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现状与政策完善
2018-02-01李学成
李学成
摘 要: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结构不甚合理,缺乏对“高精尖缺”人才的顶层设计;科技创新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之间无法形成以科技创新活动为核心的流动机制;缺乏针对不同类型科技创新人才的分类评价制度等。因此,必须建立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营造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开创富有创新理念的体制机制新局面。
关键词: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政策完善
中图分类号:C9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11-37-5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8.11.010
The Status Quo and Policy Improvemen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in Henan Province
Li Xuecheng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Zhengzhou Henan 450046)
Abstract: There are still some outstanding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in Henan Province. For example, the structure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team is not very reasonable, and there is a lack of top-level design for "advanced, professional and urgently-needed" talents; it is impossible for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to form a flow mechanism centered 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ctivities among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ions and technology companies; and there is a lack of a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system for different type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n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in Henan Province, accelerate the strategic adjustment of the structur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team, vigorously cultivate outstand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create a good ecology that encourag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to innovate and start businesses, and create a new system with innovative mechanism.
Key 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olicy improvement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讲话时强调:“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为了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要重点在用好、吸引、培养上下功夫。”
河南省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先后制定了省级重量型政策文件以推动科技创新人才的可持续发展。例如,2011年制定了《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目标在于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2016年8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26号),制定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2017年下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改革人才管理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但与河南省创新实力与创新人才总量快速扩张形成反差的是,在科技创新特别是具有重大突破意义、能够取得全国乃至国际竞争优势的原始创新方面,仍然没有较大起色。本研究提出了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完善举措,为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1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现状分析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科技创新人才即研究与试验性发展人员(R&D),包括基础性研究人员、应用性研究人员和试验发展性人员。R&D人员通常为科学家、工程师,且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主要来源[1]。R&D人员通过科技与社会性的创造性科研活动有效增加社会整体的知识总量,极大提升人类社会科技文明的程度与层次。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公布的《2016河南科技统计数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的基本现状可以从R&D活动人员、R&D人员执行部门分布与活动类型分布、各市R&D人员等3个图表予以展现。
从图1可见,河南省R&D活动人员人数总体上呈现增长态势,但有回落趋势。2010—2014年R&D活动人员逐年递增,2014年达到161 441人,但2015年递减为158 855人,降幅为1.6%。从人员结构上来看,科研机构的R&D活动人员占比不高,2015年仅为6.90%,其余R&D活动人员主要分布于高等院校(4.94%)和企业(85.82%)(见图2)。2014年R&D活动人员分布特点与其他年份比较来看,具有共性,即在研发机构的高端研发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占比较低,其他R&D活动人员主要为企业人员。从R&D活动人员研究类型来看,以2015年为例,基础研究占2.7%,应用研究占6.08%,试验发展占91.22%(见图3),这一数据反映出在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高级研发和高级技能人才匮乏,在企业从事试验发展研究的科技人员数量较多。从R&D活动人员在全省各地市分布情况来看,以2015年为例,郑州R&D活动人员约占全部R&D活动人员的28.03%,其余分布在17个地级市,其中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平顶山、南阳、开封等7个地级市R&D活动人员均突破1万人,其他10个地级市R&D活动人员不足1万,其中鹤壁最低,仅1 841人(见表1)。
2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上述研究表明,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整体趋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结构不甚合理,缺乏对“高精尖缺”人才的顶层设计,尤其是针对互联网时代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缺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与分类激励的政策机制。二是科技创新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无法形成以科技创新活动为核心的流动机制,科技创新人才往往被职称、工龄、户籍、社保、住房等与身份有关的因素所左右,导致科研创新活动被人为局限于某一创新阶段而无法有机连成一体,从而难以真正形成对河南省社会经济产生引领作用的科研成果。三是缺乏针对不同类型科技创新人才的分类评价制度。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对于激发科技创新人员创新力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不能对科技创新人才用一个标准进行笼统评价,必须根据科技创新活动性质分类建立人才评价标准,并形成以能力与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评价机制[2]。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现状及其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思考。科技创新人才的发展必须建立可持续性的发展机制[3],以便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科技创新人才的长远发展,激发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动力。因此,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应有如下要义:一是建立科学合理且具有实践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确保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有章可循、有制度保障;二是规章制度应做好顶层设计,必须考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的长远发展问题,即未来十年、二十年乃至五十年的科技发展需求及其规律,将规章制度建立在对未来发展趋势精准把控的基础之上;三是必须形成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即通过制度安排形成科学的科技创新人才分类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有效激励机制。
3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完善
3.1 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科技创新人才是具有专业知识与科学思维、富有创新能力并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对科技发展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眼于高精尖的社会发展需求,即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创新人才工程建设,发现、培养并塑造杰出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一是要进行创新人才工程建设的顶层设计,谋划布局河南省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创新人才战略性结构。我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与人工智能时代,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河南省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根据科技创新人才的特点、定位与创新活动阶段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进行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建设,发现并培养具有社会经济发展引领意义的创新人才。二是要精准描绘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蓝图。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开创意义、全局意义与时代发展意义的科技创新活動,都应当被纳入重点培养的科技创新人才并采取积极的人才招揽政策,如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新型能源、共享科技等。人才发展蓝图必须精准描绘,省政府应当出台专门的科技重大发展领域及其具体方向,吸引相关科技创新人才在河南省亟待需要发展的领域贡献所学。
3.2 大力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
钱学森先生曾感慨,为什么我们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钱学森之问”也是河南省乃至我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时代之问。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整个社会人才培养机制的良性运转,需要全社会人才培养思想的深刻变革。一是创建具有独立知识品行的科研院校,使之成为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的摇篮与基础创新活动的基地。与人口规模相比,河南省高等院校资源不充分,必须利用好已有培育资源,在坚持政治原则立场不动摇的前提下,选择10余所科技资源丰富、科研力量雄厚、基础扎实的高等院校,实施特殊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政策,在科研经费、住房、办公、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措施,赋予这些高等院校包括职称评定、科研机构创新、人才评价与奖励等人才培养自主权。高等院校肩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之重任,必须赋予其在发现知识与发展知识上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不能违法干涉高等院校的科研自主权与科研用人权;应当充分信任社会大学及其对创新人才的培养,赋予他们足够的自主权并发挥他们在创新领域的主动性。科技创新人才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切实发挥他们科技创新的主动性与科技创新的主人翁精神。高校在知识领域的自主权必将促使科技创新人才在高校、企业与研发机构之间的合理流动。二是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氛围。如上文所述,河南省2014年R&D 经费支出400.01亿元,居全国第17位,中部六省第5位,是排名第一(江苏省)的1/4。2016年R&D经费支出内部支出211亿元,仅约占全省GDP的0.91%,远低于全国平均R&D经费水平的1.76%。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培养经费的合理增长机制。另外,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科技企业要切实尊重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自主性、创新特长与创新尊严,服务于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沟通机制,尊重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在人才发展上人为设限,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氛围。
3.3 营造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是科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外在社会环境,包括科研管理、学术民主、学术纪律、社会创新氛围等,营造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社会生态至关重要。一是要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氛围。倡导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科技人才打破科研常规并勇于提出新学说、新观点,开创新的学术认知与实践技能。制定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建设,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予以重奖,赋予其应有的社会荣誉。同时,要加大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主要由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根据科研自主权进行自律性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科研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方面,着重于对享有查处权单位的事后监督,而非亲自查处,如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学术信用体系等。二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创业氛围。倡导首创精神、宽容失败、诚信为王、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尊重企业家的首创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培育企业家精神,鼓励全民创新创业。发展新型创业孵化模式,如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社会创业创新人才提供空间支持、社交支持与资源共享支持。三是高等院校具有丰富的科技创新人才资源,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到科技创新企业兼职,甚至在保留高校职位的前提下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为有志于从事创新创业的高等院校教师提供鼓励性政策支持。四是提升科技创新人才的归属感,即制定能让科技创新人才留下来进行科技创新的留才政策,解除在住房、子女上学、配偶工作、办公条件、科研经费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营造重视人才、相信人才、保护人才与发展人才的良好留才环境。归属感的培养来源于科技创新人才平时生活上的切身感受,归属感的提升必须着眼于科技创新人才的实际需要。只有提升科技创新人才的归属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创新精神和主人翁精神,将所具备的创新精神投入河南省的现代化建设中来[4]。
3.4 开创富有创新理念的体制机制新局面
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建设的创新,需要重点关注以下3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人才的选拔使用机制。要赋予科技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即在招录、使用、职称、机构设置、绩效分配、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完整性自主权,政府职能仅在于事前的宏观政策设定与事中、事后的行政监管。政府要支持科技人才用人单位与其他国家的科技交流互动,不应设置制度障碍,阻挠政策的科技交流;同时,也要支持科技人才用人单位借鉴国外先进的科研管理制度。二是建立科技创新人才的分类评价制度。不能对科技创新人才用一个标准进行笼统评价,必须根据科技创新活动性质建立分类化的人才评价标准,并建立以能力与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评价机制。可以考虑将科技创新人才区分为基础与前沿科技研究、应用型科技研究与成果转化型科技研究三大类,同时进行更加细化的分类。对基础与前沿科技研究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应着眼于创新科技活动对于已有知识体系的突破与意义;对于应用型科技研究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应着眼于市场体验和用户评价;对于成果转化型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应着眼于成果转化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三是建立更加科学的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要从人性的特点与人才价值的视角理解激励机制的多样化与科学化,激励机制不能违背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应将科技创新成果与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如允许科技创新人才持股、收益预提成等;应将科技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与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赋予科技创新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中的收益分成比例;同时,激励机制必须区分科技创新活动的性质、岗位和贡献等,建立有所区别的紧密联系机制,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发展的共赢。
综上所述,要实现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必须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科技政策的顶层设计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所有制度设计必须符合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规律。
参考文献:
[1] 張雪娇,李玉楠,申向东,等.河南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现状分析[J].中原工学院学报,2016(5):86-91.
[2] 何忍星.河南省科技人才开发评价研究[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8(4):136-137,117.
[3] 董潇丽.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分析[J].品牌研究,2018(5):27-28.
[4] 毛素芝.河南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J].创新科技,2018(1):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