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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桂台金融合作发展对策研究

2018-01-31李春妮

时代金融 2017年36期

【摘要】随着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不断推进,两岸之间的金融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深化。广西对台合作的区位优势明显,桂台之间建立金融长期合作机制,是两地金融合作的重要保障.能够深化桂台之间的区域合作,促进桂台之间金融业务的往来,拓宽桂台金融合作领域,助推桂台经贸合作的发展。

【关键词】桂台合作 桂台金融 沿边金融

一、引言

(一)当前桂台金融合作的新形势

2017年9月15日,第十三届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暨第十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在广西南宁举办,该论坛以“共享丝路机遇,深化融合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广西资源、区位及市场优势,支持和帮助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凝聚合作共识,拓宽合作领域,促进桂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当前桂台金融合作就是在“一带一路”建设逐渐深入的新形势下展开的,要把握和利用好丝路建设的机遇,对桂台间金融合作的研究和实践亟待加强。

(二)桂台金融合作的意义

广西地处华南、西南与东盟三个经济圈的结合部,拥有沿海、沿江和沿边的区位优势。有学者估计,若广西具有强有力的金融杠杆,广西将在泛珠三角区域与东盟各国之间、粤港澳与西南各省市之间交流和合作的平台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结合广西金融业的发展实际,资金不足成为限制广西金融业发展的桎梏,亟需加以改善。纵观国内外金融界,台湾金融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走向成熟,拥有雄厚的金融资本,但其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呈下滑之势,开拓新的金融市场是为当务之急。研究桂台金融合作问题,加强桂台金融合作以使双方优势互补必将可以谱写两岸金融合作新篇章。

二、桂台金融合作的发展现状

(一)桂台经贸合作为桂台金融合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2017年9月,第十三届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在南宁成功举行,通过共同举办桂台经贸合作论坛和台湾名品博览会,桂台经贸交流合作近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6年12月,广西累计批准台商规模以上投资项目1700多项,合同金资额超过102亿美元,实际到位台资53亿美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桂台贸易总额达到41.05亿美元,年均增长36.58%,同比增长91.3%,富士康、台泥、统一、旺旺、九兴、大润发、康师傅等一批台企相继增资扩产。

因此,桂台经贸合作的蓬勃发展,派生出巨大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流转需求,为加强桂台金融合作打下了基础,而桂台金融合作,不但有利于桂台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互利互补,还有利于推动台湾经济与广西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共赢发展。

(二)桂台金融合作发展的现状

截至目前,国有四大行中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行的广西区分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南宁举行。签约双方表示,将发挥各自优势,为驻桂台资企业发展提供更为强大和便利的金融支持。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台办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式建立,双方在金融合作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

1.建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桂台金融合作提供了机遇。2013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行等11个部门发布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包括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区域面积31.77万平方公里,人口4419万。《总体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实施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和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从而促进滇桂两地与东盟、南亚国家经贸金融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对周边地区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2014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出台,提出发起设立與香港或台湾合资证券公司。争取发起试验区与香港或台湾有关机构合资证券公司,为试验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目前,广西已经进入试验区的建设阶段,为桂台金融合作创造了更好的机遇。

2.台湾金融机构在桂尚未设立分支机构。2015年6月6日,台湾驻港金融机构联谊会代表一行,与广西流通服务企业、制造企业、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台资企业代表在南宁座谈交流。自治区金融办负责人介绍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广西金融运行情况,台湾驻港金融机构联谊会会长介绍了台湾驻港金融机构发展情况,双方代表就桂台银企合作进行了探讨。自2010年以来,台湾的金融机构在大陆不断设立分支机构,但是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于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区,根据ECFA协议规定,大陆的多家银行已取得在台湾设立办事处的资格,两岸互设金融机构,有利于货币的结算以及资金融通,能够进一步为在广西的台资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但是当前,广西区内仍然没有能够吸引一家台湾金融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桂台金融合作的发展。

三、阻碍桂台金融合作发展的因素分析

近年来,桂台双方交流不断加强和深入,但是桂台金融合作的进展缓慢,与其他行业相比,台资金融机构入驻广西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仍处于空白。本文认为阻碍广西与台湾金融业合作存在以下几个因素:

(一)广西经济基础较薄弱

广西虽然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区位优势,但总体上经济实力不够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够高,现代化大工业少,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和中心城市带动,交通等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融资渠道不宽,与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区相比相对滞后。2016年,广西全区的GDP总值为18245.07亿元,增速为7.3%,而同期深圳市一年的GDP为17502.99亿元,差点被深圳赶超。截至2017年9月,据广西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广西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金融业的发展速度依然较慢。经济的发展决定了金融,较小的经济总量,限制了广西金融业的发展空间,使得台湾金融机构在向大陆设立分支机构时,产生了地域选择,更多的选择了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和地区。endprint

(二)台资企业尚未形成规模

以2016年为例,广西新增台资项目44个,实际到位投资1.31亿美元,累计批准规模以上投资1687项,累计合同台资额102.04亿美元,累计实际到位台资52.56亿美元,与同期的广东、江苏等地相比差距较大。而广西的台资企业数量远远落后于广东、江苏,且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整体规模小。从已经在大陆设立台资金融机构的所在地看,台资金融机构主要选择在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和台资企业的密集地。广西台资企业数量少,特别是没有一批大型的龙头企业带动,很难形成集群效应,而台湾金融机构特别是台湾的银行业主要以台资企业客户为主,这就制约了台资金融机构来广西设点经营。

(三)高素质金融人才短缺

金融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核心,随着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与其他行业相比,不仅要求有高学历、高水平、高技术, 还要精通有关计算机、法律、外语、会计、国际商务等知识。台湾金融业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在选择从业人员时,一方面偏向于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人才,台湾金融从业人员大多数都具备有多年的金融从业经验,以便快速的打开市场。另一方面特别侧重具备较高英文水平以及国际公认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以便于进行更好的网络沟通和交流。除此以外,还会选择外资金融机构的人才。而广西目前能够符合这些要求的金融人才存在很大的缺口,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台湾金融机构来广西设点经营的意愿。

阻碍桂台金融合作发展的因素不止这些,如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经济政策,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缓了台湾金融机构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的步伐。

四、新形势下促进桂台金融合作发展的对策

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形势,分析桂台两地的实际,扩大和深化桂台间的金融合作需要紧密地围绕把握和利用好丝路建设机遇的战略目标去开展。

(一)以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基础,寻求桂台金融合作试点

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广西全面推动人民币结算和投融资业务的发展,通过建立跨境人民币结算审批的“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扩大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截至2016年12月,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达1709.69亿元,其中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422亿元。跨境人民幣贷款、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投融资业务也取得进展,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也不断丰富。在这样的基础上,桂台金融合作试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几段:

第一阶段,以南宁市作为桂台金融合作的示范区,先争取台湾银行业在南宁设立分支机构,再进一步争取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入驻南宁,支持在广西台资企业的发展,同时促进新台币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第二阶段,在北部湾经济区的北海、钦州、防城港作为示范区,进一步促进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尤其是把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与台湾有关机构合作作为突破口。

第三阶段,以桂林作为示范区,桂台旅游业合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期中广西旅游以桂林为主,因此把桂林作为桂台金融合作的示范区,能够更好的推动两岸的旅游业发展。

(二)建议桂台双方以合资或参股的方式共建金融机构

目前大陆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在台湾所设代表人办事处均已陆续升格为分行,2015年9月8日,台湾金融主管部门“金管会”核准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在台设立办事处,自此,中国农业银行是第五家大陆商业银行获准在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中国银行台北分行被指定为台湾金融机构人民币清算行,因此,两岸金融机构可通过相互参股等方式深化合作,共同解决两岸企业融资问题。

首先,广西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引导台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推动台资金融机构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借鉴富邦金控投资厦门市商业银行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台资金融机构参股广西金融机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广西本土的商业银行在台设立办事处。

其次,在符合条件下,努力实现桂台双方以合资的方式共建金融机构,可以先从银行业入手,再推广保险、证券行业,从而实现桂台金融机构的互助合作,为广西与台湾发展金融合作提供更好的机遇,更有效的推进桂台金融合作的发展,使广西的金融业得到更有利的发展。

(三)加强高级金融人才合作

广西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突出对台特色,加强与台湾的合作,特别是金融人才的合作与培养。广西金融业高级人才缺乏,而台湾金融业有着较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因此,桂台双方金融从业人员应积极交流互动,增进双放之间的了解,逐步缩小双方的差距,为未来桂台金融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首先,桂台双方应建立金融人才的互访交流机制,通过举办研讨会、开展技术合作等,加强桂台双方金融行业的了解。

其次,在人才培养上,广西应与台湾的高校及金融培训机构建立更多的合作,使金融从业人员能够进入台湾高校或相关培训机构进行深造和学习,为广西培养高层次的金融人才。

同时,广西更加完善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养等政策,引进具有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精算师等资质的人才,特别要引入熟悉台湾金融业的金融人才,促进桂台金融合作。

五、结语

加强对桂台金融合作的研究对桂台金融合作的实现,疏通双方的投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刺激金融体制创新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深入桂台金融合作的实践有助于促进桂台间金融业的优势互补,扩大和深化桂台经贸合作,为广西金融业未来的发展带来更加良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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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台湾网:www.taiwan.cn.

[10]中国网:www.china.com.cn.

作者简介:李春妮(1984-),女,壮族,广西南宁人,任职于广西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桂台金融、金融制度与金融政策。endprint