对问卷调查所获取的数据进行双人独立录入,保证数据录入的正确性,采用SPSS13.0和EXCEL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统计指标主要为率或构成比。
二、结果与分析
1. 硬件设施有限
对厦门40所学校体育教师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可以看出,目前拥有游泳池(馆)的学校是10所,占调查学校的25%,其中主要分布在市属学校,少量分布在集美区、湖里区和海沧区。依据使用情况,可将其分为三类:(1)高初中同在一个校区,且均有开设游泳课程的学校有1所;(2)高初中不在一个校区,游泳场馆建在高中给高中学生开设课程的学校有3所;(3)高初中同在一个校区,目前尚未开设游泳课程的学校有6所,这类游泳场馆有的仅供运动队训练使用,有的在体锻期间开放,有的即将为学生教学开放。可见,当前厦门初中拥有游泳场馆的学校少,开设游泳课程的学校更少,目前在初中开设游泳课程的只有厦门一中。具体各学校的情况见表1。
2. 拥有游泳教学资质的教师数量少
在80名被调查的教师中,仅有7.5%(6人)的教师同时拥有游泳教练员证和游泳救生员证,可见,厦门拥有游泳资质的教师数量少,远不能满足游泳课堂教学的需求。究其原因,有如下两方面:一方面,厦门体育教师来源一部分是直招的重点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另一部分是面向社会招考的拥有教师资格证的体育专业的毕业生。对于直招教师,学校能够自主选择教师的专项,但数量有限;而招考教师只能按照其考试分数高低抽签确定执教学校,学校无权选择所需要的专项教师。另外,在众多的体育项目中,如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等,游泳只是其中一项,因此,每年游泳专项的毕业生数量少,招收到的游泳专项教师数量更是有限。另一方面,从学校需求来看,初中体育课堂所教授的项目多、内容广,涵盖了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等项目的基础教学,学校在招聘和引进教师时要权衡各项目教师以及学校拳头项目、特色项目的教师。在游泳硬件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学校近期内没有打算开设游泳教学,自然不会重点考虑招聘游泳专项教师。
3. 学生掌握游泳技能的主要途径是校外培训班
对6区7所学校383名初二年级学生调查发现:约有285名学生,占调查总人数的74.4%通过体育课、培训班、父母亲属的教授参加过游泳技术的学习和练习,仅有25.6%的学生从未参加过游泳技术的学习和练习。在参加过游泳技能学习的学生中,分别有32%是参加课外游泳培训班学习、有92名(占调查总人数24%)学生跟随父母或亲属学习,有51名(占调查总人数13.3%)学生是通过自学或是在小伙伴的游玩当中进行学习,只有21名(占调查总人数5.5%)学生是通过学校体育课进行学习。可见,当前条件下,学生学习游泳的主要场所是校外(见图1)。 以学生能够完成100米距离的游泳作为掌握游泳技能的标准,会游泳的学生数有217人,占调查总人数56.7%。由此可见,在厦门会游泳的学生还是占多数。
4. 教师、家长和学生支持学校实施游泳教学
调查显示,77.5%(62名)的教师、81.8%(302名)的家长、66.3%(254名)的学生赞成学校开设游泳课程。通过问卷及访谈分析,其原因如下:从生存角度考虑,每年夏季,厦门都会发生多起海泳溺水事故,而且有一些是未成年学生。经网上查阅,没有全国中小学生溺亡人数的详细数据,据2014年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学生溺水事故报告显示:厦门市学生溺水死亡人数6人,占全市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31.58%,即三成以上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是因为溺水,仅次于交通事故,溺水成为厦门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二“杀手”。因此,学生掌握了游泳技能,不仅是掌握了一种休闲和健身的运动方式,更是掌握了一项生存技能。从学生参与度考虑,学生的功课压力大,周末还要参加各种培训班,但鲜有学生参加日常周末的游泳培训,多是利用暑假集中参加游泳培训班进行学习。在假期有限的时间里,培训班对学生的培训人数是有限制的,不可能做到对全体学生的培训,然而,在日常体育课堂中的游泳教学,能够让广大学生(甚至是全体学生)参与到游泳的学习和锻炼中来,让学生们感受到游泳运动的快乐,体验到游泳运动的魅力。从经济角度考虑,校外辅导班的培训费,对家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是每个家庭都能够负担,因此,经济因素限制了部分学生参与游泳学习的权利。可以说,学校游泳课程的开设为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endprint
三、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1)厦门已经具备修建游泳场馆的条件。厦门拥有游泳硬件设施的学校不多,目前仅10所。已经投入为学生使用的有6所,其中3所为高中教学开放,1所为高、初中教学开放,1所为运动队训练的学生开放,1所在体锻时为学生开放,未开放教学的学校亦将投入教学使用。从调查学校看,拥有游泳设施的学校,既有市直属校,也有区属校,有公办校,也有民办校。可见,拥有游泳场馆在厦门不是重点学校的专利,厦门普通中学也具备修建游泳场馆的条件。
(2)学生有较强烈的游泳技能学习欲望。如上统计,厦门当前有74.4%的初中学生参加过游泳的学习和练习,有56.7%的学生能够完成100米以上距离的游泳,但是仅有5.5%的学生是通过校内课堂教学掌握游泳技术的。可见,厦门学生对游泳技能的掌握有较强烈的学习愿望,在学校没有条件开设游泳课程的情况下,能够转向校外,如到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掌握游泳技能。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应支持与肯定学生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做好安全教育,鼓励学生掌握游泳技能。
(3)在初中实施游泳教学是可行的。目前,厦门已有10所中学拥有游泳场馆,并有部分学校率先開设游泳课程,探索了较为成功和完善的教学模式、评价体系,其他学校也将陆续有游泳场馆向学生开放、开设游泳课程,可见,在厦门实施游泳课堂教学是可行的。尽管厦门学校当前存在硬件设施有限、游泳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领导观念的更新,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2. 建议
(1)树立正确观念:厦门的学生应该学会游泳。游泳是一项全身参与的运动,可以比其他运动动员更多的肌肉群参与代谢功能。游泳具有很强的健身功能,如增强心肺功能,提高肺活量,改善体温调节的机制,预防疾病,治疗康复等。当学生的肺活量大了,身体就会逐渐强壮,对外来疾病也就有了一定的抵抗力;有益于养成良好的姿势,形成健美形体,让全身的线条流畅、优美。另外,厦门是沿海城市,掌握游泳技能是生命教育的重要课程,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利用自然、享受自然的重要生活方式。游泳技能的掌握会让学生终身受益,因此,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厦门的学生应该学会游泳技能。
(2)游泳课程的开设应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厦门已有部分学校修建了游泳场馆,开设了游泳课程。也有部分学校具备修建游泳场馆的经济实力,但是,这些学校暂不考虑建造游泳场馆,开设游泳课程:有的是因为场地有限,没有可利用的空间,更多的学校却是因为“安全”问题,怕学生游泳课上的安全难以保障。安全问题是悬在教育工作者头上的一把利刃,在没有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触碰。鉴于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发挥引领作用,以厦门市中考体育游泳为契机,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组织教师、专家对游泳教学进行研究,形成合理、安全的运营模式和教学模式,鼓励学校开设游泳课程。完善、安全的保障,是学校开设游泳课程的有效动力。
(3)通过在职培训发展游泳师资力量。在学校实施游泳课程,与其他体育课程最大的区别是教师高度的责任心和小班化教学。适宜的游泳教学班人数为20人~25人,当前常规教学班人数为45人~50人,因此,实施游泳教学首先要对常规的大班额重新编班,要求更多的教师参与到游泳教学中来。如前所述,厦门体育教师中拥有游泳教师资质,即拥有游泳教练员证和有救生员证的教师数量是有限的。为增加游泳教师数量,必须对那些在职却没有游泳资质的教师进行培训、考核,教师获取相应的资质,方能持证上岗。对教师的游泳技能在职培训不仅仅是理论和技能的培训,更重要的是树立认真、用心、细心的责任心,因为属于生命教育的游泳教学,容不得半点的马虎。教师的培训既可以是国家、省、市组织的统一培训,也可以是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以及校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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