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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农村沼气建设模式

2018-02-01周宋伟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8年3期
关键词:宣汉县沼渣供气

□周宋伟/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 基本情况

1.1 宣汉县情

达州市宣汉县位于四川省东北边缘大巴山南麓,地处川渝陕结合部,地域面积为4 271 km2,辖54个乡镇、492个村(其中贫困村211个)、77个社区、3 474个村民小组、419个社区居民小组,其中,建卡贫困人口17.94万人,属典型山区丘陵大县,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90.2%,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足,森林覆盖率60.1%,适宜于牧草生长和牲畜繁衍。

1.2 养殖业概况

宣汉县是传统的畜牧产业大县,2017年底,全年生猪饲养量150.00万头,肉牛饲养量30.00万头,全县出栏生猪79.69万头、肉牛9.99万头、肉羊27.42万只、禽兔910.00万只,肉类总产量8.68万t,禽蛋产量1.11万t,牛奶产量1.81万t,实现畜牧产值37.7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37.23%。建成500头(猪单位)规模养殖场395个,规模养殖比重达45.2%,创建市级以上命名的标准化示范场33个,其中,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3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25个。

1.3 农村沼气建设情况

目前,宣汉县已经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4.8万口、大型沼气工程8处、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4处、地上式小型沼气工程20处、地下式小型沼气工程78处,建成沼渣沼液储存池、中转池、田间池约21.5万m3,建成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32处、沼液提灌30处、养殖废水人工湿地200处,架设沼液输送管网20.7万m,建成年产万吨有机肥厂2个,规模养殖场粪污沼气工程配套率达30.4%。

2 农村沼气发展现状及做法

2.1 沼气发展现状

目前,宣汉县依托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县级农村沼气服务机构1个、乡镇农村沼气服务站点54个、村组沼气网点124个,服务机构配置抽渣车14台、挂臂车2台、平板车1台、特种服务车1台、抽渣泵1 440台,从业人员达200多名。进入“十三·五”,主推畜禽粪污资源沼气化处理技术,推行“猪(牛)沼果、猪(牛)沼菜、猪(牛)沼粮”模式,开展沼渣、沼液、沼气综合利用,走“以养定种、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农牧互动”的循环发展路子。

“十一·五”,中央、四川省、达州市按500~2 000元/口标准补助,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目前,宣汉县累计建成4.8万口农村户用沼气池、地下式发酵池容积达38.4万m3,年产沼气2 764.8万m3,年产沼渣沼液28.50万t,近16.8万人使用上沼气,6 480 hm2种植基地利用沼渣沼液。进入“十二·五”,中央、四川省加大投入力度,中央按可产沼气发酵容积,以1 500元/m3的标准补助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四川省按可供气户数进行补助,以5 200元/户的标准补助建设省级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2014年宣汉县被认定为四川省沼气化县。“十三·五”期间,中央整合资金3 650万元大力度推进宣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转型升级沼气建设。目前,建成大型沼气工程8处、地上式中温发酵容积6 850 m3,年产沼气246.6万m3,供周边农户和养殖场生产生活使用,余下沼气用于发电,年产沼渣沼液8.2万t供1 800 hm2种植基地利用;建成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4处、地上式小型沼气工程20处、地下式小型沼气程78处,建设地上式发酵容积7 400 m3、地下式发酵容积6 110 m3,年产沼气132.8万m3,集中供气农户达2 000户,余下沼气供养殖场生产生活使用,年产沼渣沼液6.8万t供1 533.33 hm2植基地利用;建成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32处、沼液提灌站30处,建人工湿地200处,架设沼液输送管网20.7万m,建成年产万吨有机肥厂2个,养殖场粪污沼气化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2.7%。

2.2 农村沼气建设主要做法

“把三关”抓好农村沼气建设。一是强化项目规划筹备,把好申报关。每年初,宣汉县各乡镇根据项目建设文件要求,申报储备新村集中供气、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县农能办对乡镇申报储备项目进行核查、评定、排序,筛选争取建设项目,甄选好项目业主,协助业主完善项目建设基本条件。二是注重项目实施管理,把好建设关。如新村集中供气工程项目,结合每个养殖场畜禽存栏数和周边供气户数实际,科学确定建设规模;结合建设地点、技术施工水平,优化设计施工图、完善实施方案;结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科学指导确定施工单位;结合项目建设管理要求、业主、技术及经费实际,分项实施、分别管理、分类指导项目;坚持工程正常运行1个月后,才竣工拨款。三是严格项目建设监管,把好安全关。成立项目安全建设领导小组,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实施前,签订好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张贴好安全施工标识等;实施中,检查施工安全日志,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建立施工进度跟踪督查制,落实倒排工期表,确保按期完成;供气前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安全运行排查整改,向农户配发沼气安全使用手册,做好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等;搭建监督平台,聘请受益养殖业主、供气户代表和村社干部等参与沼气工程建设监督;坚持项目公示制,对项目实施前、中、后过程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沼气工程项目财政预决算评审,确保国家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

3 农村沼气运行管理模式

沼气工程三分建七分管,运行管理得好,沼气工程效益才发挥得好。

3.1 村委会管理模式

宣汉县红岭镇垛石村(2013年建成)、南坝镇解放村等3处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完成后,村委高度重视,建设单位将沼气工程移交所在地村委管理,村委落实专人负责运行、管理、维护沼气工程,将沼气、沼渣、沼液“三沼”经济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产生的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农户“三沼”使用积极性高,村委将收取沼气费的60%作为运行管理人员工资,扣除运行、维护等费用后,余下的收入归集体支配,村委组织村民和养殖场,就近就地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减少了种植户化肥使用量、劳动投入量、农药使用投入量,提升了种植产品品质,增加了种植户收入。

3.2 养殖业主管理模式

大部分地下式沼气池工程直接由养殖业主自行负责管理和维护,“三沼”主要是满足自给。宣汉茂盛牧业有限公司、宣汉大巴山牧业有限公司等8处公司所属的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养殖业主确定出专人,对其开展专业操作、管理、维护培训,培训合格后,让其上岗负责运行管理维护,产生的“三沼”收入全部归养殖业主,产生的运行管护和人员工资由养殖业主全额承担。宣汉县红岭镇松岩村、下八镇石盘村等7处集中供气工程、98处小型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县政府明确沼气集中供气指导价,沼气工程交由养殖业主,由养殖业主确定出专人,负责沼气工程日常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同时,免费向贫困户提供沼气,改善了养殖场与周边农户用气紧张的关系,养殖业主“三沼”经济效益明显。

3.3 委托管理模式

宣汉县石铁乡池岸村、红岭镇垛石村等4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委托专合社管理,沼气用户、养殖场、专合社共同确定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沼气用户规范、科学、安全用气、养殖场保障沼气工程所需原料,专合社负责沼气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安全检查排查、“三沼”综合利用等;还有少量地下式沼气工程,因建池户没有养殖,委托他人给沼气池进出料,沼气使用户每年补贴少量费用给受托方,沼渣沼液收入归受托方所有。该模式沼气费用低,提高了沼气使用户用气的积极性,使其切实享受到清洁能源的实惠。

4 农村沼气建设效果

坚持“三结合”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和大小型沼气工程。一是农村沼气建设与畜禽粪污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改善了生态,建设了美丽乡村;二是农村沼气建设与农村能源脱贫攻坚专项扶贫相结合,增效脱贫,助力生态脱贫;三是农村沼气建设与种养产业融合,提升产业,加速种养循环经济发展。

4.1 农村户用沼气助力微循环经济发展

“十二·五”中期,为拓展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宣汉县由过去单一的能源取向,向美丽家庭居住环境、助力庭院经济建设和农村生活用能等多功能转变,发展微循环经济,助推农村能源脱贫攻坚建设,巩固了农村户用沼气的发展。目前,累计农村户用沼气建设4.8万口,年产沼气2 764.8万m3,年利用沼渣沼液112.0万t,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是发展微循环经济的纽带,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农户增收节支助力农村能源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

4.2 新村集中供气提升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进入“十三·五”,农村沼气用户对沼气集中、优质使用要求高,种植基地有机肥有效供给得不到满足,规模化养殖迅速发展为其提供了有利条件,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养殖场具备生态、环保、节能等功能,而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沼气化处理迎合了这一需求。2017年,宣汉全县500头(猪单位)以上的养殖场(户)395个,54个场镇新规划建设142个新村聚居点,畜禽粪污和秸杆相对集中给发展集中供气工程提供了有利条件,有30%的养殖场或小区符合发展集中供气工程。宣汉县抓住契机,快速推进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沼气集中供气不仅为周边农户提供了大量的再生清洁能源,而且还有效整治了畜禽粪污面源污染,改善了养殖场周边环境,更是带动了周边种植业大发展,提升了种植产品品质,区域循环经济带动效果显著。

4.3 大型沼气工程加速了全域循环经济发展

伴随脱贫攻坚步伐的不断加快,宣汉县种养产业不断升级发展,特大型养殖场不断涌现,连乡成片特色种植基地不断增加,加之种养互补性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大型沼气工程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应运而生,加速了全县种养循环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截至2017年,有2 000头(猪单位)以上规模养殖场达25个;茶园面积达3 800 hm2、脆李面积达5 333.33 hm2,莲藕、葡萄、蓝梅、芦笋、草梅、石榴等特色种植面积达4 666.67 hm2;种植优质牧草1.6万hm2。目前,8处大型沼气工程年产沼气246.6万m3,不仅用于厂区生产生活或发电,还部分供给周边500多户农户使用;年产沼渣5.76万t、沼液11.52万t,采取就近消纳与易地循环相结合的方式,为茶园、果园、菜园等特色种植基地输送“有机营养”,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达5 333.33hm2,平均每公顷增收减支近3 000元。通过大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加速了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撬动了大畜牧业与大种植业的融合发展,种养全域循环经济得到了全面提升,农村能源脱贫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5 农村沼气发挥的效益

农村沼气建设不仅能够带来清洁的能源效益和丰硕的经济效益,而且能够带来很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让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5.1 能源效益

通过沼气建设,宣汉全县年产沼气3 144.2万m3,为生产生活提供约1 048亿kW的有效能,相当于12.5万t原煤或15.7万t薪柴所提供的有效能。

5.2 经济效益

农户使用沼气,可以提升农村生产生活品质。沼气使用户每年还可减少燃料支出600元(按现煤价500元/t计);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每口农村户用沼气池可为沼渣沼液使用户减少农药和化肥支出100元左右,可为发展种植养殖业增收100~200元,沼气户年均节支增收800~900元。

5.3 生态和节能减排效益

按1 m3沼气可替代薪柴5 kg,保护林地6.6 m2,减少水土流失15.000 kg,减少二氧化碳排放0.026 kg计算。宣汉县年产沼气3 144.2万m3,可替代薪柴15.7万 t,保护林地2.08万hm2,减少水土流失47.1万t,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17 t,生态效果明显。

5.4 社会效益

通过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厕、改圈相结合,杀灭了人畜粪便中的有害病菌和虫卵,遏制了农村“脏、乱、差、臭”等现象,改变了农村卫生环境状况,保护了人们的健康,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面貌的改善;通过沼气建设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有效治理了畜禽粪污面源污染,促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沼气建设与种养殖循环农业发展相结合,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切实减少了化肥、农药施用量,改良了土壤、提高了农产品品质,还减少了种植户劳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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