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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实践研究

2018-01-31杨惠

时代金融 2017年36期
关键词:云南省越南

杨惠

【摘要】2010年7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包括云南省在内的2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随着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深入推进,云南省对外经济贸易稳步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对助推周边国家人民币区域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云南省与越南的贸易往来历史悠久,双边金融机构在长期的跨境金融合作中,形成了较好的合作模式,中越跨境人民币业务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本文通过对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历程、结算模式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进行回顾总结,深入分析了当前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跨境人民币持续深入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结算 云南省 越南

一、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历程

(一)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2009年4月,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贸易正常发展,国务院颁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之后,各项政策相继出台,将跨境人民币结算涉及的业务范围从试点初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逐步延伸到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等资本项目,将参与结算的企业放宽到所有进出口企业,将境外结算地域范围扩大至全球。云南省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于2010年7月正式开始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各级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在金融机构的積极努力和企业的主动参与下,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平稳、快速发展。

(二)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意义

在当前国际金融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企业直接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所承担的汇率风险可以消除,有助于企业清晰地计算营运成果,便于企业进行财务结算。同时,节省了企业在外币衍生品交易中的各项交易费用,降低了外币汇兑成本,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区域化。人民币正处于区域化的初始阶段,通过试行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鼓励人民币走出去,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信誉度。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更加重视与周边国家的外交和经贸往来,云南地处西亚、东南亚和南亚的结合部,是“一带一路”的交汇地,是中国向西开放全天候通达、水陆空相连的战略通道,是能够为“一带一路”战略发挥独特作用的省份,推动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也将积极助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和“一带一路”战略建设。

(三)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现状

自2010年7月云南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年均增速84%。截至2017年8月,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达3876.58亿元,其中跨境人民币收入2358.43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60.84%;跨境人民币支出1518.15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39.16%。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从经常项下业务拓展到资本项下业务,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累计达2640.71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68.12%;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1235.87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31.88%。

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整个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结算量仅次于对缅甸和香港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2010年7月至2017年8月,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达410.17亿元,占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10.58%,年平均增速60.42%,其中对越跨境人民币收入333.33亿元,占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81.27%;对越跨境人民币支出76.84亿元,占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18.73%。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集中在经常项下,经常项下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410.13亿元,占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99.99%,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0.0394亿元,占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0.01%。

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主要集中在红河州,云南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红河州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不断完善对越边境地区跨境金融服务水平。2010年7月至2017年8月,红河州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达259.14亿元,占全省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63.18%,年平均增速53.73%,其中对越跨境人民币收入189.99亿元,占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73.32%;对越跨境人民币支出69.15亿元,占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26.68%。红河州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也主要集中在经常项下,经常项下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259.13亿元,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0.0094亿元。

二、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模式及特点

(一)中越跨境人民币结算模式发展

早在1993年,滇越双方签署了《滇越关于结算与合作协定》,云南省金融机构与越南金融机构纷纷签订合作协议,开始建立了边贸结算合作关系。云南省与越南接壤的地州包括红河州和文山州。文山州南部的麻栗坡、马关、富宁三县与越南河江省接壤。红河州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分别与越南老街省、莱州省和奠边府省接壤,国境线长达848公里,拥有西南三省对越贸易最大的国家级口岸——河口,是我国西南三省通往东南亚的最便捷通道。红河州是全国最早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地区之一,与越南贸易和经济往来历史悠久,贸易方式主要有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一般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endprint

1994年,红河州河口县农行首先与越南技商股份商贸银行老街市分行签订边贸结算协议,通过互开本币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创立了中越跨境人民币银行结算新模式——“河口模式”。河口当地以及外地的企业和个人基本通过银行进行对越贸易资金的汇划,逐渐减少人民币现钞的使用。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越南老街省辖内全部商业银行共13家银行与河口口岸6家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河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口支行、中国银行河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口支行、富滇银行河口支行及河口县农商行)建立了双边本币结算合作关系,其中河口农行首家实现了与越南老街省全部商业银行建立金融合作关系的全覆盖。截至2017年8月末,越南老街省商业银行在河口口岸金融机构开立了29户人民币同业往来帐户,河口县金融机构与越南老街省金融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边境贸易合作关系,搭建起了良好的跨境支付结算平台。

2016年11月15日,农行云南省分行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莱州省分行签订跨境结算合作协议和网银服务合作协议,农行金平支行和越南莱州省封土县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为此次合作协议的执行机构,此次签约成功将红河州跨境金融合作范围延伸至越南莱州省,填补了金平金水河口岸中越跨境金融服务的空白。

(二)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特点

一是经常项下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占比较高。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的推进,云南省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也逐步发展起来,主要集中在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项下业务占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的31.88%。但是,云南省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集中在经常项下,经常项下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为410.13亿元,而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仅为0.0394亿元。红河州对越跨境人民币结算也存在同样的情况,仅有2014年发生过一笔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金额94万元。

二是对越跨境人民币业务整体呈净流入态势。云南省跨境人民币流动趋势整体呈现净流入态势,2010年7月至2017年8月,全省跨境人民币净流入累计达840.28亿元,其中对越跨境人民币流动趋势和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保持一致,累计净流入410.2亿元。由于人民币相对越南盾币值稳定,人民币在云南边境贸易中计价和结算地位较为稳固。

三是跨境人民币结算品种日益丰富,银行清算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云南省对越跨境结算方式主要有现钞、电汇、银行汇票、边境贸易信用证、边境贸易付款保函、SWIFT、网银、边贸人民币头寸购汇美元等,结算的币种主要以人民币为主,美元、越盾为辅。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工作的推进,中越边境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基本取代了美元和越南盾。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助推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背景

为支持云南省加快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建设,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积极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沿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2013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委出台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3]27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58号),旨在通过深入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整合西南边陲民族地区金融资源,加强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以跨境金融业务创新为主线,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促进与周边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金融合作关系,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方案主要有十个方面的任务,第一项任务就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现多点突破

根据市场需求,按照“服务实体经济,先行先试,风险可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原则,采取“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云南省人民银行系统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创新。

一是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实现突破。2013年3月29日,红河州河口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获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批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该公司是红河州首家获批准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既可以进行挂牌货币的兑换,又可以开展小币种(如越南盾)的兑换业务,是对银行结售匯业务的有益补充。2014年,红河州率先在云南省实现将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客户范围从个人扩大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务范围从个人旅游项下扩大到贸易项下业务,并放宽兑换额度限制。截至2017年8月末,河口县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贸易项下人民币与越南盾兑换业务22.85亿越南盾,该机构在河口边民互市区设立了同城网点。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满足口岸边民对越南盾现钞兑换的需求,有效抑制了民间兑换商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外汇兑换市场秩序

二是越南盾银行柜台挂牌业务不断拓展。依托河口口岸沿边特点,利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优势,农行泛亚业务中心河口分中心、建行泛亚跨境金融中心河口分中心及中国银行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在前期与越南金融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柜台挂牌业务,开发相应结算系统,争取将人民币兑越南盾业务纳入核心系统,与越南银行进行结算时充分进行汇率协商,在对越人民币结算中力争汇率定价权。

三是成功发布云南省首个区域性人民币兑越南盾指导性汇率,简称YD指数(人民币代码CNY和越南盾代码VND的尾字母)。2016年3月17日,红河州河口口岸五家机构联合发布YD指数,当日YD指数为3426。YD 指数的建立发挥了正向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河口口岸人民币与越南盾兑换市场,满足个人、企业对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兑换需求,为逐步形成独立、统一的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机制奠定了基础。6月1日,红河、文山地区八家机构(包括红河州河口县农行、河口县建行、河口县工行、富滇银行河口支行、河口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文山州麻栗坡县农行、麻栗坡县工行、麻栗坡县农村信用社)联合发布YD指数,并在每个工作日上午10:30同时对外发布YD指数,统一了云南省沿越边境地区人民币与越南盾对外报价,逐渐熨平了滇越边境地区不同金融机构间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差异,形成兑换主流市场并不断扩大影响力,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对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兑换需求。endprint

四是成功搭建云南省越南盾现钞直供平台。2015年农业银行河口支行取得越南盾现钞调运资质,红河州河口口岸越南盾现钞跨境调运瓶颈取得突破。2016年1月4日,农行河口县支行从越南老街农行成功调入越南盾现钞10亿盾。1月21日开展越南盾现钞调出,调出金额9.65亿越南盾。2016年文山州金融机构也取得了越南盾现钞调运资质。越南盾现钞跨境调运的成功,创造了云南省历史上外币现钞调运时间最短、成本最低、调运操作方式最为便捷的三个“最”,开启了云南省省通过边境陆路口岸直接与周边国家开展外币现钞进出境调运工作的先河,较好解决了与越南盾兑换现钞短缺问题。

五是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实现突破。红河州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业务,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2014年率先在云南省实现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突破,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成功为越南进出口企业发放9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实现了人民币存单质押担保方式的突破及商业贷款服务对象范围的拓展。

六是经常项下个人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实现突破。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同意,2014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出台《关于印发<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标志着云南省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破冰,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应用主体从企业扩展到个人,业务领域拓展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涵盖了新兴业务,互联网支付、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均纳入了监管范围。除满足沿边地区个人开展涉外人民币结算交易现实需求,最大限度便利个人对外经济交往同时,将进一步增强人民币“走出去”的动力,并推动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形成。

四、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币的非自由流通制约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目前,由于人民币还不是自由流通货币,与周边国家货币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汇率形成机制,尚不能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特别是在资本项下。外方客户收到人民币后,只能作为对中方再支付手段,缺乏其他使用途径,作为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方银行,人民币负债形成后,无法找到适当的资产运用方式。同时由于目前中越两国中央银行还未签订货币互换和货币清算协议,人民币与越南盾的交易市场、清算市场及离岸市场缺乏,影响了跨境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拓展。

(二)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不畅通

由于人民币在境外回流渠道较少,境外人民币资产没有流通市场,也无法进行资本投资及对第三国支付,海外人民币资产的回流机制、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流通和支付手段的残缺必然影响外方企业持有人民币资产的信心,人民币在境外回流问题也成为畅通跨境人民币流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银行结算渠道仍不通畅

一是越南与云南省接壤的地区经济社会不发达,银行体系不健全,难以与我方银行功能对接,影响了双边银行合作的质量,致使银行结算渠道通而不畅。如:在沿越边境地区边民互市交易中,中越双边居民仍然大量使用现钞进行交易,边民互市点的银行结算服务缺失。二是边境地区多为偏远山区,金融机构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金融业务宣传不够到位。如:红河州的金平县,仅有农村信用社和农行两家金融机构,虽然金平县农行已与越南莱州省封土县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签订了边贸结算合作协议,目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仍然很缓慢,从2016年签订合作协议后,仅办理了31笔业务,累计金额1950万元人民币,而且均为同一家进出口企业进口付款。三是中方金融机构赴周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多在对方国家首都等中心城市,而在与我国接壤的二三线城市很少设立我国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不便于“走出去”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

(四)人民币配套业务产品发展滞后

一方面,受产品设计定位存在偏差、市场接受程度低等因素制约,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配套产品发展滞后。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人民币担保等跨境人民币结算配套业务开展滞后,对越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进展缓慢。另一方面,受人民币预期、境内外利差等的影响,银行推出的内保外贷保函、人民币海外代付、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容易被个别企业利用,成为套取境内外汇差、利差的投机性套利工具,从而进一步加剧“热钱”流入,制约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

(五)相关政策支持程度有限

目前我国出台的政策中,共性的政策多,个性政策少,对于云南省边疆省份的独特省情以及接壤的国家发展程度不一的情况,部分共性政策不符合云南省实际,或对云南涉外经济的发展支持程度有限。如:边境地区受人民币现钞出入境每人次2万元额度的限制,不论是个人、企业、银行对超限额现钞的携带调运均受阻,导致边境贸易、替代种植等需要使用现金的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五、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逐步建立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协调机制

培育金融机构在人民币与越南盾兑换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中越银行间的代理合作,加快中资银行在越设立分支机构步伐。为使金融机构定价更客观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金融机构应根据头寸规模、收益比例、风险敞口做出评价,并不断修正公布的交易价格,使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的定价规范、透明、符合国际金融准则,逐步掌握定价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不断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

(二)逐步建立起境外人民币资产回流机制

完善人民币回流渠道,有条件的允许境外人民币资产回流投资到我国境内的实业及资本市场领域,为境外投资者在境内的投资提供更大的空间,从而拓宽境外人民币资产的应用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健全跨境人民币清算通道

加强“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推动双边本币结算,建立“自上而下”的统一的金融合作模式,从国家层面搭建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金融合作框架,推动高层金融合作纳入云南“桥头堡”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同步配套推进,促进与周边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金融合作关系,推动双边本币结算。通过建立政府间对话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双方金融机构间合作方式选择、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业务操作平台搭建等问题,在政府层面保障双方金融机构间合作安全、合法及长期化。

(四)进一步规范跨境人民币结算配套产品的管理

监管机构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不断开发人民币的投融资及避险保值产品。金融机构应加大人民币结算和融资产品的创新力度,改变单一的营销模式,整合现有的产品,结合人民币汇率走势和当地市场情况,为企业提供专业的、量身定制的配套产品,通过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进一步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种类及范围,积极拓展资本项下业务,结合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大力发展人民币双向贷款业务,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贸易融资便利化水平。

(五)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

建议针对云南特殊的边境贸易现状,出台现钞出入境及人民币与周边非主要储备货币兑换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推动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有计划改进人民币出入境管理政策,放宽对出入境携带人民币的限制和标准。建议考虑借鉴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的经验,采取携带证管理模式,即在真实申报的前提下,允许个人或企业携带超过限额的人民币现钞出入境

(六)加强对周边国家经济金融运行形势的监测和分析

加强对接壤或邻近国家的经济、金融及相关政策的监测分析工作,注重提高监测分析能力,既要关注周边国家宏观经济的总体运行态势,更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微观经济主体运营情况,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和外贸特点进行分析。要重点关注来自外部的经济、金融变化情况,对当地经济实体运营的影响、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对形势变化的敏感度,提高监测分析报告的质量,保证监测分析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参考文献

[1]张大龙.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研究[J].投资研究,2011,(1).

[2]崔璐.浅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边境贸易结算的影响[J].辽宁师专学报,2011,(3).

[3]李燕.云南省对越边境贸易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研究[J].紅河学院学报,2012,(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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