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
2018-01-31赵阳
赵阳
摘 要: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人民法院工作已经产生深刻影响,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科技发展必然趋势。将信息化建设引入基层法院工作,使之跟上时代步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既是法院工作的要求,也是加强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业务建设的需要,是科技兴院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法院工作;审判质效
信息化建设是以科学发展为核心,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通信系统建设、音视频系统建设,法院管理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把现代化的技术运用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改进法院的工作方式,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审判质效与司法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
在互联网上公开立案、送达、庭审、裁判等全部流程节点和信息,当事人持立案时的查询密码即可登录法院网站查询本人案件审判流程各个节点信息。如对立案送达:实行当事人立案叫号制。当事人立案后,即可得到本人案件的查询密码,以后案件每进展一步都同步进行手机短信提示。当事人也可凭查询码在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内的触摸屏上同步查询本人案件的详细信息。对符合网上送达条件的,直接在网上送达诉讼文书。在法庭审理过程:建立排期开庭信息平台,对审判员拟开庭案件信息及预约法庭随时可查。庭审活动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上简称“三同步,两公开”);庭审结束后,自动刻录光盘,同步保存到内网上,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均可凭密码在专用电脑上调阅其庭审视频。该平台还设置有网上预约立案、庭审视频下载、精品庭审展示、网上判后答疑、当事人满意度评价等项目,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了解人民法院工作。
二、建立裁判文書公开平台
在法院门户网站主页设立裁判文书公布专栏,并将高院、市中院和基层法院联网,公布符合上网条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运用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文书签名系统等技术软件,规范上网文书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文书上网的工作效率,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与此同时,面向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裁判文书检索方式,实现公众通过全文关键字或者当事人姓名(名称)、案件类别、案号及案由等信息对裁判文书的检索和查阅。同时,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公众对于公布裁判文书有着更为强烈的要求,裁判文书的及时、有效公布,能够消除各方质疑,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对执行案件的所有信息数据,随着执行过程的推进,按照不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地录入系统中,建立健全数据库,通过当事人到法院信息平台查询、手机短信等形式,逐步向当事人公开相关执行案件信息。在法院门户网上,专门设置执行窗口,内设执行动态、执行须知、执行曝光三个栏目,在执行动态栏目里,公布重大执行活动和疑难典型案件的执行情况,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在执行须知栏目里,公布执行工作流程、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财产申报令等涉及执行的规定,使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操作规范能明明白白。在执行曝光栏目里,主要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示,发布其姓名、照片、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况,压缩其赖帐空间,敦促其履行义务,同时也警示其他被执行人。
四、建立审判管理激励机制
即办理的审判执行案件要达到“无发还重审、无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无违法违纪、无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以下简称“六项”】目标。该绩效考评体系,对所有人员均纳入绩效考核。该制度在设计上,始终以“六项”为灵魂。对审判部门、执行部门的人员严格按照“六项”案件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对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排序评选出法院的“十佳优秀”干警,在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干部职级晋升条件前提条件下,优先晋级,建议区政府为“十佳优秀”干警记个人三等功,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按照审判工作“六无”办案目标和综合部门人员考核办法,对法院的所有人员的业绩进行量化,全面考核。考核成绩自动生成,并在内网上进行公示。
五、法院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性
1.加强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重要保障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是建设现代化法院的重要内容,要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开拓进取,为审判工作和人民法院各项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可以完善法院的内部管理、为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深化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完善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审判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行为,节约诉讼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方便群众诉讼,进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促进司法公正。
2.加强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是促进审判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措施
加强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审判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参考文献:
[1]王立.信息时代对司法审判的挑战——兼论未来的法庭[J].法律适用,2005(04).
[2]张永进.对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改革的反思[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S1).
[3]朱宁贤.计算机辅助司法(CAJ)理论与实践探讨[J].信息技术,2007(06).
[4]张爱云.着眼司法公正 实施“四化”管理 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新境界[J].山东审判,2008(03).
[5]刘义生,李润海.法院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及应对[J].人民司法,2008(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